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审核2017-2018学年第2学期研究生助教岗位的通知
日期:2018-03-20转发研究生院关于申请、审核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术型研究生助教岗位的通知(见下)。申请研究生助教岗位者,请在3月29日(周四)中午十二点之前将《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立审批表》和《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表》(须本人签字、导师意见、主讲教师意见)交至人文楼521室刘老师。
各学院:
我校2017-2018学年第2学期学术型研究生课程助教岗位申请工作现已启动,本学期助教的满额工作时间共4个月(半学期的课请按照实际开课时间申请助教工作时间),研究生院根据助教每月考核情况于下一月份发放助教津贴。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要求,选课人数超过50人的公共课、方法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可申请设立助教岗位(见附件)。
请各学院在3月30日(星期五)前将《学术型研究生助教岗位申报汇总表报送研究生院奖助金管理办公室(须学院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请将该汇总表的电子版通过系统文件专区发给研究生院。
助教申请、审核工作需要注意以下四点:
1、 申请助教岗位的研究生应为基本学制内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含港澳台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学生中非在职人员,以及应届本科武警国防生被录取为硕士国防生的)。每名研究生只能承担一个助教岗位。
2、 学术型研究生不得申请自己所选课程的助教岗位,每名研究生不得同时承担助研和助管工作,不得同时申请研究生课堂和本科课堂助教岗位,不得同时申请学术型研究生课堂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课堂的助教岗位,如有发现上述重复申请的情况,将取消其助教岗位申请资格。
3、 助教不得参与批改试卷、成绩录入等涉及成绩管理的相关工作。
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