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院2011年春季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办法及申请通知
日期:2011-05-05
一、为进一步激发哲学院研究生的学术兴趣,鼓励研究生发表高质量学术成果,哲学院自2010年起,奖励在校研究生符合一定标准的学术成果。 二、奖励范围: 1. 截止2011年6月,在校学习、尚未毕业的研究生(含博士和硕士研究生) 2. 上述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发表的成果。 3. 上述研究生以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名义发表的学术成果。 三、奖励等级 1. 分A、B、C三类;其中A类4000元/篇(部);B类2000元/篇(部),C类1000元/篇(部)。 四、奖励成果类型 1. 学术专著: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按成果质量评定等级。 2. 期刊论文: (1)主要奖励哲学类专业学术期刊、高水平综合性杂志和高水平的学术辑刊(同仁刊物)上发表的较高水平论文。 (2)参照中国人民大学核心期刊(2004)和CSSCI收录期刊分A、B、C三类奖励。(上述索引目录可见与哲学院网站的下载栏目) (3)其他论文:论文集、学术辑刊文章,专著章节(Book Sections)和非核心期刊论文,论文水平需达到较高质量,字数不少于8000字;奖励与否及其等级由哲学院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小组评定。 (4)除文摘类期刊外,凡是一期发表论文数量在50篇以上(单期发文数 > 50)的期刊,其所有论文皆不在奖励之列。 3. 译著:需为学术著作的译著;通俗性读物不再奖励之列。2万字以下的译文一般不奖励。 4. 研究报告:需出具有关部门的鉴定意见。无学术含量的研究报告不在奖励之列。 五、申请 1. 2011年春季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的成果范围为:2010年6月1日-2011年5月30日之间正式发表的成果。曾获2010年度奖励的成果不在奖励之列。(仅有用稿通知的文章不奖励) 2. 申请时间:2011年5月15日-20日。 3. 申请材料:成果清单一份(需申请人签字);成果原件一份。成果清单和成果原件,请交杨淑华老师处。成果清单电子版请发到:phi_p@126.com 4. 奖励方式:由于时间较紧,本次奖励采取课题经费报销方式,请同学们预先准备符合要求的报销单据。
六、评审与解释 1. 本项目由哲学院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小组负责评定。 2. 本规定由哲学院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小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