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院2025年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助学金(第一批)评审通知
日期:2025-03-31各位同学好:
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健全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机制,切实帮助哲学院毕业生缓解求职过程中的经济压力,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就业,特设立哲学院毕业生求职助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学金介绍
哲学院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且积极求职的应届毕业生(单位定向委培生除外)。资助标准为2000元/人。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本学历阶段未受过违纪处分和校级通报批评处理;
4、原则上应为当前学年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5、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6、已完成基本学业要求,学业成绩良好,毕业论文写作顺利,预计于申请本助学金当年毕业,不存在学术不端、课程考核不合格等影响毕业的情况;
7、积极参加用人单位笔试、面试、实习等招聘活动,且赴京外求职过程中有与求职相关实际经济支出需求;
8、按时缴纳学费,在本学历阶段未获得过哲学院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助学金资助。
三、 评审程序
1、3月31日哲学院发布评审通知。
2、学生申请:5月16日17:00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向学院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exuejiuye@163.com,邮件命名为“姓名-2025年哲学院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助学金(第一批)申请材料”;纸质版提交至人文楼518。当前学年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名单由学院根据学校相关数据库统一核实。
3、学院审核:学院成立专门的评审小组,成员包括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教务秘书、教师、学生代表等,对申请人申报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议,评审过程中将征求党支部、班委会、团支部等基层组织的意见,综合相关情况确定求职助学金受助学生人选,名单报哲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4、公示与发放:求职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将在学院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求职助学金将直接打入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四、申报材料要求
1、《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助学金申请表》(附件);
2、参加京外用人单位笔试、面试、实习等求职活动的证明;
3、往来京外求职的乘车票据;
4、其他求职费用支出凭证、求职活动参与记录等相关材料。
五、监管说明
1、获得求职助学金的学生应合理使用资金,若发现有虚报、挪用资金等违规行为,学院将追回助学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2、学院定期对求职助学金使用效果进行跟踪调查,了解受助学生求职进展及就业情况,为后续工作改进提供依据。
3、哲学院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助学金评审过程全程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有任何异议、意见和建议请以实名方式通过以下渠道联系。
学院联系渠道:
电话联系:62512273
短信联系:18813070209
邮件联系:zxyjzd@163.com
哲学院党团学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