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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院2022年面向港澳台硕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考试工作方案
日期:2022-02-09

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以下简称“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但疫情形势仍然复杂严峻。为保障广大考生和学院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期间面向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安全有序、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和学校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把广大考生和学院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把疫情防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科学防控;同时,加强疫情期间对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科学部署,保证人才选拔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工作原则

确保安全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确保科学性,严格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确保公平性,严格组织管理,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

确保规范性,严格过程管理,统筹兼顾,精准施策,确保工作平稳顺利。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工作方案,确保面向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平稳顺利开展。

 

四、报名资格

报名参加面向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业人士书面推荐。

 

五、报名

2022年,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进行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至2月25日。具体可咨询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具体要求详见中国人民大学2022年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模式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网页链接:https://pgs.ruc.edu.cn/info/1047/2931.htm)。

 

六、招生考核形式

我校2022年继续实行港澳台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模式。鉴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2022年我院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申请、综合考核环节均采用远程线上方式开展。

(一)材料审核环节

考生线上提交报考资格审查材料,须于3月16日中午12:00前,将下述材料电子版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并以“2022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申请材料+申请专业+姓名”为文件名和邮件主题发送至rendazhexueyuan@163.com;同时,将下述材料纸质版在3月17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请尽早寄出)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中国人民大学人文楼521室刘老师(邮编100872,电话010-62511273),请在快递信封正面注明“哲学院2022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申请材料”(请用EMS或顺丰邮寄,疫情期间其他快递无法送达办公室)。

提交申请材料(不论申请成功与否,申请材料恕不退还)包括:

(1)报名表:

“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生成的“2022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

(2)考生身份证明:

①港澳地区考生需提供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扫描件各一份。

②台湾地区考生需提供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扫描件各一份。

(3)学历学位相关证明:

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同等学历文凭,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毕业后补交学位证书。

持内地(祖国大陆)教育机构学历者,提供的学位证书复印件上应加盖学校公章。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者,还须提交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生应在入学前补交认证报告。

(4)学历学习成绩单:

须提供本科成绩单,考生所提供的成绩单须由就读学校官方签发。

(5)两名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业人士书面推荐书。

(6)个人陈述(包括本人的学术背景、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等内容,字数不限)。

(7)外语水平证明扫描件。申请者可提供外语水平证明供学院审核参考,外语水平证明的类型可为托福(TOEFL)/雅思(IELTS)/GRE考试/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全国高校英语专业考试(TEM)等证明或其他可证明申请者外语能力的成绩单或证书扫描件。

(8)体格检查报告(包括一般性体检项目,如血常规、尿常规、内科、外科、胸片等)。

考生提交的材料均应真实可靠,如系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材料审核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集体审核评议,材料审核分满分100分,材料审核成绩及达标要求将在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官网上公布,不另行通知。材料审核达标的考生方可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三)综合考核环节

综合考核环节包括笔试考核和面试考核,均以远程在线形式进行。相关考核安排、考生名单及相关要求届时在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官网上公布。

1.笔试考核

笔试考核科目为专业综合笔试,满分100分,时长30分钟,考核模式为在线闭卷考试。

2.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科目为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外语听力与口语面试,其中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50分、外语听力与口语面试满分50分,面试考核总体时长不低于20分钟。

材料审核环节达标考生,进入综合考核环节,其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满分300分)=专业综合笔试成绩+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外语听力与口语面试成绩

 

七、录取

我院根据考生的思想素质和品德、报名资料、外语能力、专业知识、考核成绩、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导师意见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拟录取推荐名单并上报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通知拟录取考生体检,体检安排另行通知。录取通知书于7月初由我校函寄考生本人。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未参加考核或者考核成绩不达标。

2.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替考、或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体检不合格经复查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

4.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

5.提供虚假信息。

6. 学术不端者,一经发现不予录取。

7. 入学报到时,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或在境外接受高等教育但不能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八、学院联系方式

邮箱:rendazhexueyuan@163.com(推荐)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人文楼521室

哲学院教务科

邮编:100872

电话:010-62511273

 

九、本招生考试工作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