陈广思:马克思的分析-综合法与“循环论证”问题——“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文本研究
日期:2024-09-19
摘要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部分运用了分析—综合法,形成事实—概念的文本逻辑,表明异化劳动的概念并不先验地、分析性地包含私有财产的概念。异化劳动与私有财产之间具有“(认识)理由—结果”的因果关系,这种关系的形成包含“异化劳动事实→异化劳动概念+‘资本家’→私有财产概念”的分析—综合过程。通过马克思的这种方法论,我们可以明确马克思在此文本中为自己制定的理论任务及性质,“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文本本身就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表明马克思关于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关系的推论不是循环论证,并从多个方面澄清了学界认为此推论是循环论证的质疑。对这一问题的探讨有助于我们深入了解青年马克思的思维方式、思想层次和哲学观点,以及马克思分析—综合法的科学性和深刻性。
关键词 异化劳动;私有财产;分析—综合;循环论证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部分(以下简称“异化文本”),马克思对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关系的论证是不是循环论证,是学界一直讨论的问题,目前也没有定论。学者们提出了各种论证方式和观点,但在一定程度忽略了马克思在此文本中所运用的重要方法论:分析—综合法。虽然这种方法论在此文本中还不够成熟和完整,但已经能够很好地解释马克思在此文本中的叙事逻辑和运思方式,对马克思是否陷入循环论证的问题提供新的理解思路。有鉴于此,我们尝试结合马克思这种方法论,再探“异化文本”及其中的循环论证问题[①]。
一、“异化文本”的总体逻辑
“异化文本”具有明显的逻辑结构,对此马克思也有诸多提示。它的文本逻辑总体上可概括为:通过事实获得概念,再通过概念再现新的事实,然后再获得新的概念。在文本开头几段,马克思首先表明他不满意国民经济学以私有财产的事实作为理论的出发点而又不说明此事实、解释清楚私有财产本质的做法,然后提出自己的研究任务:“因此,我们现在必须从概念上去把握[begreifen]私有制、贪欲以及劳动、资本、地产三者的分离之间,交换和竞争之间、人的价值和人的贬值之间、垄断和竞争等等之间以及这全部异化和货币制度之间的本质联系[wesentlichen Zusammenhang]。”[②][2](P156)[3](S364)关于这句引文,我们稍作说明:我们把begreifen从原中译“弄清楚”改译“从概念上去把握”(德语begreifen的名词形式是Begriff,即“概念”,begreifen一词包含着“以概念的方式来理解、把握”的含义),这是因为“弄清楚”这个表述掩盖了马克思试图从概念上去把握事实的原本意图,给我们理解马克思的观点带来很大的障碍,改译后能够让马克思此意图清楚地显示出来。因此这个改译对我们理解马克思的真正意图非常重要。从马克思这句话来看,他为自己制定的研究任务的核心是从概念上把握私有财产、贪欲与各种经济范畴(包括异化)之间分离的本质关联。需要注意的是,这个研究任务并没有明确包含追溯私有财产的起源,尤其是在现实历史中的起源的内容[③];而且马克思在这里为自己制定的任务相当庞大,但结合他接下来的具体论述来看,他在“异化文本”中实际上只探讨了私有财产与异化劳动的本质关联,而对私有财产与其它经济范畴或现象的本质关联没有具体展开。
在“异化文本”中,马克思从异化劳动引出私有财产概念的内容主要集中在第156-166页。这部分内容的思路和行文逻辑非常清楚,可分为如下几步:
第一步,第156页第5段,马克思明确交待自己讨论的出发点:“我们且从当前的国民经济的事实[Factum]出发。”[2](P156)[3](S364)要注意的是,这句话说的“国民经济的事实”并非私有财产的事实,而是异化劳动的事实,具体而言指马克思接下来一段(第156页第6段)话:“工人[Arbeiter][④]生产的财富越多,他的生产的影响和规模越大,他就越贫穷。工人创造的商品越多,他就越变成廉价的商品。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劳动生产的不仅是商品,它还生产作为商品的劳动自身和工人,而且是按它一般生产商品的比例生产的。”[2](P156)[3](S364)细读这段话可以发现,这里说的都是异化劳动的内容,其中没有包含关于私有财产的任何讨论。马克思在后面回顾道:“我们的出发点是国民经济事实即工人及其生产的异化”[2](P164),“我们已经承认劳动的异化、劳动的外化这个事实,并对这一事实进行了分析”[2](P168),这也证明了马克思视为出发点的“国民经济的事实”指工人及其生产的异化。为什么马克思不像国民经济学那样以“私有财产的事实”为出发点?理由不难猜测:如果他这样做,就是采用了国民经济学的语言和规律来进行论述,看上去与国民经济学家们的做法一样了。另外,国民经济学以之为出发点的事实(私有财产的事实)并非就一定是“当前的国民经济”的事实。在1844年的西欧社会,异化劳动已经成为非常显眼和触目惊心的现象,工人生产的财富越多就越贫穷这个结论在当时的社会批判性著作中非常流行[2](P783),这表明了异化现象在当时成为一个被普遍关注的事实。
第二步,第156页第7段至164页第4段,马克思从异化劳动的事实出发,获取关于此事实的概念,即异化劳动的概念,并对其四个规定进行了充分的阐明。其中第156页第7段“这一事实无非是表明:……劳动的这种现实化表现为工人的非现实化,对象化表现为对象的丧失和被对象奴役,占有表现为异化、外化”[2](P156-157)反映了马克思从异化劳动的事实出发,初步获取了异化劳动的概念。在接下来第157页第2段至164页第4段,马克思通过具体阐明异化劳动概念的四个规定,有力地说明了异化劳动概念各方面的内容。
第三步,第164页第5段,马克思对上述内容作了阶段性总结:“我们的出发点是国民经济事实[factum]即工人及其生产的异化。我们表述了这一事实的概念[den Begriff dieses factums]:异化的、外化的劳动。我们分析[analysirt]了这一概念,因而我们只是分析[analysirt]了一个国民经济事实。”[2](P164)[3](S371)这一段话非常直接地表明了马克思到目前为止的讨论的思路是:从异化劳动的事实出发,通过分析的方法,获得了关于此事实的概念,即异化劳动的概念。因此,上述各步骤是从事实到概念的环节。
第四步,从第164页第6段开始到第166页第3段,马克思结合现实来说明异化劳动的概念。他说:“现在让我们看一看,应该怎样在现实中去说明和表述异化的、外化的劳动这一概念。”[2](P164)这句话的原文是“Sehn wir nun weiter, wie sich der Begriff der entfremdeten, entäusserten Arbeit in der Wirküchkeit aussprechen und darstellen muß.”[3](S371)将它改译为“现在我们要进一步考察异化的、外化的劳动这一概念在现实中必须怎样表达和表现”更能体现马克思在这里的原意:他从异化劳动的事实中获取异化劳动的概念之后,需要回过头来综合现实因素,考察这个概念在现实中的表达和表现。因此,这是一个从概念回到现实、再现事实的环节。异化劳动概念目前还只是一个概念,在这个概念中,劳动者的劳动产品到底属于谁这个问题还未得到回答。在这个环节中,马克思指出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资本家”[2](P166),由此,异化劳动概念不仅获得了它在现代社会的现实性,而且再现了异化劳动的事实,其中工人与劳动产品、自然界、自身、与他人和非工人的关系都被阐释得很清楚。因此,这个再现的事实并不像作为最初的出发点的“国民经济的事实” [2](P156)那样混沌,它的内部规定和关系已经得到具体的展示。到这里,异化劳动既是一个概念也是一个事实:这是一个已经获得了现实内容的具体概念,同时也是通过概念而被重现的清晰事实。
第五步,第166页第4段,引出私有财产的概念。在这里,私有财产概念作为前面所有环节的最终结果出现:“因此,私有财产是外化劳动即工人对自然界和对自身的外在关系的产物、结果和必然后果。”[2](P166)要注意,这句话出现的“私有财产”在这五步中是首次出现。至少在字面上,我们没有发现在此处之前“异化文本”包含任何“私有财产”的表述。这一点有助于消除人们认为马克思在推导出“私有财产”之前把“私有财产”暗设为前提的质疑。
最后,第166页第5段,总结。马克思说:“因此,我们通过分析[Analyse],从外化劳动这一概念[dem Begriff der entäusserten Arbeit],即从外化的人、异化劳动、异化的生命、异化的人这一概念得出私有财产这一概念。”[2](P166)[3](S372)这个总结一方面表明了私有财产概念的出现是通过对异化劳动概念的分析而来,另一方面表明,私有财产在这里还只是一个概念,它的现实内容还没有得到展现。需要强调的是,马克思在“异化文本”中处处提醒他是从异化劳动概念(der Begriff der entfremdeten Arbeit)而非异化劳动事实中引申出私有财产概念(der Begriff des Privateigenthum)的。上述有些引文已经表明了这一点,“异化文本”另外还有一句话也特别能说明这一点:“我们通过分析从异化的、外化的劳动的概念得出私有财产的概念(wir aus dem Begriff der entfremdeten,entäusserten Arbeit den Begriff des Privateigenthums durch Analyse gefunden haben)。”[2](P167)[3](S374)。这更有力地表明马克思是在概念把握层面讨论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概念之间的关系的。
到这里,关于“异化文本”的总体逻辑已经非常清晰,可归结为“事实—概念”逻辑:国民经济事实(异化劳动事实)→异化劳动概念→通过概念再现的异化劳动事实(获得现实性的异化劳动概念)→私有财产概念。
完成上述内容的讨论后,马克思以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这对范畴为起点,从概念上把握各种没有解决的矛盾事实,并计划以此来解释国民经济学的各种范畴,使之成为这对范畴展开了的表现[2](P166-167)。这表明他仍然准备按从事实到概念再回到事实的思路来继续他的讨论,而且表明了马克思到目前实际只完成了对私有财产和异化劳动的本质关联的探讨,对其它经济范畴和现象的探讨还没有真正展开。这进一步确定了“异化文本”的主体内容是探讨私有财产和异化劳动的本质关联。
“异化文本”中的事实—概念逻辑并不是马克思随意形成的,它是马克思运用了分析—综合法导致的结果。阐明这种方法论,能够使我们更进一步理解马克思的这种文本逻辑,从而更好地判断他是否在“异化文本”中陷入循环论证。
二、马克思的分析—综合方法及其在“异化文本”中的运用
“异化文本”事实—概念逻辑的形成依赖于此文本蕴含的一种重要方法论:分析—综合法。这种方法论在成熟时期的马克思思想中得到充分的发展,成为马克思重要的政治经济学研究方法,但在“异化文本”中还只是有初步的形式。为了使读者能够更好地理解这种方法论,我们先结合成熟时期马克思的著作对这种方法论作简要的说明。需要强调的是,在这里我们既不是要把成熟时期的马克思的方法论强加给青年时期的马克思,更不是要把“异化文本”之外的某些因素强塞进这个文本中以佐证我们的观点,我们只是根据“人体解剖是猴体解剖的钥匙”[4](P29)的原则,利用成熟时期马克思的相关论述来阐明这种方法论,为我们理解“异化文本”中的这种方法论提供参考和比较,这与把“异化文本”之外的因素视为“异化文本”之中的内容的做法是有本质区别的,而且接下来的论述将表明,马克思在“异化文本”某些关键环节对分析—综合法的运用不逊于其它文本对此的运用。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以下简称《导言》)“政治经济学的方法”部分指出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存在两条道路。一是从实在和具体开始不断做减法,把次要的内容去掉,寻找事物各层次的规定,达到越来越简单的概念。这种实在和具体,就它一开始没有经过分析的过程呈现其内部规定和结构而言,马克思称为关于整体的“混沌的表象”[4](P24)。这条道路重点的地方在于分析,它使给定的事实“在分析(analytisch)中达到越来越简单的概念”[4](P24)[5](S36)。这是从事实到概念的分析过程。第二条道路是“回过头来”[4](P24),做加法,它从第一条道路产生的简单概念开始,根据被揭示出来的事物各层次的抽象规定,把分析过程中抽象掉的各种内容综合统一起来,赋予这些抽象规定以具体内容,从而在思维中再现事实之整体。这个过程是“在思维中表现为综合(Zusammenfassung)的过程”[4](P25)[5](S36),重点在综合。由此获得的结果不再是关于整体的混沌表象,而是一个具体总体,它呈现出事物内部各层次的具体规定。虽然它又回到了事实本身,但这是一个通过概念再现的、结构清晰的、作为“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4](P25)的事实。这是从概念返回事实本身的综合过程。关于这两条道路,马克思说:“在第一条道路上,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在第二条道路上,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4](P25)他称第二条道路是“科学上正确的方法”[4](P25),但第二道路的科学正确性,是以第一条道路所关联的事实和在完成时提供的概念为前提的;脱离第一条道路的帮助,第二条道路就相当于脱离经验内容而直接从抽象的概念和范畴开始,很容易导致唯心主义。当然,第一条道路单独来看并不具有科学性,因为它只分析了事实,缺乏对总体的把握,所以只能形成对事实的局部、片面和孤立的认识,而且通过分析事实达到的概念,如果不能上升到具体,也就只是抽象的概念。第二条道路恰好能够弥补第一条道路的这些缺陷。所以,科学的方法是两条道路或分析和综合的统一。
马克思这种政治经济学方法一般被称为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不过就其包含着分析和综合两个环节而言,我们也可以称为分析—综合法。学界已有不少学者从分析和综合的角度来理解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方法[⑤],但还不够充分关注这个方法论的这样一种重要功能:分析是对给定的事实进行抽象,以提取蕴含在事实本身之中的概念,由此获得的概念与给定的事实之间具有必然关系;综合是从这些抽象概念出发,将在分析过程中被抽象掉的、因而外在于这些抽象概念的非本质内容复归其位,以此理解抽象概念的具体经验性表现。在这个过程中,抽象概念与这些非本质内容的综合关系是经验性的,而且可能是偶然的。抽象概念不一定与它的经验性表现有必然关系,因为它与它的经验性内容相互外在,其关系可能是偶然的,例如“苹果”的概念并不必然包含“红色的果皮”或“甜的果肉”这些内容,但是,如果抽象概念包含它与某种特殊的经验之物的先行指示关系(这一点要在分析环节中揭示出来),那么这种综合也能够在概念与事实之间建立某种必然关系。揭示事实与概念之间是否存在必然关系是作为一种哲学方法论的分析—综合法最重要的功能之一。
分析—综合法被应用于马克思诸多的论著之中,其中最集中和最有力的应用场所是《资本论》(第1卷)。简要阐明如《资本论》中是何运用分析—综合法,对我们理解和比较“异化文本”中的分析—综合法很有必要。在《资本论》中,商品是整部著作的起点,但它并不是一个概念,而只是在我们面向资本主义社会时直接被给予的一个事实。要通过分析这个事实,把握它内部的各种对立关系和规定,才能获取它的概念。对此,马克思在谈论《资本论》的写作时专门说过:“我不是从‘概念’出发,因而也不是从‘价值概念’出发……我的出发点是劳动产品在现代社会所表现的最简单的社会形式,这就是‘商品’。”[11](P412)从商品到货币(第一篇)是一个分析的过程,因为商品交换需要等价物,因此必然会形成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如马克思说:“货币结晶是交换过程的必然产物。”[12](P106)。所以,商品这一事实必然包含着货币的概念,分析前者能够必然获得后者,与此相应,在历史进程中商品的发展必然会发展出货币。但是,从货币到资本(第2篇)却并非分析的过程,因为货币本身并不包含资本,在现实历史进程中,商品流通和货币流通都并不必然会发展出资本主义。货币向资本的转化,还需要综合存在于货币之外的自由劳动力形成雇佣劳动才能实现。马克思说:“有了商品流通和货币流通,决不是就具备了资本存在的历史条件。只有当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占有者在市场上找到出卖自己劳动力的自由工人的时候,资本才产生。”[12](P198)因此,从货币到资本是综合过程。到这里,我们可以发现一个分析—综合过程:商品事实→货币+“自由劳动力”→资本。其中从商品到货币是分析环节,具有必然性;但单独从货币到资本是一个综合环节,需要把作为一种外在因素的自由劳动力综合到货币之中,才能得出资本的概念[⑥]。
以上述马克思对分析—综合法的理解运用为参考,“异化文本”明显包含分析—综合法。虽然在此文本中,这种方法论的表现形式和要素不一定与成熟时期马克思的理解完全一样,但关键要素和环节是有的:马克思从国民经济的“事实”(Factum)出发,“从概念上去把握”(begreifen)[2](P156)[3](S364)私有制等经济范畴,并且“分析”(analysirt)事实和概念,“在现实中去说明和表述”(aussprechen und darstellen)“事实的概念”[den Begriff dieses factums][2](P164)[3](S371)。事实、概念、分析等都是与分析—综合法相关的要素。马克思在“异化文本”中多次在事实和概念之间进行前进和回溯,这是分析—综合法的必要环节,这些过程也恰好是此文本事实—概念逻辑形成的过程。马克思以之为出发点的“国民经济的事实”[2](P156)作为直接被给予的事实,是分析的对象,从此事实出发,获得“异化”“劳动的现实化”“对象化”“非现实化”等概念[2](P156-157)的过程都包含分析的过程。“异化文本”全文没有出现“综合”的字眼,但不意味着不存在综合环节。马克思获得异化劳动概念之后需要回到“现实”中“去说明和表述”[2](P164)[3](S371)这个概念,这是综合的过程,因为只有回到现实中把在分析过程抽象掉的、外在于概念的内容复归其位,才能赋予概念以现实性。马克思关于异化劳动的四个规定的叙述逻辑可概括为:国民经济的事实(异化的事实)→异化的第一个规定→第一个规定的具体表现→第二个规定→第二个规定的具体表现→第三个规定→第三个规定的具体表现→第四个规定→第四个规定的具体表现。如果我们能够把每一个规定的具体表现理解为关于此规定的事实的呈现,把每一个“规定”理解为概念的要素,那么这种叙述逻辑同样贯彻着“异化文本”事实—概念的总体逻辑,包含着分析—综合法。
“异化文本”不仅存在综合过程,而且有一处综合过程还颇为完美和关键,它揭示了从异化劳动到私有财产存在必然的关系,对我们理解这两者的关系非常重要。在“异化文本”中,马克思通过分析异化劳动事实获得其抽象概念之后,提出问题:工人的劳动产品如果对工人来说是异己的,必然属于“另一个有别于我的存在物”,那么这个存在物是谁呢[2](P164)?回答这个问题非常重要,如果找不到这个“有别于我的存在物”,那么在概念把握层面,异化劳动就仍然只停留在抽象概念的阶段,无法获得具体内容,向私有财产过渡。在这个问题里,异化劳动与这“另一个有别于我的存在物”的规定是分析性的关系,因为异化劳动的概念必然包含着劳动产品属于“另一个有别于我的存在物”的规定,至于这个存在物具体是谁,单纯分析异化劳动的概念并不能回答。因此,从分析的角度来看,从异化劳动到私有财产这个过程存在某种逻辑断裂,马克思为此问题提供了两个答案:“神”和“工人之外的他人”,并且把后者与“资本家”联系起来[2](P164-166)。无论神还是资本家,都是外在于异化劳动的经验事实,因此,把它们与异化劳动联系起来,不是必然的分析过程,而是经验性的综合过程,需要结合现实情况才能做到。
关于这两个答案,马克思首先否定“神”,不过这并不是因为为“神”进行的劳动不是异化劳动。他说:“确实,起初主要的生产活动,如埃及、印度、墨西哥建造神庙的活动等等,不仅是为供奉神而进行的,而且产品本身也是属于神的。”[2](P164)这明显是认为,神是劳动者劳动产品的所有者,劳动者建造神庙的活动是为供奉神而进行的,并且由于这种供奉,神才成为一种现实的力量反过来支配着劳动者。在没有这种供奉的地方这种神其实也就不存在,所以马克思说,神只不过是人类理智迷误的结果而非原因[2](P166)。因此,劳动者用自己的劳动产品创造了一个异己的力量并反过来支配他自身,导致他不仅与他的劳动产品、他自身的劳动并进而与他的本质相分离和对立,而且人与人的关系也因此受到影响。这表明,这种建造神庙的活动是一种异化劳动,具有异化劳动的基本规定。马克思之所以否定神,否定前面讨论的异化劳动是为建造神庙而进行的活动,主要的理由是认为神并不是劳动的唯一主宰,而且现代的“工业奇迹”[2](P164)使在现代社会为神进行的劳动变得不可思议和自相矛盾。马克思在“异化文本”中充分论证了,如果劳动产品不归神所有,就只能归“工人之外的他人”所有,而这个“他人”只能是我们称为“资本家”的人[2](P164-166)。因此,如果说上述问题的答案只有“神”和“资本家”两个选项,那么在有了“工业奇迹”之后只能否定“神”,选择“资本家”,这种选择包含历史的必然性。但是,就“资本家”外在于异化劳动的概念而言,将双方综合起来,本身仍然是一个经验性的综合过程。
但是,这个经验性的综合过程却由于异化劳动概念与它内部“另一个有别于我的存在物”的规定之间具有分析性的必然关系而具有必然性。“另一个有别于我的存在物”这个规定本身是从异化劳动概念必然分析出来的一个空的“能指”,它先行指示着我们应该把某个具体存在物填充进去,从而使异化劳动与这个具体存在物建立必然关系,但它并不指出这个具体存在物到底是谁。把“资本家”这个外在的因素填充进去之后,借助异化劳动概念与这个空的“能指”本来具有的必然的关系,异化劳动就与“资本家”产生了必然的联系,进而与资本主义私有制产生了必然关系,从异化劳动到私有财产的逻辑断裂就得到了弥合。由此马克思证明:异化劳动必然会导致私有财产。这种必然关系的形成是分析过程与综合过程相统一的结果,分析过程提供了形式的必然性,综合过程则在此基础上实现了内容的必然性。因此,这是一种能够建立必然关系的经验性综合过程。这个综合过程与上述《资本论》中货币与“自由劳动力”的综合过程有明显区别。因为从商品到货币并没有包含必然的“能指”,使自由劳动力这个外来因素填充进去之后能与货币产生必然关系,所以资本的出现其实是各种要素“偶然”相遇的产物,这与在异化劳动与私有财产的分析—综合关系中私有财产的出现是不同的。不过,由于异化劳动与“资本家”的综合是在异化劳动概念所包含的空的“能指”的影响下进行的,异化劳动与私有财产的必然关系的形成包含了分析过程提供的形式的必然性,所以,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的分析—综合关系以分析关系为主导。这一点也与《资本论》从商品到资本的分析—综合关系有区别。
到这里,当我们把异化劳动概念与“资本家”相综合的环节加入“异化文本”事实—概念的总体逻辑之中,并简化之后,“异化文本”的分析—综合过程最终完整显示了出来:异化劳动事实→异化劳动概念+“资本家”→私有财产概念。这个分析—综合过程的综合环节充分展示了马克思的分析—综合法是如何揭示事物之间的必然关系的。
总之,马克思的分析—综合法是从事实出发寻找其概念,并从其概念出发综合经验性内容以在思想中再现事实的方法;通过这种方法,马克思在“异化文本”中形成了事实—概念的逻辑和“异化劳动事实→异化劳动概念+‘资本家’→私有财产概念”的分析—综合过程,表明异化劳动的概念并不先验地、分析性地包含着私有财产的概念,它与私有财产的必然关系只有通过分析—综合法才能够显现出来。
三、马克思在“异化文本”中的论证是否是循环论证
在梳理了“异化文本”的总体文本逻辑和明确它使用的方法后,我们正面讨论这个问题:马克思在“异化文本”中关于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关系的论证是循环论证吗?我们的答案是否定的。下面我们回应几个典型的质疑。
人们质疑马克思的论证是循环论证的一个习惯性理由是:异化劳动“本来”就只是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才会出现的现象,所以,即使马克思在“异化文本”的论证过程中没有把私有财产预设为前提,他从异化劳动推理出私有财产也已经陷入了循环论证。对此质疑,我们否认异化劳动是只有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才会出现的现象。如前所述,在“异化文本”中,马克思认为远古时代人们为神建造神庙的活动也是一种异化劳动。在这种活动中,劳动者的劳动产品归属于一个有别于劳动者的神所有,而且神还会反过来支配劳动者的劳动过程,使这种劳动具有异化的特征。宗教异化在人类社会早期并不罕见,“异化”一词(Entfremdung)本身就具有深远的宗教渊源,其词源最初与宗教具有密切的关系[13](P30-32),马克思在“异化文本”中也提到“宗教的自我异化”[2](P165)。既然宗教异化现象不罕见,那么人们为供奉神而进行异化劳动的现象也自然是有可能的,因为这是宗教异化主要的一种表现。可见异化劳动并不必然就是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才会出现的现象,我们不能单纯通过分析异化劳动的概念就能够获得私有财产的概念。这与《资本论》第1卷从商品到资本的分析—综合过程很类似。如果认为商品和货币是只有在资本条件下才会出现的现象,即商品和货币概念必然包含资本概念,那么以商品或货币为前提来推导出资本就是一种循环论证。但显然,远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出现之前,商品和货币已经存在了,货币概念还需要综合其它因素(自由劳动力)才能转化为资本主义意义上的产业资本。所以,我们从来不认为马克思从商品到资本的推论是循环论证。同理,只要我们明确,异化劳动并不是只有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条件下才出现的现象,从异化劳动到私有财产的关系是一种既需要通过分析也需要通过综合才能建立起来的关系,那么上面的指责也就无效了。
人们质疑马克思的论证是循环论证的另一个主要理由是:马克思在讨论劳动者的劳动产品属于谁以及在排除属于神的可能性之后的一些讨论,预设了私有财产,因而陷入循环论证[1](P189-190,191)。
对这个质疑我们需要首先澄清一下,在马克思的论述中,异化劳动概念包含劳动者的劳动产品属于“另一个有别于我的存在物”的规定,由于这个“存在物”并不必然就是劳动者之外的个人,因此,异化劳动概念包含这种规定并不必然就意味着它包含私有财产的内容。如果这个“存在物”是“神”,那我们就不需要考虑这是否是私有财产的问题。另外,马克思在“异化文本”中有一句话:“人的异化,一般地说,人对自身的任何关系,只有通过人对他人的关系才得到实现和表现。”[2](P164)人们认为,在马克思的这句话里,由于异化劳动概念包含对“他人”的关系所以必然包含私有财产的内容,这也是一种武断的看法。因为这句话里所说的人对他人的关系并不必然就是财产关系,例如,工人与工人之间的对立关系也是人的异化得以表现出来的关系,但它并不是财产关系。要把这个“他人”理解为“资本家”并使之与劳动者的劳动产品联系起来,才能说这是一种财产关系。所以,在“异化文本”的最后马克思明确指出,在异化劳动中,财产关系是人与自我和“他人”关系的某种结果,而不是这种关系本身:“我们已经考察了……外化劳动对工人本身的关系,也就是说,考察了外化劳动对自身的关系。我们发现,这一关系的产物或必然结果是非工人对工人和劳动的财产关系。”[2](P168)因此,马克思的上述那句话也没有预设私有财产。
上述质疑的主要根据是“异化文本”第164-166页马克思的相关讨论,这部分内容基本对应“异化文本”中分析—综合过程的“异化劳动概念+‘资本家’→私有财产概念”环节,我们只要澄清此环节的内容和性质就可以消除这种质疑。“异化劳动概念+‘资本家’”这个环节对应的是马克思在否定工人的劳动产品不属于“神”而属于“工人之外的他人”时讨论的内容,虽然马克思没有马上表示这个“工人之外的他人”是资本家,但这个“他人”毕竟不是劳动者本人,而是一个非劳动者,后来马克思以直接点名的方式指出这个“他人”就是“资本家”。就此而言,马克思在这里(第165页)的讨论的确已经隐含了私有财产的内容。
但这并不表明马克思的论证陷入了循环论证。在“异化文本”总的分析—综合过程中,“异化劳动概念+‘资本家’”是综合环节。如前所述,这个环节是抽象的异化劳动概念因与“资本家”相综合而获得现实性的环节,获得现实内容的异化劳动概念就不再是一个抽象概念,而是一种事实。这个事实既是通过异化劳动概念再现的异化劳动事实,同时,由于此环节包含着私有财产的内容,因此,这个事实还同时是私有财产事实。作为异化劳动事实,这个事实在这里是经过概念再现的、其内部结构和关系已经清晰的事实。但是作为私有财产事实,这个事实在这里还只是从异化劳动的角度初步呈现的、直接被给予的、未经分析的和混沌模糊的事实,马克思甚至都不提示它是私有财产事实。这样,当我们把“异化劳动概念+‘资本家’”这个环节置换为“私有财产事实”,那么在总的分析—综合过程中,“异化劳动概念+‘资本家’→私有财产概念”这部分就相当于“私有财产事实→私有财产概念”。从置换后的角度来看,这是通过分析私有财产事实以获取其概念的过程,是一个分析过程,这里“私有财产事实”与“私有财产概念”之间显然不是历史发生学意义上的起源—产物的关系,而只是概念把握层面的分析关系。这进一步表明,马克思在“异化文本”中的工作内容不是论证两个独立事件在时间上具有先后顺序的因果关系,而是借助分析—综合法在从概念上把握事实,即通过分析事实获取概念,然后借助概念再现事实,并从中获取新概念。因此,马克思在排除劳动者的劳动产品属于神的可能性之后的一些讨论,不是“预设”了私有财产,而是以不指名的方式直接给出了私有财产事实,但由于马克思进行的并不是论证,而只是在概念层面的分析和综合,所以,这里不存在马克思通过“预设”私有财产来推导出私有财产的循环论证问题。
人们质疑马克思的论证是循环论证的第三个、也是最有“确凿”证据的理由,是马克思在“异化文本”中的如下两段话:“诚然,我们从国民经济学得到作为私有财产运动之结果的外化劳动(外化的生命)这一概念[den Begriff der entäusserten Arbeit]。但是,对这一概念的分析[Analyse dieses Begriffes]表明,尽管私有财产表现为外化劳动的根据和原因,但确切地说,它是外化劳动的后果,正像神原先不是人类理智迷误的原因,而是人类理智迷误的结果一样。后来,这种关系就变成相互作用的关系。”[2](P166)[3](S372-373)“私有财产只有发展到最后的、最高的阶段,它的这个秘密才重新暴露出来,就是说,私有财产一方面是外化劳动的产物,另一方面又是劳动借以外化的手段,是这一外化的实现。”[2](P166)这两段话,一方面肯定了从概念把握的层面来看私有财产是异化劳动的结果,另一方面,马克思又表示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存在相互作用的关系。不少学者认为,这种“相互作用的关系”意味着异化劳动与私有财产互为因果,它推翻了前面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前因后果的关系,马克思因此陷入了循环论证。
这种质疑涉及的内容颇多,我们仍然需要回到“异化文本”总的分析—综合过程来逐步澄清。一方面,我们需要明确“异化文本”中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的因果关系性质。在“异化文本”的分析—综合过程中,异化劳动概念通过与“资本家”相综合产生私有财产概念,表明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私有财产是异化劳动的一般形式(抽象的异化劳动)与它的特殊现实形式(即劳动产品归“资本家”所有的异化劳动)相统一的结果,由此我们也就从异化劳动的角度获得关于私有财产的这样一种定义:私有财产是劳动产品归资本家所有的异化劳动所产生的财产形式。由此来看,异化劳动概念与私有财产概念的关系既清楚又特殊:这是一种因果关系,但并非“原因—结果”的因果关系,而是“(认识)理由—结果”的因果关系。换言之,异化劳动并非私有财产的“原因”,而只是它的“认识理由”。
在哲学上,理由(Grund,又译为“根据”)与“原因”(Ursache)有重要区别。德国古典哲学和当代分析哲学、心灵哲学、行动哲学等领域都对此有诸多的讨论。例如,康德认为关于事物只有两种理由:认识理由和存在理由,他把后者与“原因”范畴相等同并共同与前者相区别开来,认为在一个命题中,谓词如果不是先行于主词并且是只有它才能使主词得到理解的东西(即存在理由或原因),那么它就是在主词已从别处得到规定的情况下进一步规定着主词以使我们更深入地认识主词的东西,是主词的认识理由[⑦]。以此来看,在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的分析—综合关系以及由此获得的私有财产的定义中,由于私有财产不是因为只有与异化劳动相结合才能被理解(在马克思思想中我们不结合异化劳动也完全可以理解私有财产),但它因为被异化劳动规定而更能被人们认识,所以,异化劳动不是私有财产的存在理由,即不是在时间上先于私有财产并规定私有财产使之得以存在的东西(历史起因),而是私有财产的认识理由,它可以通过规定私有财产概念使之更好地被我们理解,它与私有财产概念之间的关系是概念把握层面的逻辑关系,不包含现实的时间顺序关系。“(认识)理由—结果”是一种不同于“原因—结果”的特殊的因果关系。揭示异化劳动概念和私有财产概念之间的本质关联是“(认识)理由—结果”的因果关系,是马克思在“异化文本”中进行“从概念上把握”事实的工作的自然结果,因为事实往往自身就包含自身的认识理由,从概念上把握事实很容易发现这一点。这种性质的工作无法证明事件之间的原因—结果关系,因为这是两个独立事件在时间上具有先后顺序的因果关系,需要跳出概念层面去到现实和历史的深处寻找证据。但“异化文本”显然没有这方面的内容。
另一方面,“异化文本”中分析—综合过程也充分反映了异化劳动概念以私有财产为自身的实现手段的关系。异化劳动概念包含着劳动产品必然属于“另一个有别于我的存在物”这样一种规定,它作为一种空的“能指”,先行指示着异化劳动需要与“神”或“资本家”相结合才能获得现实性,如果不与它们中的任何一方结合,异化劳动就只是个只包含异化劳动最一般规定的概念。因此,在马克思否定“神”之后,异化劳动的概念只有通过与“资本家”相结合、产生私有财产,才能够获得它具体内容和现实性,就此而言,私有财产是异化劳动的实现手段,现代社会中异化劳动是通过资本主义私有制实现的一种劳动形式。与此明显区别的是,在《资本论》“商品事实→货币+‘自由劳动力’→资本”的分析—综合过程中,由于货币概念没有包含类似的空的“能指”,它本身就有自身独立的现实存在,因而不需要借助资本来获得自身的现实性。所以,分析—综合的角度能够凸显私有财产是异化劳动的实现手段这种关系。
最后,结合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的这种手段关系,“异化文本”总的分析—综合过程还能反映了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的相互关系。在“异化文本”最后部分,马克思这样总结私有财产与异化劳动的关系:“私有财产作为外化劳动的物质的、概括的表现(der materielle,resümirte Ausdruck),包含着这两种关系:工人对劳动、对自己的劳动产品和对非工人(Nichtarbeiter)的关系,以及非工人对工人和工人的劳动产品的关系。”[2](P168)[3](S374)私有财产是异化劳动的概括的表现,是因为私有财产是劳动产品归资本家所有的异化劳动所产生的财产形式,它能够表现和包含异化劳动内部的各层次规定。但私有财产同时还是对异化劳动的物质的表现。在现代社会,即在私有财产“发展到最后的、最高的阶段”[2](P166)的社会中,“私有财产”不仅作为概念,而且还作为现代社会一种现实的物质存在以现实的物质形式包含异化劳动的内部规定,表现着资本主义条件中的异化劳动。这种物质表现关系虽然脱离了异化劳动与私有财产的分析—综合关系,但在一定程度上为这种概念层面的关系赋予了现实的物质内容。结合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的手段关系和它们之间物质的、概括的表现关系,可以看到,在现代社会中,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在其定义中包含着对方,每一方都构成另一方现实存在的内容,现代社会中的异化劳动的发展和变化必然会影响私有财产的发展和变化,反之亦然。因此,双方存在相互作用的关系。不过,无论是这种相互作用关系还是手段关系,都没有影响或取消异化劳动与私有财产“(认识)理由—结果”的因果关系,因为这种因果关系才是它们之间的本质关联,其它关系都是这种本质关联在不同层面和角度中呈现出来的内容。就此而言,马克思没有陷入循环论证。
到这里,我们已经越来越清楚地看到,马克思在“异化文本”中的工作性质本身就不会使他陷入循环论证的困境。马克思在“异化文本”中为自己制定的任务是从概念上把握私有财产与异化劳动的本质关联,工作性质主要是从概念上对给定的事实进行分析和综合,这种工作的本质是揭示而不是论证,是解蔽而不是证明,是在概念层面通过分析综合各种理论要素以揭示事实的认识理由,而不是回到历史深处去证明事实的历史起因。这一点在分析—综合过程中的分析环节体现得尤其明显,如前所述,“异化文本”中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的分析—综合关系以分析关系为主导。事实不会包含自身的存在理由但可以包含自身的认识理由[15](P374-375),因此,当马克思通过分析—综合法使异化劳动与私有财产在概念层面相结合时,他并不需要回顾苦难的历史,而只需要揭示直接摆在他眼前的国民经济的种种事实即可发现这种结合的理由。既然马克思在“异化文本”中从事的工作不是论证,就根本谈不上所谓的“循环论证”了。
四、如何理解马克思在“异化文本”中的叙述不足
虽然上述人们对马克思关于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关系的讨论的各种质疑并未成功确证马克思的讨论存在循环论证,但这些质疑的确揭示了马克思在“异化文本”中的叙述存在薄弱之处。最薄弱的地方就在“异化文本”的主体内容讨论结束后,马克思提出了两个新任务,其中任务“(1)”探究私有财产的普遍本质,任务“(2)”计划探讨异化劳动的起源[2](P167)。这两个新任务中,第一个任务与马克思在“异化文本”中最初为自己制定的任务虽然不相同,但有相似的地方;第二个任务表明把私有财产的原因归结为异化劳动还不够根本,因为异化劳动本身的根源还未查明,所以,这两个任务都反映了马克思在“异化文本”中对私有财产的本质的探讨还不够彻底。
那么,如何理解马克思的叙述的这种不足?首先必须承认,这的确是他的叙述的不完美和薄弱之处。如果他的叙述足够完美,已经彻底把握了私有财产的本质及其与异化劳动的本质关联,那么其实也就可以结束讨论,不需要提出新任务了。但是,马克思的叙述的这种不足,既不是因为他所提的这两个新任务与原初的任务一致,以至于表明“异化文本”中的讨论归于失败,也不是因为他陷入了循环论证,而是因为他只是完成了从概念上把握私有财产与异化劳动本质关联的任务,还没有转向对事实的历史发生学溯源的工作,即只从异化劳动的角度解释了私有财产的认识理由,但还没证明它的存在理由。要全面地把握事实的本质,需要同时阐明事物这两方面的理由。在“异化文本”的最后,马克思可能已经意识到这种不足,所以他提出新任务“(2)”,即准备从“人的发展的本质”出发来理解异化劳动的起源,把私有财产的起源问题变为外化劳动对“人类发展进程”的关系问题[2](P168)。这表明他接下来有可能会进入历史发生学的语境,从人类发展的历史进程考察异化劳动的起源,进一步研究私有财产的本质问题。但遗憾的是,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最终并没有完成这个计划。这个计划在1845年他和恩格斯合写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得到初步实现,在后来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和马克思的“人类学笔记”等论著中,他们多次从历史发生学的角度讨论私有制的起源。结合这些内容,马克思关于私有制的探讨才是完整且充足的。
马克思在“异化文本”中叙述的这种不足与该文本中分析—综合法运用得不够成熟有关。虽然此文本中的分析—综合法有其成功的表现,但它缺乏一个根本性的维度:没有与人的物质实践活动建立起联系。要揭示事物的历史起因,必须深入现实和历史的深处。成熟时期马克思的思想使分析—综合法具有触及现实和历史的潜能,这种潜能出现在综合环节。哈贝马斯指出,在马克思的思想中,劳动作为人与自然物质交换过程本身具有综合意义,综合首先不是思维活动,而是物质生产活动[8](P26)。伊利延科夫也指出,在成熟时期的马克思那里,“只有社会的人类实践,即社会的人与自然现实相互作用的历史发展形式的总和,才是理论分析和综合正确性的基础和标准”[7](P217)。换言之,综合在最根本层面是历史时间、历史过程和历史条件通过人的实践活动进行的人与自然在物质交换意义上的综合,这种综合在最根本层面为所有事物创造了存在理由。如果能如此理解和运用分析—综合法,异化劳动与私有财产之间的分析—综合关系必定会与“异化文本”中双方现有的关系有重大的区别。但在“异化文本”中,由于分析—综合法还未发展到这种程度,所以我们还看不到分析—综合法的这种应用。这是它的不足。
总之,“异化文本”中分析—综合法本身还只包含初步的形式,具有不成熟性,马克思在对此未有充分意识的情况下借此讨论异化劳动与私有财产的关系,虽然在概念把握层面为我们理解这两个范畴之间的关系提供了重要思想,但在这方面的讨论也具有一定的缺陷。从分析—综合法的角度揭示这些内容,能够为我们理解青年马克思的思维方式、思想层次、哲学观点及其与成熟时期的马克思的关系提供重要的视角。
作者陈广思,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副教授。
原文刊于《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7期,注释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