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院关于2019年学生集中奖励的评审方案及通知
日期:2019-10-22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工作总体安排、《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和学生处《关于2019年学生奖励集中评审工作的通知》, 即日起启动哲学院2019年学生奖励集中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设置与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要求,哲学院党委牵头成立哲学院2019年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由哲学院党政领导、部分党委委员、部分班主任、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构成,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次学生奖学金评审的工作安排、组织评审、异议答疑,在哲学院党委监督下开展工作。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学生奖励类型包括授予荣誉称号、奖学金、竞赛展评奖励、发展支持奖励。其中,奖学金分为特设类、学习学术类、创新创业类、文艺体育类、服务贡献类等,国家奖学金属学习学术类奖学金,每名学生每学年在同一个类别内至多获得一项奖学金。
本次集中评审的2019年学生奖励项目如下:
类型 |
类别 |
奖励项目 |
等级及奖励金额 |
学历层次 |
荣誉称号 |
—— |
三好学生 |
不分等级/0 |
本/硕/博 |
—— |
优秀学生干部 |
不分等级/0 |
本/硕/博 |
|
奖学金 |
学习学术类 |
学习优秀奖学金 |
一等/5000 二等/3000 三等/2000 |
本 |
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 |
不分等级/8000 |
硕/博 |
||
协鑫奖学金 |
不分等级/8000 |
本 |
||
京东奖学金 |
不分等级/6000 |
本/硕/博 |
||
中国农业银行奖学金 |
不分等级/5000 |
本/硕/博 |
||
信善奖学金 |
不分等级/3000 |
本 |
||
光华奖学金 |
不分等级/3000 |
本 |
||
创新创业类 |
科研创新奖学金 |
不分等级/5000 |
本/硕/博 |
|
实践创新奖学金 |
不分等级/5000 |
本/硕/博 |
||
文艺体育类 |
文体优秀奖学金 |
一等/2000 二等/1000 三等/600 |
本/硕/博 |
|
服务贡献类 |
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
一等/2000 二等/1500 三等/1000 |
本/硕/博 |
|
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奖学金 |
一等/2000 二等/1000 三等/600 |
本/硕/博 |
根据学校设置的奖励项目及分配给学院的名额,本次集中评审的2019年学生奖励项目名额分配如下:
2019年度奖学金名额分配(班级推荐名额,适用于班级推荐)
奖励项目 |
学习优秀一等 |
京东奖学金 |
农业银行奖学金 |
协鑫奖学金 |
学习优秀二等 |
光华奖学金 |
信善奖学金 |
学习优秀三等 |
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二等 |
优秀学生干部三等 |
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二等 |
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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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级PPE班 |
1 |
1 |
1 |
1 |
4 |
4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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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级哲学班 |
1 |
1 |
2 |
1 |
6 |
6 |
1 |
1 |
||||||||||||||||
2017级PPE班 |
1 |
1 |
1 |
4 |
4 |
1 |
1 |
1 |
||||||||||||||||
2017级哲学班 |
1 |
3 |
1 |
6 |
6 |
1 |
1 |
1 |
||||||||||||||||
2018级PPE班 |
1 |
2 |
1 |
5 |
5 |
1 |
1 |
|||||||||||||||||
2018级哲学班 |
1 |
3 |
2 |
7 |
7 |
1 |
1 |
1 |
||||||||||||||||
2017级硕士班 |
17 |
1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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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级硕士班 |
25 |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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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级博士班 |
14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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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级博士班 |
18 |
1 |
1 |
1 |
||||||||||||||||||||
2018级博士班 |
18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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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奖学金名额分配(团委推荐名额,适用于团委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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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项目 |
文体优秀一等 |
文体优秀二等 |
文体优秀三等 |
优秀学生干部一等 |
优秀学生干部二等 |
优秀学生干部三等 |
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一等 |
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二等 |
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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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 |
1 |
2 |
2 |
2 |
5 |
9 |
1 |
5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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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奖学金名额分配(党委评审,适用于硕博自愿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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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项目 |
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 |
京东奖学金 |
农业银行奖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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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 |
1 |
4 |
2 |
特别说明:上述三类由党委评审的奖项采取硕士生、博士生个人自愿申报,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将根据个人申报材料,按照各项奖学金的具体要求,通过民主评议的方式评审产生拟推荐名单。评审对象为已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且未获得推荐资格的同学,和其他未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硕博生,具体安排如下:
10月23日下午16:00前提交申报材料,具体包括:
1、个人申请表;参见附件模板;
2、博士生/硕士生培养情况一览表;参见附件模板;
3、在校期间所修全部课程成绩单;
4、学术成果全文、版权页、所在期刊封面和目录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用A4纸打印或复印,依照顺序装订,一式五份,10月23日下午16:00前交至人文楼413室。同时务必将电子版发送至:rucweiyingying@163.com,邮件及压缩包主题:姓名+2019学年研究生学习类奖学金申请材料。已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未获得者,还需补充提供在校期间所修全部课程成绩单,并于10月23日16:00前交到人文楼413室。
未在本次集中评审范围内的优秀学生辅导员、先进班集体、文明宿舍等学生奖励本年度评审工作将另行发布工作通知。
二、奖励对象与参评条件
各奖项奖励对象和参评条件有所不同,详见人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zz.ruc.edu.cn)公布的各奖项评审细则。补充说明如下:
(一)硕博连读研究生2018-2019学年学籍注册为硕士生身份的,按照硕士生身份参评;注册为博士生身份的,按照博士生身份参评;根据学校相关通知要求,经学院研究,2018—2019学年已取得硕士学位的硕博连读同学有资格参评。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2018-2019学年所修课程的层级阶段确定身份参评,即主要修读硕士课程的,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评;主要修读博士课程的,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评。
(二)在2018-2019学年有出国(境)学习经历的学生,本科生所修学分量(含在校获得学分和经学校认定转换后的学分)原则上需达到其培养方案2018-2019学年应修学分量的80%及以上,方可参评本次集中评审的学生奖励项目;如有特殊情况,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可以做出适当调整。根据学校相关通知要求,经学院研究,经学校审批因公出国(境)学习访问、联合培养的研究生,未办理休学手续的有资格参评。
(三)以本通知下发之日为时点,尚在违纪处分期的学生不能参评此次集中评审的学生奖励项目。在2017年9月1日以前违纪受处分、无明确处分期限的学生,参照学校最新修订的学生违纪处理管理办法规定的各类处分的受处分期限,从受处分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处分期限。各初评单位可以根据违纪类型、违纪情节、处分等级等因素,就违纪处分学生参评各类学生奖励的资格和条件做出进一步规定。
(四)凡考察学生在2018—2019学年表现的奖励项目,考察时限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五)除人文试验班分流专业以外,2018-2019学年期间转专业学生原则上在原学院参评。
三、评审程序与日程安排
本次学生奖励集中评审的程序与日程安排如下:
(一)发布评奖方案(10月21日)
学院根据学校相关政策文件,制定发布本学年度推荐名额分配方案。
(二)组织评选并完成公示(10月28日前)
学院党委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制定出评审方案,请各班级以及学院团委严格按照本评审方案进行评审,各班级学习学术类奖学金、文艺体育类、服务贡献类奖等奖学金须按照相关要求通过班级民主评议等方式评选产生,并报学院党委。团委评文艺体育类、服务贡献类奖学金由学院团委按照相关评选要求评选产生,并报学院党委。
学院将通过网站等方式面向全院学生公示本单位各类奖项候选学生。
特别说明:创新创业类奖学金评审无此程序,由学生直接向学生处申报,具体介绍如下表所示。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自行准备电子版申报书(无固定格式和要求),说明申请奖励项目及申请理由,同时附相关支撑材料扫描件。所有申报材料合成为1个pdf文档,于10月31日发送至zizhuban@ruc.edu.cn 。
(三)信息报送(11月1日前)
各学院初评的学生奖励须在10月29日至11月1日期间通过学生奖励信息管理系统上报推荐学生名单。
所有初评单位于11月1日前向学生处(北区学生事务楼615办公室)报送加盖初评单位公章的公示文件。如果公示期间收到异议的,需另提交一份包含处理过程、处理结果或意见的情况说明。
(四)学校评审、公示与审批(11月)
学生处组织对各奖项推荐人选资格进行审核,组织评审并确定拟授奖人选,在人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zz.ruc.edu.cn)公示后报学校审批后,确定各奖项获奖人选。
四、工作要求
(一)评奖评优工作关乎学生切身利益,请各班级及团委高度重视,切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落实国家、学校、学院奖励评审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推荐,确保评审公平、过程公开、结果公正,圆满完成各项评审工作任务。
(二)各班级须切实做好最新修订的学生奖励管理办法和评审细则宣传工作,确保学生充分知晓相关政策和程序,严格遵循公示工作要求,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及时处理异议。
(三)学生奖励项目评审过程中,学院党委将充分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既鼓励班级等基层组织民主推荐,也注重学院党团组织、班主任、辅导员提名推荐,基于学生的思想状况和现实表现,严格按照育人导向和评审细则优中选优。
联系人:韦老师 62512273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党委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