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国工商银行融合创新优秀学生奖学金”及“融创之星”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2-04各位同学: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我校有关捐赠协议,现面向我校双学士学位跨学科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跨学科主辅修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跨校(国)国际性人才联合培养项目的大三、大四年级优秀本科生,开展“中国工商银行融合创新优秀学生奖学金”及“融创之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参与评选的融合创新类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及培养单位情况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介绍
拟评选“中国工商银行融合创新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114人,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从中推选10人授予“融创之星”荣誉称号,奖励标准增至8000元/人。(根据捐赠协议,该项奖学金与2023年度已评选的其他奖学金项目不冲突,可兼得)。
二、评审条件
1.上一学年未受校级违纪处分和与学业相关的校级通报批评处理;
2.上一学年学习成绩优秀,在学术、科研、竞赛、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具有在学科融合领域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和潜力。
具体要求见《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工商银行融合创新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细则》。
三、名额分配
项目名称 |
2021级项目中国工商银行融合创新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 |
2020级项目中国工商银行融合创新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 |
总名额 |
项目可推荐参评“融创之星”荣誉称号名额 |
哲学院政治学、经济学与哲学专业(PPE实验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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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安排
1.学生自主申报。满足参评条件且有意向申报的同学根据本通知要求,填写《“中国工商银行融合创新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于12月6日17时前发送至邮箱zxyjzd@163.com。
2.报送推荐人选。学院党委对参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对申报同学进行资格审核,并组建评审小组以公开竞评方式产生“中国工商银行融合创新优秀学生奖学金”和“融创之星”推荐人选。经学院学生奖励荣誉评审工作小组或党政联席会审议后,对初审推荐结果公示不少于3日。
3.学校组织评审。学校将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并组建评审小组以公开竞评方式产生“融创之星”人选。完成校级层面的公示和审议后,最终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学生荣誉奖励评审过程全程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有任何异议、意见和建议请以实名方式通过以下渠道联系。
学院联系渠道:
电话联系:62512273
短信联系:18753673323
邮件联系:zxyjzd@163.com
学校联系渠道:
电话联系:62515668
短信联系:18813071300
邮件联系:zizhuban@ruc.edu.cn
哲学院党委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