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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哲学院“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 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
日期:2016-11-01



为加强对考生以往学习情况、科研基础、外语水平的考评,强化对考生创新能力、学术潜力和学术兴趣的考察,充分发挥学院和导师在博士生选拔过程中的自主权,探索符合哲学学科及各层次创新拔尖人才选拔特点的博士生人才选拔模式,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招生工作要自始至终贯彻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公开透明的原则,如考生在报考过程中有任何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 

二、选拔模式

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采取“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的模式进行选拔,即考生申请并报名后,由学院对报名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集体审核评议,通过审核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综合考试)阶段,复试阶段将进行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三方面内容的综合考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学术基础、学术潜力和学术规划。 

三、组织管理

成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的制定、报名材料的集体审核评议和筛选及整体组织工作。 

四、工作程序

1、网上报名。 

报考我院的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含全员硕博连读)报考条件、报考类别、报名时间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报考我院的考生,报名工作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按照我校博士生报名时间安排进行报名,此阶段的报名只填报报考专业;第二阶段,参加复试的考生,按照我院安排,在复试期间填报报考导师。 

2、提交申请材料    
   报考哲学院的考生:

(1)现场提交材料:2017年3月14日考生尽量到哲学院(人文楼521室)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2)快递材料:现场提交材料有困难的,必须不迟于2017年3月10日之前通过顺丰快递或者邮政快递寄出材料到哲学院(一定确认是快递送材料直接到521室,不能送到人大的快递中转集散地)。 

(快递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人文楼521室,邮编:100872,杨老师收。 

截至3月15日未收到材料的,视为放弃审核资格。确认邮箱为shyang@ruc.edu.cn)。 

报考美学专业---艺术学院的考生交材料说明:

因艺术学院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区别较大,请注明所报考的导师(招生导师:丁方,郑晓华,金铁霖,徐唯辛,胡伟) 


1. 现场提交材料: 

2017年3月15日考生尽量到艺术学院(艺术楼502室)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2. 快递材料:现场提交材料有困难的,必须不迟于2017年3月10日之前通过顺丰快递或者邮政快递寄出材料到艺术学院(邮寄时一定确认是快递送材料直接到艺术楼502室,不能送到人大的快递中转集散地)。 

快递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502   文静老师收        邮编:100872     电话:62515278

截至3月15日未确认收到材料的,视为放弃审核资格 

3月20日左右在哲学院和艺术学院网站公示收到审核材料的考生名单,故之前不接受电话咨询)

材料包括: 

A基础材料类 (不要装订)

(1)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证明外语能力的外语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成绩: 

² 英语:大学英语六级(CET6)、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第五级(PETS5)、托福(TOEFL)、GRE、GMAT、雅思(IELTS)。 

² 德语:DSH、TestDaF

² 法语、日语、俄语等语种成绩单应为国内外权威考试机构颁发的成绩单 

(3)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原件(成绩单盖主管部门的红印章)及复印件; 

(4)学位证书复印件(双证硕士必须提交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须在入学报到后补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正高职称的专家推荐书(专家推荐书空白模板见附件。专家推荐书必须用信封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处签名。未密封、未签名的专家推荐书,一律无效。); 

(6)报考在职定向的考生须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脱产学习一年的证明。 

B学术材料类(装订成册, 一式两份) 

(7)学术简历与博士生学习期间研究构想(按照附件一中标准格式填写); 

(8)科研情况一览表(按照附件二中标准格式填写); 

(9)个人学术成果代表作1-2篇/部原件; 

(10)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可提交论文初稿,硕博连读生可提交开题报告); 

(11)其他表明考生综合能力的学习证书或获奖证书复印件。 

提交的报名审核材料一律不退还。  

3、资格审查 

各专业方向的材料审核评议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评分,综合考察申请人以往学习情况、英语水平、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学术潜力、学术兴趣等方面,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4、复试考核 

(1)复试比例:参照报名申请情况,我院拟录取人数与复试人数之比约为1:1.5至1:2.5。 

(2)复试名单将于4月上中旬在我院网站上公布。 

(3)复试时间一般为每年4月中下旬 

(4)复试内容与形式

²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100分)、专业水平(100分)和综合素质(100分),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考核形式。 

² 笔试(一门):专业外语(满分50分);专业核心科目(满分100分)【专业外语考试内容涉及英语等外语学术论文的阅读、翻译、写作等内容。专业核心科目分专业或分方向命题。不再按哲学一级学科命题。例如,报考伦理学专业的考生,其专业核心科目考试内容为伦理学专业内容。宗教学专业则细化到佛道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方向(含宗教学理论)。复试具体内容范围见复试通知。我院不指定参考书。】 

² 面试(一门):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50)、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5)跨学科及同等学力加试 

跨一级学科(含专业学位)报考须加试(笔试)两门业务课(哲学综合和专业基础),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笔试)两门业务课(哲学综合和专业基础)及一门政治理论课,详情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及《中国人民大学201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成绩不计入加权成绩。【哲学复试范围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史、西方哲学史;专业基础为报考专业基础知识。我院不指定参考书。】 

(6)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均合格者,将其各项复试成绩与加权求和,排列录取顺序。外语水平考核、专业水平考核、综合素质考核权重分别为20%、40%、40% 。 

(7)填报导师 

考生在复试期间根据《中国人民大学201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填报导师。 

5、确定录取 

学院将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管理办法》开展录取工作。 根据加权成绩等综合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的名单,在校研招网予以公示。 

五、联系方式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 

邮编:100872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10-62511277

email:shyang@ruc.edu.cn

办公地点: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人文楼521室 

附件1 学术简历与博士生学习期间研究构想

附件2 申请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2017级博士生科研情况一览表

附件3 专家推荐书 

招生简章及报名请登陆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看 链接为:http://pgs.ruc.edu.cn/categoryWeb?category.id=2

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