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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启念:马克思与认识论的反映论
日期:2022-10-14

     要:反映论是唯物主义世界观的体现,能动的反映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的本质特征。在反映论中,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也即从认识事物的现象深入到事物本质的认识,是一个重要的十分困难的问题因为事物的本质与相互联系是人的感觉器官无法感知的,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必须依靠思维的创造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与社会生活日益复杂,感性认识与事物本质之间的鸿沟越来越大,科学认识越来越依赖思维创造。在这个情况下如何坚持唯物主义反映论原则成为重大理论问题。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把实践概念引入世界观,实践是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内含着对人的思维创造作用的高度肯定,又通过把实践检验作为真理标准而与唯物主义基本原则保持一致。马克思合理解决了思维创造作用与唯物主义的统一问题,为科学的系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反映论奠定了基础。同时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世界观,他的认识论思想,解决了为什么需要创新、创新何以可能、如何创新以及怎样把理论创新与唯物主义原则统一起来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为我们勾勒出了马克思主义创新哲学的基本框架。今天,创新成为新发展理念中最重要的问题,深入研究马克思的新世界观和认识论思想,对于创建马克思主义创新哲学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反映论 思维的创造性 马克思主义创新理论

今天,不论在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领域,还是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和生活实践中,创新都成为最重要的环节。似乎唯心主义,特别是实证主义哲学,赋予了人的思想充分的自由,为创新开辟了广阔道路,而唯物主义哲学因强调认识是对客观存在的反映,不可能从哲学世界观的高度为思维创新提供理论支持。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由于生活实践的日益复杂,感性认识与作为认识对象的事物的本质及运动规律之间的鸿沟越来越大,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坚持唯物主义基本原则的同时,对人的主观能动性和思维创造性的作用予以充分的肯定。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世界观体系,在唯物主义基本原则与人的思维创造性相结合的基础上,构建了一个完整的系统的认识论理论,同时也为我们勾勒出了马克思主义创新哲学的基本框架。本文拟通过考察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的反映论,对马克思的认识论思想,特别是他关于创新活动的思想,做初步考察,以促进这一领域的研究。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的反映论

马克思恩格斯以及列宁都没有使用过反映论概念,但是他们都认为人的认识是对客观存的反映。相关论述很多,例如:1,马克思的《<资本论>第二版跋》:“我的辩证方法,从根本上说,不仅和黑格尔的辩证方法不同,而且和它截然相反。在黑格尔看来,思维过程,即甚至被他在观念这一名称下转化为独立主体的思维过程,是现实事物的创造主,而现实事物只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我的看法则相反,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一切观念都来自经验,都是现实的反映——正确的或歪曲的反映”、“头脑中的辩证法只是现实世界即自然界和历史的各种运动形式的反映。”,列宁的《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一般唯物主义认为客观真实的存在(物质)不依赖于人的意识、感觉、经验等等。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存在不依赖于人类的社会意识。在这两种场合下,意识都不过是存在的反映”。以上几处论述,马克思的论述受学界关注较多,被认为具有代表性。

苏联哲学家米丁最早使用了反映论概念。1933年,由米丁主编苏联共产主义科学院哲学研究所集体编写的高校教材《辩证唯物主义》出版,其中第三章第三节的标题是“物质与意识。辩证唯物主义反映论”。但是该教材没有对认识论、反映论做专门论述斯大林的权威著作《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也没有专门论述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的内容,只是引用了列宁《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的一句话:“一般唯物主义认为客观真实的存在(物质)不依赖于……意识、感觉、经验……意识都不过是存在的反映,至多也只是存在的近似正确的(恰当的、十分确切的)反映”,以表达认识是对存在的反映这一思想。上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教材开始设立专章讨论认识的辩证性质或认识过程的辩证法。由费·瓦·康斯坦丁诺夫主编1982年出版的官方教材《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其中第七章“人的认识的性质”第四节的标题是“知识是精神对现实的把握。反映原则”,使用了“反映”二字,但是没有使用反映论概念。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的反映论问题,在我国得到高度重视,因为毛泽东思想是在与左倾教条主义的斗争中诞生的,毛泽东特别重视认识论问题,努力从哲学的高度总结左倾教条主义的错误根源。毛泽东在这个问题上最重要的成果是写于19377月的《实践论》,该书从实践的角度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做了全面系统的阐述。1940年,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说:“马克思说:‘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而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他又说‘从来的哲学家只是各式各样地说明世界,但是重要的乃在于改造世界。’这是自有人类历史以来第一次正确地解决意识和存在关系问题的科学的规定,而为后来列宁所深刻地发挥了的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之基本观点。”他在这里第一次用“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概括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在此之后,反映论成为我国哲学界广泛使用的概念,能动的反映论则被我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家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的本质特征。

反映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的基本观点,但是应该看到,马克思、恩格斯、列宁论述的反映论思想,旨在强调在认识论问题上他们的唯物主义原则立场,强调他们与唯心主义观点的对立。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针对的是黑格尔的客观唯心主义,列宁针对的是马赫主义的主观唯心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对立与斗争是他们提出“反映论”观点的总体背景。列宁曾经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中提出著名的“认识论的三点结论”,第一点便说:物是不依赖于我们的意识、我们的感觉而在我们之外存在着的,我们的感觉是外部世界的映像。他说:“生活实践的观点,应该是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这种观点必然会导致唯物主义,而把教授的经院哲学的无数臆说一脚踢开。”他还说:“接受或者抛弃物质概念这一问题,是人对他的感官的提示是否相信的问题,是关于我们认识的泉源的问题。……认为我们的感觉是外部世界映像;承认客观真理;坚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观点,——这都是一回事。”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唯物主义哲学,一切唯物主义哲学理论都主张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在认识论问题上必然坚持认识是对物质存在的反映。反映论是一切唯物主义哲学在认识论问题上的基本原则。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以反映论为基本观点,突出了唯物主义哲学存在决定思维的原则立场。但是,在具体的认识活动中,只强调原则是不够的,人们还必须科学回答如何反映的问题,也即必须掌握科学的认识方法。没有科学的认识方法,不解决如何反映的问题,认识就不能正确反映客观存在,反映论就会沦为空谈。然而对于如何反映也即认识方法问题,以往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研究较少。其原因,正如前面提到的,是因为马克思恩格斯列宁主要是从与唯心主义斗争的角度考察认识论问题的,这个特殊的角度使他们主要关注的是认识的本质而不是认识的方法。

长期以来有一种说法,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特别强调实践在认识中的作用,已经解决了如何反映的问题。其实不然。迄今为止,我们谈实践在认识中的作用时,主要突出如下几点:第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第二,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和目的;第三,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这几点都很重要,但是它们所说的都不是认识活动本身。认识的来源、动力、目的、判断其真理性的标准,是从认识活动外部考察认识,没有涉及认识过程中观念、思想产生与发展的具体机制。具体而言,实践活动是人对客观世界的改造,在与客观世界的接触中,客观事物作用于人的感觉器官,产生感觉。获得感觉经验,只是认识的起点。列宁说:“认识论的第一个前提无疑地就是:感觉是我们知识的唯一泉源。”从认识论的角度看,人在实践活动中获得感觉只是认识的开始,由此开始的认识活动还会遇到许多问题。

例如,感性认识是对客观存在的反映,但具体地看,它所反映的究竟是什么?需要分析。感性认识自身不可能给我们提供科学答案。列宁曾引用费尔巴哈的话说:“……我的味觉神经,正如盐一样,也是自然界的产物,但是不能因此就说:盐味本身直接就是盐的客观特性;盐在仅仅作为感觉对象时是怎样的,它自身也就是怎样的;舌头对盐的感觉是我们不通过感觉而设想的盐的特性……”,“咸味是盐的客观特性的主观表现。”我们可以说:你要知道盐的味道,就得亲口尝一尝。费尔巴哈说,你在品尝盐的实践中获得咸的味道,可是咸味并不是盐本身的特性。列宁赞同费尔巴哈的观点,他也认为:我的舌头与盐接触时获得的咸味,其本身不是盐的特性,咸味这种感觉是“盐的客观特性的主观表现。”至于在与我们的舌头接触时造成咸味这种感觉的盐的客观特性是什么,这个问题感觉本身无法回答。自然科学告诉我们,食盐是氯化钠,分子式为NaCl。咸味是NaCl分子中的Na离子Cl离子与我们的味觉器官作用的产物,它反映了盐的特性,带有盐的信息,但本身并不是盐的特性。列宁还说:“感觉是运动着的物质作用于我们的感官而引起的。自然科学就是这样看的。红色的感觉反映每秒频率大约450万亿的以太的震动。天蓝色的感觉反映每秒频率大约620万亿的以太的振动。以太的振动是不依赖于我们的光的感觉而存在的。”与我们的颜色感觉对应的是“以太”的振动,这种振动本身却是我们的眼睛感觉不到的,只有自然科学理论才能揭示颜色感觉背后的“秘密”。

感性认识反映的究竟是什么,需要考虑人的主体性,借助理性认识来理解。更重要的是,认识世界的目的在于改造世界,改造世界必须认识事物的本质与运动规律,但是事物的本质与运动规律只有理性认识才能把握。人的认识需要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这是认识活动最重要的环节。可以说,如何反映客观世界,关键是如何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

关于如何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马克思恩格斯,以及列宁,基本上没有做过相关的论述。在这个问题上讲得最透彻、国内学者引用最多的,是毛泽东的论述。毛泽东说:“无数客观外界的现象通过人的眼、耳、鼻、舌、身这五个官能反映到自己的头脑中来,开始是感性认识。这种感性认识的材料积累多了,就会产生一个飞跃,变成了理性认识,这就是思想。”他还就如何上升到理性认识做了说明:感觉材料可以真实地反映客观事物,“但它们仅是片面的和表面的东西,这种反映是不完全的,是没有反映事物本质的。要完全地反映整个的事物,反映事物的本质,反映事物的内部规律性,就必须经过思考作用,将丰富的感觉材料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制作工夫,造成概念和理论的系统,就必须从感性认识跃进到理性认识。”

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是毛泽东提出的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具体步骤,长期以来被我国众多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材所接受、引用。前面8个字是指对感性材料的取舍,后面8个字是指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由此及彼说认识事物之间的联系,由表及里是说从现象深入事物的本质。这个十六字诀”对认识过程中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过程做了全面、生动的概括,意义重大。但是稍作考察便可看出,它们还不是对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这一“反映”过程的科学说明,因为什么是“粗”、什么是“精”,如何判断“真”和“伪”,“由此及彼、由表及里”怎样去“及”,都有待给予科学说明,有待精确化。毛泽东只是用文学语言对从感性到理性的认识过程做了描述,这一描述指出了正确方向,却不能作为指导人们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可以操作的具体方法。实际上,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不仅是认识活动中最重要的环节,对于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反映论来说,也是最困难的环节,是一种至关重要的“飞跃”。

二 反映论面临的困难与思维创造

反映论概念就“反映”二字的本意来讲,是指在某物上,例如在镜面、水面、照相机底片上,得到与被反映物相似的图像。图像与对象的相似是反映物与被反映物反映关系的基本特征。列宁在讲到物质概念时使用了“复写、摄影、反映”几个词,目的就是强调“感觉是外部世界的映象”,二者相似。艾思奇在讲到“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时,使用了“用照相做比喻——反映论”做标题,也是为了强调感觉与对象的相似关系。在日常生活中,通常人们都把感觉视为被感觉客体本身的特性,感觉与对象的相似关系没有人会怀疑,以致毛泽东也说:“你要知道梨子的滋味,你就得变革梨子,亲口吃一吃。”但是,事物的本质、运动规律、相互联系,存在于感觉之外,如何反映这些抽象的存在,或者说如何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实现认识从现象到本质的“飞跃”,是反映论内在包含的困难问题。感性认识源自我们在实践中与客观事物的接触,在接触中客观事物作用于我们的感官,在我们的身体内部产生感觉。感性认识是我们在实践活动中唯一能够直接获得的认识。它们是切实的存在,是我们直接感知到的。理性认识反映的是事物的本质、运动规律以及事物之间的联系,这种本质、规律与联系是客观存在的,却又存在于现象的背后,是我们的任何感觉器官都感受不到的。事物的本质、事物相互之间的联系以及它们的运动规律,不会直接与我们的感觉器官发生作用。它们是存在的,但我们看不到、听不到、嗅不到、摸不到,不可能通过自己的感觉器官获得关于它们的任何直接信息。认识的目的是反映事物的本质与运动规律,但是怎样才能反映事物的本质与规律?这是唯物主义反映论面临的最重大最困难的问题,因为我们和外部世界的唯一直接联系,即感觉器官,无力触及事物的本质与运动规律。

感性认识的局限性在这里突出地表现出来。人们要克服感觉经验的局限,实现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反映事物的本质、联系与规律,只能借助思维的力量,借助人的能动性、创造性。正因为这样,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不仅是反映论,而且是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

在前面引用的《新民主主义论》那段话中,毛泽东使用了“列宁所深刻地发挥了的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的说法。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是他对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的完整概括。在此之后,我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家沿用了毛泽东的说法,而且越来越重视思维的创造性。著名马克思主义哲学家艾思奇,曾经集中全国力量编写了我国第一本由自己写作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材——《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该书1961年出版第一版,1962年再版,1978年出第三版。在认识论部分,该书开宗明义提出: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是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它对实践在认识中的作用,对毛泽东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十六字诀”——“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做了深入分析,特别突出了人的主观能动性的作用。在很长一个时期,我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家认同艾思奇的观点,把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视为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的本质特征,突出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的意义。不过这时哲学家们与艾思奇一样,是通过对实践在认识中的作用以及毛泽东的“十六字诀”的分析,论述反映论中人的主观能动性的作用的。

到20世纪70年代,情况发生变化。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学术界思想解放,百花齐放。1981年,人民出版社出版了由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肖前、李秀林、汪永祥主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教材《辩证唯物主义原理》、《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它们是针对“文革”中四人帮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的歪曲编写的,是理论界“拨乱反正”的成果,对我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辩证唯物主义》除了强调“马克思主义哲学克服了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局限性和根本缺陷,创立了以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为基础的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即能动的反映论”以外,在关于认识论的部分专门设置了一节——“认识的辩证运动”,讨论认识的也即反映方法问题。这一节的第二目,名为“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其中提出了矛盾分析方法以及“理想化”、比较、分类、统计等思维方法。与以往不同的是,作者在这里提出:“从感性认识飞跃到理性认识,仅仅靠上述方法还是不够的。从感性到理性,从而形成科学理论,不仅要运用逻辑思考的方法去加工制作感性材料,而且要发挥幻想、想象、猜测、直觉等思维形式和方法的作用。”幻想、想象、猜测、直觉等思维形式思维方法,已经远离“反映”二字的原本含义,属于思维的创造性活动。人的主观能动性的作用得到充分彰显,它极大地具体化、深刻化了对毛泽东“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十六字方针的理解。

在此以后我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材,延续了对认识方法和思维创造作用的重视。例如,2004年出版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强调:“人的认识活动不同于动物的反映活动,它是一种能动的、创造性的活动,是主体对于客体的能动的、创造性的复现。”该书还在关于“认识形式与认识过程”一章中设立了“非理性因素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一节,提出:“幻想、想象、直觉、灵感等以非逻辑形式出现的非理性因素,是人的认识能力的一部分。在认识过程中,它们和逻辑形式相互作用、相互补充,对认识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2009年出版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马克思主义哲学》,在“认识活动及其规律”章第二节“认识的运动过程”中,对认识过程中的非理性因素联想、想象、直觉、灵感的作用做了专门的具体的分析。

上述几种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材,越来越重视人的主体性、能动性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直至把联想、想象、直觉、灵感等等非逻辑方法引入认识论,人的主观能动性与思维的创造性在认识论中的作用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取得的重要成果,极大地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的反映论。

我国哲学家对人的主体性、能动性在认识活动中的作用的重视,不是孤立的现象。事物的本质,它们的相互联系与运动规律,存在于人的感觉所能达到的界限之外,二者之间有一条感性认识无法越过的鸿沟。这是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反映论遇到的最大困难,也是几百年来世界上许多思想家关注的问题。

近代以来,休谟通过探讨关于因果关系的知识率先对这个问题做了深入思考。因果关系是事物之间最基本的联系,是一切科学知识的基础。但是,休谟对因果关系的必然性、可靠性提出疑问:“第一,我们有什么理由说,每一个有开始的存在的东西也都有一个原因这件事是必然的呢?第二,我们为什么断言,那样一些特定的原因必然要有那样一些特定的结果呢?”休谟是经验论者,认为人的一切认识始于感觉经验,所谓因果关系是指:两个前后相随、相继出现的现象,多次出现在我们的认识之中,以致我们见到一个现象就立即会想到并认为另一种现象一定会出现或存在。前面的现象被称作原因,后面的现象被称作结果,它们的关系则是具有必然性的因果关系。但他认为:“不但我们的理性不能帮助我们发现原因和结果的最终联系,而且即(使)在经验给我们指出它们的恒常结合以后,我们也不能凭自己的理性使自己相信,我们为什么把那种经验扩大到我们所观察过的那些特殊事例之外。我们只是假设,却永不能证明,我们所经验过的那些对象必然类似于我们所未曾发现的那些对象。”就是说,他认为两个现象相继出现,这种情况我们可以感知多次,然而被我们称之为因果关系的它们的联系,其必然性不仅不能通过理论来论证,而且感觉经验也无力为之提供证明。因为任何感觉经验都是具体的、个别的,这样的经验不论重复多少次,我们都不能从中发现被称为“因”、“果”的两种现象之间的必然联系。过去的经验只在过去有效,现在的经验只能说明现在,我们无法根据它们推论出明天的具有必然性的结果。简言之,我们可以感知到“在此之后”,但永远不可能感知“因此之故”。

那么我们根据什么说世界上存在因果关系?休谟说,依据只能是“习惯”:根据一再重现的经验来习惯性地期待未来的经验,形成因果观念。就是说,作为科学理论基础的事物之间最基本的因果联系,本身是习惯的产物,是一种主观的基于重复出现的经验的认定。休谟对因果关系做了论证,但结论具有浓重的怀疑论的主观性成分。

除了事物之间的联系之外,由现象到本质,也是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极为重要极为普遍的内容。本质存在于现象背后,人的感官无法直接感知,怎样突破感觉的限制深入其背后达到事物的本质?伟大的自然科学家爱因斯坦说:“相对论是说明理论科学在现代发展的基本特征的一个良好的例子。初始的假说变得越来越抽象,离经验愈来愈远。另一方面,它更接近一切科学的伟大目标,即要从尽可能少的假说或者公理出发,经过逻辑的演绎,概括尽可能多的经验事实。同时,从公理引向经验事实或者可证实的结论的思路也就愈来愈长,愈来愈微妙。理论科学家在他探索理论时,就不得不愈来愈听从纯粹数学的、形式的考虑,因为实验家的物理经验不能把他提高到最抽象的领域中去。适用于科学幼年时代的以归纳为主的方法,正在让位给探索性的演绎法。这样一种理论结构,在它能导出那些可以同经验做比较的结论之前,需要加以非常彻底的精心推敲。在这里,所观察到的事实无疑地也还是最高的裁决者;但是,公理同它们的可证实的结论被一条很宽的鸿沟分割开来,在没有通过极其辛勤而艰巨的思考把这两者连接起来以前,它不能做出裁决。”爱因斯坦在这里强调,随着物理学的发展,把人们的直接的感觉经验与关于客观世界的本质与运动规律的物理学理论联系起来的思路越来越长,二者间的鸿沟越来越大,物理学研究越来越依赖纯粹数学的理论思维。他还说:“科学作为一种现存的和完成的东西,是人们所知道的最客观的,同人无关的东西。但是,科学作为一种尚在制定中的东西,作为一种被追求的目的,却同人类其他一切事业一样,是主观的,受心理状态制约的。”为什么?因为科学所探索的理论距离经验事实越来越远,二者之间的鸿沟越来越大,从感觉经验到科学理论越来越依赖人的主观因素,即思维创造,以至于爱因斯坦把物理学研究比喻为“猜谜语”。他说:物理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本身是可以自由选定的。可是这种选择的自由是一种特殊的自由;它完全不同于作家写小说时的自由。它倒多少有点像一个人在猜一个设计得很巧妙的字谜时的那种自由。他固然可以猜想以无论什么字作为谜底;但是只有一个字才真正完全解决了这个字谜。相信为我们的感官所能知觉的自然界具有这样一种巧妙隽永的字谜的特征,那是一个信仰的问题。迄今科学所取得的成就,确实给这种信仰以一定的鼓舞。”就是说,物理学面对的客观世界的本质、规律,从根本上讲就不可能被人的感觉经验所认识,就像谜语的谜底不能被人们直接看到一样,若要“反映”它们,科学家只能猜测,犹如“猜谜语”。

综上所述,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从现象深入到本质,是理论研究的根本任务,但是人们只有依靠思维的创造,而不是经验事实,才可能实现“由表及里”,深入到事物的本质与规律。而且按照爱因斯坦的理解,随着科学本身的发展,感觉经验与事物的本质、规律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以致于“猜谜语”成了科学认识的基本方法,并且谜底越来越难以猜测。

20世纪最重要的科学哲学家卡尔·波普,从哲学的高度对这种趋势做了总结。1963年,波普出版了《猜想与反驳》一书,书的副标题是“科学知识的增长”。该书提出:“知识,特别是我们的科学知识,是通过未经证明的(和不可证明的)预言,通过猜测,通过对我们问题的尝试性解决,通过猜想而进步的。”他说:“没有比试探和除错——猜想和反驳的方法更加理性的程序。……一切定律和理论本质上都是试探性、猜测性或假说性的,即使我们感到再也不能怀疑它们时,也仍如此。”他甚至提出,一切认识都是试错,从爱因斯坦到阿米巴虫都一样。卡尔·波普走得太远了,为了强调认识只是猜测,他完全否定了客观真理的存在。

在这样的背景下看,“反映”越来越复杂了,越来越依赖于人的主观因素。这已经成为历史趋势。马克思主义哲学反映论日益重视对反应方法的研究,日益强调人的主观因素,包括各种非逻辑方法的作用,强调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是能动的反映论,这是历史的必然,完全正确。没有人的主观能动性,人就不可能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深入到事物的本质之中。

三 马克思哲学思想的认识论意义

把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的本质特征概括为能动的反映论,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以及各种非理性因素在认识中的重要,完全正确。所有的唯物主义哲学理论在认识论上都坚持反映论,这是唯物主义世界观决定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与其他唯物主义哲学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它看到了反映过程中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重要性与困难,从而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和思维创造的作用,它的反映论是能动的反映论。但是我们在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的论述中,可以发现:迄今为止对各种非理性因素作用的论述始终停留在科学方法论的层次,没有从哲学世界观的高度对它做出概括;而一旦上升到世界观的高度肯定非理性因素和思维创造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那么,怎样和强调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的唯物主义原则保持一致,为什么仍然坚持说认识是“反映”,就成为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通过前面的论述还可以看出,自然科学家和科学哲学家,在自己的研究中越来越重视思维的创造作用,认识论的反映论在他们那里遇到严重挑战。这是因为,确如爱因斯坦所说,随着人类对物质世界的认识越来越深入,感性经验与理论认识之间、现象和本质之间,距离越来越大,鸿沟越来越宽,不借助思维的力量无法越过。认识与认识对象之间的反映和被反映联系,越来越模糊,认识对象的客观性、物质性被淡化甚至否定了。

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的反映论的挑战。马克思主义哲学必须从唯物主义世界观的高度对认识过程中人的主观能动性和思维的创造作用做出科学说明。这很重要,事关反映论和整个唯物主义认识论在今天的命运。

正是在这里,马克思的哲学思想显示出特别的意义。

关于认识论的反映论,特别是关于如何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马克思没有做过专门论述。他的哲学思想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的意义,在于他提出的世界观。这种世界观是马克思哲学思想的精华,对于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论、历史观、辩证法都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对于唯物主义哲学认识论的反映论,同样意义重大。

马克思写于1845年春天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被恩格斯称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献”。提纲共11条,从头到尾强调实践活动的意义。关于世界观的思想主要集中在第一条:“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把能动的方面抽象地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费尔巴哈想要研究跟思想客体确实不同的感性客体,但是他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活动。因此,他在《基督教的本质》中仅仅把理论的活动看做是真正的人的活动,而对于实践则只是从它的卑污的犹太人的表现形式去理解和确定。因此,他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

这段论述告诉我们,马克思与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理论一样坚持唯物主义世界观,在他看来,这些理论的缺点在于,它们“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客观物质世界,不懂得同时还要从作为主体的人出发、从人的实践活动出发,理解这个世界,因而看不到人的主观能动性的作用。我们面前的河流、树木、房屋、车辆、机器、电脑、电话等等,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存在,都属于物质。在这一点上,马克思和一切唯物主义者没有区别。马克思的独特之处在于,在承认这些存在物的物质性之外,他还强调这些存在物不是自然界本来就有的,它们是人的实践活动的产物,打上了人的烙印。即使是我们面前的河流、树木也不例外。显而易见,马克思的观点是正确的:离开人的实践活动的作用,我们面前的物质世界的确不可能以现有的样态存在。

不仅如此,在马克思看来,人的身体的生理构造决定了人只有从事实践活动改造自然界,才能获得自己生存所必须的生活资料,劳动实践是人这个生物种类的类本质。这从根本上决定了从人和人的实践活动出发看世界,也就是从人的主体性和主观能动性出发看世界,是马克思唯物主义世界观的本质特征。也正因为如此,马克思才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一开始就批判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只是”从物质的角度看对面前的世界。

马克思对实践活动的高度重视,集中体现了他的世界观对人的主体性、能动性、创造性的肯定。他说:“劳动这种生命活动,这种生产生活本身对人来说不过是满足一种需要即维持肉体生存的需要的一种手段。而生产生活就是类生活。这是产生生命的生活。一个种的整体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这是在告诉我们:生产实践是人借以维持生命的类生活,生命活动的性质就是人的类特性。可见人的类特性就在生产实践之中,而生产实践这种人的生命活动,其特点在于它是自由的、有意识的。马克思还对生产实践这种人的生命活动的特点——自由、有意识,做了进一步的说明:“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改造无机界,人证明自己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就是说是这样一种存在物,他把类看做自己的本质,或者说把自身看做类存在物。诚然,动物也生产。动物为自己营造巢穴或住所,例如蜜蜂、海狸、蚂蚁等。但是,动物只生产它或它的幼仔所直接需要的东西;动物的生产是片面的,而人的生产是全面的;动物只是在直接的肉体需要的支配下才生产,而人甚至不受肉体需要的影响也进行生产,并且只有不受这种需要的影响才进行真正的生产;动物只生产自身,而人再生产整个自然界;动物的产品直接属于它的肉体,而人则自由地面对自己的产品。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构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都把固有的尺度运用于对象;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人的实践活动是在创造对象世界,是按照任何一个尺度,甚至按照美的规律,创造自己的产品,也就是说,劳动实践活动是在自由地改造世界,自由地创造自己的对象世界。马克思对人的实践活动的自由和创造性,其实是对存在于实践活动中的人的思维的创新、创造,给与了高度肯定。

马克思高度肯定的实践活动中的思维创新、创造,换一个角度看,是人对客观世界的借助思维的力量进行的能动、超前的反映。

实践是对客观世界的改造,是在创造世界上从来没有过的新的存在物。任何实践活动都必须先有实践方案,也即在头脑中事先设计出一种符合自己的需要而现实生活中尚不存在的物品,并拟定相应的制造程序。实践方案的制定,其实就是人对世界的能动的创造性的超前的反映。这首先是思维的创造过程,因为实践结果是实践之前人在头脑中想象、设计出来的;一旦按照拟定的方案把头脑中设想的物品制造出来,实践活动取得成功,就表明人对产品形状特性的设计以及对制造它们的操作程序的设定是正确的,是符合物质世界的客观规律的。这样一来,体现在实践产品设计和操作程序制定过程中的人的思维创造,实际上是在以思维创造的形式探索和认识客观物质世界的本质及其运动规律。这不正是人对客观物质世界的能动的反映吗?

马克思的世界观是唯物主义的,但是他坚持从人的实践活动出发认识世界、解释世界,而思维的创造性活动贯穿实践活动的始终,因此以思维创造的方式能动地反映客观世界,本身就是马克思世界观的重要内容。

马克思的世界观坚持世界是物质的,但是强调,在实践活动中人可以从任何一种尺度出发自由地创造对象世界,体现了思维“从无到有”对现实物质世界的创造性改造,因此马克思的世界观给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以及思维的创造性,开拓了无比广阔的空间。在他看来,我们是唯物主义者,承认世界是物质的,但是在改变物质世界的现实存在样态及其性质上,我们的思想享有与唯心主义者同样的自由。我们不仅可以通过“猜测、猜想以及灵感、直觉”加工实践中获得的感性认识材料,能动地反映事物的本质及其运动规律,而且可以以制定实践方案的形式不是凭借对感性材料的加工,而是依据已有的知识,出于自己的需要,直接“从无到有”地在头脑中创造对事物的本质与运动规律的认识,设计出具有自己所需要的特性而自然界本来并不存在的物体。在这个意义上,唯物主义者马克思的世界观,的确赋予我们与唯心主义一样的自由。马克思的哲学认识论不仅是反映论,而且是真正的能动的反映论。我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家在认识论研究中提出的种种创造性非理性认识方法,休谟、爱因斯坦乃至波普尔关于思维在认识中的作用的思想,都可以在马克思的世界观中得到完美的解释。

马克思的世界观给予人如唯心主义者般的自由,它还能是唯物主义的吗?马克思的世界观的唯物主义性质不容置疑。关键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2条:“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按照马克思的这一思想,人的认识,不论通过对丰富的感性经验“加工制作”得到,还是以猜想、直觉、灵感、实践方案的设计等思维创造形式获得,只要它们凝结在人的实践活动中而这种实践活动取得成功,那就表明它们与客观事物的本质与运动规律相一致,表明获得它们的方式,哪怕与“反映”二字多么不协调(例如化学物质“苯”的环形分子结构是科学家在睡梦中突然悟出的),说到底都是对物质世界的本质和运动规律的反映。

马克思的哲学思想,主要是他的世界观,之所以对于唯物主义反映论具有如此重要的意义,是因为其中既包含了唯物主义世界观关于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的原则立场,也包含有唯心主义世界观突出人的能动性和思维的创造性的合理因素。在实践活动中,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不是作为对立的世界观,而是作为强调物质对意识的决定作用和强调意识的能动性的两种不同的思想要素而存在于同一个过程之中。实践活动的主体、客体、工具、结果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其结果需要得到客观世界的认可,体现了唯物主义因素;实践结果的设计和实践方案的制定是思维创造的产物,实践活动完成离不开人的意志力,它们体现了精神的也即唯心主义因素的积极作用。马克思曾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明确地说:“彻底的自然主义或人道主义,既不同于唯心主义,也不同于唯物主义,同时又是把这二者结合起来的真理。”这里所说的“彻底的自然主义或人道主义”就是马克思自己的哲学思想。也正因为这样,他才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一条既肯定了唯心主义从主体性和人的主观能动性出发,从实践出发,理解世界,也通过批评唯心主义不知道实践活动是“现实的、感性的活动”而肯定了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

马克思的上述思想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在今天具有极为重要的实践意义。大家知道,不仅科学技术在今天是第一生产力,而且信息技术、网络、人工智能、基因工程等在整个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一切竞争归根到底是创新能力的竞争。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一再强调创新的重要意义,十八大以后提出的新发展理念,第一条就是“创新”。创新是思维创造活动,而关于思维创造活动的研究,是我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薄弱环节。从总体上看,我国的哲学认识论研究刻意强调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反映论原则,强调存在决定意识,对如何反映,对思维在认识和改造世界过程中的创造性作用,研究较少。这与全社会的创新实践需要严重脱节。我们迫切需要建立一种从哲学高度研究创新问题的创新哲学,为创新实践提供理论支撑。

从本文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是唯物主义者,他的哲学思想明确把认识作为对客观物质存在的反映;另一方面他又从世界观的高度肯定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和思维创造性在反映过程中的作用。他把实践作为自己的唯物主义世界观观察世界的独特视角,包含着思维创造与唯物主义原则立场在实践基础上的统一。总而言之,第一,实践是马克思世界观的核心概念,他既坚持从物质出发理解世界,又强调从人、人的能动性、人的实践活动出发看待世界。实践活动是唯物主义原则和唯心主义合理因素的结合。这样的世界观为思维创造提供了广阔空间。第二,在马克思的世界观中,思维的创造、理论的创新集中表现为实践方案的制定,在物质生产力领域、科学技术研究领域、社会生活领域,都是如此。这些方案既可以是验证某种科学假说的科学实验方案,也可以是创造某种新产品的生产方案,还可以是除旧布新的社会改造方案。可见,马克思的哲学为创新活动指出了科学途径,明确了具体机制。第三,思维创新凝结为实践方案,实践的结果是对实践方案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检验,因而马克思也为判定创新活动是否成功建立了科学的标准。马克思的这些思想为科学地回答了如何反映的问题,我们从中看到一种完善成熟的唯物主义的能动的反映论,一个具备系统性的唯物主义认识论理论。与此同时,透过马克思的上述认识论思想,我们还可以清楚地看出,他为我们指出了为什么需要创新、创新何以可能、如何创新、怎样保证创新活动的科学性(即它与唯物主义原则的一致),事实上已经为我们勾勒出了一个完整的马克思主义创新哲学的理论框架。

建立成熟的马克思主义创新哲学,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家有待完成的历史任务,为实现这个目标,我们还有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要做。然而在这个过程中,深入研究马克思的新世界观,研究他的反映论思想和为我们勾勒出的马克思主义创新哲学理论框架,无疑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作者安启念,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

原文刊于《山西师范大学学报》2022年第2期,注释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