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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原:论《墨经》科技哲学的范畴与原理
日期:2024-11-14

孙中原《论<墨经>科技哲学的范畴与原理》,原载中国墨子学会会刊《墨子学刊》,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24年第1期,2024年6月出版,第1-8页。

论《墨经》科技哲学的范畴与原理*

孙中原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北京,100872)

【摘要】本文用E考据(电子数字化考据)与元研究(超越、总体研究)方法,论述《墨经》科技哲学范畴与原理。要点有四:第一,巧传求故:科学知识形成的机制原理。第二,法则取同:概括规律。第三,科技利民:知识真理性的检验。第四,智与意异:由假说臆测,到知识智慧。

【关键词】《墨经》;科技哲学;范畴;原理

【作者简介】孙中原(1938-),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墨子学会顾问,原副会长,燕山大学、贵州民族大学兼职教授,中国台湾东吴大学客座教授,中国逻辑学会监事会监事,原副会长。主要研究逻辑学、哲学与中国传统文化。著作《墨子大辞典》等80余种,论文400余篇。作为首席专家,完成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墨学大辞典》与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研究专项《<墨经>绝学的E考据和元研究》。作为副主编与主撰,完成《国家“十一五”重点出版规划》项目《中华大典·哲学典·诸子百家分典》。独撰完成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委托项目《中华传统文化百部经典·管子解读》。

科学技术哲学,简称科技哲学,又称自然辩证法,是哲学的重要分支学科,研究自然界的一般规律、科技活动的方法、科技发展的哲学思考、科技与社会的关联。墨家成员,出身工匠,上升为科技理论家,概括科技哲学范畴与原理,构造理论系统,具有重要的理论、历史与现实意义。

一、“巧传求故”:科学知识形成的机制原理

工匠技艺求因果,总结经验成科学。《经上》第96条总结说:“巧传则求其故。”[①]即对世代相传的手工业技巧,则探求其原因、理由与根据,揭示科学知识形成的机制原理。此语有重要的科技哲学意义。

“巧传”:世代相传的手工业技巧,《墨经》科技哲学的重要范畴。“巧”:技艺精巧,技术巧妙。巧,有灵巧义,本义技艺高明,敏捷灵巧。《说文》:“巧,技也。”《广韵》:“巧,能也,善也。”《韵会》:“巧,机巧也。射者工于命中曰巧。”《周礼·冬官考工记》:“工有巧。”《增韵》:“巧,拙之反。”《孟子·离娄上》:“公输子之巧。”

“传”:传授。《正韵》:“传,授也,续也,布也。”韩愈《师说》:“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求其故”:探求工匠技巧的因果联系,把世代相传的工匠技艺,概括提升为科技原理,建立科技哲学的理论体系。

“求”,追求,谋求,寻求,索求。《玉篇》:“求,索也。”《增韵》:“求,觅也。”《孟子·告子上》:“求则得之。”毛泽东解释“实事求是”:“‘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

墨子出身工匠,会制木鸢、车辖与守城器械,精通木工,熟悉百工。《鲁问》记载墨子说:“翟之为车辖,须臾斫三寸之木,而任三十石(3600斤)之重。”《韩非子•外储说左上》说:“墨子为木鸢。”《公输》记载墨子说:“臣之弟子禽滑厘等三百人,已持臣守御之器,在宋城上。”

《贵义》记墨子自称“贱人”。《吕氏春秋•爱类》:“(墨子)见荆王曰:‘臣,北方之鄙人也。’”鄙人,卑贱者,劳动者。墨家来源群百工,多种工艺都精通。《节用中》说:“凡天下群百工,轮车鞼匏,陶冶梓匠。”制造大车鞣皮革,制陶冶金精木工。

《墨经》论证自然科学的范畴与原理,列举造车制革、制陶冶金、缝纫刺绣、制鞋造甲、土石建筑等各种工匠技艺的典型案例,分析案例,探求原因,概括范畴,归纳命题与原理,构成科技哲学的理论系统。

《庄子•天下》说:“(墨子)好学而博。”《贵义》说:“子墨子南游使卫,关(车厢)中载书甚多,弦唐子见而怪之,曰:‘吾夫子教公尚过曰,揣曲直而已,今夫子载书甚多,何有也?’子墨子曰:‘昔者周公旦朝读书百篇,夕见七十士,故周公旦佐相天子,其修至于今,翟上无君上之事,下无耕农之难,吾安敢废此(指读书研学)?”

巧传求故成科学,亲履亲为称范例。“故”:《墨经》科技哲学的核心范畴。《经上》第1条定义说:“故,所得而后成也。”即获得原因,后成结果。“故”:原因,理由,根据。“故”,本义缘故,原因。《说文》:“故,使为之也。”

《经说上》分类举例解释说:“小故:有之不必然,无之必不然。体也,若[尺]有端。大故:有之必然,无之必不然。若见之成见也。”即“小故”(原因中的部分要素,必要条件):有必要条件,不必然有某一结果;无必要条件,必然无某一结果。

“小故”是形成结果的部分原因。如点是形成线的小故(必要条件)。“大故”(形成某一结果的原因,相当于充分必要条件):有“大故”,必然有某一结果;无“大故”,必然无某一结果。如见物的原因(条件)都具备,则必然见物。

“故”(原因)是客观必然的真值(真势)模态词,与指使命令的陈述模态词不同。《经上》第78条说:“使:谓;故。”《经说上》举例解释:“令、谓,谓也,不必成。湿,故也,必待所为之成也。”即“使”(命令致使)模态词有两种用法:一种是指用言语,指使(叫、让)某人干某事。一种是指由于某种客观原因,致使某种结果必然产生。命令、叫某人干某事,这只是用言语指使,某人不一定干成某事。地湿自然现象(结果),有致使它产生的客观原因,一定要等待原因起作用,才能成立,如下雨、泼水等。

《墨经》通过主观与客观模态,直陈句与命令句逻辑的对比,说明因果联系的必然性。“使”:命令,致使。《墨经》中表示主观与客观两种性质的基本模态词。“谓”:告诉,言说。表示祈使句的主观模态词。“故”:原因,致使,表示原因致使结果必然产生的客观模态词。

“令”:命令。不必成:指甲命令(令)、指使(谓、叫、让)乙做某事,乙不必然做成某事。从模态逻辑上说,“不必然P”等于“可能不P”。“湿”:地湿。地湿这一自然现象(结果),必然有使它产生的客观原因。

“故”(原因)范畴,是《墨经》科技哲学的关键词,展开为事物普遍联系与相互作用的原理。列宁说:“‘原因的链条’的观念产生到现在已经有数千年了。比较一下在人类思想史上人们是如何理解这些原因的,就会得出无可辩驳的确凿的认识论。”[②]

古希腊自然哲学家德谟克利特,极为注重探究自然的原因,写过许多关于天体、大地、声音、植物、动物等原因的著作。他说:“宁愿找到一个因果的说明,而不愿获得波斯的王位。”“只找到一个原因的解释,也比成为波斯人的王还好。”[③]求故胜当波斯王。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说:“技术家较之经验家更聪明;前者知其原因,后者则不知。凭经验的,知事物之所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技术家则兼知其所以然之故。”“大匠师应更受尊敬,他们比之一般工匠知道得更深切,也更聪明”,“我们说他们较聪明,并不是因为他们敏于动作而是因为他们具有理论,懂得原因。”“而理论部门的知识比之生产部门更应是较高的智慧。”[④]

亚氏阐明从工匠经验,上升为科学理论的机制原理,与《墨经》义理,异曲同工,联通互鉴。美国科学哲学家罗伯特·瓦尔托夫斯基说:“从古到今的能工巧匠中,向来就存在着许多不可言传的知识。科学应该承认这些知识,总结它们,提高它们。”[⑤]

二、“法则取同”:概括规律

法则取同,概括规律,运用科学抽象法。《经上》第97条说:“法同,则观其同。”《经说上》解释说:“法取同,观巧传。”即在一论域内,如果事物法则相同,则观察其相同方面。把握事物相同法则的事例,观察世代相传的手工业技巧,这是从个别、特殊上升到一般的科学抽象法。

方圆平直与垂直,各有共同的法则。《法仪》说:“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虽至士之为将相者,皆有法,虽至百工从事者,亦皆有法。百工为方以矩,为圆以规,衡以水,直以绳,正(垂直)以悬(悬垂)。无巧工不巧工,皆以此五者为法。巧者能中之,不巧者虽不能中,仿依(模仿遵照)以从事,犹逾己(胜过主观意愿)。故百工从事,皆有法所度。”从手工业工匠亿万次重复的实践经验中,概括总结“法则”(规律)的范畴。

《经下》第166条说:“一法者之相与也尽类,若方之相合也,说在方。”《经说下》举例解释说:“方尽类,俱有法而异,或木或石,不害其方之相合也,尽类犹方也,物俱然。”即与一共同标准相合,则属于一类,与标准方形相合,则属于方形,论证的理由,是分析方形的法则。所有方形,都属于方类,都合乎方形的法则,又有所不同,或是木质的方,或是石质的方,都不妨害方形边角法则的相合。一切同类事物,都与方形的道理一样,概括而言:“所有事物都是如此。”

“法”:法则,效法,规律,标准,是《墨经》的基本范畴。《墨经》“道,理,方,法,效”五个语词,同义互训,可互换使用。《说文》:“法(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会意。”繁体“灋”,是会意字,从“水”,表示法律法度,公平如水。从“廌”(zhì),即解廌(jiě zhì),通“獬豸”(xiè zhì),神话传说神兽,据说能辨曲直,见人争斗,用角去顶坏人,审案时,能用角抵触理曲者。[⑥]“法”,本义刑法,法律,法度。

《经下》第130条说:“堆之必拄,说在废(置)材。”《经说下》解释说:“并石垒石,循夹寝者法也。方石去地石,关石于其下,悬丝于其上,使适至方石。不下,拄也。胶丝去石,挈也。丝绝,引也。未变而名易,收也。”即堆砌一定要有所支撑,论证理由在于,放置建筑材料,应遵循一定法则,每层并砌,层层垒砌石料,要遵循互相夹持着摆放的法则。取一块方石,让它离地面正好有一块石头的间隔,然后放一块石头在它下面,在它上面悬挂一根丝绳,使丝绳下端正好够着这块方石。这块方石不落下,是由于受到下面石头的支撑。把丝绳胶结在上面那块石头上,去掉下面的石头,这时会发现丝绳对石头的提举作用。如果丝绳断,这时会发现石头向下的牵引作用。换一种说法,从地面角度来说,这是地面对石头收取的作用(地面引力的证明)。这是从建筑工匠亿万次重复的实践经验中,概括总结“法则”的范畴,地面对悬挂重物的引力原理,是从个别上升到一般的科学抽象。

《小取》说:“效者,为之法也,所效者,所以为之法也,故中效则是也,不中效则非也,此效也。”即“效”,是提供标准的形式方法,所效,是被提供的标准形式方法,所以,合乎标准的形式方法,是正确的,不合乎标准的形式方法,是不正确的,这是“效”。“效”:效法,仿效。“效”,本义摹仿,师法。《说文》:“效,像也。”段注:“像,似也。”《玉篇》:“效,法效也。”《广韵》:“效,学也。”

《非命中》说:“凡出言谈,由文学之为道也,则不可而不先立义法。若言而无仪,譬犹立朝夕于运钧之上也,则虽有巧工,必不能得正焉。然今天下之诚伪,未可得而识也,故使言有三法。三法者何也?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此言之三法也。”《非命下》说:“凡出言谈,则必可而不先立仪而言,若不先立仪而言,譬之犹运钧之上而立朝夕焉也,我以为虽有朝夕之辩,必将终未可得而从定也,是故言有三法,何谓三法?曰:有考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恶乎考之?考先圣大王之事。恶乎原之?察众之耳目之请?恶乎用之?发而为政乎国,察万民而观之。此谓三法也。”这是从制陶工匠亿万次重复的实践经验,论证检验言论真理性的普遍法则。

三、“科技利民”:知识真理性的检验

《经上》第35条说:“功,利民也。”即功效以符合人民利益为标准。这是《墨经》的科技价值论。科技价值在利民,有利人民叫做“巧”,突出应用实用,为民谋利的实践目标。《墨经》论科技的功效,贯穿“为民谋利”的功利主义价值观,科技的功效价值、出发点与归宿点,是有利于人民的生产与生活。

《公输》说:“公输子(鲁班)削竹木以为鹊,成而飞之,三日不下,公输子自以为至巧,子墨子谓公输子曰:‘子之为鹊也,不如翟之为车辖(车档),须臾斫三寸之木,而任五十石(六千斤)之重,故所为功,利于人谓之巧,不利于人谓之拙。”

《经上》第72条说:“循,所然也。”《经说上》解释说:“然也者,民若法也。”即遵循规律办事,是人行动取得预想结果的原因。人行动取得预想结果的原因,是由于人们遵循规律办事。“循”:遵循。《说文》:“循,顺行也。”“若”:遵循,依照,符合。《广雅•释言》:“若,顺也。”《释名•释言语》:“顺,循也。”“然”:结果,特指人遵循法则行动,造成结果效果,合格产品。

《经上》第71条说:“法,所若而然也。”《经说上》举例解释说:“意、规、圆三也,俱可以为法。”即法则(规律)是人遵循,而能得确定结果。如人按圆的定义,使用圆规,拿标准圆模仿,都可以作为画圆的法则。“意”:意念,思想,概念,定义,判断。

英国著名科学史家李约瑟解释说:“《经》:‘法’(模式或方法)即依之成为某一事物的那种东西(或获得某种事物的特性,某种事物的‘某性’)。《经说》:(圆的概念,或圆规,或一个(实际的)圆圈),都可以用来作为(制作圆形的)‘法’。”李约瑟评价说:“这些条全属于亚里士多德的风格--这在时间上是一个显著的对应,因为墨派逻辑学家的活动大约恰好是在亚里士多德死的时候(公元前322年)。”[⑦]

李约瑟英文原著、中国台湾陈立夫主译为:“此段语法,全是亚里士多德风味。墨亚两家分流并峙,亦一特出的类例,盖师承墨家的名家们方以博辩驰骋中土,正是亚氏逝世之时(前322)。’”[⑧]中国墨家与希腊亚氏的哲学智慧,相融相通,若合符节,是中外哲学比较互鉴,世界文化、人类理念多元统一、“同异交得”的绝妙实证与绝佳案例。

四、“智与意异”:由假说臆测,到知识智慧

《大取》说:“智与意异。”即知识智慧与假说臆测不同。“智”,指智慧知识,通过观察、实验与研究,认知自然现象,科学原理,表达为实然命题,必然命题。“智”,聪明,见识,智能,智谋。“智”,本义智慧,聪慧。《荀子·正名》定义说:“所以知之在人者谓之知,知有所合谓之智。”“智”通“知”:知道,认知。

《经说下》第118条说:“光至影亡。”即光线照到物体原来成影的地方,则影子就消失。记录通过观察实验发现的自然现象,表达为实然命题。《经说下》第127条说:“相衡,则本短标长,加重于其一旁,必垂,权重相若也,两加焉,重相若,则标必下,标得权也。”即秤杆保持平衡,则本端短,标端长,如果秤杆已经保持平衡,再在秤杆一端加重,则此端必然下垂,如果秤锤与重物相等,分别加在秤杆标端与本端,则标端必然下垂,因为本端短、标端长,标端加上与重物相等的秤锤。通过观察、实验与研究,表达为必然命题,总结秤杆平衡原理。

“意”:假说,臆测,意见,想象,有或然性,不确定性,表达为或然命题,可能命题。西方哲学认识论,区分意见(opinion)与知识(knowledge)。“意见”,希腊文doxa。古希腊哲学家巴门尼德(前五世纪)认为,意见是不可靠的知识。希腊文doxa,期待,希望,愿望,从主体出发,不是从对象的认知出发,引申为主观猜想,设想,想象,没有客观存在的依据,是或然性,不确定,不可靠的知识。[⑨]

《经下》第158条说:“以楹为抟,于以为无知也,说在意。”《经说下》举例解释说:“楹之抟也,见之,其于意也不易,先知。意,相也。若楹轻于秋,其于意也洋然。”即单纯地“以为”(猜想)楹柱是圆柱形的,这种“以为”(猜想),不是知识,论证的理由在于,这是一种臆测。如果对于楹是圆柱形的,亲眼看到,这种“意”(意识,判断),不会轻易改变,是先前已经知道。臆测,是想象。如想象楹柱比秋蒿还轻,这种臆测,茫然无所根据。《说文》:“楹,柱也。”“抟”:圆柱形。“以为”:主观想象,非必然性的推论。《经上》第24条说:“梦,卧而以为然也。”即做梦,是睡眠中而以为如何的幻觉,不是事物的本来面目。

“知”:知识。“意”:臆测,猜测,想象。这句话中的“意”,指意识、判断,即《小取》“以辞抒意”的“意”。“相”同“象”。《韩非子·解老》:“故诸人之所以意想者,皆谓之象也。”“洋然”:茫然。“秋”同“萩”:蒿类植物。《说文》:“萩,萧也。”《尔雅》“萧,萩”郭璞注:“即蒿。”

《经下》第159条说:“意未可知,说在可用、过仵。”《经说下》举例解释说:“段、锤、锥,俱事于屦,可用也。或会屦过锤,与或锤过会屦同,过仵也。”即做一件事情,如果有多种方法途径,则对方操作时,究竟先做什么,后做什么的意图,难以预知,论证理由在于,有很多种工具可用,工艺流程可先后交错。

段石、锤子、锥子,都可用来做鞋,这叫做“有很多种工具可用”。或者是先上鞋、后锤平,或者是先锤平、后上鞋,这叫做“工艺流程可先后交错”。“意”:意念,意图。“仵”:参错交互,违背忤逆,抵牾不同。“段”:砺石,锤物所垫之石。《说文》:“锤,击也。”“锥”:穿刺工具。“屦”:麻葛鞋。“会屦”:上鞋,使底与旁会合。

“意”,本义心意,念头,想法,意料,猜测。《管子•小问》说:“小人善意。”“意”:意度,揣测,设想,怀疑,推测。“意”通“臆”。《说文》:“意,志也,从心,察言而知意也。”段注:“意,志也,志即识,心所识也,意之训为测度。”

科学思维,在不断证伪与求真的过程中前进。《经上》第99条说:“止,因以别道。”《经说上》解释说:“彼举然者,以为此其然也,则举不然者而问之。”即“止”这种反驳方式,用来区别和限制一般性道理。对方列举若干正面事例,想象猜测“所有这一类事物都是如此”的一般结论,我则列举“有事物不是如此”的反例,质疑问难与证伪。如欧洲人列举各人所见天鹅为白色,仓促归纳“世上所有所有天鹅为白色”的一般结论。十七世纪欧洲人在澳洲见到黑天鹅,列举反例“有天鹅为黑色”,质疑问难与证伪“世上所有所有天鹅为白色”的全称结论。

“止”:《墨经》中一种特殊的重要反驳方式,用反例,反驳对方用简单枚举归纳推理得出的不正确一般命题,或用对对方演绎推理大前提的否定,怀疑对方演绎的个别结论。“因以”:用来。“别”:区别,限制。“道”:道理,一般性命题。

“彼”:辩论对方。“举”:列举。“然者”:若干正面事例,如说“某甲是黑的”“某乙是黑的”(即S1是P,S2是P)等。“以为”:指不符合客观实际与逻辑规律的主观认为,想象,猜想。“不然者”:反例,反面事例。“问”:问难,反驳。如用“有人不是黑的”,驳倒“所有人是黑的”。

《经下》第152条说:“且然不可止,而不害用功,说在宜。”《经说下》解释说:“宜犹是也。且然必然,且已必已。且用功而后然者,必用功而后然。且用功而后已者,必用功而后已。”即事物将要怎样,而不可阻挡,在这种情况下,人力仍然应当有所作为,论证理由在于,这种作为要适度,适度,就是合标准。事物将要发生,而必然发生,事物将要结束,而必然结束,这时,人力仍然应当有所作为。事物将要运用人力作用,而后发生,就必须运用人力作用,而使之发生。事物将要运用人力作用,而后结束,就必须运用人力作用,而使之结束。“且”:将要。《经说上》第33条说:“自前曰且。”“用功”:从事,发挥人力的主观能动性,争取最优效果。“功”:功效,效果。“宜”:适宜,合适,有分寸。“是”:正确,合标准。

墨者“非命尚力”,即反对儒家命定论、天命论、有命论,主张发挥人力的主观能动性到极致,有“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之将倾”的勇武精神气概。《小取》说:“且入井,非入井也。止且入井,止入井也。且出门,非出门也。止且出门,止出门也。若若是:且夭,非夭也。寿且夭,寿夭也。有命,非命也。非执有命,非命也。”即“将要入井”,不等于“入井”,阻止“将要入井”,却等于阻止“入井”。“将要出门”,不等于“出门”,阻止“将要出门”,却等于阻止“出门”。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我们说“‘将要夭折’,不等于‘夭折’,阻止‘将要夭折’,却等于阻止‘夭折’(采取措施使‘将要夭折’的人有寿,是真的把‘夭折’的人转变为长寿)。儒家主张‘有命’论,不等于真的有‘命’存在;墨家‘非执有命’,却等于‘非命’(墨家反对儒家坚持有命的论点,等于否定‘命’的存在)”就也应该没有困难。

墨家用科学逻辑的正确推论式,阻止不利的可能性实现,等值于实现有利的现实性。墨家科技哲学的范畴和原理,与世界先科学知识,融会相通,若合符节,有重要的理论、历史与现实意义,值得古为今用,积极传承弘扬。

参考文献

1.拙著《墨经趣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读物),北京:商务印书馆2021年版。

2.拙著《墨子解读》(国学经典解读系列教材),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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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科基金研究专项《<墨经>绝学的E考据和元研究》阶段性成果,批准号19VJX001。

[①]拙著《墨子解读》(国学经典解读系列教材),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传”旧误为“转”,据沈有鼎校改,下条《经说》谓“观巧传”可证。参见《沈有鼎文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334-335页。

[②]列宁《哲学笔记》,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394页。

[③]《古希腊罗马哲学》,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03页。汪子嵩等:《希腊哲学史》,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062页。

[④]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吴寿彭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2、3页。

[⑤]罗慧生《西方科学哲学史纲》,天津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305、306页。

[⑥]獬豸,又称獬廌、解豸(xiè zhì),古代神话传说神兽,体形大者如牛,小者如羊,类似麒麟,全身长浓密黝黑的毛,双目明亮有神,额长一角,有智慧,懂人言,知人性,怒目圆睁,辨是非曲直,识善恶忠奸,发现奸邪官员,用角触倒,是勇猛公正的象征,司法“正大光明”的象征。《汉书·司马相如传》:“弄解廌。”颜师古注引张揖:“解廌,似鹿而一角,人君刑罚得中,则生於朝廷,主触不直者,可得而弄也。”明宋濂《送张君之官山西宪府序》:“在物受之,则为解廌,为屈轶;在人受之,则为刚烈之士。”“屈轶”(qū yì):亦称屈佚草、屈佚、屈草、佞枝、指佞草,古代传说瑞草名,太平盛世,生于帝庭,主指佞人,佞人入朝,指识佞人,比喻能识别奸佞的贤臣。

[⑦][]李约瑟《中国科学技术史》第二卷《科学思想史》,北京:科学出版社、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190页。

[⑧][英]李约瑟英文原著、中国台湾陈立夫主译《中国古代科学思想史》,收入《东方文化丛书》,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212页。

[⑨]汪子嵩等《希腊哲学史》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646-64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