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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犇群:物种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论威廉斯对“人类偏见”的辩护
日期:2022-07-29

摘要:当代有一批哲学家并不介意将“物种主义”(speciesism)作为其立场的标签,他们认为,人类的物种身份本身就是人类享有更高道德地位的充足依据。伯纳德·威廉斯(Bernard Williams)的立场便可被归入这样的物种主义。本文认为,威廉斯对于物种主义或者人类偏见的辩护格外有趣和有力,不仅能够有效地打击到与其对立的立场,即道德个体主义,还可以回答物种主义所遭遇的两个相互关联的难题:一,物种主义为什么不可以类比于种族主义或者性别歧视?二,人类的物种身份为什么会具有规范意义或者道德相关性?

关键词:物种主义 人类偏见 威廉斯 道德个体主义

一,导论

“物种主义”(speciesism)一词是由理查德·瑞德(Richard Ryder)在1970年生造出来的,用来描述人类的一种根深蒂固的偏见:仅仅因为我们属于人类这个物种,我们就应该享受超过其他物种的待遇或者权利。瑞德认为,作为一种偏见,“物种主义”表达的是我们人类对于其他物种的歧视,这种歧视和种族歧视(racism)或者性别歧视(sexism)类似。

然而,当代有一批哲学家并不介意将“物种主义”作为其立场的标签。在他们那里,“物种主义”表达的是这样一种主张:人类的物种身份本身就是人类享有更高道德地位的充足依据。那些哲学家认为,如此理解的物种主义不仅可以与善待动物或者赋予动物道德地位相容,甚至能够更好地支持我们将道德关怀扩展到动物身上。伯纳德·威廉斯(Bernard Williams)的立场便可被归入这样的物种主义,只不过他更喜欢称之为“人类偏见”(the human prejudice)。在我看来,威廉斯对于物种主义或者人类偏见的辩护格外有趣和有力,不仅能够有效地打击到与其对立的立场,还可以回答物种主义所遭遇的两个相互关联的难题:一,物种主义为什么不可以类比于种族主义或者性别歧视?二,人类的物种身份为什么会具有规范意义或者道德相关性?

本文的目的是将威廉斯置于与其对手的交锋之中,从而把他的立场和论证更加清晰地展示出来。在此过程中,我还站在威廉斯的视角回应了对于其论证的一个内部批评,因此,本文也算是在某种程度上辩护了威廉斯的立场。

二,要人类偏见,还是要宇宙视角?

不分古今中西,我们人类似乎普遍认为,相较于地球上的其他生物,人类具有一种特殊的重要性。在当代,一个生命仅仅因为属于人类这一物种就会享有一系列其他生物所没有的权利,亦即,人权。但,为什么呢?人类为何如此重要?一种可能的回答是:人类就是如此重要,这是关于宇宙的一个事实。根据这种回答,宇宙中存在着客观的价值尺度,按照这一尺度,人类的价值天然地高于其他任何生物。换言之,人类的重要性可以从“宇宙视角”(the cosmic point of view)得到确认。然而,在威廉斯看来,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宇宙评价视角。根据我们目前对于宇宙的了解,宇宙中只存在星系、恒星、行星、黑洞、以及各种可见或者不可见的物质或者能量,没有价值,没有意义,也没有重要或者不重要之分。认为宇宙自身有一套客观的价值尺度,就好像幻想天空之上有天宫,月球之上有嫦娥一样,表达的只是尚未祛魅的(disenchanted)旧世界的虚妄。

当然,宇宙中可能存在其他拥有评价能力的智慧生物,从它们的视角来看,我们人类具有独特的重要性。但截至目前,这一可能性只存在于(人类的)科幻作品之中。除了人类之外,我们并没有发现任何生物能够给出评价,提供理由,或者理解辩护。因此,威廉斯得出结论:“除了我们人类自身的视角以外,并不存在任何其他视角,在其中,我们的活动可以拥有或者缺乏重要性。”既然一切评价都来自于我们人类自身的视角,那么,我们的评价很自然地就会围绕着人类而展开,人类这一物种身份也会很自然地在我们的评价系统中扮演重要的角色。换言之,人类之所以如此重要,只是因为他们是人,这一点对于我们人类非常重要。也正因为此,“当我们被告知着火的大楼里有人类被困时,这一事实本身就足以促使我们调动尽可能多的资源去营救他们”。

然而,很多哲学家认为,“人类对于我们很重要”并不能证明“人类(真的)很重要”。也就是说,人类对于同类的偏袒本身是需要辩护的。如果得不到辩护,这种偏袒所表达的便是一种偏见,亦即,“人类偏见”。在拒斥人类偏见的哲学家看来,人类的物种身份并不能作为人类享受超过其他物种的待遇或者权利的理由,正如“他是男人”或者“他是白人”不能作为优待他的理由一样。因此,人类偏见实际上表达的是以人类为中心的物种主义,与种族主义或者性别歧视类似。而威廉斯要做的正是捍卫所谓的人类“偏见”。或者,更准确地说,威廉斯认为,并没有什么好的哲学论证能让我们放弃物种主义。

与人类偏见或者物种主义相对立的立场可被称为“道德个体主义”(Moral Individualism)。根据詹姆斯·雷切而斯(James Rachels)的界定,道德个体主义是“一种关于个体应该被如何对待的学说”,其基本想法是,“某个个体应该被如何对待,并不是通过考虑其种群身份来决定的,而是通过考虑其自身的特征来决定的”。道德个体主义者并不否认,一般情况下人类应该享受高于其他物种的地位或者优待。但在他们看来,这是因为多数人类个体拥有其他物种所没有的特征或者能力,比如理性、自我意识、自主性、回应道德要求的能力等等,而不是因为“人类”(human being)这一物种身份。当代哲学家对于道德个体主义的批评主要聚焦于所谓的“排斥挑战”(the challenge of exclusion):假如人类的优待地位是由人类个体的某种(或者某些)特殊能力所决定的,那么,缺乏那种能力的人类个体(比如婴儿以及罹患严重认知缺陷的人)便会丧失相应的优待地位,从而被排斥出“人”(person)的行列,而这会产生一系列严重违背道德直觉的结果。

然而,威廉斯对于道德个体主义的批评却独辟蹊径。在他看来,道德个体主义者在回答以下这个问题时会陷入一种两难的境地:为什么只是诸如理性、自我意识、自主性这样的能力才使得人类应该拥有超过其他物种的待遇或者权利呢?毕竟,动物也拥有很多人类所没有的美妙特征和神奇能力。比如,雀尾螳螂虾(俗称皮皮虾)的眼睛有6个瞳孔,12种光感受器,能够看到偏振光,还可以通过光学信号互相交流,其掠足可以以80公里每小时的速度打出,加速度堪比手枪子弹。为什么这些独特的能力没有让皮皮虾拥有很高的道德地位,从而免遭沦为人类盘中美食的厄运呢?

道德个体主义者的第一种回答是说:“诸如理性、自我意识以及自主性这样的能力更有价值,是因为它们是我们人类所独有的,对于我们人类至关重要。”但这一回答把我们拉回到了争论的起点。一开始,道德个体主义者对于物种主义的质疑便是: 即使“人类”这一物种身份是我们人类所独有的,并且对于我们人类很重要,也不能推出人类有理由偏袒同类。同样地,即使某些能力是人类所独有的,并且对于人类很重要,也不能推出那些能力更有价值。如果认为能推出,那只是“人类偏见的另一种表达”。

道德个体主义的另一种回答是:诸如理性、自我意识以及自主性这样的能力“就是更好”(simply better),更有价值。也就是说,不管那些使得“人类”(human)成为“人”(person)的能力是否对于人类很重要,有那些能力出现的世界就是比没有那些能力出现的世界更好。但是,这一回答无异于宣称:宇宙中存在着客观的价值标准,根据这一标准,人类所独有的那些能力具有绝对的重要性,“连宇宙都为之欢欣鼓舞”。换言之,这一回答实际上预设了我们前面已经拒斥了的宇宙评价视角。因此,道德个体主义者在选择哪些能力才会使得(多数)人类个体享有更高的道德地位时似乎缺乏充分而独立的根据,要么落入他们所反对的人类偏见,要么便会预设一种尚未祛魅的前现代宇宙观。

三,做人,还是做理想观察者?

然而,在彼得·辛格(Peter Singer)这样的哲学家看来,我们既可以坚持道德个人主义从而拒斥人类偏见,又可以不承诺所谓的宇宙评价视角。非常简单地说,作为一个功利主义者,辛格认为唯一重要的事情是我们这个世界上还存在多少苦难。换言之,减少苦难“就是更好”。这一价值判断虽然是客观的或者绝对的,但它并不来自宇宙自身的评价视角,而是来自一个“理想观察者”(Ideal Observer)的视角。这个理想观察者是全知的,因为他可以感受到任何一个生命的痛苦;他是不偏不倚的,因为他平等地对待每一个生命的痛苦;他同时还是仁慈的,因为他总是努力把痛苦的总量降到最低。

在理想观察者的视角下,理性、自我意识以及自主性这样的特征使人类拥有更为丰富的感受力。一个健康的人之所以应该拥有比动物更高的道德地位,是因为他可以在更多的方面以及更深的程度上感受到痛苦,从而拥有相应的利益诉求,而不是因为他拥有“人类”这一物种身份。不仅如此,在辛格那样的功利主义者看来,理想观察者模型可以用来对抗人类所有的偏见。根据他们的看法,假如我们(或者任何生物)可以占据理想观察者的视角,我们的同情心就可以跨越诸如时空、血缘、性别、民族、物种这样的非理性因素的限制,而致力于无偏私地消灭世界上所有的苦难。只有到那时,我们人类才是完美的道德行动者。

首先,威廉斯很怀疑这一方案真的能够摆脱尚未祛魅的旧世界宇宙观,因为理想观察者的设计像极了精简版的基督教上帝,而上帝视角只是宇宙视角的一种表达。此外,更重要的是,威廉斯决定真正严肃地看待理想观察者这一模型,而一旦这么做,我们就会发现,这一模型实际上扭曲了我们对于苦难或者痛苦的关注。具体来说,理想观察者模型有两个问题。

第一,“宰制自然”(policing nature)的问题。不可否认,人类的活动给动物带来了各种不同形式的伤害,但自然界中的很多痛苦是动物彼此之间造成的。我们当然应该尽力减少人类活动给动物带来的伤害,但我们是否也应该减少动物的活动给彼此带来的伤害?比如,考虑到一只狼因为饥饿而感受到的痛苦少于一只兔子被猎杀的痛苦,我们是否应该系统性地阻止狼去捕食兔子?站在理想观察者的视角,答案似乎是肯定的,因为他的目标只是打破所有的限制,以减少痛苦的总量。但假如人类真的按照理想观察者的指导去行动,人类便成为自然界中的警察,可以并且应该去干扰自然本身的秩序。这里所说的“自然秩序”当然不是自然界中本就存在的价值秩序,而是现代科学(尤其是生物学)所揭示的生物群落彼此之间、以及生物群落与其生存环境所共同组成的动态平衡系统(即生态系统或者生物圈)。假如任何人认为我们人类可以以减少痛苦总量的名义去干预生态系统而无视自然规律,那便是“曲解了我们与自然之间的关系”。

第二,对于个人来讲,进入理想观察者的视角是毁灭性的灾难。按照功利主义者的设想,全知的理想观察者在做出行动选择的每一个时刻都可以亲历世间所有的痛苦。假设你即将进入理想观察者的视角,在接下来的这一刻,你将以鲜活的方式同时感受所有生物正在经历的痛苦:车祸中侥幸生还却失去孩子的父亲,从塔吊上不慎跌落而血流不止的建筑工人,饱受折磨的癌症晚期病人,流离失所的难民,失恋的青年,被批量屠宰的猪,被卡车碾压的流浪狗,实验台上被开膛破肚的小白鼠,被狮子咬伤的羚羊…… 毫无疑问,这种全知的体验“将是终极的恐怖,是无法忍受的噩梦”。如果这时的你要选择如何行动的话,那么,你很可能会毁灭地球,或者毁灭自己。如威廉斯所说,“我们无法完全平等地关心世界上所有的痛苦,这不是偶然,不是局限,也不是偏见,而是我们得以存在和心智正常的一个条件。”

有人可能会说,威廉斯对于理想观察者模型的第二个批评只适用于消极功利主义(negative utilitarianism),而并不适用于积极功利主义(positive utilitarianism)。前者只是认为,我们应该最大限度地减少痛苦,而后者则认为,我们应该将快乐最大化。比如,辛格在对威廉斯的回应中说:

“但有谁会认为理想观察者必须只拥有反对痛苦这一个想法?威廉斯的理想观察者似乎是某个消极功利主义者才会使用的,这个人认为我们应该把痛苦减少到最少,而不是让幸福最大化。……但我从来就不是一个消极功利主义者。…… 除了痛苦和未被满足的欲望之外,我所说的整体后果显然包括受影响的生物所能感受到的快乐和满足。考虑到这一点,如果有人认为理想观察者会想要毁灭地球,那么,他一定是个极端的悲观主义者。”

在我看来,这一回应不得要领。首先,威廉斯显然意识到了功利主义或者理想观察者模型的多种不同版本,但他仍然选择关注最简单的版本。这不是挑软柿子捏,而是因为,在威廉斯看来,他的批评适用于理想观察者模型的所有版本。这一批评可以概括为:我们一旦按照字面意思认真对待理想观察者模型,这一模型便丧失了吸引力。这其实是威廉斯一贯的看法。比如,在《伦理学与哲学的限度》中,他就写道:

“全球代理人(World Agent)模式的理想观察者理论只有在被认真对待时,它才是适当的(修正偏好的程序),而一旦被认真对待,即使只是在很小的程度上认真对待,这一模式的怪异之处便暴露无遗。任何一个行动者倘若拥有像全球代理人一样相互冲突、彼此竞争、来源多样的计划,那么他就将处于糟糕的状况(这还是往轻里说)。”

在这段表达了同样的批评的引文中,威廉斯并没有排除所谓的积极功利主义,而是强调理想观察者的感受来源混杂多样,充满内部冲突。

其次,威廉斯的批评有一个言外之意,即:理想观察者模型的拥护者根本就没有真正认真对待过这一模型。这一指控让人想起维特根斯坦与其俄文老师范妮亚·帕斯卡(Fania Pascal)的一段逸闻:帕斯卡因为扁桃体胀痛难耐而向维特根斯坦发牢骚说:“我觉得自己像只被车碾过的狗”。谁知维特根斯坦很厌恶地回答道:“你根本就不知道一只被车碾过的狗是什么感觉!”根据哈里·法兰克福(Harry Frankfurt)对于这段逸闻的解读,维特根斯坦之所以反应这么大,是因为帕斯卡试图提供一个对于事实的描述,却没有描述事实的应有态度。具体来说,帕斯卡不仅实际上不知道被车碾过的狗是什么感受,她甚至没有想过自己如何能够知道狗的感受,她只是随口一说或者人云亦云,根本就没有考虑过真相如何。这种不在乎事实真相的说话态度便是“扯淡”(bullshit)。在威廉斯看来,理想观察者模型的拥护者们就有点扯淡的意思,他们并不是真的在乎理想观察者的真实感受是什么样的。

最后,我们仍然需要面对威廉斯的问题:假如你真的进入理想观察者的视角,你将如何行动?这回我们按照积极功利主义者的设想,假设你可以同时感受到世间所有的快乐:洞房花烛夜的快乐,金榜题名时的快乐,品尝美食的快乐,欣赏美景的快乐,彩票中奖的快乐,花钱的快乐,喝酒的快乐,吸毒的快乐…… 当所有这些快乐一股脑地占据你的心灵时,作为一个正常的人,我想,你很可能会招架不住。你会想要这一切都停下来,而不是继续增加快乐的总量。因此,无论是消极功利主义还是积极功利主义的理想观察者模型,一旦我们严肃认真地对待它,结果都是一样的,即:理想观察者的视角将剥夺我们的正常心智和生活。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便会严重怀疑理想观察者模型是否能指导我们更好地关爱动物。

依威廉斯的看法,我们根本就不需要理想观察者模型。我们做不到、也不需要做到完全平等地对待所有物种的痛苦或者快乐。我们当然有理由去扩展我们的同情心,有理由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关爱动物。这不是因为我们要做一个理想观察者,而是因为我们是人。善待动物的理由本来就内在于我们的人性之中,完全符合人道的(humane)考虑,而出于人道去行动,正是人类生活的重要方面。所以,我们关爱动物是出于人道主义。

同样,我们赋予人类更高的道德地位也是出于人道主义。如威廉斯所说:

“有些人把偏爱人类的态度视为我们的终极偏见,并称之为‘物种主义’。这种态度应该被称作‘人道主义’才更富启发,而人道主义不是偏见。基于人的视角看待世界对于人类来说并无荒唐之处。人们有时说,这样的一种视角隐含着我们将人类视为宇宙中最重要或者最有价值的生物。这一看法确实荒唐,但这一看法并不隐含在人的视角之中。认为隐含便是犯了把人的视角等同于宇宙视角的错误。谁都不应该声称人类对于宇宙有多么重要:这里所说的只是人类对于人类格外重要。”

道德个体主义者试图超越人类物种的限制,其实质便是要在人类视角之外确证人类的特殊重要性。在威廉斯看来,这是对于价值的根本误解。只有人类才拥有价值,只有人类才可以反思自己的行为、理解和提出辩护、并且出于理由或者价值的考虑去行动。这一点决定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总是不同于人与动物之间的关系。涉及人与动物的关系,有意义的问题只有一个,即:“我们应该如何对待它们?”这是一个单向的问题。而如果事关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就会变成双向的:他们要求我们应该如何对待他们,以及,我们需要他们应该如何对待我们,以及,双方的要求(及其各自背后的价值)如何能够相容?

当然,威廉斯的意思并不是说,理性反思或者提出辩护的能力使得人类(个体)拥有比其他动物更高的道德地位,也不是说理性反思或者提出辩护的能力为人类所享有的更高的道德地位或者人类偏见构成辩护。他的意思是,理性反思或者提出辩护的能力是价值之所以可能的基础;而由于演化的偶然,目前只有我们人类才拥有那种能力,所以只有人类才拥有价值视角。这意味着,一切关于价值的讨论都必须在人类价值的框架中进行。而人类之所以拥有比动物更高的道德地位,只是因为,在人类的价值框架中,具有“人类”这一物种身份的生物更重要。但,这就不是偏见或者歧视了吗?

四,忠于人类,还是憎恨人类?

如上所述,威廉斯认为,人类因其物种身份而具有超过其他动物的重要性,并且,这不是一种应该被摒弃的偏见,不可类比于种族主义或者性别歧视。然而,假如性别歧视就是仅仅把“她们是女人”(或者“他们是男人”)当做区别对待男女的理由,物种主义或者人类偏见确实具有类似的形式,因为它主张,“我们是人”本身就是区别对待人类和其他动物的理由。即使我们只能在人类价值的框架内讨论理由或者价值,即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同于人与动物之间的关系,“他是人类的一员”就可以作为优待他的理由吗?既然我们所谈论的价值都只能是人类价值,道德个体主义者对于人类偏见或者物种主义的拒斥不也是人类价值的表达吗?或者,人类就无法最终摆脱人类偏见吗?

首先,在威廉斯看来,多数性别歧视者(种族主义者)并不会真的拿“她们是女人”(“他们是有色人种”)作为区别对待男女(有色人种和白人)的理由。因为,当性别歧视在社会中广泛存在却未被挑明的时候,性别歧视者往往不需要向身边的人辩护自己区别对待男女的行为;当歧视的行为被挑明而不得不进行辩护的时候,性别歧视者便需要说出比“因为她是女人”更多的东西来,比如,“女性智力不如男性”、“女人抗压能力差”、“女人优柔寡断”这样的比“她们是女人”更像理由的说法。相较之下,在日常用法中,“他是人”这一事实确实会被用作区别对待他和动物的理由,而无需引用人和动物之间的具体差异。比如,假如真的有人质疑消防员为什么选择先救困在火场里的一个人而不是一只猫,一般情况下,一句“因为他是人”就足以让质疑者闭嘴了。

当然,道德个体主义者不会闭嘴。他们会说,即使所有人事实上都把“他是人”当做区别对待人和动物的理由,也不能证明“他是人”真的是一个理由。这只能证明人类偏见在人们的伦理思维中埋藏的很深,但再深也是一种偏见。在道德个体主义者看来,相比理性、自我意识以及自主性这样实质性的能力,人类的物种身份略显随意(arbitrary)。如朱利安·萨乌莱斯卡(Julian Savulescu)所言:“成为人类仅仅意味着能够种内杂交或者拥有某种染色体结构。这些事实本身没有任何规范意义(normative significance)。”只有具有规范意义或者道德相关性的事实才能够为区别对待人类和动物做辩护,从而将物种主义与性别歧视或者种族歧视区分开来。

威廉斯也同意,“人类”这一物种身份并不具有规范意义。他说,“人类”和“巴斯克人”(Basque)一样,本身都不是伦理概念。但当我们将“他是人”这一事实用作理由的时候,相关的伦理概念是“忠于或者认同自己的物种”。在威廉斯看来,“忠于自己的物种”和“忠于自己的民族或者文化”一样,在人类的价值视野中一直都具有规范意义。比如,几乎每个民族都有只属于自己民族的英雄(或者叛徒),这些人之所以成为英雄(叛徒),只是因为他们争取的是(背叛了)自己民族的独立或者权益。再比如,极少有国家会向外国人开放自己的社会福利体系,哪怕是对在该国家居住时间很久、纳税很多的外国人。支持这一区别对待的理由之一便是“他们不是我们中的一员”。具体来说,社会中的一部分人之所以愿意持续牺牲自己的利益,让社会福利体系得以运转,至少部分地是因为牺牲者知道,社会福利体系的受益者是与自己同族的兄弟姐妹。换言之,一个国家的社会福利体系的维系部分地依赖于其成员对于民族身份的认同。

威廉斯当然清楚,即使我们承认,像 “忠于自己的民族”和“忠于自己的物种”这样的伦理概念具有规范意义,我们也可以合理地批评与这类概念相联系的排外、憎恨甚至杀戮。我们可以意识到对于民族身份的认同在我们的伦理生活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并且尊重个体的民族主义情感,同时反对对于外族人的歧视、压迫和暴力。事实上,这两者非但不冲突,有时前者还可以支持后者。比如,一个犹太人完全可以在犹太文化的框架内、诉诸犹太人自己的传统价值去批评以色列政府对于巴勒斯坦人的某些政策。同样,我们也可以意识到自己的物种身份在伦理生活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认为“他是我们人类的一员”本身就可以作为区别对待他和其他生物的理由,同时在人类价值或者人道主义的框架内反对人类对待其他动物的某些方式。事实上,道德个体主义者的立场之所以具有直觉上的吸引力或者感召力,很大程度上就在于我们人类对于改善动物境况已经达成了相当程度的共识。因此,威廉斯承认,道德个体主义者对于具体的人类对待动物的方式所提出的批评常常都是有道理的。但威廉斯认为,这些批评只有在人道主义的框架内才能得到理解。换言之,物种主义可以更好地辩护人类为改善动物处境所做出的努力。

然而,即使道德个体主义者承认人类民族身份的规范意义,他们也可以否认人类的物种身份具有任何规范意义。比如,杰夫·麦克马翰(Jeff McMahan)就认为:

“与民族身份不同,人类的物种身份并不是集体认同的关注点。人类身份并不能把我们同其他任何东西有意义地区别开来,因此,它无法激发我们的自豪感,也无法增强我们的认同感。……没有哪个人的身份认同是通过意识到自己是人而不是(例如)兔子才得以成型的。”

也就是说,在麦克马翰看来,“忠于自己的物种”并不能类比于“忠于自己的民族或者文化”,前者因无法塑造我们的身份认同而不能提供区别对待动物的理由。

但这是错的。身份认同或者“我们是谁”这个问题关注的是我们的独特之处,只要存在差异,在合适的时候就能区分出“我们”和“他们”。根据威廉斯的看法,人类的物种身份之所以暂时“不是集体认同的关注点”,“无法增强我们的认同感”,只是因为“人类尚不必与任何能够用论证、原则、或者世界观等方式做出回应的其他生物打交道”。正如“忠于自己的民族”总是在该民族的危难时刻才显得尤其鲜明和崇高,“忠于自己的物种”的重要性只有在物种遭遇挑战的时候才会凸显出来。一旦人类整体面临生死存亡的危险,“人类”这一物种身份便会成为身份认同的关注点。因此,威廉斯构思了下面这个思想实验:

设想有一种外星生物降临地球。它们拥有漂亮的外表,发达的理性,善良的内心,以及比人类成功得多的星球管理经验。经过深入研究,它们发现,人类的活动给地球带来了毁灭性的影响,只有将人类这个物种铲除,才能拯救地球以及生活在地球上的其他生物。于是,外星人决定用一种无痛的方式消灭人类以及人类的全部偏见。这时,作为一个人类,你将如何应对?你是愿意做一名“抵抗者”,与外星人顽抗到底,还是要做一个“合作者”,为了地球的福祉,配合外星人将其他人类铲除,最后再自杀?

让我们进一步假设:外星人拥有比人类更加发达的理性、自我意识、自主性等等道德个体主义者所推崇的奇妙能力,因而具有比人类更高的道德地位;并且,它们关于人类对于地球的负面影响的判断是完全正确的,因而,根据它们的道德,铲除人类也是正确的。那么这时,你是要做一个抵抗者,还是合作者?

假如你和多数人一样,选择做一名抵抗者,那么,你的理由似乎只能是“忠于自己的物种”或者“因为我是人类”,因为你捍卫的只是人类这个物种及其所创造的文明的存续。拒斥人类偏见的道德个体主义者似乎无法前后一贯地成为一个抵抗者。因为在他们看来,假如牺牲人类真的可以实现更大的道德价值,可以让地球或者整个宇宙变得“就是更好”(simply better),那么,人类便应该牺牲,任何抵抗都是偏见在作祟。在这个意义上,辛格是一个前后一贯的道德个体主义者,他直截了当地回答了威廉斯的问题:“假如事实真的是那样的话,我们应该拒斥部落的或者物种的本能。”换言之,辛格会做一个合作者。

我欣赏辛格的坦诚和勇气,但我仍然怀疑那时候辛格真的会配合外星人铲除人类,因为,“坐在扶手椅上通过哲学反思认为自己应该做某事”和“真的把那件事做了”毕竟不一样。此外,假如辛格真的成为一名合作者,“帮助外星人来拯救地球”这一点似乎并不能充分解释他的选择。因为在我看来,辛格协助铲除人类同胞的意志透露出他对于人类的某种憎恨,这种自我憎恨也许可以用科幻小说《三体》中人类三体组织里的降临派所信奉的秘密纲领来表达:“人类是一个邪恶的物种,人类文明已经对地球犯下了滔天罪行,必须为此受到惩罚。降临派的最终目标就是请主(即三体人)来执行这个神圣的惩罚:毁灭全人类!”

但是,怎样的“邪恶”才需要通过毁灭全人类来消除?那一定不是人类价值观里的“邪恶”,因为在人类的价值观里,没有什么会比“毁灭全人类”更邪恶。那种“邪恶”一定要由高于人类道德的“道德法庭”来宣判,因而属于不同于人类价值的价值系统。假如如我们目前所知,人类之外并无价值,那么,能够辩护合作者的价值便来自于虚妄。假如真的存在不同于人类价值的价值,那么,问题依然是:你要站哪一边?你是要做一名背叛人类价值的合作者,还是要做一名保卫人类的抵抗者?假如是后者,那么,你便和威廉斯一样,你并不排斥我们人类对于自己物种身份的伦理认同,尽管你可能对人类的很多其他方面都感到厌烦。




作者魏犇群,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讲师

原文刊印于《世界哲学》2022年第2期,注释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