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日期:2016-09-27一、总体思路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哲学院推免生的考核工作,依据《中国人民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和《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制订哲学院推荐免试生复试工作办法。
二、申请、考核程序及要求
1、拟申请我校的外校推免生(含已参加我院自行组织的2016全国优秀大学生哲学夏令营的学生),须完成“双系统报名”,方视为有效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1)2016年7月15日至9月25日,登录中国人民大学“外校推免生网上报名系统”,提交个人详细报名信息,网址:http://pgs.ruc.edu.cn。
(2)2016年9月28日至10月4日(预计时间,具体时间安排需根据教育部文件确定后另行公告),登录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填报志愿,网址:http://yz.chsi.com.cn/。
2.申请人在中国人民大学“外校推免生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申请免试攻读中国人民大学2017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本人签名确认,于2016年10月1日前寄送至哲学院。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人文楼521哲学院教务科 范老师收,联系电话62511273,邮编100872)
2、学院初审、筛选条件
外校推免生具体条件如下:
(1)须是有推免权的高校推荐的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体健康。
(3)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在本专业名列前茅,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6分以上(或具备同等水平的其他种类外语国家级考试成绩)。
(4)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如对专业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或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获奖的;或在境外知名大学学习一年以上的,可适当放宽申请要求。
(5)核心课程考核成绩为优异,对于有专业研究潜力和学业进步潜力的学生,将作为重点考核和选拔对象。
(6)按照拟招生推免生人数的150%比例,确定复试人数。
本校推免生首先应符合《中国人民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的规定。
3、复试名单将于10月1日前在哲学院网站公布。学院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内为进入复试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须于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否则复试无效。
4、研究生院开通推免生网上支付复试费系统,进入复试名单的推免生于2016年10月10日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支付复试费,下载打印《2017年外校推免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通知》,持此通知按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
注:通过“2016全国优秀大学生哲学夏令营”的学生,只需“双系统”报名,支付报名费,在教务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及时发送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即可。
三、复试安排
1、推免生报到时间
2016年10月7日下午(15:00-17:00)人文楼五层会议室
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在复试当天上午到考场报到。
2、复试时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 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每学期按期注册的学生证;
(2)《申请免试攻读中国人民大学2017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加盖所在学院及学校教务处公章;(注意:请完整提交学分绩、专业学分绩排名、专业综合排名、班级学分绩排名、班级综合排名等信息)
(3) 本科三学年成绩单,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4) 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小语种申请者提交相应级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 发表的论文或文章复印件。
(6)个人简历(自传):1页
(7)硕士阶段和博士阶段研究计划:1—2页
3、复试时间:10月8日全天
(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时间:上午8:30—11:30
地点:公教三楼3106
(2)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课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时间:下午13:30-17:00
地点:人文楼六层会议室备考,分组面试情况见当天安排
4、复试笔试科目:哲学专业综合
(1)哲学专业能力(以马克思主义哲学原著、中国哲学原著、西方哲学原著分析为主,含现代部分)
(2) 哲学专业外语
5、跨一级学科加试笔试科目:哲学基础
(1)跨专业考生加试笔试内容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不含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中国哲学史(不含近现代)、西方哲学史(不含现代部分)
(2)时间:10月9日上午9点,地点在人文楼6层会议室
四、复试接收
1、2016年10月中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并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
2、推免生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确认接受我院发送的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
3、请录取考生及时关注研究生院及哲学院网站公布的关于招生工作进展的通知,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政审调档、通知书发放等的相关录取工作流程。
五、特别说明
1、我校在发放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之前,会对推免生信息进行复核,若推免生提供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研究生录取资格。
2、推免生接收办法以教育部最新文件规定为准,如本办法所列申请时间及流程有变,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和哲学院将另行发布通知,请申请者密切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