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肖晶为哲学院本科生联合党支部讲授专题党课
日期:2024-12-042024年11月30日上午,哲学院本科生联合党支部于教二2101教室开展主题党日。哲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肖晶以“学深悟透《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锤炼坚强党性,严守换届纪律”为题讲授专题党课,哲学院本科生联合党支部党员及积极分子共计84人参与。
肖晶老师向支部成员介绍了党史上的组织纪律建设。她谈到,1938年,毛泽东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重申党的纪律,首次提出“四个服从”的原则,即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开展整风整党运动,建立健全一系列党的纪律制度,颁布了《关于加强纪律检查工作的指示》。党的十二大对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规定,阐述“四个服从”的内涵,把纪律要求纳入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中。党的十八大以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自觉坚持党性原则、做到“四个服从”,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肖晶老师继而从出台背景、总体介绍和逐句精解三个方面介绍《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0年6月29日经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2020年7月13日发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完善党内选举制度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有力推动了基层党组织建设。《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规范基层党组织选举,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肖晶老师最后结合衡阳破环选举案、南充拉票贿选案、辽宁拉票贿选案等破坏基层组织选举的典型案例,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警醒教育各位党员同志。她强调,学院党委换届在即,希望同学们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锤炼坚强党性、严守换届纪律。
本次专题党课前,哲学院本科生联合党支部分为10个学习小组线上研讨了《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课后,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哲学院本科生联合党支部党员发展过程考察办法(试行)》。支部成员纷纷表示,哲学院本科生联合党支部将认真学习《条例》精神,健全支部建设,努力增强学生党支部与学生党员对学院党委工作的贡献度。
来源 | 哲学院本科生联合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