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院2010年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办法及申请通知
日期:2010-09-30一、为进一步激发哲学院研究生的学术兴趣,鼓励研究生发表高质量学术成果,哲学院自2010年起,奖励在校研究生符合一定标准的学术成果。
二、奖励范围:
1. 截止2010年12月在校学习、尚未毕业的研究生(含博士和硕士研究生)
2. 上述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发表的成果。
3. 上述研究生以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名义发表的学术成果。
三、奖励等级
1. 分A、B、C三类;其中A类4000元/篇(部);B类2000元/篇(部),C类奖励金额待申报完成后确定。
四、奖励成果类型
1. 学术专著: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按成果质量评定等级。
2. 期刊论文:
(1)主要奖励哲学类专业学术期刊、高水平综合性杂志和高水平的学术辑刊(同仁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2)参照中国人民大学核心期刊(2004)和CSSCI收录期刊分A、B、C三类奖励。(上述索引目录可见与哲学院网站的下载栏目)
(3)其他论文:论文集、学术辑刊文章,专著章节(Book Sections)和非核心期刊论文,论文水平需达到较高质量,字数不少于8000字;奖励与否及其等级由哲学院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小组评定。
(4)除文摘类期刊外,凡是一期发表论文数量在50篇以上(单期发文数 > 50)的期刊,其所有论文皆不在奖励之列。
3. 译著:需为学术著作的译著;通俗性读物不再奖励之列。2万字以下的译文一般不奖励。
4. 研究报告:需出具有关部门的鉴定意见。无学术含量的研究报告不在奖励之列。
五、申请
1. 2010年度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的成果范围为:2009年1月1日-2010年6月30日之间正式发表的成果。(仅有用稿通知的文章不奖励)
2. 申请截止时间:2010年10月11日。
3. 申请材料:成果清单三份;成果原件一份。成果清单及其电子版和成果原件,请交杨淑华老师处。
下载成果清单:
|
六、评审与解释
1. 本项目由哲学院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小组负责评定。
2. 本规定由哲学院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