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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洁:集体意向性如何可能
日期:2017-02-13

10月22日下午,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第六期哲学沙龙暨教师论文发表会在人文楼六层会议室举行。本期哲学沙龙由田洁博士主讲,主题为集体是否可能有意向性,哲学院常务副院长韩东晖教授主持,政治哲学研究中心主任段忠桥教授评议。哲学院院长姚新中教授、刘晓力教授、欧阳谦教授、副院长温海明教授、刘畅副教授、刘玮副教授、曹南来副教授参加了本次沙龙。

田洁博士毕业于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曾在塞门弗雷泽大学担任讲师,今年正式加入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政治哲学研究中心,其研究方向包括集体责任、民主理论、自由意志和行动哲学。

韩东晖教授首先明确了哲学沙龙的重要性。举办哲学沙龙,目的在于加强哲学院内部各教研室之间的学术联系与交流,因此沙龙的流程也要有相应的要求:先由主讲人用半小时左右时间介绍自己论文的主要思想,剩下的大部分时间用于集体讨论。



田洁老师临场决定脱离讲稿,使报告内容更加生动易懂。在分析哲学,尤其是心灵哲学领域,意向性是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意向性存在于人的大脑中,是关于某种事物的带有目的性的思维状态。这种状态在日常语言中的常用表达为“我想要……”。意向性的产生不取决于该事物是否真实存在。学界倾向于认为,意向性的存在必须有其物质载体。作为拥有大脑的个人,毫无疑问能够具有意向性。另一方面,作为研究社会现象的学科,社会科学中常常使用关于集体意向性的表述,例如“中俄在国际问题上相互支持令西方不安”,“中国观众对印度电影的印象正在改变”,“我们想要……”等等。而集体意向性本身又是我们理解集体责任的必要条件。可是由多个个人组成的集体,本身并没有大脑这样的物质载体,它是否能够具有意向性呢?

田洁老师向我们娓娓道来当代著名心灵哲学家约翰•塞尔关于集体意向性的理论。对于集体意向性和构成这个集体意向性的个人意向性之间的关系,学术界主要有两种主张。一种持还原论立场,认为两者实际上并无区别,集体意向性仅仅是对个人意向性的隐喻性说法,不作为独立的哲学问题存在。另一派观点认为集体意向性独立于作为其组成部分的个人意向性存在。两种观点在社会科学研究中都有所呈现。塞尔的主张兼具两者,集体意向性本身就是一种生理现象,有其相应的生物学基础,不能也不需要被还原为个人意向性的集合,而是个人关于“我们想要”的想法的集合。在解释了塞尔对其主张的论证后,田洁老师提出了她自己的观点。她认为塞尔主张里的错误在于,他使得单个个人就能产生集体意向性。田洁老师用两人约会时分别具有不同塞尔意义上的“集体意向性”的例子证明,集体意向性并不是不需要沟通、仅存在于个人的脑中即可的。它需要集体就意向进行沟通和认可才可成立。田洁老师将上述内容写成论文后寄到杂志社,编辑给出的反例引起了她的困惑和进一步思考:三个外星人出于不同理由,对是否现在炸地球都持反对意见,但通过投票得出的集体意向结果却支持现在炸地球的选择。为什么在这种情形中,个人意向性会与集体意向性相矛盾?她以此问题结束了她的讲座,期待众位老师和同学给出解答和启发。



韩东晖教授风趣幽默的总结引起了众人会心的笑声,他邀请段忠桥教授进行评议。段忠桥教授首先赞扬了田洁老师表达非常清晰。随后他从自己所研究的分析马克思主义哲学入手,对集体意向性和个人意向性的关系、分析哲学中对此的分析方式是否有所欠缺、以及三个外星人经过投票产生的是集体意向,还是集体行动的决定进行了进一步的探讨。随后,在场师生就三个外星人炸地球的例子、 “个人意向是否真的代表个人,还是另一种集体意向”、“如何判定某种集体行动是否具有某种集体意向”、“投票之前是否就已经产生了集体意向性”、“一群个体如何能成为一个集体”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田洁老师的讲座十分精彩,引发了大家的深入思考和积极讨论。她也对大家给她启迪的各位表示感谢。在场师生通过此次沙龙,都收获了智识上的进步和愉悦。


文、图/田丽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