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公平正义视阈下的共同富裕
日期:2023-10-09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特征。同时,共同富裕还是中国思想界阐释自己的公平正义观念的核心范畴。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既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实践之集中体现,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公平正义话语体系的重要现实基础。
能否实现共同富裕是衡量公平正义的一个重要维度
历史实践表明,共同富裕虽然是人们的理想,但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中,共同富裕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在资本主义社会,公平正义与共同富裕实质上是分离的。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特权的过程中,提出了自由、平等、博爱等理念。马克思指出,“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不过是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不过是以思想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宣扬的自由、平等、博爱,不过是资产阶级的谎言:资本主义的自由不是建立在人与人结合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人与人分隔的基础上,自由权最终演变成私有财产权,其自由只是有产者的自由;资本主义的平等是以法律的言辞和政治的仪式,为经济上的不平等进行的伪善辩护,归根到底是法律面前的资产阶级的平等;资本主义的博爱,其本质是用来掩盖内战、掩盖劳动与资本之间尖锐而可怕的战争。
资本主义的生产资料私有制及其剥削本性,决定了它不可能实现真正的公平正义;资本主义固有的阶级对立,决定了它不可能实现所有人的共同富裕。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以两大对立阶级的存在为前提:资产阶级掌握生产资料,主导着生产与分配;工人阶级与生产资料分离,只能靠出卖自身劳动力挣得工资。资本家将利润再资本化,通过资本积累不断提升资本的有机构成,阻断工人向上流动;工人的工资只够维持劳动力再生产,其命运只能依靠“资本的使用和富人的兴致”。即便是在看起来对工人最为有利的社会财富上升时期,工人的结局也必然是劳动过度,沦为机器和资本的奴隶。工人生产的财富越多,生产影响和规模越大,反而越贫穷。在现代社会,资本积累和技术进步使工人与资本家之间的财富差距和矛盾冲突越来越大,资本主义国家的本质即“人数不多并且仍在不断缩减的少数人剥削绝大多数人的庞大机构”暴露无遗。
“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社会主义要消灭剥削、消灭阶级对立,社会主义的性质决定了共同富裕与公平正义在形式和内容上完全一致。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不是形式上的,而是保障所有人利益的;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是消灭剥削制度后所有人共享社会利益,是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集中体现。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基础。社会主义公有制要求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共同所有,实现了生产资料的所有者与劳动者的统一、社会财富生产者与享有者的统一,保证了现代化建设成果的公共性和共享性,保证了共同富裕的现实可能性和实现必然性。
从公平正义出发把握共同富裕的本质意蕴
没有抽象的公平正义,也没有脱离实际的共同富裕。进入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成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我国依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依然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我们认识和理解公平正义和共同富裕必须把握的基本国情和时代背景。实现公平正义,要求在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
从公平正义出发准确认识和把握共同富裕,就要科学回答“什么是共同富裕”以及“如何实现共同富裕”等重大理论问题。共同富裕不是单纯的经济概念,而是涉及经济、政治、社会等重要领域和重要内容的概念;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仅体现为经济发展、物质丰裕,还包括实现民主参与、权利保障、环境健康等各方面更高要求。质言之,一切能够促进人民美好生活的物质、精神和社会因素,都是共同富裕涵盖的内容,都是公平正义所规范的内容在共同富裕实现进程中的全面体现。
共同富裕实践为实现公平正义提供中国方案
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的价值追求,是衡量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尺度,它不是抽象概念,而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制度实践和制度保障。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仅是中国对公平正义理念的伟大实践,同时也是对公平正义观念的独特表达。
消除绝对贫困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奠定坚实基础。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贫困是人类社会的顽疾,反贫困、摆脱贫困一直是困扰全球发展和治理的突出难题。无论是新中国成立后的一系列反贫困实践,还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逐渐丰富完善的反贫困理论,针对的都是要解决直接影响共同富裕实现的绝对贫困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精准扶贫、尽锐出战,打赢了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脱贫攻坚战,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实现了小康这个中华民族的千年梦想,我国发展站在了更高历史起点上。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标志着我们党在团结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大步。中国消除绝对贫困,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奇迹,为实现公平正义奠定了基石基础。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当前,我们正在意气风发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在已有基础上不断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发挥制度优势,促进和实现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统一。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是经济社会发展中必须解决的难题。资本主义私有制无法妥善解决这个问题,导致其社会不可避免出现两极分化。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推进现代化进程中兼顾效率与公平,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更加积极有为地促进共同富裕,在创造比资本主义更高的效率的同时,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既有效率又有公平的高质量发展。从市场机制来说,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共享发展理念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使改革红利惠及全体人民。从分配机制上说,逐步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有效平衡市场经济中劳动、技术、资本和管理等全要素的作用,建立起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体系,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就业保障、养老保障、生活保障、教育和文化服务、健康保障等。从增进民生福祉来说,努力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始终是推进共同富裕的价值旨归。实现共同富裕,是走向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所必经的阶段。马克思指出,社会主义的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共同富裕真正体现了人是社会发展的目的而非手段,人的价值具有绝对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也不能少;共同富裕的路上,一个也不能掉队。共同富裕真正体现了人人平等的正义理念。共同富裕是所有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在经济、政治和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享有平等的基本权利,体现了社会全体成员之间真正的平等。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共产主义关于人的发展的最终目标,是社会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衡量尺度。我们党在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过程中,始终保持生产力标准和人民利益标准的统一、物的尺度和人的尺度的统一、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一,以人的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来谋发展促发展,以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发展的最高价值,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得以最大实现。
(转载自《光明日报》2023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