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院2020年秋季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办法及申请通知
日期:2020-11-03哲学院2020年秋季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办法及申请通知
一、奖励目的
为进一步激发哲学院研究生的学术研究兴趣,鼓励研究生发表高质量学术成果,哲学院今年继续奖励在校研究生符合一定标准的学术成果。
二、奖励范围
1. 在校学习、尚未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
2. 上述研究生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发表的成果。
3. 上述研究生以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名义发表的学术成果。
三、奖励等级与奖励成果类型
1. 分A、B、C三类;奖励金额分别为3000元、2000元、1000元。
2. A类为署名第一作者的高质量学术专著,或署名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在SSCI、A&HCI收录期刊、《中国社会科学》、《哲学研究》、《世界宗教研究》发表的学术论文,或署名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被《新华文摘》转载(不包括论点摘编)的学术论文。
3. B类为署名第一译者的学术译著,或署名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在《中国人民大学学报》、《北京大学学报》、《教学与研究》发表的学术论文。
4. C类为署名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在CSSCI收录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署名第二作者(非导师第一作者)在SSCI、A&HCI收录期刊、《中国社会科学》、《哲学研究》、《世界宗教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学报》、《北京大学学报》、《教学与研究》发表的学术论文,或署名第二作者(非导师第一作者)被《新华文摘》转载(不包括论点摘编)的学术论文。
5. 署名第一译者的8000字以上的学术译文参照C类标准奖励。署名第一作者的高水平研究报告出具有关部门鉴定意见后参照B类标准奖励,署名第二作者的高水平研究报告出具有关部门鉴定意见后参照C类标准奖励。
6. 学院将为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
四、申请
1. 2020年秋季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的成果范围为:2019年7月1日——2020年9月30日之间正式发表的成果。曾获以往学术论文奖励的成果不在本次奖励之列,违反规定者取消奖励资格。
2. 按申报者提交学术成果前三项择优奖励,仅有用稿通知的文章不奖励。
3. 申请截止时间:2020年11月9日。
4. 申请方式:
(1)提交“哲学院年秋季研究生学术成果申报单”(详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shyang@ruc.edu.cn。邮件主题务必注明:姓名+学号+成果奖励。所用邮箱务必保持畅通。
(2)打印“哲学院2020年秋季研究生学术成果申报单”,且签字确认(1份),与科研成果原件(原件封面写上名字,事后返还)交至教务科杨淑华老师处(人文楼521办公室)。
5. 奖励方式:由我院办公室根据奖励额度发放劳务费。
五、评审与解释
1. 本项目由我院组成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小组负责评定。
2. 本规定由哲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