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暨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 部署学院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日期:2024-05-19为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按照学校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部署,5月8日,哲学院党委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暨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部署哲学院党纪学习教育重点任务工作计划。学习会上,中国人民大学纪检监察学院教授孟涛为参会师生作专题辅导报告,哲学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师生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会议由哲学院党委书记石德才主持。
孟涛教授作题为《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辅导报告,详细讲授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基本原理和修改重点。他强调,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主要解决不忠诚、不纯洁、不先进的问题,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孟涛教授结合案例逐条讲授《条例》重点条文,以案促学、以案明纪,使师生党员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提醒党员要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在思想上永葆先进。
石德才传达了学校党纪学习教育纪律党课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精神,部署了哲学院党纪学习教育重点任务工作计划,并对学院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出要求。他表示,党员干部、师生党员要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深刻认识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并结合自身岗位要求和实际工作、实际学习情况,不断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守原则底线,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各党支部要不折不扣落实学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部署要求,按照哲学院党纪学习教育重点任务工作计划,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各项任务,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学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