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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院2013年春季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办法及申请通知
日期:2013-05-18
  一、为进一步激发哲学院研究生的学术兴趣,鼓励研究生发表高质量学术成果,哲学院自2010年起,奖励在读研究生符合一定标准的学术成果。


  二、本次奖励范围:


  1. 截止2013年7月,在校学习、尚未毕业的研究生(含博士和硕士研究生)


  2. 上述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发表的成果。


  3. 上述研究生以“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为署名单位发表的学术成果。


  三、奖励等级


  1. 分A、B、C三类;奖励金额另行通知。


  四、奖励成果类型


  1. 学术专著: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按成果质量评定等级。


  2. 学术论文:


  (1)主要奖励哲学类专业学术期刊、高水平综合性杂志和高水平的学术辑刊(同仁刊物)上发表的较高水平论文。


  (2)参照中国人民大学核心期刊(2011)和CSSCI收录期刊分A、B、C三类奖励。但不是所有期刊均奖励,因为有些期刊质量达不到哲学院要求的标准。


  (3)其他论文:论文集、学术辑刊文章,专著章节(Book Sections)和非核心期刊论文,论文水平需达到较高质量,字数不少于8000字;奖励与否及其等级由哲学院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小组评定。


  3. 译著:需为学术著作的译著;通俗性读物不再奖励之列。短篇学术译文按照论文办法奖励。


  4. 研究报告:需出具有关部门的鉴定意见。无学术含量的研究报告不在奖励之列。


  五、申请


  1. 2013年春季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的成果范围为:2012年12月1日-2013年5月31日之间正式发表的成果。曾获此前奖励的成果不在本次奖励之列,违反规定者取消奖励资格。同一成果有两名或以上学生共同署名,按一部成果奖励。


  2. 尚未正式出版的论文,可凭用稿通知和论文校样申请,缺一不可。


  3. 每人限报两项成果。如有多篇特别优秀的论文,可发信说明。


  4. 申请截止时间:2013年5月26日。奖励成果公布时间:2016年6月上旬


  5. 申请材料:成果清单一份(需申请人签字);成果原件一份。成果清单和成果原件,请交杨淑华老师处。成果清单电子版请发到:phi_p@126.com。邮件主题格式:学号+姓名+13春季成果清单。 切勿压缩


  6. 奖励方式:本次奖励采取经费报销方式。报销截止时间2013年6月20日。


  下载成果清单:


  2013春季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申请表: /upfile/file/20130518175732_49833.xls


  六、评审与解释


  1. 本项目由哲学院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小组负责评定。


  2. 本规定由哲学院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