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院2018-2019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通知
日期:2019-09-18哲学院2018-2019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通知
各位同学:
哲学院2018-2019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采取个人自愿申报,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个人申报材料,确定入围答辩人员名单,入围答辩人员答辩,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最终确定的程序进行,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9月23日上午10:00前提交申报材料,具体包括:
1、个人申请表;参见附件模板;
2、博士生/硕士生培养情况一览表;参见附件模板;
3、个人自述(包含个人在学术、学习、社会工作等取得的成绩,和对自己的具体说明。)参见附件模板;
4、上一学年成绩单;
5、外语成绩单(CET6、PETS5、TOEFL、GRE、DSH等);
6、个人学术代表作一篇全文、其它成果版权页和目录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用A4纸打印或复印,依照顺序装订,一式五份,9月23日上午10:00前交至人文楼415室。同时务必将电子版发送至:rucweiyingying@163.com,主题:2018-2019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
二、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根据申报人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入围比例及名单,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三、学院拟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将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对出现的异议和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并将处理决定通知异议人和候选人。公示期满后,将拟推荐的候选人名单上报学校。
联系人:韦老师 62512273
哲学院2018-2019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9年9月18日
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介绍及参评条件说明
一、奖励介绍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研究生设立的荣誉性国家级学生奖励,在我校属于学习学术类奖学金,奖励标准为:硕士生20000元/人,博士生30000元/人。哲学院共有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名额7人,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名额8人。
二、奖励对象
2018年及以前入学的基本学制内在籍全日制研究生;延期毕业学生、港澳台学生、留学生不在参评范围内。
硕博连读研究生2018-2019学年学籍注册为硕士生身份的,按照硕士生身份参评;注册为博士生身份的,按照博士生身份参评。
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2018-2019学年所修课程的层级阶段确定身份参评,即:主要修读硕士课程的,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评;主要修读博士课程的,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评。
三、参评条件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修订)》,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未在违纪处分期内;
(六)无学术不端行为;
(七)未拖欠学费、住宿费;
(八)学习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所修课程成绩无不及格或不合格,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所有课程成绩等级均不低于B级,且等级为A的比例不低于40%;
2、所有课程成绩等级均不低于C级,且最多1门课程成绩等级均低于B级,且等级为A的比例不低于60%;
3、所有课程平均学分绩在同年级同专业(二级学科)排名前20%。
(九)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硕士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应至少发表1篇符合以下条件的学术论文,博士生在博士阶段学习期间原则上应至少发表2篇符合以下条件的学术论文:
1、发表在学校认可的核心期刊(以该生入校年份实行的《中国人民大学核心期刊》为准);
2、发表(含优先数字出版)时间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其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或本人为通讯作者(仅限SSCI、SCI检索论文);
4、未曾用于申请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满足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的,等同于发表符合条件的学术论文1篇:
1、主持国家级、省部级课题;
2、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奖励;
3、以第一或第二作者署名的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单位采纳。
(十)积极参与社会工作或社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