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湛、刘志洪:哲学创造与阐释的历史变奏及当代启示
日期:2020-12-07在哲学的历史中,似乎存在着某种规律性现象,即创造与阐释的相互转换。作为哲学研究的两种主要方式,阐释和创造的地位似乎在周期性“轮转”,形成如同乐曲中的所谓变奏。从逻辑关系上看,哲学研究首先是创造经典,然后是阐释经典。如果意识到原有经典的缺失或不足,就需要进行新的创造,凝练新的经典。因此,从各个历史阶段的主要研究方式看,哲学研究的历程明显存在“创造——阐释——创造”或“阐释——创造——阐释”的“变奏曲”。这种创造和阐释的变奏,在哲学研究主体的个体、群体和整体诸层次上,当然是不同的。但众多个体和群体主体的各自作为及其相互作用,无疑是造成哲学总体之创造与阐释此消彼长的变奏的内在力量。这并非严格意义上的规律,而只是大略的规律性的概括。而且,创造和阐释总是既有变奏亦有协奏,在协奏之后是变奏,在变奏之后是协奏。这又是协奏与变奏的变奏。哲学历史中的这种变奏表明,自觉的哲学研究既需要以思想创造为目标的学术阐释,也需要以学术阐释为基础的思想创造,从而形成阐释与创造良性互动、砥砺共进的发展态势。
一 创造与阐释在哲学史上的转换
回顾人类哲学的“创世纪”,是个十分有趣也极为困难的题目。在人类文化发展之初,哲学这种理论思维方式如何形成,并在此后的发展中产生了最初的经典,这是哲学史研究首先面对的问题。对于历代哲学史研究者为此不断努力做出的贡献,我们作为读者总是心存感激之情。哲学的历史的创造充满艰辛,而如实描述这一创造的历史本身也是创造性成果。诚如前人所言:“筚路蓝缕,以启山林。”“艰难困苦,玉汝于成。”这两句话可以看作是对各种文明,包括其中的哲学文化“创世纪”历程的生动写照。
哲学的经典文本需要经历复杂曲折的思考和表达的历程,才有可能被创造出来。或者说,唯有历经艰难的思想探索,才能达到较高水准的理论思维创造成果。哲学文本特别是经典文本一旦创造出来,随后就是其流传与阐释的历史过程。《周易》《论语》《老子》《理想国》《形而上学》等等哲学经典,流传与阐释跨越了悠长的岁月。经典文本由创造到阐释,通过非批判或批判的方式,大致造成三种可能的结果:重复、倒退或创新。创新作为新的创造,增添了新的经典文本,再引发新的阐释。由此构成“创造——阐释——创造”的转换,而这一转换从另一侧面看,也是“阐释——创造——阐释”的转换。
在西方,从古希腊哲学到德国古典哲学,再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都经历了“创造——阐释——创造”的变奏。作为轴心时代的一种表征,古希腊哲学创造了众多哲学文本和思想,成为西方哲学文化的源头,对人类文明发展影响深远。亚里士多德说:“一切通过理智的教育和学习都依靠原先已有的知识而进行。”(亚里士多德,第245页)先贤创造和保存下来的知识,是人类文化传承与发展的基础。晚期希腊罗马时期,研究者们主要致力于阐释这些经典,特别是亚里士多德的著作。罗马帝国时代诞生的基督教哲学思想,构成西方哲学与文化另一个源头与高峰。在漫长的中世纪里,众多教父哲学家主要乃至唯一的工作,就是对既有经典展开细致精深的钻研与阐发。但当人类迈向风云变幻的近代(现代早期)后,哲学家们就不满于仍旧被禁锢在对过往思想的诠释中了。他们迫切要求改变仅仅诠释和传播原有经典的状况,并且实际地展开对这种状况的变革。随着新的时代社会生活深刻的变化,新的哲学文本和思想如雨后春笋般地创造出来,促成了西方文明的大踏步前行。人们看到,在每一次蔚为壮观的哲学创造之后,都出现或跟随着大量阐释和传播的劳作,而高水准的诠释又积累和孕育着下一次规模可观的理论思维创造。
中国传统哲学的历程,同样表现出了创造与阐释此起彼伏的“轮转”。从先秦诸子到近代新学,以至百年前马克思主义哲学传入中国,经历了多次“创造——阐释——创造”的变奏。作为中国传统哲学主干的儒学,尤其具有创造和阐释起起伏伏的行进特征。先秦儒家创造出了一系列经典,汉儒着力对这些经典作出阐释。他们十分重视注解训诂,专注于文字考据而不重视对义理的理解和发挥。宋儒不满意于“汉学”的偏颇,着力加以改变。于是,“疑经改经之风盛行,敢于提出自己的理解和思想”。虽然对义理的发挥始终包裹在对古代经典的阐释里,但新的义理或思想毕竟实际地出现了。理学这种新的儒学形态被创造出来,并造成了重要的社会历史效应。然而,到了清代,由于现实和学术的双重原因,研究方式和学术风格又在总体上回复至“汉学”传统。“人们反对宋明儒学空谈义理的空疏学风,学问重新走向注重考据训诂”(向世陵,第127-128页)。但面对时代变迁对儒学的巨大挑战,现代“新儒家”探索性地提出了若干新的思想形态,又在一定程度上丰富和推进了儒学。不过,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大体上看,包括儒学在内的整个中国传统哲学研究,似乎再度重归以阐释为主的传统形态。
总体而言,相对于西方哲学更为注重创造,中国传统哲学显得更为注重阐释。西方哲学更习惯于以“抬走”前人的方式扬名,中国哲学更习惯于以“抬出”前辈的方式出场。从古希腊开始,西方哲学家就强调“吾爱吾师,吾尤爱真理”。康德指出,希腊人开始哲学思维,他们率先尝试不是按照形象的引导,而是抽象地培养理性知识。“首倡思辨理性的应用、人们也从他得出人类知性迈向科学文化的第一步的人,是伊奥尼亚学派的创始人泰勒士。” “最后,希腊哲学最重要的时期是从苏格拉底开始的。因为正是他给予哲学精神和所有思辨的头脑以一个崭新的实践方向。”“在苏格拉底的学生中间,柏拉图较多地研究了他的实践学说。而在柏拉图的学生中间,则是又以提高思辨哲学的亚里士多德最为著名。”(康德,第26-28页)在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之间,既有明确的师承和阐释的关系,又有明显的超越和创新的发展。这种创造与阐释的变奏,在后来德国古典哲学从康德、费希特、谢林到黑格尔、费尔巴哈直到马克思哲学创立的演变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二 个体、群体、整体诸层面及其关联
马克思哲学产生本身就是由阐释走向创造的变奏。不妨以这一历史过程为案例,试析哲学创造和阐释历程中个体、群体、整体各层面的交互作用。从事哲学活动的主体首先是个体的人,在个体层面可以感受到阐释与创造的协奏与变奏。初学者包括最初的研究者,主要立足于已有哲学的继承和阐释,这是十分必要的。离开这一必要的基础或前提,进一步的超越和创造就会成为空中楼阁。马克思无疑是历史上最富有创造力的哲学家之一,但他的理论创造也是以原有经典的阐释为前提的。他的博士论文《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显然是以原典阐释为主导的,当然其中不乏具有创新意义的论述。从个人思想发展的历程看,对古希腊哲学的理解和阐发,不过是马克思迈进哲学之门的基础性学术练习。马克思尽管对伊壁鸠鲁哲学给予高度评价,却并没有把自己凝视的目光仅仅停留在古希腊众星闪耀的夜空中。
我们知道,马克思在大学学习的专业本来是法学。这种基础教育的专业分类,不应该也不可能成为禁锢思想者自由与全面发展的樊笼。青年马克思对法学、历史、诗歌和哲学等广泛的兴趣,涉及这些领域的勤奋阅读和写作,为他多方面知识和能力的积累,特别是理论思维和表达的创造性能力的培养,发挥了内在的综合作用。当他努力探讨实体的私法时,曾深切认识到没有哲学就不能前进。马克思为此写了24页的对话《克莱安泰斯,或论哲学的起点和必然的发展》。“这样,马克思经历了从康德、费希特、谢林到黑格尔这一与德国古典哲学本身同样的发展过程。”(麦克莱伦,第23页)这固然可以看作是理解和阐释的过程,但显然又是批判和创新的过程。马克思对黑格尔观念辩证法和费尔巴哈人本唯物论的深刻理论反思,一旦同对人类社会历史和现实的深切关注汇合在一起,就导致了历史辩证法即历史唯物论的创立。马克思由此完成了一次从哲学阐释到创造的变奏。
马克思哲学历史唯物主义创立之后,论证和阐释这种新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成为主要任务。以马克思和恩格斯为奠基者的马克思主义学派,成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创造和阐释的群体。这种理论的创造和阐释不仅是个体行为,更表现为群体行为。群体性的学派创造和阐释,自古以来绵延不绝。旧的学派衰落与新的学派兴起,往往也呈现为阐释与创造的变奏。当学派思潮与社会运动相互激荡时,思想理论的创造与阐释通过引导实践发展,导致社会关系和结构的变化。于是,哲学理论上的创造与阐释的变奏发生社会“共振效应”,引起社会生活中变革与建构的变奏。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结合,实现了哲学由“解释世界”向“改变世界”的实践转向。这时,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造和阐释就不仅是学派乃至政党的群体行为,而且是民族、国家乃至具有世界意义的整体行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传入中国百年来,已经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这种哲学的阐释和创造,以个体、群体层面为前提,而又超出个体、群体层面,呈现为整体意义上的创造和阐释的转换。
个体、群体、整体意义上的主体存在和延续的周期,取决于相关主体和社会环境相互关系的实际状态。人作为个体思想者活动的周期可以若干年乃至几十年,学派存续周期可能短于个人生命周期,但更多的是长于个人生命周期,在多代人之间延续。因此,相应的整体性延续周期可以很短,也可能很长。这些不同层面的时间长短不一、作用力度不同、具体关系多样的各种因素交互作用,构成了理论和实践中创造和阐释复杂多变、起伏交替的整体状态。马克思的理论创造和阐释明显有两大高峰,一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和论证,二是剩余价值学说的创立和论证。二者存在着内在的联系。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对社会经济基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高度重视,由法哲学批判、政治经济学批判到剩余价值学说的建立,在完成对于唯物史观科学论证的同时,开创了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论域。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不是纯粹意义上的经济学,而是对于社会政治经济发展规律的深刻揭示,就其哲学本质而言,是历史唯物主义这种社会政治经济哲学的理论延伸。当马克思主义哲学成为无产阶级政党和社会主义国家的指导思想,在实践中转化为改变世界、推动人类进步的巨大物质力量时,这种哲学的创造和阐释无疑超出了个体主体界限,甚至也超越了学派、政党等等群体的界限,成为社会整体层面的行为,深刻地影响和改变着中国和世界的面貌。
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一种孕育和生成于西方,如今在中国显示出勃勃生机的哲学,也呈现出“创造——阐释——创造”的发展轨迹。马克思主义哲学首先由马克思和恩格斯创造出来,通过一系列经典著作流传开来。为进一步发展这种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进而运用于各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众多马克思主义者对这种哲学的“原生形态”作了基于本国历史与文化的阐释,极大推进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传播与普及。西欧、俄国和中国等国家或地区的众多研究者,都投身于这一使“哲学世界化”的历史潮流,作出了自己的贡献。而且在这当中,许多阐释性研究亦具有不同程度的创造性,或有助于理论和方法上的创造性发展。在理论传承与革命和建设实践的基础上,一些马克思主义者结合本国国情和历史变化,在坚持和继承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同时又进一步加以丰富和发展,创生出多种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次生形态”。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和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其中的佼佼者,分别成为苏联和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指导思想的理论基础。这种发生在个体、群体和整体层面上的哲学阐释和创造的历史功绩,不应因历史过程的曲折或反复而磨灭。
三 当代中国哲学发展中的阐释与创造
改革开放40余年来,我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大体呈现出“创造——阐释——创造”的转换周期,同时也是“阐释——创造——阐释”的发展态势。换言之,创造与阐释或阐释与创造的变奏曲始终在我们耳边回响。粗略而言,20世纪80年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更多重视“论”,较为欠缺“史”的基础;但90年代之后,由于多种原因发生了根本性的逆转,越来越多地重视“史”而欠缺“论”。当年的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首先是阐释马克思哲学本意,正本清源,回到正确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由此作出中国向何处去的新选择:确立改革开放、四个现代化,实现中国发展道路创新。但这场导引了“伟大觉醒”的大讨论只是起点。沐浴改革开放春风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者,在思想解放的历史进程中大力推进哲学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论见解和实践主张,形成了新中国理论界长期以来罕见的“大创造”景象。
当然,这一景象在具有重要进步意义的同时,也存在某些薄弱之处。相对于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的热衷,马克思主义哲学史成为相对沉寂的学科。有的学者指出,“哲学原理的研究远比哲学史研究要热闹;……相形之下,我们特别不屑做那些资料积累、细节考证、条分缕析的爬梳工作”(聂锦芳,第279页)。“在马克思哲学领域挖掘了许多新问题,阐发了许多新观点,但……其中相当一部分论点缺乏原始文献依据和本初意义的支持。”(同上,第251页)应该说,在20世纪80年代,就数量而言,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创造的尝试还是比较多的。不过,由于学术性不足,这种创造的水准总体而言没有达到很高的程度。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们逐步从总体上转向学术阐释,且日渐强化,形成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阐释范式”,以致如今明显出现文本阐释抑制思想创造的倾向。
哲学的创造和阐释互为前提、相互连接而又相互转化。新的哲学创造依赖于已有哲学的继承和阐释,特别是批判性继承和创造性阐释。符合历史和逻辑的科学阐释,理所当然地应当导致哲学创新。几年前就有学者明确提出,诠释与创新是哲学研究的两条途径:“我把哲学研究的路径主要概括为两条:一是面向原典和传统,二是面向问题和现实。前者着眼于诠释和继承,后者着眼于开拓和创新。从地域上说,欧洲大陆、中国和东亚文化圈的哲学界偏向于第一条路径,英美澳加哲学界等偏向于第二条路径。”(陈波,第58页)为了以对现实的关注推动哲学创新,这位学者提出几个紧迫的现实性问题:1.不同文明的冲突、对话与共处。2.社会的公平和正义。3.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4.互联网和虚拟现实。他建议:“至少一部分中国哲学家必须从书房里走出来,走进当代的社会现实,对其中的紧迫问题从哲学层面加以研究,提出新的哲学观点、理论,甚至是可供实际操作的政策建议。”(同上,第67页)上述“问题”清单根据情况变化固然可长可短,但能够直接面对当代现实最迫切的问题,勇于尝试从哲学理论高度以创新的方式去分析和解决,无疑是我们这个时代极为需要的。
不仅作为整体或一般的哲学在历史上呈现出阐释与创造的变奏,而且在每个哲学研究者成长过程中也存在类似现象:先是习得理解和诠释经典的能力,在获得相关能力之后超越阐释、走向创造。哲学专业的研究生,作为学术新人,首先必须学习和掌握已有历史和经典,以继承和阐释为基本功,在此基础上激发进而提升批判和创新能力。从硕士论文到博士论文,由阐释向创造的变奏越来越明显。优秀博士论文的创造性甚至原创性、首创性必须更加突出。这是时代发展对于哲学理论进步的根本要求,也是哲学学术思想生机和活力的保障。如果哲学研究者缺乏这种理论创造的自觉,仅仅满足于学术阐释,就会阻断思想理论发展的道路。遗憾的是,当前我们的大多数研究生尚停留在学术阐释阶段,甚至他们的导师也普遍缺乏由阐释走向创造的意识。这既是当前“阐释范式”的表征与结果,又势必反过来巩固乃至强化“阐释范式”,构成“阐释范式”自我复制更适宜的条件。
哲学的历史不仅是哲学自身运动的过程,而且也是同社会现实交互作用的过程。现实的社会生活构成哲学这种理论思维生长的沃土。马克思深刻揭示了哲学与现实的这种内在关系,特别是现实之于哲学的根基意义。罗素在其《西方哲学史》中也大体接受了马克思主义这一基本原则。作为哲学研究基本方式的阐释与创造,同样不可避免地受到现实生活需要的影响。人们常说,“痛苦出文章。”现实的“痛苦”生发心灵的“痛苦”,它们作为强大的动力,如“牛虻”般刺激思想者们求解问题,找寻答案。一般说来,在社会历史大变革,现实问题尤其根本性问题频现之时,哲学更加倾向于以创造的方式寻觅走出时代迷雾的道路,回应紧迫的现实吁求。在这样急剧变革的历史时期,仅靠阐释前人的思想无以充分回答新的时代课题与民族主题。为了及时满足社会成员的现实需要,必须诉诸新的思想理论和哲学创造。如前所述,先秦、宋代和近代构成中国哲学历史上“大创造”的三个主要时期。而它们的一个共同特点是,都深切地际遇着当时社会的动荡与变迁。“礼崩乐坏”“积贫积弱”和“山河破碎”,让哲学家们不能不以思想理论创造的方式回应时代与民族的根本关切。相对而言,在社会运行较为平缓的时期,对哲学创造的需要就没有如此迫切,从而延续传统的阐释往往成为哲学研究的主导方式。
四 创造与阐释“变奏”的启示
当然,作为当代的哲学研究者,我们对哲学历史基本脉络的梳理,不单是为了把握其总体历程与基本规律,更重要的目的是从中汲取有益的启迪,以促成当代哲学的发展与繁荣。这也是哲学史研究最重要的价值所在。自觉把握哲学史中具有实质意义的逻辑,对于发展新时代中国哲学是有益的。如果事物有可资利用的价值而不积极利用,那么于事物而言是浪费,于人而言则是“错误”。力图将人类哲学继续推向前进的真诚探索者,不能不认真思索进而合理处理阐释与创造的关系。中国哲学当前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乃至总体性的困境,呼唤中国哲学共同体认真考量哲学发展中阐释与创造的辩证关系,正确地予以对待和处理。
阐释和创造的“变奏”首先启示我们,需要准确认识二者各自的意义。缺失了阐释,哲学开不出花;停留于阐释,哲学结不出果。阐释能够丰富和推进经典文本的理解,启迪创造性的思考。高水准的阐释从来都不是仅仅停留于对前人思想的梳理与介绍,而是力图融入自己的心得与发现,期待有所丰富、有所创新、有所推进。史称“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孔子自己标榜“述而不作”,但他对《周易》的阐释具有创造性,对历史和诗歌的整理也包含创新。此外,《墨解》之于《墨经》,韩非子的《解老》与《喻老》之于《老子》等等,也都具有创新和推进的理论意义。另一方面,创造能够超越前人,根本性地变革经典,创生新的经典。人类哲学史上各种经典的“范本”,都是通过创造性的努力生成的。甚至那些阐释性经典,也带有创造的成分,或者说亦由创造性活动建构而成。中国古代大量的“注疏”“正义”,无不凝结着诠释者的思想智慧。一般而言,阐释形成哲学研究的基石和底层,创造构成哲学研究的高层。如果说哲学的阐释是根系和主干,那么,哲学的创造就是花朵和果实。
阐释与创造既有协奏又有变奏的历史现象,启示我们应该正确把握阐释与创造的关系。哲学研究的历史反复表明,无论阐释抑制创造,还是创造压制阐释,都不可能实现哲学的繁荣,甚至连高水准的阐释和创造亦不可得。这里需要二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和谐共生,而不是相互割裂、对立乃至排斥。哲学发展中的阐释与创造,可谓“合则两利,离则俱伤”。缺乏阐释的创造必然空洞,缺失创造的阐释难免烦琐。黑格尔指出,“这是我们时代的使命和工作,同样也是每一个时代的使命和工作:对于已有的科学加以把握,使它成为我们自己所有,然后进一步予以发展,并提高到一个更高的水平。当我们去吸收它,并使它成为我们所有时,我们就使它有了某种不同于它从前所有的特性。在这种吸收转化的过程里,我们……把它转变成为我们自己的一部分。因此足见:我们的哲学,只有在本质上与前此的哲学有了联系,才能够有其存在,而且必然地从前此的哲学产生出来。”(黑格尔,第9页)总之,学术阐释为思想创造夯实基础,思想创造为学术阐释提示方向。要实现高水准的阐释和创造,进而通达本真性的哲学繁荣,不能不深入把握其内在关系,实现二者的有机统一。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朱熹《观书有感》)原典的阐释永远构成哲学创造的一种源泉。而且,在特定历史时期,阐释性著述的价值还可能更为重要。但回望历史,原创性著述对人类思想和现实的影响更大、助益更多,从而也更多地被阅读和流传。原创性的思想洞察人生与世界之理,引领人的生命活动和人类世界的变革。它是哲学中最深邃和始源的内容与精华,构成哲学最本质的向度。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思想,就没有哲学的灵魂,就没有有灵魂的哲学。哲学贡献给人类最宝贵的财富,正是依托历史、面向现实、建基学术进而付诸实践、改变现实的创新性思想理论。因此,哲学研究必须以思想的方式切实地求解现实和理论的重大课题,实际地促成现实和理论的真实发展。生成有益于人类良性生存或美好生活的思想、理论和方法,以之引导时代与文明,是哲学研究应有的价值取向。
对阐释与创造或学术与思想关系的这种理解,有助于研究者在实际研究过程中正确处理二者关系。就整体而言,当下的哲学研究明显呈现“阐释多于创造”的景象,甚至形成了具有刚性力量的“阐释驱逐创造”的机制。这显然不利于中国哲学创造性思想的勃发,无益于新时代中国哲学本真性的繁荣。基于对“汉学”和“宋学”利弊得失的洞察,一些清代儒者尝试“兼采汉宋”,同时去“汉宋之弊”。对于后学而言,这是正确的方向和有益的启示。中华民族身处“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变革的时代要求创造的哲学。当前的中国哲学研究最为关键和紧迫的任务,是在愈益夯实的学术阐释基础上强化思想理论创造,提高创造的能力与水准。有追求的哲学研究者不能忍受自己原创性思想的缺乏。当然,阐释水准的进一步提升也具有必要性和重要性。
从另一个角度看,“学者”与“思者”应当统一起来,因为“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孔子《论语·为政》)。“学者”即“思者”,“思者”即“学者”,这是新时代中国哲学研究者应有的双重形象。对于研究者而言,首先要成为严谨的学者,进而是使自己成为思者即思想者。当然,在学习基础上思考,不仅要知其然,而且要知其所以然,这是更有难度的事情。但我们的任务就是迎难而上,学会思考有难度的问题,这样才能有长进。在有了较为充分的学术积累和训练之后,面对更为困难甚至没有解决的问题,如果我们能够通过自己的独立思考和研究,解决其中的某个问题或问题的某个方面,都是具有创造意义的成果。尽管这个成果的表达和论证可能还有许多问题和不足,也应给予鼓励和宽容,即使出现错误也要允许改正。科学实验和技术发明的成功道路是由无数失败铺就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为什么就不能有试错权或容错机制呢?在我们的哲学界中,同学术阐释相比,思想创造还没有成为我们的习惯与范式。对于中国哲学的发展来说,这是一种深层的禁锢与阻碍。因此,从使学者进一步成长为思者着想,社会更应该逐步形成宽容乃至鼓励人们发挥创造力的氛围。一个真诚的哲学研究者不会只满足于原典的阐释,而应有作为思想者的“自我追求”,在条件具备时做出无愧于时代的理论创造,实现从阐释到创造的“变奏”。
“万变不离其宗。”音乐“变奏”的目的是演奏出激动人心的优美的旋律。同样,哲学的“变奏”是为了生成更高水准的思想。对于哲学的发展和繁荣来说,关键在于使阐释和创造都达至较高水平,进而促成二者的良性互动,从而创生出大量高质量的学术和思想成果。我们的哲学研究需要这种研究方向和理念上的高度自觉。中国哲学的发展不仅是个体行为、群体行为,也是整体行为,事关中国乃至世界的现在和未来。了解人类哲学发展中“创造——阐释——创造”的历史变奏,清醒认识当代哲学发展的现状和趋向,并加以有效应对和引导,将推动我们通达中国哲学的繁荣之境。如果我们的研究能够积极主动地趋向高水准的阐释和创造,那么,中国哲学本真性繁荣的春天将向勇毅的探索者绽放出最为甜美的笑颜,中国哲学将再度坚实有力地屹立于世界优秀哲学之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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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载于《哲学研究》2020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