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院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优秀学生兼职辅导员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11-14哲学院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优秀学生兼职辅导员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学生兼职辅导员:
根据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工作总体安排,学校《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优秀学生兼职辅导员评审工作的通知》,即日起我院开展2018-2019学年优秀学生兼职辅导员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介绍
优秀学生兼职辅导员奖励为荣誉称号,同时纳入竞赛展评类奖励类别,具体奖项包括:
(一)十佳辅导员,奖金5000元;
(二)标兵辅导员,奖金3000元;
(三)优秀辅导员,奖金2000元。
二、评审程序
(一)名额分配
奖励类别 |
优秀辅导员 |
|
奖励等级 |
十佳辅导员/标兵辅导员 |
优秀辅导员 |
数量 |
1 |
1 |
(二)评审细则
1、奖励对象
优秀学生兼职辅导员每年评审一次,奖励对象为2018-2019学年在岗的学生兼职辅导员,授奖人数约为上述奖励对象基数的25%。十佳辅导员面向班级辅导员评审,标兵辅导员和优秀辅导员面向各类别兼职辅导员评审。
2、参评辅导员除满足《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2)专业学习刻苦努力,上一学年无不合格科目、无学术不端行为;
(3)在岗开展辅导员工作满一学年,敬业爱生、模范履职、业绩突出,获得师生高度认可,上一学年考核成绩须为优秀;
(4)以班级辅导员身份参评的,所带班级在思想引领、文化氛围、学习风气、同学感情、骨干示范等方面表现突出,所带学生无违纪处分记录,涉及宿舍无校级督查不合格记录。
(三)材料提交
如有意愿申报优秀学生兼职辅导员,请在11月18日上午9:00前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ucweiyingying@163.com,邮件命名为2018-2019学年优秀学生兼职辅导员申报,纸质版交至人文楼413室:
1、中国人民大学优秀学生兼职辅导员推荐审批表;见附件;
2、如申报参评十佳等级的,需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和工作手册,需提交所带班级入学以来的成绩汇总表,并准备PPT、视频等展示材料;
3、如申报参评其他等级的,需提交2018-2019学年工作总结,班级辅导员还需提交所带班级上一学年成绩汇总表。
三、评审工作要求
(一)参评辅导员须2018-2019学年在岗工作满一学年,考核成绩为优秀,符合《优秀学生兼职辅导员评审细则》(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zz.ruc.edu.cn)规定的各项条件。
(二)学院将严格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学校的评审细则和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初审推荐工作。
(三)学院党委将充分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初评工作有序开展。如违反相关规定、出现严重问题,将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评审工作安排
(一)发布评奖通知(11月14日)
学院制定并发布评审工作通知,请各位学生兼职辅导员按要求提交材料。
(二)学院初评推荐(截至11月21日)
学院将按照自主申报、资格审核和评审、名单公示等流程,开展初评推荐工作。学院将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包括学号、姓名、学历层次、辅导员类别、所带班级名称或所承担辅导工作、拟授奖项,公示期不少于3日。
(三)学院报送信息(截至11月22日)
学院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优秀学生兼职辅导员推荐审批表》、《优秀学生兼职辅导员推荐信息汇总表》、辅导员申报材料和公示文件至学生处。
(四)学校评审(截至12月上中旬)
党委学生工作部对推荐人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十佳辅导员候选人,组织展评活动评出十佳辅导员(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各奖项拟授奖人选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五)公布结果、表彰奖励(12月中下旬)
评审结果报学生工作委员会或分管学校领导审定后以学校文件形式发布。学校将发放荣誉证书、举办表彰活动。
联系人:韦老师 62512273
附件:中国人民大学优秀学生兼职辅导员推荐审批表中国人民大学优秀学生兼职辅导员推荐审批表.doc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党委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