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通知
首页 > 新闻通知 > 通知公告
中国人民大学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14-12-26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15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由于《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尚未公布,请拟申报教师先参照《2014项目指南》准备申报工作。2015年的申请政策会有变化,请予关注《指南》

一、项目申请接收。

  1.2015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2.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自2015年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

具体要求如下:

拟申请项目的教师提早向本学院科研秘书报名(须提供姓名、职称、个人常用电子邮箱),再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统一分配用户名和密码。

特别注意有在研项目或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及往年分配过用户名和密码的教师不需要再申领新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原有用户名和密码登陆ISIS系统申报项目。

申请人以用户名和密码于2015年1月15日后登录ISIS系统,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

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

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

《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院科研秘书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四、上报材料

科研秘书审核本院系申报项目后,将管理科学部的项目直接上交到学校科研处;除管理科学部项目以外,一律上交至学校理工学科建设处。

上报材料要求和时间

须提交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一式二份(有特殊说明的项目类型除外)。全部材料请提前交给本院系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审核汇总后统一提交学校不收取个人直接报送的材料。

科研秘书上交本院系材料截止日期:2015年3月5日学校将进行初筛辅助审查,未按时提交材料、不参与审查者一律不予上报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书:

(1)申请书纸质材料建议双面打印并装订;

(2)“身份证号”为确认申报者的标识,一定要正确填写,负责人与参加人员的个人信息一定要真实可靠,不能伪造,包括获得职称、学位的时间等

(3)本人及主要参加者在申请书的成员表中亲自签名,绝对不能代签

(4)“依托单位公章”处请勿盖院系所章,由科研处统一加盖学校公章,有外单位(包括外地)人员参加的项目,须提前送到其单位加盖合作单位公章(法人章);

2凡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学校项目的教师,需加盖中国人民大学公章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见科研处主页“http://keyan.ruc.edu.cn/”“办事指南”中的“中国人民大学签订科研项目合同及加盖学校公章办事流程”),提供的材料中应有申请书全文以备查看,并将申请书首页、项目组主要成员页,及相关人员签字的末页留存一份,只拿申请书末页没有其他相关手续的不予办理。

科研处

联系人:李宇男 电话:82509316

理工科建设处

联系人:杨青林 电话:62514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