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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科生2009年期末考试相关规则的说明
日期:2009-12-29

 

 

  1、提倡平等竞争、反对考试作弊。学校对作弊的学生历来是严肃处理,从不手软,所以请同学们不要存侥幸心理,宁可丢分,不可丢人。

  2、带好学生证或学生卡等证件,提前5分钟到考场,关闭手机,服从监考老师指挥。

  3、闭卷考试时,除必要的文具外,其他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任何物品均应放在指定的地点。开卷考试时,不准交头接耳,更不能把事先准备好的答案粘在试卷纸上,或用答好的试卷替代空白试卷。

  4、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取消考试资格。考试30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

  5、不得自带答题纸和草稿纸。

  6、应按规定时间交卷、不得漏交考卷或将考卷带出场外,不得拖延时间交卷。凡超过规定交卷时间5分钟者,监考人员有权拒绝收卷,该门课程按不及格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