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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原:辩证哲理,科学工具--《墨子》的方法哲学
日期:2024-05-14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北京,100872)

【内容提要】《墨子》充满机智巧妙的辩证哲理,是科学思维的得力工具。本文用E考据(数字电子化考据)与元研究(超越、总体、后设研究)方法,论述《墨子》方法哲学的范畴与原理,内容与意义。方法是宗旨、目的、方向、途径、手段、工具与程序的统称。《墨子》阐发人类认知与改造世界的普遍方法,自成系统,案例典型,是无与伦比的独特创见,有原创性、普遍性与指导性,是对辩证思维方法规律性的理论概括,极富新意,与世界先进哲学思想,融会贯通,联系接轨,有极其珍贵的历史、理论与现代价值,值得细为品鉴,汲取借镜。

【关键词】辩证哲理;科学工具;《墨子》;方法哲学

【作者简介】孙中原(1938-),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墨子学会顾问,原副会长,燕山大学、贵州民族大学兼职教授,中国台湾东吴大学客座教授,中国逻辑学会监事会监事,原副会长。主要研究逻辑学、哲学与中国传统文化。著作《墨子大辞典》等80余种,论文400余篇。任首席专家,完成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墨学大辞典》、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研究专项《<墨经>绝学的E考据和元研究》。作为编委与副主编,完成国家重点出版规划项目《中华大典·哲学典·诸子百家分典》。独著《中华传统文化百部经典·管子解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重点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委托项目,2018年获第十三届文津图书奖,2021年获国家新闻出版署第五届中国出版政府奖,新闻出版领域最高奖。

引言

《墨子》充满机智巧妙的辩证哲理,是科学思维的得力工具。本文用E考据(数字电子化考据)与元研究(超越、总体、后设研究)方法,[①]论述《墨子》方法哲学的范畴与原理,内容与意义。《墨子》阐发人类认知与改造世界的普遍方法,自成系统,案例典型,是无与伦比的独特创见,有原创性、普遍性与指导性,是对辩证思维方法规律性的理论概括,极富新意,与世界先进哲学思想,融会贯通,联系接轨,有极其珍贵的历史、理论与现代价值,值得细为品鉴,汲取借镜。

方法哲学,又称方法论,是与世界观、认识论并列的重要哲学部门。广义的方法论,根据世界观、认识论、方法论(狭义)统一的原理,用世界观、认识论的根本观点,认知与改造世界,观察分析问题,就具有方法论的意义。方法论是认知与改造世界一般方法的理论,是科学思维的工具。

方法哲学是适用于自然社会与人类思维普遍方法的概括提升,是认知与改造世界的工具手段。从人类实践中总结概括的正确哲学方法,以科学世界观为指导,认识与改造世界,上升到哲学高度,就成为方法哲学。

清晰明白的方法哲学,是《墨经》之所以能够典范地总结中国古代各门自然人文科学的哲学基础与精神指引。英国著名科学史家李约瑟评论说:“墨家重视科学方法。”“勾画出了堪称之为科学方法的一套完整理论。”[②]胡适评论说:《墨子》作者“是以同异原则为基础的一种高度发达的和科学的方法的创始人”。[③]

一、方法范畴

1.墨子提出。“法”,即方法,法则,规律,准则,是《墨子》方法哲学的基本范畴,有其产生与发展的辩证历史过程。《天志中》说:“匠人亦操其矩,将以量度天下之方与不方也,曰:‘中吾矩者谓之方,不中吾矩者谓之不方。’是以方与不方,皆可得而知之。此其故何?则方法明也。”墨子审视木工劳动,按规范工具“矩尺”量度操作,可达到预想结果,初步提出“方法”范畴,意指“为方之法”,即制作方形的法则。

2.《墨经》发展。《墨经》把墨子具体形象性的“方法”范畴,提升概括(质变)为达到目的而采取的手段,是人类认知与改造世界普遍遵循的方式、途径、程序与法则,是由人具体的动作实践,概括提升为抽象的概念范畴,形成多层次的概念理论体系,由最一般的是哲学方法论,到每门科学,每种实践活动,都具有各种不同的方法体系。

《经上》第71条定义说:“法,所若而然也。”《经说上》举例解释说:“意、规、圆三也,俱可以为法。”即“法”(法则,规律),是人们遵循着它行动,而能得到确定的结果。如人按圆的定义,使用圆规,模仿一个标准的圆形,都可以作为画圆形的法则。“法”:本义标准,方法,引申为法则,规律。“若”:遵循,依照,符合。《广雅•释言》:“若,顺也。”《释名•释言语》:“顺,循也。”“然”:结果,特指人遵循法则行动,造成预想的结果、效果与产品。“意”:意念,思想,概念,定义,判断。

《经上》第72条说:“循,所然也。”《经说上》解释说:“然也者,民若法也。”即遵循规律办事,是人行动取得预想结果的原因。人行动取得预想结果的原因,是由于人们遵循规律办事。“循”:遵循。《说文》:“循,顺行也。”

《小取》概括提升为法则的一般定义说:“效者,为之法也,所效者,所以为之法也,故中效则是也,不中效则非也,此效也。”即“效”,是提供标准的方法,所效,是被提供的方法,所以,合乎标准的方法,是正确的,不合乎标准的方法,则是不正确的,这就是“效”。《墨经》“道、理、方、法、效”五个概念,意同字通,可以互训,互换使用。

《法仪》说:“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虽至士之为将相者,皆有法,虽至百工从事者,亦皆有法。百工为方以矩,为圆以规,衡以水,直以绳,正以悬。无巧工不巧工,皆以此五者为法。巧者能中之,不巧者虽不能中,仿依以从事,犹逾己。故百工从事,皆有法所度。”这是从手工业工匠亿万次重复的实践经验,概括提升“法仪”(法则,规律)的概念。《非命中》《非命下》论述言辞谈辩的法则规律,《墨经》概括提升为法则客观性、规律绝对性的语义,成为方法哲学范畴与原理的核心内涵。

二、哲学原理

1.“同异交得”原理

“同异交得”:“同与异”(同一性和差异性)对立面相互渗透与同时把握。《经上》第89条说:“同异交得仿有无。”《经说上》举例解释说:“同异交得。于富家良知,有无也。比度,多少也。蛇蚓旋圆,去就也。鸟折用桐,坚柔也。剑犹甲,死生也。处室子母,长少也。两色交胜,白黑也。中央,旁也。论行、行行、学实,是非也。鸡宿,成未也。兄、弟,俱适也。身处志往,存亡也。霍,为姓故也。价宜,贵贱也。超城,运止也。”

无数典型事例证明,《墨经》“同异交得”即同一性与差异性互相渗透、同时把握的规律性自觉,达到唯物辩证法的理论高度。“同异交得”是唯物辩证法“对立统一规律”的别名。“交得”即互相渗透,同时把握。《墨经》阐发“同异交得”原理的意涵,列举无数典型事例。《墨经》作者之意,是认为不多举典型事例说明证实,不足以震撼冥顽不灵的形而上学沉疴。

一个人有富家、无良知,或无富家、有良知,是“有”和“无”集于同一人之身。一数与不同的数相比,既多且少。古希腊智者派主要代表人普罗泰戈拉(Protagoras,约公元前485--前415):“这里有六颗骰子,我们在旁边再放上另外四个,我们会说原来的骰子比后放的要多些;如果在旁边放上十二个,我们便会说,原来的六个是少些。”[④]中西辩证法宇宙观、方法论,异曲同工,义理相通。

蛇、蚯蚓旋转,既去(离开)且就(接近)。鸟筑窝折用的梧桐树枝,既坚且柔。用剑杀死敌人,同时保存自己生命,剑这种杀伤性武器,有如铠甲一样的防御作用。一个未出嫁女儿的母亲,既长(对于她的女儿来说)且少(对于她的母亲来说)。

一物颜色比甲物淡,又比乙物浓,既白且黑。一圆的中心可以是另一圆的周边,既是“中央”又是“旁”。言论与行动、行动与行动、学问与实践,既有是又有非。母鸡孵雏的某一时刻,幼雏既成又未成。兄弟三人中的老二,说是兄或弟都合适。一人身体处在这里,心志跑往别处去,既存且亡。

霍本指鹤,因霍兼做人姓氏,使“霍”字有歧义。《墨经》霍有歧义,有时作人姓氏(89条),有时通“鹤”,指水鸟(见109、154、173条)。语义随语境而异。霍,形声字,本义鹤科各种类鸟统称,大型涉禽。《集韵》:“霍,音鹤,义同。”买卖双方商议的适宜价格,对卖方来说是够贵,对买方说是够贱,贵贱集于同一价格。以超越城墙为目标的竞技,既有运动,又有停止,运动和静止两种性质,集于一人。

恩格斯说:“第一次把自然界、社会和思维发展的一般规律以普遍适用的形式表述出来,这始终是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勋业。”“辩证法的规律是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中抽象出来的。”辩证法是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的最一般规律。《墨经》把恩格斯称为辩证法“对立的相互渗透的规律”,[⑤]表达为“同异交得”“两而勿偏”的普遍原理。

2.“两而勿偏”原理

“两而勿偏”,即提倡观察思考的全面性,反对片面性。“两”,指两面,整体。“偏”,指局部,部分,片面。《经说上》第85条说:“权者两而勿偏。”即权衡思考应该兼顾两面,不要只顾一面。权,本指秤锤,也指秤,称量。《广雅·释器》:“锤谓之权。”《玉篇》:“权,秤锤也。”《汉书·律历志上》,“权者”,“所以称物平施,知轻重也”。《孟子·梁惠王上》:“权,然后知轻重。”《墨经》引申为权衡思考。

《经上》第83条说:“见:体、尽。”《经说上》解释说:“特者体也,二者尽也。”区分部分和整体两种观察思维境界。《小取》说:“言多方、殊类、异故,则不可偏观也。”即言辞有多方面的道理,不同的类别理由,不能片面观察。

列宁说:“辩证逻辑则要求我们更进一步。要真正地认识事物,就必须把握、研究它的一切方面、一切联系和‘中介’。我们决不会完全地做到这一点,但是,全面性的要求可以使我们防止错误和防止僵化。”[⑥]与《墨经》“同异交得”辩证思维规律相联系,阐述辩证逻辑的全面性原则:世上一切事物与概念,都是由对立、差异两面,构成统一体,为追求真理,防止谬误,应坚持思考分析的全面性,反对片面性。

“两而勿偏”的辩证思维方法,是“同异交得”辩证思维规律的必然要求,是辩证逻辑的重要特征。“两而勿偏”,提倡全面性的观察思考原则,反对片面性的弊端。任一事物都有正反两面,不是只有一面,是事物普遍存在与认识过程的基本性质,是科学世界观、认识论与方法论的根本原理。《墨经》用“兼、二、尽、俱”等概念,表示“整体”的范畴,用“偏、体、特、或”等概念,表示“部分”的范畴。整体与部分范畴,见表1。

表1 整体与部分范畴

整体

兼,二,尽,俱

部分

偏,体,特,或

人类本质的特有属性,是能运用一般的概念范畴,进行抽象的理论思维。《墨经》许多条目的陈述,包含“整体与部分”的范畴,为各门科学知识的概括总结,增添光彩。整体与部分的范畴,是概括世界存在和思维认知的普遍概念,是理论认知把握世界的必要环节。部分与整体,是标志事物可分性与统一性的普遍范畴。

整体是构成事物各部分(要素、元素)的统一与集合,部分是构成整体的要素(元素)。部分与整体的范畴,是《墨经》所说的“达名”(“达”:通达,普遍),有最高的普遍性与概括性,适用于世界存在与思维认知的全部领域,有重要的世界观、认识论、方法论与逻辑学意义。

认知任何对象,都使用部分与整体的范畴。部分与整体的范畴,是思维认知中分析与综合方法的客观基础,是逻辑推论中类属包含与排斥关系的依据。部分与整体的范畴,是所有人都须臾不可离异的思维工具。

《经上》第2条说:“体,分于兼也。”《经说上》举例解释说:“若二之一,尺之端也。”即“体”(部分)从“兼”(整体)中分出来。如集合“二”中的元素“一”,线中的点。兼:整体,集合,与“体”相对。体:部分,元素,与“兼”相对。若二之一:如集合“二”中的元素“一”。二,以两个“一”为元素构成的集合。一,集合“二”的元素。

《经上》第46条说:“损,偏去也。”《经说上》解释说:“偏也者,兼之体也,其体或去或存,谓其存者损。”即事物量的减少,是失去部分。“偏”指“兼”中之“体”(部分),事物的部分或失去,或存在。事物量的减少,是相对于其存在着的部分而言。“损”:亏损,减损,事物量减少。“偏”:部分,义同于“体”。

偏,片面,不周全,侧重于某一方面的部分。《说文》:“偏,颇也。”段注:“偏,颇也,颇,头偏也,引申为凡偏之称。”《正韵》:“偏,颇也,侧也。”《书•洪范》:“无偏无颇。”“无党无偏。”中之两旁曰偏。《兼爱下》:“王道荡荡,不偏不党,王道平平,不党不偏。”“偏”:偏私不正。

《经说上》第87条说:“不外于兼,体同也。”即若干部分同属一个整体是“体同”。兼:整体。体:部分。在《墨经》包含整体部分范畴的条目中,“偏、体、特、或”表部分,“兼、二、尽、俱”表整体,是辩证逻辑范畴概括的典范,表达辩证逻辑“整体与部分”范畴的体系,体现自觉的方法哲学理论。《墨经》整体与部分范畴条目,见表2。

表2 《墨经》整体与部分范畴条目

序号

条数

条文

范畴

1

2

分于兼,之一

体,兼,二

2

39

于之一,人而

俱,二,俱

3

43

:莫不然。

尽,俱

4

46

去,,其

偏,兼,体

5

50

徙,

或,偏

6

83

体,尽,特,体,二

体,尽,特,体,二

7

85

而勿

两,偏

8

87

不外于兼,体

兼,体

9

105

不可去而一与

偏,二,俱

10

174

兼,尽

兼,尽

11

175

尽,尽

尽,尽

12

小取

或,尽

13

小取

不可

三、典型案例

《墨子》列举大量典型案例,有重大的理论与实际意义。这些案例,贯穿辩证“方法哲学”的深湛内涵。这些案例,与《墨子》方法哲学原理“同异交得”“两而勿偏”,整体构成典型分析式的科学归纳推论。《墨子》方法哲学原理“同异交得”“两而勿偏”是论证论题,这些案例,是论证论据。《墨子》方法哲学的论证,论题正确,论据充分,说理透辟,以理服人,是科学逻辑论证的典范。

1.“利害相权。”利与害对立统一:辩证的伦理观。《大取》说:“断指以存腕。利之中取大,害之中取小也。害之中取小也,非取害也,取利也。其所取者,人之所执也。遇盗人,而断指以免身,利也。其遇盗人,害也。”即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宁肯断掉一个指头,也要争取保存手腕。利中取大,害中取小。“害中取小”,在一定意义上,可说不是“取害”,而是“取利”。这是“对立概念相互转化”的典型事例,彰明昭著,明白如火。所谓“取”,是指人采取。遇到强盗,被迫断一指,以保全生命。就遇到强盗,被迫断一指说是害;就保全生命说是利。

2.“敢有不敢。”敢与不敢对立统一:辩证的人格观。《经上》第20条说:“勇,志之所以敢也。”《经说上》解释说:“以其敢于是也命之,不以其不敢于彼也害之。”即“勇”(勇敢)的概念范畴,是意志敢于做这件事,不因意志不敢做那件事,而妨害说是“勇敢”。如某人勇力无比,敢于上山搏猛虎,因不善游泳,不敢下海拯溺人。

3.“能有不能。”能与不能对立统一:辩证的人才观。能者有所不能,“同异交得”(对立统一)。任何能人,绝非全能。世无全能。能人必有所不能。这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经下》第106条说:“不能而不害,说在容。”《经说下》举例解释说:“举重不举针,非力之任也。为握者之奇偶,非智之任也。若耳目。”

即人有不能,不妨害其有能。举重运动员力大无比,善于举重,而不善于举针绣花,细致入微。举针绣花,是苏杭女士的专业,而不是大力土,善用爆发力的专任。数学家善于握筹演算,不善讲演辩论,讲演辩论不是数学智慧的专任。犹如耳管听,不管看,不看不妨害听。目管看,不管听,不听不妨害看。“容”,即容貌,指耳目器官。“奇偶”(jī ǒu),即讲演辩论。“奇”独白,讲演。“偶”:对谈,辩论。《庄子·天下》成玄英疏:“独唱曰奇(jī),对辩曰偶。”“任”:职任职责,功能作用。

4.“久有不久。”久与不久对立统一:“革命的代数学”(借列宁词语)。《经说下》第183条说:“是不是,则是且是焉。今是久于是,而不于是,故是不久。是不久,则是而亦久焉。今是不久于是,而久于是,故是久与是不久同说也。”

即现在是“是”,将来变成“不是”,但就现在来说,这个“是”仍然是“是”。现在这个“是”,维持其为“是”,已经很久,于是不再是“是”,而变成“不是”,所以现在这个“是”,有其“不久”一面。现在这个“是”,有其“不久”一面,但就现在来说,这个“是”,仍有其相对长久一面。

现在这个“是”,不能长久维持其为“是”,又在一定限度内,长久维持这个“是”,所以说现在这个“是”是长久的,又说现在这个“是”不是长久的,两种相反说法,同样成立。久有不久全面观,久与不久都成立。

“久”与“不久”,两种相反性质,统一于同一个“是”:“同异交得”,对立统一。任何事物,都是“久”与“不久”的对立统一。一棵树生长十年,十年后加工为梁,十年是“久”,就其变为梁说,是“不久”。

《墨经》方法哲学基本原理,论物质存在相对性与绝对性的统一,“同异交得”(对立统一)规律的典型事例,不胜枚举。任何事物的存在时间,都是“久”与“不久”的对立统一。《墨经》用古汉语代词作变项符号,把辩证认知方法形式化,公式化,表现高度的逻辑智慧,辩证哲理。

“是久与是不久同说”,即对任一事物的存在而言,说“是久”与说“是不久”,都同样成立。因为“久”(长久,指事物存在时间的绵延),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一个人活九十岁,比活八十岁者为“久”,比活一百岁者为“不久”。

《经下》“是是之是与是不是之是同,说在不殊”,是比较两种变化的过程。先解释话中共出现六次的“是”,是一个古汉语指示代词,意即“这,这个,这样。”它像代数符号“x”,可以带入任何具体内容,如“树”“马”“牛”等,意义不变。

被比较的两种变化过程是:第一,现在是“是”(x),将来还是“是”(x)。如一颗杨树,生长50年,在50年中“是树”(x),在第51年“还是树”(x)。这棵杨树,就前50年而言,叫“是是之是(x)”。

第二,现在是“是”(x),将来变成“不是”(非x)。如一颗柳树,生长50年,第51年被砍伐,做成桌子。这颗柳树在前50年中“是树”(x),在第51年“不是树”(非x)。这棵柳树,就前50 年而言,叫“是不是之是(x)”。

比较这两种变化过程:杨树就前50年而言,叫“是是之是(x)”;柳树就前50年而言,叫“是不是之是(x)”。其共同点:就前50年而言,“都是树(x)”。这就叫:“是是之是(x)与是不是之是(x)同,说在不殊。”即在上述两种变化过程中,就其前面肯定的阶段(50年)而言,都是“是”(x)。用代数语言说:“都是x。”x用“树”代入。

《经下》“是是之是与是不是之是同,说在不殊”正解:比较两种变化过程。第一种:现在是“是”,将来还是“是”。第二种:现在是“是”,将来变成“不是”。在这两种变化过程中,就现在都是“是”这一点说,是相同的,论证的理由在于,在这两种情况下,现在都是“是”这一点,没有差别。

再代入上述柳树的例子解释即:现在是柳树,将来变成不是柳树(变成桌子)。但就现在来说,这棵柳树仍然是柳树。现在这棵柳树,维持其为柳树,已经很久了,于是不再是柳树,而变成不是柳树(是桌子),所以现在这棵柳树,又有其“不久”的一面。现在这棵柳树,虽然有其“不久”的一面,但就现在来说,这棵柳树,仍有其相对长久的一面。现在这棵柳树,不能长久地维持其为柳树,但是又在一定限度内,长久地维持了是棵柳树。所以说:现在这棵柳树是长久的。又说:现在这棵柳树不是长久的。这两种相反说法,都同样成立。

代入其他例子,如“马”“牛”等一样。《经下》的绝妙概括,是辩证法的“代数学”。“久”与“不久”,这两种相异对立的性质,共存于同一事物(如“树”“马”“牛”等)之身,是《墨经》论证“同异交得”的典型例证。

“是”犹如说“A”“不是”犹如说“非A”。“久”指时间的延续,意味着事物或概念本质的相对稳定性。“不久”指这种稳定性的界限,即质变,指一事物性质改变,变为别的事物,即《经说下》第134条说“知是之非此也”。任何事物或概念,不论其存在时间的长短,都是“久”与“不久”的对立统一。一粒种子,存放一年,这是“久”;一年后种在地里,长成庄稼,这是“不久”。

《经说下》对这种现象,高度抽象概括,表达概念确定性与灵活性、变动性的“同异交得”(对立统一)。这是墨家用古汉语代词作变项符号,对辩证法的世界观、认识论与方法论形式化、公式化的尝试,表现墨家高度的哲学智慧与理论思维水平。

《墨经》认为事物随时间而变化,而在一定历史阶段,又有其确定性,坚持事物、概念确定性与灵活性的统一,《墨经》叫做“同异交得”。“久是不久”的事例,是“同异交得”的有力证据。“是久与是不久同说”,是观察认识世界时空变化的正确指针,对每个人都有迫切的现实应用价值。

列宁评价俄国作家赫尔岑(1812—1870),“懂得辩证法是‘革命的代数学’”。[⑦]《墨经》刻画世界普遍运动变化的“代数学”,用古汉语的指示代词精心建构系统理论,是战国时期墨家科学世界观、方法论的辉煌成就。

5.“取下求上。”下与上对立统一:对立的转化观。《经下》第182条说:“取下以求上也,说在泽。”《经说下》解释说:“高下以善、不善为度,不若山泽。处下善于处上:下所谓上也。”即用采取居下位的手段,来求取居上位的目的,论证理由在于以水泽比方。在社会生活中,上下以善不善为标准来度量,不像山泽,以空间高低为标准来度量。

说“处下位善于处上位”,是把某种意义上的下说成上。《墨经》发挥老子辩证认知的原理。《老子》说:“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是以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上善若水。”“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江海。”“上德若谷。”为人“谦逊低调,踏实肯干”,誉为“高度涵养,人才难得”。

6.“太盛难守。”太过兴盛难久守:物极必反的原理。《亲士》说:“今有五锥,此其铦(锋利),铦者必先挫。有五刀,此其错(锋利),错者必先靡,是以甘井近竭,招木近伐,灵龟近灼,神蛇近暴,是故比干之殪其抗也,孟贲之杀其勇也,西施之沉,其美也,吴起之裂,其事也,故彼人者,寡不死其所长,故曰,太盛难守也。”

这是老子“物极必反”的辩证哲理,用“正言若反”的表达方式。《老子》说:“揣而锐之,不可常保。”(尖利锋芒,难保久长)。“物壮则老。”“多藏必厚亡。”“坚强者死之徒。”“兵强则灭,木强则折。”《庄子•天下》说,老子“以柔弱谦下为表”,“曰坚则毁矣,锐则挫矣”。元吴海《闻过斋集•读墨》:“锥刀井木之喻其所长,大盛难守,则老氏之意。”墨道学理,渗透互通,多元交融,是文化发展的必然趋势,理所固然。

7.“甘瓜苦蒂。”甘瓜与苦蒂:辩证的全面观。《墨子》佚文:“甘瓜苦蒂,天下物无全美。”[⑧]“甘瓜苦蒂”:“同异交得”(对立统一)的典型事例。“天下物无全美”:“放之四海而皆准,行诸百世而不悖”的普遍真理。恩格斯说:“一个民族想要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⑨]理论思维是用命题与原理形式,把握事物规律性的思维。理论思维的本质核心,是辩证法与辩证逻辑,以概念辩证本性的研究为前提

恩格斯说:“辩证的思维--正因为它是以概念本性的研究为前提--只对于人才是可能的,并且只对于在较高发展阶段上的人(佛教徒和希腊人)才是可能的,而其充分的发展还晚得多,在现代哲学中才达到”。[⑩]

墨子“甘瓜苦蒂,天下物无全美”的辩证哲学原理,“天下物无全美”六字“论题正确”,“甘瓜苦蒂”四字“论据典型”,整体运用典型分析式的科学归纳推论,是科学逻辑思维的典范。理解与运用墨子“甘瓜苦蒂,天下物无全美”的辩证哲学原理,有助于今人正确认知世界,科学指导行为。

结语

今日墨学研究,用现代科学观点,分析墨家方法哲学的范畴与原理,与现代世界科学方法哲学联通接轨,促进墨家方法哲学的创新转型,熔铸崭新的辩证哲理系统,让广大人民群众读懂能用,变为得力工具,处理现实问题,发挥墨家方法哲学认知与改造世界的功能作用。理解运用墨家科学的方法哲学范畴与原理,有助于在新时代正确认知世界,有效改造世界。

参考文献

1.拙著《墨经趣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读物),商务印书馆2021年版。

2.拙著《墨子解读》(国学经典解读系列教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本文为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研究专项《<墨经>绝学的E考据和元研究》阶段性成果,批准号19VJX001。

[①]E考据:电子数字化考据,利用电子资源考据的方法。元研究:超越、总体、高阶研究。“元”英文meta-,表“位于…后”“继于…后”“超越”“总体”,中国港台译“后设”。

[]李约瑟《中国科学技术史》第二卷《科学思想史》科学出版社等,1990年版,第八章导言,第201页第十一章墨家第二节墨经中的科学思想;《中国古代科学思想史》,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2页。

[③]胡适《先秦名学史》,上海:学林出版社1983年版,第57页。

[]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二卷,北京: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29页。

[]恩格斯《自然辩证法》,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52、46页。

[⑥]《列宁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453页。

[]《列宁选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16-417页。

[]孙诒让《墨子间诂》,载《诸子集成》第4卷,北京:中华书局1954年版《墨子佚文》第3页。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67页。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4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