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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院关于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4-10

各毕业班级:

    学生荣誉奖励是人才培养的风向标。“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作为学生重要荣誉奖励,是学生奖励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学校有关学生荣誉奖励的最新要求,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五育并举”育人导向,现将2023年度评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是学生荣誉奖励的重要项目,颁发给在当前学历层次就读期间表现突出、就业方向体现人才培养导向的毕业年级学生。分为北京市级、校级、院级三个等级,奖励人数分别为全校奖励对象基数的5%、10%、15%。

应为具有我校学籍的2023届毕业年级学生。根据北京市文件,延期毕业学生原则上不在参评范围内。经争取,因公派出国、挂职锻炼、参军入伍、西部支教等原因延期的学生可以参评。

二、评选项目及名额

结合学生处的要求,综合班级拟毕业人数及实际情况,各班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拟推荐名额如下:

学生层次/班级

市级优秀毕业生

校级优秀毕业生

院级优秀毕业生

19级哲学班

2

5

5

19级PPE班

2

3

5

20级硕士生1班

2

3

6

20级硕士生2班

2

3

6

20级硕士生宗教班

1

3

5

19级博士班

1

3

5

学院党委直接提名推荐人数(含延期毕业生)不超过3人(校级2人、院级1人)。符合条件的延期毕业学生,可直接向学院党委提出申请,学院党委将组织评审推荐,报学院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


三、评选细则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理想,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品德优秀,学术诚信,知行合一。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处分,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3.刻苦学习,成绩优异,锐意创新,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

4.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能吃苦,肯奋斗,敢担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热爱劳动,乐于奉献,热心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5.具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基层就业创业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6.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在当前学历层次就读期间无不合格课程记录。

(二)参评市级“优秀毕业生”条件

除满足基本条件外,根据北京市关于北京市优秀毕业生评选的政策文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当前学历层次就读期间需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荣誉(不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础学科奖学金、国学基础奖学金等普惠型或发展支持型奖励项目);

(2)按照北京市政策,国际学生、港澳台学生、定向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学生除外)不在此次北京市级优秀毕业生评选范围内。


四、评选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班级初评

1.各毕业班在班主任指导下召开优秀毕业生评选会,保存好签到记录和会议记录。

2.班级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充分听取意见。

3.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产生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4.如各班要进行量化测评方案或其他测评方案,请班级召开班会,获班级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可以实施,并请报学院党委备案。

5.班级初评后,产生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排名,按排名顺序上报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单至学院党委。4月17日前报送《XX班级2023届优秀毕业生拟推荐排名表》至邮箱zxyjzd@163.com。

6.符合条件的延期毕业学生,在4月14日前,发送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一或附件二)至zxyjzd@163.com,学院党委将组织评审推荐。

(二)学院讨论确定拟推荐名单后,对优秀毕业生拟推荐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告栏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三)公示期结束后,院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填写《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一),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填写《中国人民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二),市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填写《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登记表》(附件三)。以班级为单位将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一、二、三)及《XX班级2023届优秀毕业生拟推荐排名表》(附件四)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zxyjzd@163.com,压缩名和邮件名为“xx班优秀毕业生推荐材料”,纸质版材料收齐后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交到人文楼413。
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四)校级优秀毕业生获奖人选经资格审核、全校公示和学校审定后确定,北京市级优秀毕业生拟授奖人选还须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审定。


五、工作要求

(一)如获评同学出现无法按时毕业的情况,或在离校前发生违反法律法规校纪等行为,不再符合奖项参评条件的,将根据程序取消其相关资格,奖励名额不再递补。

(二)学生荣誉奖励评审过程全程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有任何异议、意见和建议请以实名方式通过以下渠道联系。

学院监督渠道: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62512273,邮箱:zxyjzd@163.com

学校监督渠道:
电话联系:62514807、62515668

短信联系:18813071300

邮件联系:zizhuban@ruc.edu.cn



附件一: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二:中国人民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三: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四:XX班级2023届优秀毕业生拟推荐排名表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党委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