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院2012年秋季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办法及申请通知
日期:2012-11-02哲学院2012年秋季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办法及申请通知
一、为进一步激发哲学院研究生的学术兴趣,鼓励研究生发表高质量学术成果,哲学院自2010年起,奖励在读研究生符合一定标准的学术成果。
二、奖励范围:
1. 截止2012年12月,在校学习、尚未毕业的研究生(含博士和硕士研究生)
2. 上述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发表的成果。
3. 上述研究生以“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为署名单位发表的学术成果。
三、奖励等级
1. 分A、B、C三类;奖励金额另行通知。
四、奖励成果类型
1. 学术专著: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按成果质量评定等级。
2. 学术论文:
(1)主要奖励哲学类专业学术期刊、高水平综合性杂志和高水平的学术辑刊(同仁刊物)上发表的较高水平论文。
(2)参照中国人民大学核心期刊(2011)和CSSCI收录期刊分A、B、C三类奖励。但不是所有期刊均奖励,因为有些期刊质量达不到哲学院要求的标准。
(3)其他论文:论文集、学术辑刊文章,专著章节(Book Sections)和非核心期刊论文,论文水平需达到较高质量,字数不少于8000字;奖励与否及其等级由哲学院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小组评定。
(4)除文摘类期刊外,凡是一期发表论文数量在40篇以上(单期发文数 > 40)的期刊,其所有论文皆不在奖励之列。
3. 译著:需为学术著作的译著;通俗性读物不再奖励之列。短篇学术译文按照论文办法奖励。
4. 研究报告:需出具有关部门的鉴定意见。无学术含量的研究报告不在奖励之列。
五、申请
1. 2012年秋季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的成果范围为: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0日之间正式发表的成果。曾获2012年春季奖励的成果不在本次奖励之列,违反规定者取消奖励资格。同一成果有两名或以上学生共同署名,则按一部成果奖励。
2. 尚未正式出版的论文,可凭用稿通知和论文校样申请,缺一不可。
3. 申请截止时间:2012年11月7日。奖励成果公布时间:2012年11月10日
4. 申请材料:成果清单一份(需申请人签字);成果原件一份。成果清单和成果原件,请交杨淑华老师处。成果清单电子版请发到:phi_p@126.com。邮件主题格式:学号+姓名+秋季成果清单
5. 奖励方式:由于时间较紧,本次奖励采取经费报销方式,请同学们预先准备符合985工程经费要求的报销单据。报销截止时间2012年11月20日。
下载成果清单:
2012秋季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申请表 |
六、评审与解释
1. 本项目由哲学院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小组负责评定。
2. 本规定由哲学院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