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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院2013年博士招生考试复试办法
日期:2013-04-15

  一、为做好博士招生考试复试(以下简称复试)工作,规范复试方式与过程,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复试工作自始至终贯彻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公开透明的原则。

  三、复试工作在哲学院博士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进行。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学院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博士生导师若干人组成。

  四、按专业成立博士生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为我院在职的博士生导师,每个复试小组由三名及以上成员组成。

  五、复试内容和形式:

  1、复试基本内容

  (1)外语听力水平和口语水平测试(满分50分)。

  (2)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50分)。

  2、复试形式:口试

  3、硕士学位跨一级学科报考和同等学力考生19日须加试两门业务课;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政治。

  4、对同等学力、EMBA、专业学位考生,复试时加强科研能力及科研成果的考核。

  5、报考硕博连读生考生4月19日上午在人文楼6层会议室参加笔试(8:30-11:30),笔试内容按哲学一级学科命题。面试随各专业统招生一起进行。

  六、差额复试比例在150%以上,复试权重为50%。

  七、复试资格审查

  1、考生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和全部报考材料到报到。

  2、复试时,考生应携带有效身份证、学位证书原件备查。

  3、考生须在复试时确认报考类别是否有变更,如有变更,请提交书面申请。

  八、复试成绩计算

  1、外语听力水平和口语水平测试30分以上,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90分以上,即为复试合格。

  2、各项复试成绩均合格的,将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排列录取顺序。

  九、复试体检安排

  博士生复试体检时间为4月21和22日。考生网上下载《体检通知单》,填好体检表上相关个人信息。于体检当日早8:00(或9:00)到中国人民大学校医院大厅参加体检。

  十、确定拟录取名单

  5月初见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哲学院网站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