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建设
首页 > 党的建设 > 党建工作
哲学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党纪学习教育专题研讨会
日期:2024-06-05

为进一步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按照学校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部署,5月31日上午,哲学院党委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党纪学习教育专题研讨会,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紧扣党的“六项纪律”进行集中学习研讨。会议由哲学院党委书记石德才主持,哲学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党委委员、党委理论中心组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及党员代表参加学习。

会上,与会人员集体观看了《零容忍》专题片,该片生动讲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一刻不停正风肃纪反腐的故事,展现了党和政府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的决心和意志,生动指明党员同志要对党忠诚,坚定理想信念,强化纪律意识,筑牢纪律底线,自觉用党纪党规矫正思想和行动。

党委副书记、院长臧峰宇就第六章政治纪律,副院长张霄就第50条、56条、62条,副院长原理就第130条至149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肖晶就第153条逐一发言。与会人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经历,围绕“六项纪律”汇报学习心得体会。大会一致认为,《条例》从第六章到第十一章,从第49条到154条,总共106条,具体规定了所有违反党的纪律的情形,这106条既是对党员干部的警示和约束,也是帮助和保护,是党员干部最坚强的后盾。

石德才总结强调三点。一是党纪学习教育要始于学,践于行,严守党纪就是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党纪不仅是约束言行的“戒尺”,更是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践初心、担使命、解民忧的指南针。二是要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将学习到的党纪党规知识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有效方法。三是要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鼓励师生专注投身于个人事业,将党纪教育成果切实落实在行动中。

会上,肖晶部署了哲学院党纪学习教育督导工作安排,辅导培训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党支部工作手册》的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