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安宪:多元和合是中国哲学的根本
日期:2019-06-26人类生活于世界之中。世界上除人类之外,还有着各种各样的事物。人类以及各种事物的存在是一种什么样的存在?不同民族、不同时代以至于不同人等,会对此有截然不同甚至完全相反的认识。中国传统哲学的基本态度是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的存在都是共生、共在的,因此也是并且应当是和处、和谐的。共生、共在是事物的本然,和处、和谐是事物的应然。本然是强调本来如此,应然是强调应当如此。
一、多元和合是事物的根本
共生、共在的核心是“共”。“共生”是说多种因素,共同生成了某一具体事物,任何一种事物,都是多种因素共同生产的结果。一株树木的生成、生长,不仅需要种子、土壤,还需要阳光、水分。一件好的瓷器,不仅需要优良的土质作为基础,还需要工匠精心的制作,需要严格认真的焙烧。一艘船舶、一辆汽车、一台机器,是由多个系统、各个部件组成的复杂的结构,要使其正常运作,必须所有部件处于正常状态,任何一个部件出现问题,都会使整个系统无法工作。从事物纵向发展过程来看,从事物自身的经历来看,事物的存在,是“共生”;从事物横向关系来看,从一事物与他事物的关系来看,事物的存在,是“共在”。表面看来,任何一种事物、任何一个部件都是各自独立的,其实,一件事物的所有组成部分都是紧密联结在一起的,都不能与其他部分割裂开来。房屋的门和窗是安置在墙壁上的,墙壁毁坏了,门、窗虽然完好也不成其为门、窗。门与房是共在的,门与墙是共在的,门与窗也是共在的。有此一,才有彼一;有彼一,才有此一。
“共生”强调事物的“既然”。“既”所突出的是事物的历时性、持续性、绵延性,是事物的生成、生长、发育。“共在”强调事物的“实然”。“实”所突出的是事物的实存性、已然性、关系性,是事物的现实状态、是一事物与他事物的关系。共生、共在的基础是多元和合,多元和合是事物的根本,也是世界的根本。多元和合是世界大道。
中国古人早就认为世界上的各种事物均是多元和合的结果。中国古人认为,构成世间事物的基本材质是“五行”。《尚书·洪范》最先提出“五行”的观念。“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润下作咸,炎上作苦,曲直作酸,从革作辛,稼穑作甘。”(《尚书·洪范》)何以谓之“五行”?汉人董仲舒说:“行者,行也,其行不同,故谓之五行。”(《春秋繁露·五行相生》)五行是宇宙间常行的五项最基本的东西。世间的一切事物并不是由单一元素组成的,而是由多种元素和合而成的。
“和”作为一种思想观念,在中国有着非常久远的历史。甲骨文与金文均有“和”字,甲骨文接近于“龢”,金文接近于“咊”,后两个字合一。《说文解字》解说“咊”曰:“相应也,从口,禾声。”解说“龢”曰:“调也,从龠,禾声。”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曰:“经传多假和为龢。”由此可知,和与龢本为二字,和的本字是咊,后演化为和,其义为相应。龢的本义是协调。二字后来合为一字。咊与龢的主体部分是口与龠。口是嘴、是孔,龠是笛类的乐器。所以,“和”最初的意思与声音有关,即声音的相应、协调与和谐。
“和”字在先秦典籍中已有非常广泛的使用。《周易》兑卦初九爻辞曰:“和兑,吉。”此处的“和”还是和谐的意思。《尚书·多方》曰:“不克敬于和,则无我怨。”此处的“和”既有和谐的意思,也有和顺的意思。
至西周末年,史伯第一次将“和”与多元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将“和”提升到哲学的高度来加以论述。据《国语·郑语》记载,史伯在与郑桓公的对话中,提出“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的论断。“和实生物”,是说世间的一切事物,确实是由“和”、是因为“和”而生成并生发的,“和”是事物和世界的本然,是事物和世界的本然形态。何谓“和”?史伯认为:“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生之……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国语·郑语》)“以他平他”,“他”是相对于我而言的,“他”之外还有“他”。“他”之外的他者是另一个不同于“他”的他者。“以他平他谓之和”,意味着事物不是由单一元素构成的,也不是由两个对立的方面或因素构成的,而是由多种元素和合而成的。世间的一切事物,是由金、木、水、火、土五种最基本的元素和合而成的。
按照董仲舒的说法,五行之间的关系并不是一种静态的平行的关系,而是有着严格的序次,此即所谓“天次之序”。这个顺序就是木、火、土、金、水。“木,五行之始也,水,五行之终也,土,五行之中也,此其天次之序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此其父子也。”(《春秋繁露·五行之义》)五行之间这样一个序次表达的是五行之间一种相生相克的关系,即“比相生而间相胜”(《春秋繁露·五行相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这是“比相生”,比邻的前者生后者;木胜土(间隔火),土胜水(间隔金),水胜火(间隔木),火胜金(间隔土),金胜木(间隔水),这是“间相胜”。金与木、水与火、火与金是一种对立、冲突的关系,因为金胜木、水胜火,火胜金,但是金与木之间有了水,水与火之间有了木,火与金之间有了土,情况就大不一样,因为金生水而水生木,因为水生木而木生火,因为火生土而土生金,物与物之间的关系由原来对立的关系而成为相生相成以至于相互依赖的关系。这种相生、相成以至于相互依赖的关系与样态,就是所谓的“和”。“和”的起因是多元共生、多元共在。因为多元共生、多元共在,所以是“和”。“和”是多元共生、多元共在的结果,也是多元共生、多元共在的必然要求。
史伯说“以他平他谓之和”。为了说明什么是“和”,史伯提出了一个与“和”相近的概念,这就是“同”。“和”是多种元素的融合、谐调与适中,“同”则是同一成分、同一元素的简单的增加与堆积,所以“同”也是简单的单一。史伯指出:“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味一无果,物一不讲。”(《国语·郑语》)单一音符的绵延,只能是噪音;单一颜色的物品自然没有什么文彩;单一味道的食物不可能成为美味的饮食;单一的事物因为没有比较,所以也无从评论,也不可能成为美好的事物。
200多年之后的春秋时期,齐国宰相晏婴对史伯的观点做了进一步的发挥。晏婴通过食物与音乐的实例对“和”的形成与状态做了生动的说明。他认为:“和如羹焉”。美味的食物必须借助于多种调料并经过厨师精心调制方可形成。“声亦如味”,音乐其实也是如此,各种音调:清浊、小大、疾徐、刚柔、迟速等,由于有各种变化与排列组合,才能形成美妙的音乐。晏婴认为:“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若琴瑟之专一,谁能听之?”(《春秋左传·昭公二十年》)如果食物只是单一的味道,那么肯定很难吃;如果只是单一音符的持续绵延,那么肯定很难听。各种各样不同的因素,经过精心的调合与调节,才能组成最美的和谐。
“和”,意味着平安、和平、和睦。一物之外还有一物,此物之外还有他物。任何一物都必须承认、都必须正视、都必须接受自己之外还有他物这种事实,由此必须处理好与他物的关系。一物要处理好与他物的关系,必须树立和处的意识。和处即与他物和平相处。共在必须是和处的共在,而不是有你无我、你死我活的存在。
从一事物与他事物的关系方面来看、从个体事物的角度来看,是和处,是物与物之间的和平共处;从各种事物所共同组成的总体来看、从物与物以及人与物所共成的世界的总体来看,则是和谐。
“谐”,本义是音与音声韵方面的一致或相近,声韵相同或相近的音联结起来,组成谐音。谐音叠加,成为一组、一个单元,谓之“和谐”。和谐所着重的是事物的整体状态、总体面貌。从总体的角度讲,每一组成部分、每一元素都正当、正常地发挥着自己的功能与作用,而又不妨碍、不危害其他组成部分、其他构成元素,总体才会处于和谐的状态,否则,总体的和谐是不可能存在的。
二、和谐、合作、和平是中国哲学的根本追求
孔子作为儒家学派的创始人,从个体人格与社会政治两个方面对“和”做了高度的概括与阐明。孔子接续由史伯以来持续不断的“和同之辩”。史伯与晏婴以“和”与“同”来解说政治,孔子则将其运用于具体的人事。在孔子看来,君子与小人最直接、最直观的区别就在于:“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和而不同”,是对他人的意见既有肯定也有否定,对的就支持,错的就反对,肯定与否定针对的是具体的事或意见,而不是针对具体的人。“同而不和”,则是要么全盘肯定,要么全盘否定,他的态度不是针对具体的事或具体的意见,而是具体的人。对我好的人,或我喜欢的人,说什么我都支持;对我不好的人,或我所讨厌的人,说什么我都反对。朱熹说:“和者,无乖戾之心。同者,有阿比之意。”[1]“盖君子之心,是大家只理会这一个公底道理,故常和而不可以苟同。小人是做个私意,故虽相与阿比,然两人相聚也便分个彼己了。故有些小利害,便至纷争而不和也。”[2]“和而不同”的人,因为能够坚持自己的原则与态度,所以这是君子;“同而不和”的人,因为没有原则,只凭自己个人的好恶来表达立场和态度,所以这是小人。此外,孔子及其学生还从政治秩序方面讨论“和”,孔子学生有子认为:“礼之用,和为贵。”(《论语·学而》)“礼”,是各种各样的规矩、规范。表面看来,规矩与规范是约束人的行为的,然而,只有每个人自觉地约束自己的言论与行为,才能保障与维持社会的和谐与和睦。社会的和谐与和睦是每个社会成员所期望的,而要如此,就需要每个社会成员都必须严格按照规则行事。
后世儒家进一步发挥了孔子的思想,以和谐、和睦、和平为理想的社会状态和社会理想。《周易·乾卦》彖辞曰:“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乾即天,乾道变化,即天地间万事万物的生长变化。每一物在自己的生长发育的运化中,在与他物的同生共在的关系中,确保自身性命的正值、正态,整个世界就会维持和谐、和睦、和平的状态。“太和”之太,既是极致的意思,也是“大”的意思。“太和”,即宇宙间的一切事物、物与物之间、人与物之间、人与人之间,保持一种高度的和谐与和睦。人与物之间要和谐,人与人之间要和谐,人的内心也要保持和谐。《中庸》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中和是天下之大本达道,是天下事物之本,也是人类应当坚持和守护的根本。《礼记·礼运》篇讲“大同”社会:“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大同”社会所谓“大同”,并不是“和而不同”的“同”,而是“和”。“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大同”社会其实就是“大和”社会。儒家追求“天下平”。《大学》所讲的“齐家”“治国”“平天下”,其实也是“大和”。“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天下平”即天下太平,其根本仍然是“和”,是和平、和谐、和睦。孟子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孟子·公孙丑上》)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是最可宝贵的,也是最为有力的,是比天时、地利力量更为巨大的。
和谐、和睦、和平,一直是儒家追求的社会理想。为了达到这一社会理想,儒家发现音乐在维护社会和谐过程中起着特别重要的作用。荀子在《乐论》中说:“乐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乡里族长之中,长少同听之,则莫不和顺。故乐者,审一以定和者也。”音乐不只是表达思想感情的艺术,还是维护社会和谐的良药。音乐不只是好听,还担负着重要的社会功能。《乐记》说:“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音乐产生于人对于现实世界情感反应。情动于中而形之于声,但“声”并不等于“音”。“音”是合于一定旋律、节拍的声音,如果只是单一的音律,也就是史伯所说的“声一”,那是很难听的,所以,“声一无听”。音乐之所以是动听的乐音,是因为“声成文,谓之音”,是因为音乐是富有节奏与变化的。但富有节奏与旋律的声音并不就是音乐。《乐记》认为,“乐者,通伦理者也。”音乐之为音乐,还在于它担负着感化人心的社会作用。正因为此,《乐记》说:“是故知声而不知音者,禽兽是也。知音而不知乐者,众庶是也。惟君子为能知乐。”声并不就是音,音并不就是乐。音乐之为音乐,不仅只是好听,还在于它能感化人,还在于它能移风易俗。
与儒家突出和强调社会和谐不同,道家更强调事物本身的和谐。老子讲:“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子》第四十二章)万物独阴不生,独阳不生,万事万物都是由阴阳和合而成的,万事万物的根本就是和谐,这种根本性的和谐是本来就有的,是本来如此的。“知和曰常,知常曰明。”(《老子》第三十三章)和谐、和平是事物的本然样态,是事物的常态,能够懂得、把握这种根本性的和谐,能够把握事物的这种常态,就是明,就是明白,就是明智。庄子继承了老子的思想,认为:“明白于天地之德者,此之谓大本大宗,与天和者也。所以均调天下,与人和者也。与人和者,谓之人乐;与天和者,谓之天乐。”(《庄子·天道》)明白天地的本性,也就明白了天地的大本大根。这一大本大根其实就是和,由此可以做到“与天和”。明白了天地的大本大根是和,由此可以均调天下,也就是老子所说的“损有余以补不足”,由此就可以做到“与人和”。与天和,与自然界的一切和谐相处,由此而可以享受到自然界的乐趣,这就是“天乐”;与人和,与他人和谐相处,由此可以享受到人世间的乐趣,这就是“人乐”。
儒道两家之学术是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主体,两家虽然在很多问题上有分歧,但对于“和”的认识与推崇则是基本一致的。
秦代以后,对于和的推崇一直持续不断。流传于秦汉年间的《黄帝内经》是中医最重要的经典。《黄帝内经》认为,人体阴阳中正和谐是身体健康的根本。“阴阳匀平,以充其形,九候若一,命曰平人。”[3]阴阳调和之人为平人,血气平和的人,才是健康之人。与此相反,人的一切病痛都源于阴阳失调。而一旦阴阳失调,就会产生疾病。“阴不胜其阳,则脉流薄疾,并乃狂;阳不胜其阴,则五藏气争,九窍不通。”[4]当作为生理功能的阳胜过阴的时候,会使血脉流动急迫,甚至令人发狂;当作为生命物质的阴胜过阳的时候,会使五藏不和,九窍不畅。因此补偏救弊,调整阴阳,恢复阴阳平衡,是中医治疗的基本原则,这也就是《黄帝内经》所说的“谨察阴阳所在而调之,以平为期”[5],具体做法就是“寒者热之,热者寒之,温者清之,清者温之”[6]。保持人体气血的平衡与和顺,人体就不会有病。汉代董仲舒认为:“德莫大于和,而道莫正于中……和者,天之正也,阴阳之平也。”(《春秋繁露·循天之道》)最大的德就是“和”,至正之道就是“中”。东汉王充反对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论,但也同样强调和推崇“和”,认为:“阴阳和,则万物育”,“气和人安,物瑞等至。”(《论衡·宣汉》)
成书于汉代的道教典籍《太平经》,认为世界在大体上都是由三个方面的因素组成的。“夫天地人本同一元气,分为三体,各有自祖始。”[7] 三体即是阴、阳、和。“天地常有格三气,其初一者好生,名为阳;二者好成,名为和;三者好杀,名为阴。故天主名生之也,人者主养成之,成者名为杀,杀而藏之。天地人三共同功,其事更相因缘也。无阳不生,无和不成,无阴不杀。此三者相须为一家,共成万二千物。”[8]天下万千事物都是由阴、阳、和三气和合而成的。宇宙间的事物,就其种类而言,不仅不是同一的“一”,也不是相互对立的“二”,而是相互关联、密不可分的“三”。三气和生、三气共在,三气相亲,是宇宙事物的基本状态。值得重视的是,《太平经》在阴阳之外,提出和,并赋予和以非常高的地位。这样,在《太平经》看来,事物的产生就不是正相反对的两种事物相互斗争的结果,而是既相冲突又相融合的结果。“元气有三名,太阳、太阴、中和。形体有三名,天、地、人。天有三名,日、月、星,北极为中也。地有三名,为山、川、平土。人有三名,父、母、子。治有三名,君、臣、民。欲太平也,此三者常当腹心,不失铢分,使同一忧,合成一家,立致太平,延年不疑矣。”[9]三相通而和合,各尽其力,各得其所,为治、为成、为太平。“男女相通,并力同心,共生子。三人相通,并力同心,共治一家。君臣民相通,并力同心,共成一国。此皆本之元气自然天地受命。凡事悉皆三相通,乃道可成也。”[10]三相通而并力同心,多元共在,多元和合,是事物得以顺利发展的基本前提。
宋明理学,是中国哲学发展的高峰。宋明理学突出和强调“理”,但并不否定“和”。认为传统儒家所推崇的“太和”“中和”不仅是天地的根本,也是人道的根本。张载说:“太和所谓道,中涵浮沉、升降、动静、相感之性,是生絪缊、相荡、胜负、屈伸之始。”(《正蒙·太和》)。道即是太和,太和即是道。王夫之解释说:“太和,和之至也”,“未有形器之先,本无不和,既有形气之后,其和不失,故曰太和。”(《张子正蒙注》卷一)太和,是和的极至,也是事物的根本。周敦颐说:“圣人之道,仁义中正而已矣。”(《通书·道》)圣人所教,其实只是仁义中正。司马光说:“政以中和为美”“刑以中和为贵”(《四言铭系述》 )。政治秩序应当强调中和,刑罚也应当强调中和。胡宏认为:“中者,道之体;和者,道之用。中和变化,万物各正性命而纯备者,人也,性之极也。”(《胡宏集·知言·往来》)中和,既是事物的根本,也是人类应当坚守的正道的根本,这是两千多年中国人普遍坚持的基本理念。
“和”有和谐、和顺、和睦、和平、太和、中和等多重含义,如此多重含义经常是交织在一起的。中国人对于“和”的追求、坚守,是一贯的、持续不断的。
三、中西哲学的根本差异
不同民族有不同的文化传统,文化差异是显然的,并且这种差异在很长时期是很难消除的,甚至是不可能消除、也不该消除的。文化上的差异有时无法也不该以优劣而论。因为不同的文化有不同的价值观念,有不同的价值标准,由此也必然会有不同的价值判断。中国哲学、中国文化与西方哲学、西方文化最大的不同是什么?胡适说:“东方文化的最大特色是知足,西洋的近代文明的最大特色是不知足。”[11]这种观点是表面而片面的。中西文化最大的不同是:西方哲学强调对立、对抗、斗争、雄强,中国哲学强调共生、共在、和处、合作。在西方哲学看来,对立、对抗是事物的本然,斗争、雄强是事物的应然;而在中国哲学看来,共生、共在是事物的本然,和处、合作是事物的应然。本然强调本来如此,应然强调应当如此。
在西方哲学看来,世间的一切都是对立的,人与自然、人与人、团体与团体、党派与党派。由于是对立的,所以是对抗的,即作用力与反作用之间的对抗,所以人要征服自然、改造自然,所以有了统治与被统治之间的对抗,有了阶级以及党派之间的斗争。这是一种二元对立的思维。对立的结果不是共在,而是冲突,而是斗争,而是你死我活。
而在中国哲学看来,世间的一切并不是对立的,并不是由截然对立的两个方面构成的。虽然中国人也讲“一阴一阳之谓道”,但阴阳之间关系不是对立的关系,而是相互依存、此消彼长的对待的关系。阴阳之间的关系是圆融的、圆通的,是相互包容的。阴并不是纯粹的阴,其中也有阳;阳并不是纯粹的阳,其中也有阴。阴阳间的此消彼长促进了事物的运动、变化与发展。太极图最为清楚地表达了这样的道理。阴阳相互环抱,此进彼退,阴中有阳,阳中有阴。如果说,西方的二元对立强调的是同与异,那么,中国的阴阳圆融则强调通与容。更为重要的是,由阴阳而分化为五行。五行的最大特点是多,是多极,是多元,是多元并立、多元共在。世界是由多种元素构成的,而不是由截然相反的两种因素构成的;任何一种事物也是由多种元素构成的,而不是由对立的两个方面构成的;多种元素之间的关系是共生、共在的关系,而不是相互对立、对抗的关系。这是中国哲学对于整个世界的基本认识、基本态度。
由二元对立,必然导致二元冲突。二元冲突是全面的,不仅有政治的、经济的、军事的冲突,也有文化的冲突。这种文化冲突,就是亨庭顿所谓的“文明冲突”,他认为冷战之后,政治认同将以文明为基础,最危险和主要的战争是爆发在文明断层线上的战争。针对这样一种“文明冲突”论,张立文先生构建了“和合学”的理论体系。1996年,张先生的《和合学概论》出版,其副标题即是“21世纪文化战略的构想”。和合学的“和”是和生、和处、和睦、和谐、和平,和合学的“合”是结合,是配合,是合作。“和合”即是要以和善、和生、和处的心态,与他者合作,以实现和睦、和谐与和平。
世界的本质是“和”,是和谐,不是对立;是和平、不是对抗;人类的理想是太和,是和平,是与他者和平共处,不是战争,不是战胜他者,不是征服他者,这是中国传统哲学的根本,是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的主要差异,也是我们应当持续坚守的文化信念和文化立场。多元并立、多元共在,而非一元独立、而非二元对立,才是世界的根本,才是事物的根本,这是中国传统哲学最基本、也最根本性的思想与观念。
近年来,习近平主席倡导“一带一路”建设。“一带一路”建设,不是我们应对世界的态度,而是中国面对世界所应该具备的态度。“一带一路”建设本身是一个经济发展倡议,但又不是一个纯粹的经济发展战略,这里有很多文化的因素。我们要向世界表明:我们与沿海、沿路各国的交往,是以和平为基础、以合作为基本方式、以发展为基本目标的交往;我们与沿海、沿路各国的交往,谋求的是“和合”,是以“和”为基础的“合”,是通过“合”以达到“和”。是以和平、和睦为基础的合作,是通过合作以达成和平与和睦。我们要向世界表明:中国人自古以来,在处理民族关系、国际关系、国际交往方面,一直是以“和合”为基本理念的,“和合”是中国文化最为深层的理念。从《尚书》里讲的“协和万邦”,到汉代的和亲、唐代的和亲,到明代的郑和下西洋,我们的基本态度就是“协和万邦”。汉代、唐代、明代,是中国历史最强盛的时代;当时的中国,也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在我们最强盛、最强大的时代,我们没有欺凌弱小的民族与国家。我们过去不会,我们将来也不会。我们今天应当大力宣扬、宣导“和合”的文化战略。
“多元”“共生”“共在”“和合”“协和万邦”,是中国话语体系,要讲好中国故事。我们必须用中国话语,宣讲一个中国故事。如何用中国词汇、中国话语讲好中国故事?如何让世界人民、特别是沿海、沿路国家人民了解中国、理解中国?这是一项重要而又迫切的任务。我们所要宣扬的是“多元和合”。我们要向世界宣扬:“和合”是中国文化最根本性的内核。中国的发展是一种和平发展,中国的发展给世界带来的是机遇,而不是挑战,更不是威胁。我们要向世界表达:中国文化最根本性的因素是“和合”;中国处理对外关系的基本理路是“和合”“协和万邦”。我们要向世界表明:“一带一路”建设,正是以“和合”为基本理念的中国故事。
和谐的取得与维护,需要各方面力量的共同努力;而和谐的受挫与破坏,任何一种力量都会使之成为实然。维护和谐,需要尽心尽力才可能做好;而破坏和谐,只需要一点点错误或失误。家庭和谐,是生活幸福的前提;国家和谐,是国家富强的基础;社会和谐,是各项事业顺利发展的保障;世界和谐,是千百年来人类的共同理想。要维护家庭的和谐,需要所有家庭成员的共同努力;要维护国家的和谐与稳定,需要全体公民恪尽职守;要维护社会和谐,需要正视和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要维护世界和谐,需要各国人员相互尊重、相互谅解,需要整个人类树立健康的生态伦理观念。和谐是动态的,不是静态的,今天的和谐并不能保证明天还可以和谐,所以,维护和谐需要持之以恒。
[1]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147页,北京,中华书局,1983。
[2] 《朱子语类》,111页,北京,中华书局,1996。
[3] 《黄帝内经素问》,332页,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10。
[4] 《黄帝内经素问》,33页,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10。
[5] 《黄帝内经素问》,418页,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10。
[6] 《黄帝内经素问》,433页,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10。
[7] 王明撰:《太平经合校》,236页,北京,中华书局,1960。
[8] 王明撰:《太平经合校》,675-676页,北京,中华书局,1960。
[9] 王明撰:《太平经合校》,19页,北京,中华书局,1960。
[10] 王明撰:《太平经合校》,149页,北京,中华书局,1960。
[11] 胡适:《我们对于西洋近代文明的态度》,载《现代评论》,第4卷83期,192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