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校外机构以我院为学术支持单位等名义举办各类培训项目的声明
日期:2023-02-09近日,我院接到举报称,有校外单位以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担任其学术支持单位、学术支持机构等名义从事培训活动。2022年5月12日,我院已发布《关于防止校外机构假冒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名义举办在职课程培训班等培训项目的声明》,针对近期举报,我院再次郑重声明:
一、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我院自2021年12月起已停止与社会机构合作举办在职课程培训班等培训项目,所有项目均为我院自招、自办、自管。我院未委托任何校外社会机构进行宣传推广、代理招生,未委托或聘任社会人员进行上述活动,未委托并严禁任何校外机构、人员代收学员学费或其他费用。任何其他社会机构的宣传、招生、培训、收费等行为均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无关。
二、我院不是任何社会培训单位的学术支持单位、学术支持机构,任何社会培训单位以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学术支持单位、学术支持机构等名义开展的任何活动,均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无关。
三、再次正告侵权人,请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采取措施消除影响,避免承担更严重的侵权责任,否则我院将采取一切合法手段维护学校权益。对以上侵权行为, 我院及中国人民大学保留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关于我院在职课程培训班及其他短期培训班项目,具体请关注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培训统一招生平台(http://peixun.ruc.edu.cn/)发布的招生简章。我院培训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2511274。
五、再次提醒社会各界,如遇有机构或个人以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名义与贵方沟通培训事宜,请审慎处理,务必事先确认其身份和活动真实性。如遇可疑情况,可与我校继续教育处联系咨询。(电话:010-62512931,82507931,邮箱:training@ruc.edu.cn)
特此声明。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