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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院2011年秋季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办法及申请通知
日期:2011-11-30

  一、为进一步激发哲学院研究生的学术兴趣,鼓励研究生发表高质量学术成果,哲学院自2010年起,奖励在校研究生符合一定标准的学术成果。

  二、奖励范围:

    1. 截止2011年12月,在校学习、尚未毕业的研究生(含博士和硕士研究生)

    2. 上述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第三作者发表的成果。

    3. 上述研究生以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名义发表的学术成果。

  三、奖励等级

    1. 分A、B、C三类;其中A类4000元/篇(部);B类2000元/篇(部),C类1000元/篇(部)。

  四、奖励成果类型

    1. 学术专著: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按成果质量评定等级。

    2. 学术论文:

    (1)主要奖励哲学类专业学术期刊、高水平综合性杂志和高水平的学术辑刊(同仁刊物)上发表的较高水平论文。

    (2)参照中国人民大学核心期刊(2004)和CSSCI收录期刊分A、B、C三类奖励。(上述索引目录可见与哲学院网站的下载栏目)

    (3)其他论文:论文集、学术辑刊文章,专著章节(Book Sections)和非核心期刊论文,论文水平需达到较高质量,字数不少于8000字;奖励与否及其等级由哲学院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小组评定。

    (4)除文摘类期刊外,凡是一期发表论文数量在50篇以上(单期发文数 > 50)的期刊,其所有论文皆不在奖励之列。

    3. 译著:需为学术著作的译著;通俗性读物不再奖励之列。短篇学术译文按照论文办法奖励。

    4. 研究报告:需出具有关部门的鉴定意见。无学术含量的研究报告不在奖励之列。

  五、申请

    1. 2011年秋季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的成果范围为: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0日之间正式发表的成果。曾获2010年度、2011年度春季奖励的成果不在本次奖励之列,违反规定者取消奖励资格。春季奖励名单:/department/html/teaching/phd/20110611/761.html

    2. 仅有用稿通知的文章不奖励,尚未取得原件的同学可以在次年5月份申请奖励。

    3. 申请截止时间:2011年12月5日。

    4. 申请材料:成果清单一份(需申请人签字);成果原件一份。成果清单和成果原件,请交杨淑华老师处。成果清单电子版请发到:phi_p@126.com

    5. 奖励方式:由于时间较紧,本次奖励采取经费报销方式,请同学们预先准备符合要求的报销单据。报销截止时间2011年12月15日。

 

  下载成果清单:

研究生科研奖励2011-12

 


  六、评审与解释

    1. 本项目由哲学院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小组负责评定。

    2. 本规定由哲学院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