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 | 哲学的殿堂·2023第五讲|中西的名、实与逻辑学
日期:2023-11-17中国社会科学网讯 (记者 李秀伟 通讯员 迟嘉瑞)11月3日,由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主办,中国社会科学网合办的2023年度“哲学的殿堂——中国人民大学哲学名家讲座系列”第五讲在中国人民大学立德楼511教室举行。讲座由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邢滔滔主讲,主题是“中西的名、实与逻辑学”,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裘江杰主持。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裘江杰主持
裘江杰首先介绍了邢滔滔的研究领域及其学术成就。邢滔滔现为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逻辑教研室主任。主要研究领域为符号逻辑、数学哲学、宗教哲学、中国古代逻辑思想。编、著有《数理逻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名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年)、Philosophy of Religion(《宗教哲学经典选读》,与Mel Stewart合作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等书册。在中外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多篇,并翻译若干论著、论文。
邢滔滔在讲座中谈到,名实问题是名辩学的核心,而“类名”与“类名之实”,不仅是名实问题的讨论焦点,也构成了我们今天对先秦名辩学的解释困难。近代以来针对名辩学的研究往往依赖西方形而上学和逻辑学框架,这种模式对于“类名”不能提供融贯的解释,实际上暴露出套用西方框架的弊端。邢滔滔指出,名实问题背后是语言-世界观,名墨两家思想或许存在着异于西方传统的语言-世界观,其名辩理论在这种新架构的基础上才能得到更好的解释。
11月3日,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邢滔滔作主题为“中西的名、实与逻辑学”的讲座
梳理和对比中西方传统名实观。邢滔滔指出,根据《墨经》、《荀子•正名》等先秦文献,中国古代针对“名”有三分:类名,即今日所谓通名;私名,即今日所谓专名;达名,即最大的通名,涵盖一切物。尽管有“名必有实”的说法,然而在先秦世界观里,似乎只有具体的个体,而无抽象的东西,这就造成了类名(达名)对应之实不明确,亦即“类名之实”问题。
在西方传统形而上学中,针对“名”也有类似的划分,并且可以找到明确的名实对应:达名对应being,类名对应共相,私名对应个体。邢滔滔进一步分析了这种名实对应背后的语言-世界观框架:第一层是诸如“苏格拉底”这样的专名,对应个体;第二层是诸如“人”、“马”这样的概念,对应共相,从外延的角度说就是包含了个体的外延类;再向上则是高阶概念,逐层递增以至无穷。通过分析这一框架,邢滔滔总结出三个特点:一是“由下而上”,即底层的个体是基本的出发点;二是“个体性质完全”,每个个体“性质完全”地属于上层外延类;三是“纵横之是”,即在这一框架基础上的谓述关系表达了同层和不同层对象之间集合论式的属于和包含关系。
质疑几种套用西方传统形而上学框架来解释名辩学中“类名之实”的路径。邢滔滔指出,一个普遍的做法是直接将类名对应到性质的外延类,然而这就使得“白马非马”等名辩学经典讨论变成平凡的伪命题。另一种模式是“抽象概念说”,将“类”对应柏拉图式的抽象概念。邢滔滔认为这种模式有其合理性,但先秦是否就已经存在共相的概念值得怀疑。第三种路径是陈汉生(Chad Hansen)等人借助Lesniewski 的分体论提出的具体物质说,即先秦类名皆是物质名词(mass noun,单数、不可数),例如“马”名之实,是所有具体的马组成的(时空中不连续的)整体。邢滔滔认为,声称古人具有整分论思想显然缺乏依据,并且和“抽象概念说”一样,不能融贯地解释古汉语里类名的用法。
紧接着,邢滔滔展示和分析了大量古汉语中类名的使用实例,并对古汉语中类名用法做出总结:第一是通称用法,表达复数意义,例如“人皆有不忍人之心”中作为主词的“人”。类用作通称时自然对应一类东西,可称为“类”,和西方的外延类相似但存在差异。第二是单称用法,表达泛指的个体,例如“楚人遗弓,楚人得之,又何求乎?”里作为主词的“楚人”。这些单称词项是泛指,不是私名,但在句中又只能表达单数含义,因此不能加量词。这种用法里,类名所指的不是类,而是类中的一个任意成员,可代表此类,类似英文“an arbitrary ...”。
讲座现场
基于上述分析,邢滔滔利用等价类和代表元的概念为类名的对应重新定义,给出一种解决“类名之实”问题的可能方案。类名一方面可对应“类”,这里“类”即一种依据“形”而对“物”划分而成的等价类,例如“马”,在类之间存在母类和子类关系,子类相当于在母类中进一步划分而成的下一级等价类,例如“马”和“白马”,子类的差异在母类中暂时隐藏起来。另一方面类名可对应 “指”,即等价类中的代表元,指不是类,但作为类的“代表”,可借说指而说类,例如“楚人遗弓,楚人得之”里后一个“楚人”的作用。针对可能的误解,邢滔滔指出这里的等价类中的“个体”并不是性质完全的个体,因而等价类并非外延类。
根据以上,邢滔滔提出了一种先秦的语言-世界观假说。他认为类的划分可看作是由上至下的过程,从物(达名之实)开始向下划分等价类,越分越细直至私名。与西方经典的语言—世界观框架比较,名墨的名实观有如下特点:第一,由上至下,底层的个体不是出发点,不存在“多上之一”抽象;第二,类中成员不是个体,其“性质不完全”;第三,上一层到下一层的划分关系,并非集合论的包含于关系。
最后,就名辩学和先秦哲学未来的研究前景展开畅想。邢滔滔指出,上述语言—世界观框架,可以使一些先秦哲学问题得到重新阐释,而另一方面,名实观的讨论或许能够推进我们对例证和譬喻方法的理解,进一步加深我们对于自身文化中逻辑学传统的认识。
讲座结束后,裘江杰对讲座进行了评议和总结。
在互动问答环节,邢滔滔对师生提出的“高阶概念的对应”、“名实观和二名法的联系”、“名实观与墨家兼爱观念的联系”,以及“名实观与亚氏逻辑学的差异”等问题一一进行讨论和解答。
本次讲座持续两个多小时,采取线下线上结合的方式,邢滔滔针对“类名之实”问题的讲解和剖析深入浅出,兼具思辨性和生动性。线上线下反响热烈,讲座在现场同学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在互动问答环节,学生提问
转载:中国社会科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