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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立文,张文旭:道家老庄哲学“尚和合”的思想理念
日期: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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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道家老庄哲学探索自然、社会、人生的所当然与所以然,追求自然秩序、社会秩序与心灵秩序的自然和合一体。从“道”“德”“物”三方面来看,老庄哲学围绕自然世界、个体生命、人世社会三个层面建立了道家和合思想的基础框架:以“道”为基点,描绘出“和生”“和静”的世界图景;以“德”为核心,彰显了“柔和”“成和”的生命境界;以“物”为对象,倡导着“和同”“和顺”的处世原则。视域宏阔、博大包容,推重自然、关注人生,崇阴贵柔、顺物无争,是道家和合思想的显著特点。在当今时代的人文语境下,转生道家“尚和合”的思想智慧,将对和合大同之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提供有益启迪。

关键词:道家;老庄;和合;和

原文刊发于《学术界》2024年第1期

“和合”是体现中华文明突出特性、凝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智慧的重要思想理念。先哲对和合思想的阐发,以“和”“合”“和同”“和合”等范畴为中心,又与“道”“德”“心”“气”“一”等其他范畴相关联,关涉形上本体、自然宇宙、社会政治、人际社群、个人生命等诸层面。先秦是中华传统和合思想完成概念创生并充实义理内蕴的时期,儒家以“礼之用,和为贵”“和而不同”“致中和”等思想命题为核心,阐扬了贵和尚中、礼乐和谐、政通人和的“尚和合”理念,其思想精神在传统文化中占据着主导地位。但就中国传统哲学思潮演进的历程来看,儒、道两家互补互济、缺一不可。道家老庄哲学探索自然、社会、人生的所当然与所以然,追求自然秩序、社会秩序与心灵秩序的自然和合一体,同样具有内容丰富、体系完整的“尚和合”思想。道家老庄哲学“尚和合”的思想围绕尊道贵德、崇尚自然、重视生命的精神主旨而展开,既彰显出与儒家不同的思维特点,又与儒家相互呼应而共同融汇于致广尽微的中华和合思潮之中。

道家之“尚和合”,由老子开创。《老子》书中提出的“冲气以为和”“和其光,同其尘”“知和曰常”等思想主张,表述虽然简省,但已经奠定了道家和合思想的论说基础。《庄子》承接《老子》之论,围绕“两者交通成和而物生”“守其一以处其和”“德者,成和之修”“和之以天倪”“与天和”“与人和”等重要内容,充分发展了道家的和合思想。虽然老庄思想之间有一定差异,但就“尚和合”的思想理念而言,二者体现了明显的一致性与贯通性。总体而言,从“道”“德”“物”三个方面切入,老庄哲学围绕自然世界、个体生命、人世社会三个层面建立了道家和合思想的框架体系。在其哲学视域下,“和”是万物生成、世界存续的元理,是身心修养、生命完满的境界,是全生游世、解纷避患的方法。在当今时代的人文语境下,挖掘道家“尚和合”的思想,转生道家“尚和合”的智慧,发扬道家“尚和合”的精神,将对和合大同之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提供有益启迪。

一、“和生”与“和静”:和合的世界图景

“道”是老庄哲学的核心范畴,是道家之所以为道家的思想标识。“道”的初义是具有一定指向的道路,引申而有规律、法则之义。《老子》创造性地将“道”提升为具有普遍性、本根性的最高哲学范畴。在《老子》,“道”作为“万物之宗”,是“惟恍惟惚”的,这一方面表明不能通过“视”“听”“搏”等感知“物”的方式去把握“道”,“道”不可名状、无有形质而“玄之又玄”;另一方面又强调了混然整全的“道”中有“象”“物”“精”“信”,并非全然空无,反而充盈着孕育万物的能力或作用。所以,“道”既“无”又“有”,兼“有”“无”而为“天地之始”“万物之母”。《庄子》亦指出:“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大宗师》)[[1]]其对道体之无形有信、生化天地的论述与《老子》一脉相承。可见,老庄哲学以“道”为天地与万物生成演进的本始和根据,“道”生万物是其基本的宇宙观念。

“道”生万物的具体展开与阴阳之和合相关联。《老子》言:“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第四十二章)[[2]]对“一”“二”“三”的确切所指历来难以明晰,但结合后文“阴阳”“冲气”等语词,历来注解多从气论角度进行诠释。[[3]]其核心便是将“二”视为“阴阳”。陈梦家说:“气者阴阳也,自道而和之间必经阴阳,阴阳者所以成和之本质也。老子‘道生一’,一即‘道通为一’之一;‘一生二’,二即阴阳(或有无,或天气地气);‘二生三’,三者阴阳两者和合成第三物也,三即和;‘三生万物’即和生万物。”[[4]]道生万物借阴阳之气具体展开为“和生万物”的过程。“冲气以为和”意味着阴阳的交通融合,“和气”含阴阳而非阴阳,在阴阳的冲突中交融和合,从而具有生生的功用。正如李荣所言:“阳气热孤,亦不能生物,阴气冷单,亦不足成形,故因大道以通之,借冲气以和之,所以得生也。”[[5]]相较《老子》,《庄子》论述的更为明确:“至阴肃肃,至阳赫赫;肃肃出乎天,赫赫发乎地;两者交通成和而物生焉。”(《田子方》)在这里,“阴阳”与“天地”对应而言[[6]],至阴之气生发于天,其运行流动自上而下沉,至阳之气生发于地,其运行流动则自下而上升。阴气之下沉与阳气之上升正是二气交互流通而融合的过程。成玄英曰:“二气交通,遂成和合,因此和气而物生焉。”[[7]]在老庄哲学的宇宙生成论中,“和”是阴阳相互激荡而达致和合的生生元理。

“道生之”展开为阴阳和合而生物的具体过程,“和”在此过程中成为“生生”过程得以展开的具体形式。从老庄以“道”为本的哲学思维来看,“和”之生生作用根本上有赖于道体之“冲虚”。《老子》言:“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第四章)范应元曰:“冲,虚也,和也。”[[8]]林希逸曰:“冲,虚也。道体虽虚,而用之不穷。”[[9]]吴澄:“冲字,本作盥,器之虚也。”[[10]]憨山大师曰:“谓道体至虚,其实充满天地万物。”[[11]]道体之“虚”正是“道生之”的根由。生生之力量本质上是从“道”之渊深虚极的本性中生发而出的。正如《老子》所言:“天地之间,其犹橐籥乎?虚而不屈,动而愈出。”(第五章)王安石曰:“道无体也,无方也。以冲和之气,鼓动于天地之间,而生养万物;如橐籥虚而不屈,动而愈出。”[[12]]道体之“虚”,一方面体现着生生的能力,另一方面又意味着对万物的包容。“虚”中方能动发气,“虚”中方能实现气之冲和,故李荣言:“虚中动气故曰道生。”[[13]]“虚”而有“生”、“虚”中动“气”将“道生”与“和生”连结起来,阴阳和合之“和生”元理是道生万物的阐明,生生的根源是“道”,生生的关键在“虚”,生生的形式是“和”。因此,老庄不仅从阴阳气化的角度揭示了作为生生之方式的“和生”之理,又以本根之“道”为“和生”的展开设立了根源。[[14]]在道的视域下,“和”不仅是浑然一气内在之动能的显现,更是如渊似谷之大道本身蓬勃难抑之生机的落实。

天地万物都从阴阳和合而来,“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还意味着万物生成后以和合的状态存在。也就是说,老庄不仅在生成元理上看重“和”,同时亦将“和”贯彻到对世界存在之样态、秩序的认识中。《老子》五十五章曰:“知和曰常。”帛书甲本又作“和曰常”[[15]]。常,有恒久义、规律义。天地万物依“道”而生,其运动变化也因“道”的规定而呈现有序状态,这便是天地万物之“常”。因“道”之“常”,而有万物之常德、常性、常态。万物之“常”归于自然之清静本质。《老子》言:“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谓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第十六章)魏源曰:“此极言体常之要。”[[16]]《老子》又曰:“清静为天下正。”(第四十五章)《老子》着重强调“静”对万物的重要,此“静”非绝对的静止,而蕴含生生之动,是万物生死流转、动静有序的和合样态。万物在“道”之周行中不断复归,其默然有序、无为自然的运动变化呈现为“静”。藉此而言,“物以和为常”[[17]]意味着“和”与“静”的相通相融,表明天地万物内在以阴阳之和合为本,外在又呈现自然而然、和静有常的和合状态。视“和”为“常”,将“和”作为世界及万物的应然状态,使得“和”具有一种价值尺度的作用。

《庄子》更为明确地将“和”与世界的运化与万物的长养结合起来,指出:“阴阳和静,鬼神不扰,四时得节,万物不伤,群生不夭,人虽有知,无所用之,此之谓至一。”(《缮性》)成玄英疏曰:“当是混沌之时,纯朴之世,举世恬淡,体合无为。遂使阴升阳降,二气和而静泰;鬼幽人显,各守分而不扰。炎凉顺序,四时得节,既无灾眚,万物不伤,群生各尽天年,终无夭折。”[[18]]在此,“和”体现为四季有序相代的自然状态,这种状态概言之就是“阴阳调和”,此时二气之和合指的是天地间阴阳之气运行得和谐、平静、相安、有序,是已经生成的生存世界的自然合理状态。《庄子》明确使用“和静”,认为阴阳和静是自然世界得以有序运行的前提,同时也是万物生长化育而不受损害的关键。反过来说,“阴阳不和,寒暑不时,以伤庶物”(《渔父》),即阴阳二气运行不“和”,宇宙就会失去秩序,万物因而会受到伤害。“和静”之论其实内蕴着老庄哲学的“自然”观念。郭象曰:“物皆自然,故至一也。”[[19]]天道生化有其自己的秩序,即天道自然。天道之自然本质即阴阳造化之和合,道家之“自然”内具和合生生、和合运化的内涵。万物因“道”而生,依“道”而存,顺“道”而化,天然具有合于“道”的本真本性,实现万物的本真本性而使万物自然而然地和合共在便是“至一”。在这个意义上,“和”与平、静、恬、淡所构成的系列语汇,首先意味着对天道自然之世界观的说明,所以《庄子》说:“夫虚静恬淡寂漠无为者,天地之平而道德之至。”(《天道》)其次由天道落实为人道,进而成为对人之理想生命状态和精神境界的表达,即“虚无恬淡,乃合天德”(《刻意》)。“和”是世界之自然、万物之自然、人性之自然。不过,现实常常是“不和”的,老庄以“和”为表征所描摹的世界是一种可能世界、理想世界,是应当致力回返的目标。

二、“柔和”与“成和”:和合的生命境界

对于道家哲学而言,“德”与“道”同样重要。《老子》言:“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第五十一章)王弼曰:“道者,物之所由也;德者,物之所得也。”[[20]]范应元曰:“畜,养也。生物者道也,养物者德也。”[[21]]“德”是“得道”,是“道”在人和万物中的落实与内化,是万物之生命得到长养的内在基础。《庄子》亦言:“物得以生,谓之德。”(《天地》)“德”作为“道”在万物生命中的呈现,与生命的现实存在密切相关,是老庄生命哲学、心性哲学的基础范畴。而老庄对生命之“德”的阐扬,又总是与“和密切关联,展现出对和合生命境界的追求。老庄以“和”言“德”,将围绕“道”而有的“和生”“和静”的和合世界观贯彻到人生中,使“柔和”“平和”之身心状态成为生命修养的目标,为人之自我生命的内在冲突的化解指出了一条“成和”的道路。

《老子》以“赤子”作比,指出“至和”是人德性完全、生命完满的理想状态,其言曰:“含德之厚,比于赤子。蜂虿虺蛇不螫,猛兽不据,攫鸟不搏。骨弱筋柔而握固,未知牝牡之合而全作,精之至也。终日号而不嗄,和之至也。”(第五十五章)赤子或婴儿处于生命初生之际,生机完全、德性浑厚。其生命状态体现出两大特征:第一,物我无分,与物无害。婴儿刚出生,尚无对自我的认识,没有自我与世界相区别的认识心。“自我”确证了自身生命存在的价值,但在另一方面,以成心、欲望等填充其中而过度膨胀的“自我”必然与他物相冲突、相对抗,进而相互产生伤害。道家有见于此,总是表达出对“无我”“无己”“无心”的追求。所以王弼曰:“赤子,无求无欲,不犯众物,故毒螫之物无犯于人也。含德之厚者,不犯于物,故无物以损其全也。”[[22]]吕惠卿则曰:“人之初生,其德性至厚也。比其长也,耳目交于外,心识受于内,而益生日益多,则其厚者薄矣。”[[23]]正是因为婴儿无物我之别、内外之分,呈现出原初的和合样态,所以与物无违,不受物害。而随着人的成长,耳目感官与心智之作用的成熟,在外物与内心的交织中,自然和合的生命状态便不断受到搅动,这也是生命之“不和”产生的现实情由。第二,形态弱小,生机强大。事物之初生总是弱小的,但弱小却蕴含着蓬勃的生命力量。《老子》总是将“生”与“柔弱”相连结,将“死”与“强大”相关联,这无疑是从生命发展的现象中看到了生命力量与外在形态的辩证关系。“弱者,道之用”(第四十章),“道”之发用即以柔和雌静为特点,所以人亦应效法于此。另外,婴儿生命力强大还体现在修复能力的强大上,啼哭不止而不会自我损伤,表明其生命体总是处在不断的更新生化中。以上两点特征实际上喻示出《老子》追求的身心和合、物我和合的理想生命境界,即:内里和气充盈,生机不歇,无欲而自然;对外柔和无忤、与物无伤、物我为一。在人的生命中,“和”是从道生万物中获得的生机,是天地阴阳之“和”在人身的完整体现。

《庄子》接续《老子》以“至和”表征“厚德”的思想,更直接以“和”规定“德”,认为“夫德,和也”(《缮性》)、“德者,成和之修”(《德充符》)。在《庄子》,万物生成而有其“德”,“形非道不生,生非德不明”(《天地》),作为原初统一之“道”在多元多样之物中的呈现,“德”一方面在与“道”的相通中确证着万物的共同本质,另一方面又在与“物”的共在中彰显着万物的不同品格。就人的生命而言,《庄子》强调生命内在之“德”充实,认为“全德”才可以实现与大道的自然相通。在《德充符》中,鲁哀公问仲尼的故事围绕哀骀它展开,仲尼认为哀骀它达到了“才全而德不形”的“全德”之境:

哀公曰:‘何谓才全?’仲尼曰:‘死生存亡,穷达贫富,贤与不肖毁誉,饥渴寒暑,是事之变、命之行也,日夜相代乎前,而知不能规乎其始者也。故不足以滑和,不可入于灵府。使之和豫,通而不失于兑;使日夜无郤而与物为春,是接而生时于心者也。是之谓才全。’‘何谓德不形?’曰:‘平者,水停之盛也。其可以为法也,内保之而外不荡也。德者,成和之修也。德不形者,物不能离也。’”(《德充符》)

所谓“才全”,是将死生、存亡、穷达、贫富、贤不肖、毁誉、饥渴、寒暑等视作事物的自然变化、天命的自然流行,不使其占据内心,这样内心之“和”便不会受到侵扰。吕惠卿曰:“和者,神之所好。灵府,神之所宅。其神和豫通而不失于兑,则其神无郤。”[[24]]“心”作为“神”的居所,要洁净空虚才可以神妙通达,所谓“虚室生白,吉祥止止”(《人间世》)。因逐物、溺物而有的欲望、情感以及因成心而有的错误之知都是破坏心境之“和”、使“神”不居于“心”的因素。《庄子》以“虚”为“斋心”之法,就是要减损使人“滑和”的诸多患害。“心”洁净与空虚,“神”呈现其中,人的精神世界便实现其和顺、愉悦、畅达的和乐状态。所谓“德不形”,《庄子》以“水之平”为喻,水面的平静与水体内部的平稳是一体的,内在平和完满,外在平等无别,内充而外符。陈景元曰:“德在内则成身,施于外则和物。”[[25]]所以,“德”的完整之“和”一面指向前述内在心神的平和自然,另一面还要实现与天地万物的合一。在《庄子》这里,“成德”就是“成和”,同时也是“成合”。如林希逸曰:“成者,全也。”[[26]]“全”是内外和合一体的整全,是人融入天地之一体而成就的“与天为一”。所以吕惠卿曰:“万物皆备则成,万物为一则和。”[[27]]赵以夫曰:“德修而成和,和则同物。”[[28]]在这个意义上,道家之“和”“合”与“一”都义理相贯,对“一”崇尚亦是道家“尚和合”思想的重要表征。“和”与“一”的内在关联,源自对原初未分之和合统一境界的追求。《庄子》曰:“夫若然者,且不知耳目之所宜,而游心乎德之和;物视其所一而不见其所丧,视丧其足犹遗土也。”(《德充符》)耳目感官的功能是区分性的,意味着对世界整体的分割,如《庄子》“浑沌”的寓言故事所述:“日凿一窍,七日而浑沌死。”(《应帝王》)简文帝曰:“倏忽取神速为名,浑沌以合和为貌。”[[29]]“浑沌”是没有七窍区分的和合整体,其原初一体浑沦的和合生命在感官的区分下而破裂。所以,“不知耳目之所宜”就是要超越耳目感官的视角,回到世界本来的元初的整全状态,因而能关注其“一”而不关注其“丧”。藉此而言,“游心乎德之和”便是让心灵进入原初和合而一体的境界,便是“游心于物之初”(《田子方》),便是“磅礴万物以为一”(《逍遥游》)。所以此“和”度越“方内”世界而直达“物之初”,回到了阴阳和合生生的根源处。《庄子》记述广成子为黄帝言治身长久之“至道”,其核心即是“守一处和”:“天地有官,阴阳有藏,慎守女身,物将自壮。我守其一以处其和,故我修身千二百岁矣,吾形未尝衰。”(《在宥》)刘凤苞曰:“‘守其一’,是合天地阴阳为一而守之;‘处其和’,是与天地阴阳和同而处之。”[[30]]可见,《庄子》希望人的生命找到自所从来的生生根源,在不断回返中焕发生命的力量,心灵境界、生命状态本就与天道自然具有一致性。可以说,《庄子》强调的“德之和”不仅是心灵精神的和合状态,还是人与外物的和合一体,更是个体生命与原初道体的通达无碍。因和合而有其乐,生命理想的“和乐”之境被《庄子》描述的温暖可亲[[31]],体现出“逍遥游”的精神义旨。

三、“和同”与“和顺”:和合的处世原则

现实的生存世界是“物”的世界。《庄子》言:“凡有貌象声色者,皆物也。”(《达生》)“物”既包括事物,也包括人。人总是要面对“物”,总是要在与“物”的交织中存在。如何对待己身之外的他“物”,是以社会性、群体性、关系性存在的人必须要解决的问题,而人际关系、群己关系、物我关系中的各种冲突的化解则是这一问题的核心。面对春秋战国时自然秩序、社会秩序被打破而各类冲突加剧的现实情境,老庄究根溯源而提出自己的化解之道,希望以和合之法来处理冲突、协调关系。此应世待物之和合方法,以“和同”“和顺”为核心,是老庄建构理想社会形态的基础理念。

“和光同尘”体现了《老子》的“与物和同”的思想。《老子》曰:“塞其兑,闭其门,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第五十六章)兑和门指耳目口鼻等。成玄英曰:“塞其兑,息言论也。闭其门,制六情也。挫其锐,止贪竞也。解其忿,释恚怒也。和其光,接愚俗也。同其尘,混世事也。”[[32]]李荣曰:“杜欲路,绝祸源。折贪欲之锋,释是非之争。”[[33]]塞兑闭门,是止息逐物之欲望,挫锐解纷,是消解是非的争竞。通过“塞”“闭”“挫”“解”等一系列具有减损义的动词,《老子》实际强调了对自我锋芒的一种打磨。吴澄曰:“此处世应物也。先自钝其锐,以不锐解人之纷结;先自暗其光,以不光同人之尘昏。”[[34]]人事之纷争冲突的根源在于各自因私欲而产生的争夺,这种争夺不仅体现在物质、名利,更体现在以自为大、为贵、为是。因此《老子》强调要从自身入手,自挫锐利之锋,自敛耀人之光,进而才能消解分裂与差异而和同于人。“和光同尘”之“和同”是对“塞”“闭”“挫”“解”的总结,“和同”作为一种方法,“和光以抑其在己,同尘以随其在物”[[35]],内自和柔,外相同化,内和外合而能实现“爱憎平等,亲疏不能入,毁誉齐一,利害不能干,荣辱同忘,贵贱无由得”[[36]]

以一种无知无欲、柔和内敛、与物相合的状态而存在,是“玄同”的境界。以“玄”形容“同”,表明此“同”是人与他人、外物以及世界浑然和合的一体状态。魏源曰:“言其处世应物也。忘物我,混内外,则玄同乎道矣。未能玄同者,同乎此则异乎彼,同乎始未必不异乎卒。当其同也,则亲之、利之、贵之;及其异也,则疏之、害之、贱之。玄同之人,无所为同也,安有所谓异?”[[37]]物我为一,内外相通,人其实已不再是囿于一己的有局限的存在,而成为与天地相和合的“大”者。俗常所谓“同”,与“异”对言,是一个相对性的概念。在一个方面相同,在另外的方面则有相异之处。具体到人事而言,同异也是人际相交的一个重要标准,与己相同者则亲之、爱之、利之、贵之,反之与己相异者则厌之、疏之、害之、贱之。而“玄同”之为“同”,不是无差别的全然等同,更不是以自己为中心的同异分判,而是尊重多元、和谐共在的“大同”和“至同”。如陆希声言:“上和光而不皦,下同尘而不昧,是谓微妙玄通,与物大同者也。”[[38]]此“大同”即是要实现人与万物、天地最广大的和合。

《庄子》承继《老子》“和光同尘”的“玄同”思想,将其继续落实在应物处世上,强调“和”对是非问题的化解。《庄子》不仅指出“是”与“非”的相对待性以及其判定标准的不确定性,还从深层次着眼揭示了“是非”之争根源于人之“成心”。“夫随其成心而师之,谁独且无师乎?”(《齐物论》)成玄英曰:“夫域情滞著,执一家之偏见者,谓之成心。”[[39]]固着己见于心,以自己为是,视他人为非,进而产生社会中无止境的是非纷争。《庄子》曰:“是以圣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钧,是之谓两行。”(《齐物论》)出于“成心”之“是非”体现的是人自身的局限性,“和之以是非”则是《庄子》解决“是非”之争的方法。此处之“和”,不是混淆、不分,而是以自然之道使是非归于“一”,是通过天道的角度对人道之是非问题进行化解。如刘凤苞曰:“圣人和之以是非,不过因物付物,至休乎天钧,则纯任自然。”[[40]]陶崇道曰:“故圣人不离是非,不著是非,用一‘和’字和之,而休息于天均之中,任其旋转。不以是排非,不以非排是,两行可也。”[[41]]“天钧”[[42]],指的是一种“道”的自然视角,“和”意味着超越人世之是非,使万事万物顺其自然。跳出“以物观之”的局限性,在“以道观之”的视角,一方面事物各自的合理价值得到尊重而可以并行不悖,另一方面万物因其自然本质的相通相达而有齐一的可能。

除了“和之以是非”,《庄子》还明确提出“以和为量”处世原则。《山木》篇记述,庄子行于山中,山中大木因不材而得以终其天年,而当庄子进入朋友家,对于“其一能鸣,其一不能鸣”的雁,朋友选择“杀不能鸣者”来招待庄子,雁以其不材而死。因此庄子的弟子便疑惑,都是不材,为何结果殊异,究竟何者才能全生。庄子言道:

周将处乎材与不材之间。材与不材之间,似之而非也,故未免乎累。若夫乘道德而浮游则不然。无誉无訾,一龙一蛇,与时俱化,而无肯专为;一上一下,以和为量,浮游乎万物之祖;物物而不物于物,则胡可得而累邪!(《山木》)

“材”关涉事物的有用性,本质上指示的是物用与存身的关系问题。物可以因“不材”得其天年,也可以因“不材”而死,“材”可以导向两种可能。这表明具体标准一变换,“有用”或“无用”都有可能成为伤害生命的原因。所以在“有用”与“无用”间徘徊不能免去其累。而超越“材与不材之间”的便是“一龙一蛇,与时俱化”、“一上一下,以和为量”。林希逸曰:“专为则有心矣,无肯专为即无心也。上下,进退也;和,顺也;量,则也,度也。以顺自然为则,或上或下皆可。”[[43]]由此可知,“以和为量”意味着和于自然,顺于时变,不以己心为取舍。“和”体现了与时世相和合的主动性。当然,这种与时变化并不是圆滑而无原则的混世主义,其内在以道之自然为根、以生命之本真为守,其根本义旨在于对“物用”之束缚的超脱。“物物而不物于物”意味着“从混杂、对待之物中超拔出来,追求齐一、超越、自由、独立,进入逍遥境界”[[44]]。《庄子》曰:“不夭斤斧,物无害者,无所可用,安所困苦!”(《逍遥游》)“无所可用”,是对“有用”与“无用”的超越,“庄子不仅要人突破‘有用之用’的藩篱,以达到对于‘无用之用’的知会与把握 ,更要人突破‘用’的藩篱,以达到不以‘用’的眼光和立场观物与待物。”[[45]]“有用之用”到“无用之用”进而再到“无用”,是逐步超越、摆脱“用”的过程,不以“用”的态度看待自身和万物,才能保全生命的自然价值,才能实现人与人、人与万物乃至自然的和合相处。

四、现代价值

从“道”“德”“物”三个方面,可以观照老庄哲学之“尚和合”思想的基本内容。以“道”为基点,老庄确立了和合的宇宙观念,“和生”之力与“和静”之序构建了道家的世界图景。以“德”为核心,老庄阐发了和合的生命观念,“柔和”之体与“成和”之修彰显了道家的生命追求。以“物”为对象,老庄倡导了和合的处世观念,“和同”之法与“和顺”之方展现了道家的应世态度。同时这三个方面又和合为一体,整体上与道家哲学之自然、无为、齐一、逍遥的精神主旨融会贯通。

从前述内容看,道家老庄哲学“尚和合”的思想理念具有自身的理论特点与现代价值。其一,道家之“尚和合”具有视域宏阔、博大包容的特点。道家追求的理想世界是自然、社会、万物为一体的至大的和合世界。“道贯天、地、人,是道学的核心逻辑结构。”[[46]]在“道”的贯通、容纳中天、地、人和合为一体,即“道通为一”。在这样的整体性、和合性的视域下,多元差异的万物有序共在而成为一个共同体。物虽万殊,但老庄以“和”“一”“齐”“同”强调了万有相通的可能,也强调了对多元生命之自然价值的平等包容与尊重。正因如此,老庄总是在和合一体的世界视域中、在与他者的统一中理解“人”的存在、定位“人”的价值。这并不是贬低人的价值而将人视同为草木禽兽,而是在更广阔的和合共同体视野中凸显人之生命的本真。其二,道家之“尚和合”具有推重自然、关注人生的特点。“自然”是道家首要的精神理念。“道学以自然而然的和合为其目标。”[[47]]“自然”为“和合”确立了价值方向。在老庄看来,心灵秩序、社会秩序乃至天地秩序的破坏失调,本质上是人之“有为”“有欲”对大道运行之“自然”的破坏。所以对各种失调、失序、失衡现象的和合化解就是以虚静无为之减损功夫使其回归本来之自然。由自然而有人生的自适、自由。老庄道家突出地关注人生在世所面临的内外困囿,希望人超越生死、时命、情欲、是非之不和而实现生命本真的逍遥境界。其对生命本身的重视以及对生命困境的思索,使其和合思想具有极强的现实性和关怀性。其三,道家之“尚和合”具有崇阴贵柔、顺物无争的特点。道家哲学具有阴柔的精神品格。以“水”喻“道”彰显了道家对柔弱、处下、不争等原则的推崇。这一特质或倾向在其和合思想中也体现的淋漓尽致。不论是“和静”的世界观,或是“和柔”的生命观,还是“和顺”的处世观,都体现了内敛、沉静、柔顺的特点。这样的特征并不具有消极性,反而体现出道家对冲突矛盾的自觉反思与主动化解。从刚柔强弱的辩证转化理解道家的智慧,便可知其柔静谦和中蕴藏着无穷力量。在当今时代的人文语境下,道家哲学“尚和合”的思想理念提示人们体认天地人自然和合的本质、关注自身生命的和合本真,对于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以及人与自身之矛盾冲突的和合化解具有现实意义。


作者简介 张立文,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荣誉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文旭,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