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 | 2022年度“哲学的殿堂——中国人民大学哲学名家讲座系列”第十三讲顺利举行
日期:2023-01-07 2022年12月23日,由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主办,中国社会科学网合办的2022年度“哲学的殿堂——中国人民大学哲学名家讲座系列”第十三讲如期举行。本场讲座特邀北京大学哲学系王中江教授主讲,主题为“道与事物的自然:老子世界观的三重构造”,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曹峰教授主持。
讲座开始,曹峰介绍了王中江的学术历程、研究领域和研究成果。王中江现任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郑州大学哲学学院兼职教授和院长、教育部入选教育部高层次人才称号特聘教授、北京大学高等人文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华孔子学会会长、老子学研究会会长。王中江的研究领域涉及儒家和道家哲学、出土文献和传世文献、早期中国哲学和近现代中国哲学研究等多个方面,新近著有《简帛文明与古代思想世界》、《儒家的精神之道和社会角色》、《道家学说的观念史研究》、《根源、制度和秩序:从老子到黄老》、《自然和人:近代中国两个观念的谱系探微》等。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曹峰教授主持
讲座中,王中江首先就讲座的主题“道与事物的自然:老子世界观的三重构造”进行了整体性的说明,他指出讨论老子的世界观主要涉及三个问题:第一是世界万物从哪里来,第二是世界和万物如何存在,第三是世界的万物如果出现异化和变质如何去修复,讲座内容主要包括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引言,王中江介绍了中国哲学的论说特点及《老子》在其中的定位。他指出中国古代哲学从外观上看有一个非常显明的特点,那就是采取注释体,通过不断地注释经典来发展哲学,正如金岳霖在《中国哲学》之中所说:“中国哲学非常简洁,很不分明,观念彼此联结,因此它的暗示性几乎无边无涯。结果是千百年来人们不断地加以注解,加以解释。很多独创的思想,为了掩饰,披上古代哲学的外衣。”《老子》是其中的典型。早期文本之中《论语》属于语录体著作,战国诸子著作则普遍地采取论述体,《老子》并未采取这两种体裁,而是类似于箴言、格言、训言。《老子》没有形式上的思想体系和结构,但正如冯友兰指出的,它确实有“实质”上的条理系统和义理结构。
北京大学哲学系王中江教授主讲“道与事物的自然:老子世界观的三重构造”
王中江指出如何从整体上把握老子的世界观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他倾向于将道与万物的关系(而不是天人关系)看成是老子哲学与世界观的根本问题,老子以“道—世界-物”的关系为根本问题的世界观是一个三重性构造:一是解释和回答宇宙、万物的起源和根源,说明世界和万物从哪里来,用老子的话说叫“道生之”;二是回答和解释事物在道的弱作用力之下的活动方式和秩序机制,说明万物如何存在,老子叫做“道法自然”;三是解释和回答事物产生变质、异化和世界衰退的拯救,说明事物如何重新获得活力和复归自身,老子叫做“返者道之动”。
第二部分谈老子思想的高明和深刻性何在,并引入“道法自然”命题。他从“老子天下第一”说起,把老子受到的称赞概述为“用最少的语言造就一个伟大的哲学和成为一位为大的哲学家”。《老子》是中国历史上注释最多的著作之一,是世界上翻译版本最多的哲学著作。老子哲学是非常伟大的,其体现为 “卑弱以自持。人想伟大不知道如何伟大,就会采取一种自我膨胀的做法;胆大包天。老子一直警惕、警告人们的自吹自擂、吹捧、谄媚。王中江认为,老子的伟大不是虚张声势的自我膨胀,但并非胆小。孔子曾感叹老子“犹龙”,从出土文献来看老子思想在战国时期就得到广泛传播,学术史上司马谈、司马迁父子,刘向和班固都给予老子哲学非常高的评价。在王中江看来,老子的伟大还在于他所提出的“道法自然”的真谛和真理。关于“道法自然”近现代的主流解释,如冯友兰、陈鼓应的说法可以追溯至汉代河上公“道性自然,无所法也”的解释传统。王中江认为,河上公的解释首先在语文学上存在问题,“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里面的四个“法”都是动词,语句是动宾结构,如果前面三个“法”解释成遵循的话,“道法自然”之中的“法”没有任何理由把它变成主谓结构,因此河上公的解释在语文学上不成立。在义理上,河上公本注解认为“自然”是“道”的属性,这更多是河上公的发挥引申而并非《老子》文本所意欲呈现给我们的义理。相比之下王弼“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的注解更加符合老子哲学思想,“不违自然”指向的是万物的自然而非“道”。
《老子》是中国历史上注释最多的著作之一,图为《老子》外文版本
《老子》是中国历史上注释最多的著作之一,图为《老子》外文版本
《老子》是中国历史上注释最多的著作之一,图为《老子》外文版本
《老子》是中国历史上注释最多的著作之一,图为《老子》外文版本
第三部分是老子的“道”。理清什么“道”,是明晰老子思想中“道”与自然和万物的前提。王中江从六个方面对老子的“道”进行阐释:第一,“道”代表了老子哲学对三代传统的革命性转变,包括人文主义与自然主义两方面的转变,“道”取代了早期对“帝”和天的宗教性信仰,真正第一次建立了中国哲学以自然主义为基础的世界观或者说形而上学;第二,老子哲学承认超越具体经验事物之上的普遍的东西并称之为“道”,它无形、无象、无名,是超感知的实在,属于非名言世界;第三,“道”是宇宙万物最高的根源,老子认为“道”以“气”的形式生成造就万物,“万物之母”是类似于母性的伟大的生育能力;第四,从统一性的视角来看,老子用“道”表达世界整体秩序的可能性和万物的统一的本质和根据。老子还用“一”去强调这种万物的整体性和统一性。韩非注解《老子》时提出“理”的概念,“道”是万物的总根源和总法则,“理”是万物各自具有的不同的法则、条理和分际;第五,“道”是“有”和“无”的统一,老子哲学中“有”和“无”表达的是“道”的两种状态,一种是出于“道”的无形、无名、无象,是“无”;另一种则表达的是“道之为物”“有物混成”的实有性,因而它是“有”;第六,“道”的运行和活动方式是“无为”。郭店楚简《老子》“道恒无为”表明“无为”的确是和“道”相联系的,这种联系在和万物的相对关系之中显示出来,道创造万物而不干涉万物,让万物自然成长、发展。“道”从不主宰、控制和约束万物,“道”以无为、柔弱运行,此谓“道”之最高美德。
第四部分是老子的“自然”与“道法自然”的真义。王中江认为中国古代的“自然”观念最初是道家的老子创造和第一次使用,其含义并非指称天地万物的那个“自然”,也不是具体事物的实体的“自然”。通过细致分析竹简本、帛书本和传世本《老子》之中涉及“自然”的五个章节,王中江指出老子哲学中“自然”用法有统一性,“自然”意味着自发性、自我成就、自我创造和自我实现,意味着万物立足于自身的内在性而进行选择及其造就的所期望的结果。在《老子》中,与“自然”语义相近的还有“自富”、“自化”、“自正”、“自朴”、“自均”、“自宾”等等。由此,王中江揭示出老子“道法自然”的真义:“道”遵循万物的自然。在宇宙秩序中,“无为”是作为万物根源的“道”的运行和活动方式,“道”创造了万物但并不宰控和干涉万物,而使“万物”自行化育,这是“道”的“无为”,“万物”不受外部力量的干涉和强制,按照各自的本性变化,这是万物的“自然”。“无为”是对于“道”而言,“自然”是对于“万物”而言,“道法自然”就是说伟大的“道”遵循万物的“自然”。而“道性自然”观念产生并长期流传,可能根源于人们认为“道”具有至高性和自足性,效法或遵循万物会降低“道”的位格,但这恰恰会使得人们错过理解老子哲学智慧高明和伟大的机会。
第五部分是良好的政治秩序和生活丛道的“无为” 到圣人的“无为”。如果说“道”的无为对应的是万物的自然,到了政治哲学里面就变成了圣人学习“道”的无为,同时去遵循百姓的自然。“道”的活动方式是“无为”,其结果是保证万物能够按照自己的内在德性发展,以此成就自我,将这种逻辑或义理结构转换到政治领域的,就是圣人和民众的关系,圣人“无为”,则百姓都能够按照自身的方式自我实现。王中江指出,老子的政治哲学通过一种看似无为的、清净的方式,实际上是要造成最好的结果,“无为”从肯定方面说是择取合理的、正当的方式作为,从否定反面说,“无为”就是要求统治者节制权力,反对干涉和控制、约束和占有,反对集权。老子的政治智慧在其后的庄子和黄老学之中得到了充分的发展。
在互动交流环节,王中江对老子哲学的“贵柔”与“贵道”,道家的“自然”概念,“自然”与万物之性以及道家政治哲学等问题给出了回应和解答。
本次讲座以线上方式进行,由腾讯会议、B站同步直播。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