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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的伦理重构”学术研讨会暨课题开题会会议纪要
日期:2017-07-08

近日,由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社会治理的伦理重构”课题组共同主办的“社会治理的伦理重构”学术研讨会暨课题开题会在中国人民大学召开。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大学、南京农业大学等高校及科研机构的30多位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会议,与会专家围绕社会治理伦理重构的必要性、可能性及具体路径展开了深入研讨。

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主任葛晨虹教授主持;课题负责人、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张康之教授进行了课题阐述与汇报;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的肖群忠教授、曹刚教授,来自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江苏省政治学会会长张凤阳教授,以及来自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刘祖云教授等专家先后围绕会议主题做了精彩发言,从不同的视角对社会治理的伦理重构问题进行了学术阐释。

会议伊始,主持人葛晨虹教授介绍了会议与课题的情况。随后,课题负责人张康之教授针对研讨会的主题,从课题的研究意义、目的、任务等方面进行汇报。

首先,张康之教授提出,伦理学研究应该有三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是人文传承、道德建设和如何作用于社会治理。以往伦理学研究主要集中于前两个问题,而缺少对社会治理模式的关注。因此,我们需要将伦理学的研究重心进行转移,把视线转向社会治理体系及其过程。

张康之教授认为从历史演进来看,社会治理模式经历了三个阶段。在农业社会阶段,社会治理模式突出权力意志的作用,伦理因素(诸如“仁政”等)是作为权力治理的约束和补充因素而存在的。在工业社会阶段,西方国家建构起来的治理模式的基础是人权假设,建立在原子化的个人基础上,使得人以自我为中心,他人为工具,因此需要法律对个人行为进行约束。在社会的低度复杂性和低度不确定性条件下,这种社会治理模式具有很强的适应性,但在人类社会呈现出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的状态时,其适应性迅速下降。高度复杂性高度不确定性的社会意味着拒绝抽象,普遍性在消失,一切都是具体的、特殊的,规则的同一性无法发挥作用。因此需要建构新型的社会治理模式,对法制框架下的治理方式进行超越。在此背景下,人的行动和行为规范只能依靠道德进行约束。因此,提出构建以伦理及道德为基础的社会治理模式,根据伦理精神去开展社会治理,探讨社会治理伦理重构的可能性具有深远意义。

进而,张康之教授指出建构新型的社会治理模式需要第三次启蒙运动。人类历史已经经历过两次启蒙运动,第一次发生在“轴心时代”的中国的春秋战国时期,谓之“农业社会启蒙运动”,也是一次哲学启蒙,在这次启蒙中中国建立起了辉煌的农业文明。第二次是欧洲18世纪的启蒙运动,谓之“工业社会启蒙运动”,是一次“法学启蒙”,在这次启蒙中西方国家建立起工业文明。当下,人类正处于全球化、后工业化时代,通过第三次启蒙运动探讨如何建构后工业社会及其治理模式将是伦理学研究的抱负和使命,这第三次启蒙,张康之教授的判断是“伦理启蒙”。这项课题研究致力于社会治理模式的伦理重构,着重思考的是社会治理模式变革以及通过德治达致善治目标的可能性问题。同时,这也是一项面向未来的对现实的社会背景和社会治理实践的回应性探索。

最后,张康之教授提出课题研究任务要兼顾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课题研究要作用于社会治理的现实,从伦理的角度去观察社会治理的现实,提出改进方案,并在操作性的层面去思考和探讨,撰写相关资政报告。第二,进行理论建构,理论建构对于开拓未来有更大的价值。中国社会有着独特的历史背景和文化背景,这一点是与西方社会有着极大差异性的,因而中国不应刻板地走西方国家的老路,更不应抢着将工业文明遗留下来的沉重包袱背负到自己肩上,而是探索一条适合中国的发展之路,勇敢地承担起第三次启蒙运动的任务,为中国乃至全球治理变革做出贡献。第三,张康之教授呼吁,我们不应仅仅局限在课题的研讨,而是应大力进行宣传,扩大学术影响,引起思想共鸣和学术讨论。中国社会科学的发展,正面临着依附于西方社会科学的话语困境,我们需要呼吁一场针对后工业社会的启蒙运动,破除对西方思想的依附,让更多的有志之士加入到这场启蒙运动中来。

张康之教授对课题研究进行阐述后,与会专家先后进行了主题发言。


肖群忠教授对课题研究给予肯定,针对课题汇报内容,肖教授认为课题是基于宏大的历史背景展开研究的,因此需要进行细化。在人类历史发展的社会治理过程中,伦理在每个阶段的作用是不一样的。首先,课题研究需要明确社会治理的伦理重构是在社会中重建伦理还是在伦理中重建社会。其次,需要界定复杂性,明确现代社会高度复杂性的特质和社会治理要素是什么。


曹刚教授针对课题研究的问题入手进行了阐述。首先,曹教授认为社会治理的目的应该是确定性。社会成员对彼此间的行为预期是确定的才会有秩序。然而,随着科技和社会的发展,人类行为已经无法预期,传统的社会治理体系不足以提供确定性的预期,因此应该转为以责任、关系为基础的社会治理模式。其次,曹刚教授认为社会治理的伦理学研究的突破口在于立足当下中国社会问题。中国既有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的成分,又有后工业社会的成分,最具有复杂性和典型性,立足于这个现实,反思传统社会的治理和伦理,才可以做出理论和实践上的突破。最后,肖教授对德治与法治的关系进行了论述。他认为德治与法治的关系也就是道德与法律的关系,理解这一关系需要对道德进行分层。曹刚教授在富勒的愿望道德和义务道德基础上提出应该有第三种道德——角色道德。愿望的道德主要内涵是人类为了达致最高境界所需遵循的准则,是以美德为载体的,因此是与法律不相关的;角色的道德是以职业为载体的,这种道德是没必要与法律相结合的;义务的道德是人类为了保障社会的有序性而需遵守的最低限度的基本规则,而只有这种道德是可以法律化的。


张凤阳教授高度肯定了课题研究的意义,认为这是在做基础性的理论工作。他认为用三个关键词对课题进行把握:社会、治理、伦理。

关于社会,他把人类社会发展进程分为农夫社会、市民社会和网络社会。农夫社会时代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社会生活中带有伦理色彩。市民社会是以城市和市民为基础,市民之间是陌生人关系,客观上人与人之间客观上的相互依赖很强,但主观上却表现为相互不信任,因此建立了契约关系,形成了民族国家。网络社会可以从两方面进行理解,第一,经济上的全球化使得全球变成了网络,超越了民族国家的边界;第二,网络社会的工具是互联网,它作为一种现代化传媒的工具和手段,带有虚拟色彩。

关于治理,张凤阳教授认为高度复杂性高度不确定性条件下的社会需要新的社会治理模式,但不意味着不需要法律,而是不以法条至上,法律应该作为社会治理的基础。但是,刻板的法条、规则主义已经不适应当下的社会状况。因此需要从伦理角度探索社会治理。

关于伦理,张凤阳教授指出伦理不能泛化,应该有实质性的意涵,与中国古代和西方社会的伦理进行区分。当前,我们正处于网络时代,新的社会特征下要赋予伦理以实际的涵义。

刘祖云教授首先对课题研究方式进行了充分肯定,认为这是一项跨学科的研究。哲学伦理学强调思辨性,而公共管理则强调扎实的基础,将哲学扎根在坚实的公共管理的基础上,这种学科交叉对理论建构具有重要意义。接下来,刘教授对社会治理的突破口进行了论述。他认为应该提出社会伦理关系本体论的建构性研究,并分别就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本体论、伦理关系本体论进行了阐述。此外,刘教授建议,课题研究应更加关注现实问题,在方法论上除了采用演绎逻辑外,可以增加经验研究和归纳方法,以关注中国当下的社会治理现状为切入点,发挥理论的想象力。


会议下半场是自由讨论阶段,专家们围绕着课题的汇报和主题发言人的论述观点,进行了热烈的讨论。课题负责人张康之教授针对专家们的意见和建议作了陈述,并希望今后能够将这种学术讨论常态化。

最后,主持人葛晨虹教授对会议进行了总结并做了精彩点评。她认为当前社会处于传统秩序向新秩序的转型期,传统社会关系在解构,新社会关系在建构,快速发展的工业化、市场化、城市化、国际化和信息化进程,有由“有序走向无序”的过程,使社会呈现更多复杂性特征。同时伴随现代、后现代历史进程,主体觉醒也成构成复杂性社会不可忽略的因素:主体觉醒经历从神到人、从抽象人到个体人,从“我”到“我们”的自觉。葛教授认为当代西方诸多学者都在讨论如何重构“我与他”等“主体间性”的“共在”社会关系存在状态,关注问题之一即如何重构现代、后现代社会的伦理秩序和伦理精神。葛教授充分肯定了会议成效,也期望课题能够实现对复杂性社会治理中的伦理重构的理论突破和深度研究。


本次研讨会为社会治理体系研究提供了平台。与会专家、学者进行了热烈、活跃而高效的讨论,或从伦理学的角度阐释以伦理及道德为基础开展社会治理的可能性,或就社会治理的突破口进行论述,或梳理了善治目标实现中的伦理途径。所有这些,都为提炼符合时代要求的新型社会治理模式提供了思想资源。在与会专家的大力支持下,会议圆满成功。

(供稿:乔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