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院2012年春季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办法及申请通知
日期:2012-05-29
一、为进一步激发哲学院研究生的学术兴趣,鼓励研究生发表高质量学术成果,哲学院自2010年起,奖励在校研究生符合一定标准的学术成果。
二、奖励范围:
1. 截止2012年6月,在校学习、尚未毕业的研究生(含博士和硕士研究生)
2. 上述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第三作者发表的成果。
3. 上述研究生以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名义发表的学术成果。
三、奖励等级
1. 分A、B、C三类;奖励金额另行通知。
四、奖励成果类型
1. 学术专著: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按成果质量评定等级。
2. 学术论文:
(1)主要奖励哲学类专业学术期刊、高水平综合性杂志和高水平的学术辑刊(同仁刊物)上发表的较高水平论文。
(2)参照中国人民大学核心期刊(2004)和CSSCI收录期刊分A、B、C三类奖励。但不是所有期刊均奖励,因为有些期刊质量低下。(上述索引目录可见与哲学院网站的下载栏目)
(3)其他论文:论文集、学术辑刊文章,专著章节(Book Sections)和非核心期刊论文,论文水平需达到较高质量,字数不少于8000字;奖励与否及其等级由哲学院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小组评定。
(4)除文摘类期刊外,凡是一期发表论文数量在40篇以上(单期发文数 > 40)的期刊,其所有论文皆不在奖励之列。
3. 译著:需为学术著作的译著;通俗性读物不再奖励之列。短篇学术译文按照论文办法奖励。
4. 研究报告:需出具有关部门的鉴定意见。无学术含量的研究报告不在奖励之列。
五、申请
1. 2012年春季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的成果范围为:2011年10月1日-2012年6月30日之间正式发表的成果。曾获2011年度秋季奖励的成果不在本次奖励之列,违反规定者取消奖励资格。秋季奖励名单:
/department/html/teaching/phd/20111206/882.html
2. 仅有用稿通知的文章不奖励,尚未取得原件的同学可以在今年11月份申请奖励。
3. 申请截止时间:2012年6月5日。
4. 申请材料:成果清单一份(需申请人签字);成果原件一份。成果清单和成果原件,请交杨淑华老师处。成果清单电子版请发到:phi_p@126.com。
邮件主题务必注明:姓名+成果奖励。所用邮箱务必保持畅通,并将本邮箱地址加入白名单或通讯录。
5. 奖励方式:由于时间较紧,本次奖励的报销方式将通过回复发送成果清单邮箱方式通知。报销截止时间2012年6月20日。
下载成果清单:
研究生科研奖励2012-6.xls |
六、评审与解释
1. 本项目由哲学院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小组负责评定。
2. 本规定由哲学院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