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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哲学院博士生毕业答辩安排
日期:2017-09-11

特别提示

1、博士培养计划必须通过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审核(含科研的完成情况)。

2、学位论文正文应与其中、外文摘要合订在一起。装订顺序为:封面、扉页、声明、中文摘要、外文摘要、目录、正文。

3、图书馆所需的博士学位论文电子版实行网上提交。提交地址:http://www.lib.ruc.edu.cn/(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网址)。同时还须提交一份给本院资料室,网址:xingyj@ruc.edu.cn

提交后一定进行检验,确保能够顺利打开。若不在网上提交论文电子版,学校不予办理离校续。

一  答辩资格审查:

1.审核拟答辩者的个人培养计划

拟申请答辩的同学要将论文交导师审阅,预答辩合格后(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5日),经导师推荐准予毕业,由教研室主任汇总本专业申请答辩的名单告知交教务科。

9月25日之前提交:

导师签字的《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报告》1

导师签字的《科研和奖励情况统计表》一式两份及公开发表的核心期刊2篇。(要原件、复印件、刊号页、目录页、正文第一页)

核心期刊目录以本年级研究生手册所列的期刊为准。

请留学生将本人在国外学术期刊上发表的非英语语种的文章,附上文章的中文译本,以及杂志在本国家学术界的介绍及排名等相关信息。学院的学术委员会将在学生提交答辩申请后统一对这类文章进行讨论并认定.

2.学位论文电子检测

9月30日下午500之前,将学位论文电子版发到邮箱:renminphilosophia@163.com。邮件主题为:专业+姓名+论文题目+导师姓名。所发学位论文电子版必须是经导师审核后的完整的论文电子版,字数一般不少于10万字。未经检测和检测复制超10%的论文,均属于不合格。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同学会收到通知。

二  答辩网上申请

只有通过预答辩合格+培养材料审核合格+论文检测合格的同学方可以在系统中申请答辩。

进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论文答辩→论文答辩申请,填写并确认信息→提交答辩申请。截止日为109下午5:00之前。过时视为放弃本次申请,后果自负

三  学位论文打印

1.学位论文及摘要的编写格式应严格按校学位办的要求操作。外文摘要即中文摘要的译文;留学生外文摘要用中文。

2.匿名评阅论文不能透露作者和导师信息,只打印打印论文题目、专业名称。不加声明、致谢等内容。

论文评阅装订时可使用自行制作的论文封面或者学校发放的正式封皮。

答辩者每人发30张学校印制的封皮,应届生由班长统一来教务科领取,延期同学自己来人文楼521室领取。

四 提交学位论文评审

匿名评审:全部进行匿名评审

时间:10月10日上午8:30--11:30

提交:匿名评审论文一式5本+《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专家评阅书》一式5份+评审费700元

《匿名评阅书》表格中的“创新内容”和“不足之处”一定要申请人本人填写完整,否则专家无法打分。

匿名评阅论文结果收回,通知答辩人领取评阅书与导师共同参阅并继续修改论文。

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结果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导师复审论文:

(1)评阅平均分75分;

(2)评阅平均分>75分,但有两份或两份以上评阅得分在70-75分之间(含70、75分),或有一份或一份以上评阅得分在70分以下(含70分)。

对以上评阅结果,应汇总专家对论文的评阅意见供导师查阅,导师应认真阅读专家意见、复审论文质量,并填写《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后导师复审推荐答辩意见表》。

五 学位论文答辩

1.学位论文答辩委员组成:教研室与导师安排。一般为5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得少于3人(含3人),允许1名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参加,其余4人由教授或正高职称的专家担任。答辩主席必须由博导当任。论文评阅专家与论文答辩委员最多可以重复2人

博士生指导教师可列席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会,但不能担任所指导博士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


2.请于答辩至少前5告知教务老师如下信息:

学生姓名

答辩时间和地点

答辩委员组成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硕导/博导

答辩主席

答辩委员1

答辩委员2

答辩委员3

答辩委员4

教务老师在系统中填写以上信息,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答辩手续,下载答辩表决票等材料。

3.答辩人在系统中表格专区下载答辩材料。(答辩记录封面与记录、答辩决议2份、答辩后论文补充修改鉴定表、卷内文件目录)

答辩秘书由答辩人自请,最好由下届学生担任。答辩者应让秘书提前熟悉答辩程序及其它答辩事宜,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尤其要熟悉答辩记录与答辩全程录音的要求。

    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主席宣布开会,介绍答辩委员会成员

                    会议秘书介绍答辩人情况

                    会议秘书宣读评阅人意见

                    答辩人介绍论文梗概并做补充说明

                    委员提问, 每人记好问题后即可出去准备 (休会)答辩人准备20分钟

                    答辩人回答委员提出的问题

                    委员继续提问

                    答辩委员会评议、表决(答辩决议中必须有对论文不足之处的评语和修改要求否则无效)

                    宣布答辩委员会决议和投票结果

论文答辩会议记录要求

                    会议开始

                    答辩主席宣布答辩会开始,介绍答辩委员会成员

                    会议秘书介绍答辩人情况

                    答辩人简要介绍论文记录内容要抓住重点,文字简洁。

                    答辩委员会成员提问

                    要求以序号的形式,简单明了地记录每个委员提出的有关问题。

                    答辩人回答问题针对有关问题,要求以序号的形式尽可能详尽地记录答辩人的回答(此项的文字内容应占整个记录问题的70%)。

                    会议秘书宣读论文评阅书(其他内容略记)

                    评议、投票

                    宣布答辩委员会决议和投票结果

                    要求准确反映决议内容,记录投票结果。

本学期答辩截止12月18

六、答辩后全部材料提交(521教务科)

 ① 卷内文件目录一份

 ② 论文评阅书(五份)

 ③ 培养材料(包括研究生基本情况表、个人培养计划、成绩单、综合考试、开题报告、科研成果统计表各两份)

 ④ 博士论文答辩申请报告书一份

 ⑤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核表

 ⑥ 论文答辩专家评分表及表决票

 ⑦ 答辩决议两份

 ⑧答辩记录一份(与记录封面订在一起,封面右下角共几页务必填写)

 ⑨补充修改鉴定一份

⑩学位论文5本 (需要修改论文者,可以先提交1本论文供学位会议使用,毕业前交终极版5本存档)

⑪答辩过程要求录音并提交录音资料存档备查。

⑫提交并打印学位信息登记表一份.

1. 登录学生系统—个人信息—基本休息修改系统模块。

2.如证件类型为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台证,请核对姓名、姓名拼音、性别、出生日期等信息是否与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台证完全一致,核对专业名称是否跟在学情况完全一致。特别通知的是姓名拼音必须统一大写,姓和名汉语拼音之间必须只能空一格,名的汉语拼音之间不能空格,如姓名为张志军,姓名拼音必须为ZHANG ZHIJUN,如姓名为张三,汉语拼音必须为ZHANG SAN。

如证件类型为护照,外国留学生的姓名、姓名拼音、性别、出生日期等信息必须与护照完全一致,姓名和姓名拼音必须是英语,专业名称必须跟在学情况完全一致。

学位信息务必有照片后提交,无照片的可以自己上传学位照片。提交了学位信息方可打印学位证书。

七、其他事宜

1.学位照片采集:

虽采集过照片,但是未及时答辩毕业者,照片作废。必须重新到北京易拍数码影像中心 补拍

照相地址:建外SOHO东区二号楼1803室,电话010-58691620(地铁1号线或10号线国贸站C出口,国贸桥西南方向)

●请携带学生证,并在拍摄现场提供身份证号码。

●拍摄单位直接向学校发送照片(纸版及数据文件),不向学生提供照片(纸版及数据文件)。需要照片的学生请咨询拍摄单位。

特别提示

北京易拍数码影像中心为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指定的图像采集单位,采集的毕业生照片必须在毕业日期前上传教育部,才能保证学历电子注册的信息可用于网上查询和学历认证。若因学生未按本通知要求拍摄图像而影响毕业手续办理或导致毕业后无法进行学历认证,责任自负。

            2.答辩会议室管理由院办负责,具体借用请与519学院办公室的李川老师联系。

            3.答辩用的横幅和座签来教务科领取,用后尽快交回,方便其他同学使用。

            4.费用:论文制作凭正式发票可报销600元。发票上需开具:抬头“中国人民大学”,内容为“打印费”或者“论文制作费”,发票背面写上姓名、学号、专业、联系电话、工商银行卡或者存折号码,找院办老师办理报销事宜。此费用本校教工在职读博人员根据规定不予报销

论文评阅费700元(校外2人的评阅费)+答辩费900元(校外三人的答辩费)院办已将费用打入学生的中国银行卡中。

答辩当日答辩人给予校外答辩专家酬金并填写领取表(教务科提供),最后交519院办郭琛老师。

本院老师参与的答辩费不用学生支付现金,由院办直接发入老师的工资中。

            5.请参此通知进行答辩,未尽事宜参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手册。


教务科

2017.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