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3-3014学年学费缓交申请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09-11各学院:
根据我校工作进度,现启动2013-2014学年学费缓交申请工作。请尽快通知本院需缓交学费的学生,务必于9月13日上午11点前填写《中国人民大学学费缓交申请表》(见附件)并到学院盖章后,交至学生处奖励与资助科(北区食堂615室),否则将影响学生正常注册,过期不予受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提出申请后,学生最晚需于2013年10月31日缴纳学费。本年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无需提出申请,其学费缓交手续将由学生处统一办理。
附件:《中国人民大学学费缓交申请表》申请表
(联系人:肖丹 电话:62514807)
学生处
201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