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期末成绩登录的通知
日期:2010-06-21
各学院:
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期末成绩录入工作在数字人大电子校务系统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登录方式
任课教师凭本人“数字人大”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点击“我的教学”栏目中的“学生成绩登录”按钮进行教学班成绩的在线录入。教师在成绩录入前请详细阅读本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学期成绩录入工作。
二、成绩登录时间
按照本科教学相关规定,任课教师在本教学班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在网上登录成绩,根据本学期考试周的安排,数字人大成绩录入系统开放时间为2010年6月21日0点至2010年7月9日24点。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成绩录入的教师需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经学院主管副院长签字,院系盖章后交教务处审批。无故不在规定时间内录入成绩,将以教学事故通报处理。
三、关于重修学生成绩录入。
任课教师在完成录入本教学班学生成绩后务必查看教学班中是否还有重修的学生,若有重修学生其成绩需单独录入。
录入方式:登录数字人大系统后点击“我的教学”栏目的“学生成绩登录”,选中某课堂后点击“重修成绩维护”。重修学生平时成绩、期中成绩、期末成绩比例不作要求,系统也不进行加权平均计算,所以在录入以上三项成绩的同时总成绩也需要教师自行录入。
注意:录入重修成绩时期末成绩和总成绩为必填项,平时成绩和期中成绩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已经提交正常学生成绩的教师也可以补登重修的成绩,重修成绩一旦提交也无法更改。
四、关于打印教学班成绩单和试卷分析表
在确定成绩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教学班成绩,成绩提交后教师需按照学院的要求分别打印教学班成绩单和试卷分析表,并由本人签字后送到教师所在院系存档。
打印方法:分别点击“成绩维护”页面中的“打印成绩单”和“试卷分析表”按钮。
五、关于成绩更改
任课教师在录入学生成绩时务必小心谨慎,反复核对,最终确认无误后再提交成绩。成绩提交后,确因录入错误、试卷批阅有误或试卷加分错误需要更改期末成绩的,请务必最迟在新学期开学一周内更正成绩。更改成绩需同时提交网上申请和书面纸制申请并注明详细更改原因。网上更改方式请点击附件查看详细步骤说明;纸制成绩更改申请,请教师本人到教务处主页下载《成绩更改申请表》,经教研室主任根据试卷对成绩申请进行审核,报主管副院长审批后,将《成绩更改申请表》、试卷复印件及详细更改说明(缺一不可),一并交教务处信息科办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1、 关于教学班优秀率
根据学校规定,考试试题应科学合理,考试阅卷要严格掌握评分标准。阅卷老师应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学生成绩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负责,公正科学,防止宽严过度。一个课堂的学生最终成绩应呈正态分布。90分以上的(优秀率)一般不得超过20%,超过30%则整体成绩无法登录,如有特殊原因,请提交书面申请,经学院主管副院长签字,院系盖章后交教务处审批。
2、 关于平时、期中和期末成绩的比例设置及录入
每门课程成绩分为“平时成绩”、“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和“总成绩”四项,录入成绩前请自行设定前三项所占比例。其中“平时成绩”可在0-70%区间设定(没有平时成绩的设置为0),“期中考试”可在0-50%区间设定(没有期中成绩的设置为0),“期末考试”可在30-100%区间设定,各项比例之和应为100%。请确认各项比例无误后再提交成绩,一旦成绩提交,各项比例将无法修改。
各项成绩将在教师录入基础上乘以对应比例,因此要求教师录入平时成绩、期中成绩和期末成绩时均按照百分制录入,而不要录入折算后的分数。
3、 关于各类缺考原因的说明
因各种原因缺考的考生期末成绩应按缺考处理,教师在录入成绩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缺考原因。其中因缓考未参加考试的应有教务处审批的缓考证明,未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教师在录入其成绩时不能直接按缓考处理。
4、 系统学生名单与实际上课学生名单不符
教师在录入成绩时若发现系统中的学生名单与实际上课学生名单有出入,请及时联系教师所在院系教务秘书解决。
教师在成绩录入过程中如遇问题应及时找本学院教务秘书解决,学院无法解决的问题请向教务处信息科咨询。联系电话:62513533,E-mail: jwc.xxk@ruc.edu.cn
教务处
2010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