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院关于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4-10各毕业班级:
学生荣誉奖励是人才培养的风向标。“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作为学生重要荣誉奖励,是学生奖励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学校有关学生荣誉奖励的最新要求,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五育并举”育人导向,现将2023年度评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是学生荣誉奖励的重要项目,颁发给在当前学历层次就读期间表现突出、就业方向体现人才培养导向的毕业年级学生。分为北京市级、校级、院级三个等级,奖励人数分别为全校奖励对象基数的5%、10%、15%。
应为具有我校学籍的2023届毕业年级学生。根据北京市文件,延期毕业学生原则上不在参评范围内。经争取,因公派出国、挂职锻炼、参军入伍、西部支教等原因延期的学生可以参评。
二、评选项目及名额
结合学生处的要求,综合班级拟毕业人数及实际情况,各班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拟推荐名额如下:
学生层次/班级 |
市级优秀毕业生 |
校级优秀毕业生 |
院级优秀毕业生 |
19级哲学班 |
2 |
5 |
5 |
19级PPE班 |
2 |
3 |
5 |
20级硕士生1班 |
2 |
3 |
6 |
20级硕士生2班 |
2 |
3 |
6 |
20级硕士生宗教班 |
1 |
3 |
5 |
19级博士班 |
1 |
3 |
5 |
学院党委直接提名推荐人数(含延期毕业生)不超过3人(校级2人、院级1人)。符合条件的延期毕业学生,可直接向学院党委提出申请,学院党委将组织评审推荐,报学院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
三、评选细则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理想,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品德优秀,学术诚信,知行合一。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处分,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3.刻苦学习,成绩优异,锐意创新,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
4.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能吃苦,肯奋斗,敢担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热爱劳动,乐于奉献,热心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5.具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基层就业创业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6.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在当前学历层次就读期间无不合格课程记录。
(二)参评市级“优秀毕业生”条件
除满足基本条件外,根据北京市关于北京市优秀毕业生评选的政策文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当前学历层次就读期间需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荣誉(不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础学科奖学金、国学基础奖学金等普惠型或发展支持型奖励项目);
(2)按照北京市政策,国际学生、港澳台学生、定向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学生除外)不在此次北京市级优秀毕业生评选范围内。
四、评选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班级初评
1.各毕业班在班主任指导下召开优秀毕业生评选会,保存好签到记录和会议记录。
2.班级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充分听取意见。
3.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产生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4.如各班要进行量化测评方案或其他测评方案,请班级召开班会,获班级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可以实施,并请报学院党委备案。
5.班级初评后,产生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排名,按排名顺序上报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单至学院党委。4月17日前报送《XX班级2023届优秀毕业生拟推荐排名表》至邮箱zxyjzd@163.com。
6.符合条件的延期毕业学生,在4月14日前,发送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一或附件二)至zxyjzd@163.com,学院党委将组织评审推荐。
(二)学院讨论确定拟推荐名单后,对优秀毕业生拟推荐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告栏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三)公示期结束后,院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填写《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一),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填写《中国人民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二),市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填写《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登记表》(附件三)。以班级为单位将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一、二、三)及《XX班级2023届优秀毕业生拟推荐排名表》(附件四)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zxyjzd@163.com,压缩名和邮件名为“xx班优秀毕业生推荐材料”,纸质版材料收齐后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交到人文楼413。
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四)校级优秀毕业生获奖人选经资格审核、全校公示和学校审定后确定,北京市级优秀毕业生拟授奖人选还须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审定。
五、工作要求
(一)如获评同学出现无法按时毕业的情况,或在离校前发生违反法律法规校纪等行为,不再符合奖项参评条件的,将根据程序取消其相关资格,奖励名额不再递补。
(二)学生荣誉奖励评审过程全程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有任何异议、意见和建议请以实名方式通过以下渠道联系。
学院监督渠道: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62512273,邮箱:zxyjzd@163.com
学校监督渠道:
电话联系:62514807、62515668
短信联系:18813071300
邮件联系:zizhuban@ruc.edu.cn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党委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