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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院2018年博士招生考试复试办法
日期:2018-04-16

专业名称

基本复试线

马克思主义哲学

63

中国哲学

外国哲学

60

逻辑学

72

伦理学

67

宗教学

69

美学(哲学院)

62

美学(艺术学院)

70

科学技术哲学

64

管理哲学

60

政治哲学

67












各专业根据差额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艺术学院的复试安排见艺术学院网站通知。电话:010-65215278

一、为做好博士招生考试复试(以下简称复试)工作,规范复试方式与过程,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复试工作自始至终贯彻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公开透明的原则。
三、复试工作在哲学院博士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进行。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学院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博士生导师若干人组成。
四、按专业成立博士生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原则上为我院在职的博士生导师,每个复试小组由三名及以上成员组成,另安排一名记录员。
考生参照2018年招生目录,参加复试时填写《报考导师意向书》


六、复试基本内容和形式


(1)笔试(闭卷):专业课(100分)和外语(50分)

时间:4月21日上午8:10—11:30 (请在8:00前入场)

地点:

1304教室(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中国哲学专业、科学技术哲学专业、伦理学专业、宗教学专业)

1504教室(外国哲学专业、美学专业、管理哲学专业、政治哲学专业、逻辑学专业)

(2)笔试加试

时间:4月21日下午13:30:--18:30

地点:人文楼600教室

硕士学位跨一级学科报考和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业务课;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政治。对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加强科研能力及科研成果的考核。同等学力考生要求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具有国家六级外语水平考试证书或取得相应成绩(参加六级考试达到426分以上)。

(3)专业面试:综合素质(100分)和外语水平测试(听力和口语)(50分)

时间:4月22日下午 地点:人文楼 具体安排笔试现场通知

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主要根据各学科、专业的人才培养要求,结合考生具体情况,对学生的学术基础、知识结构、学术志向和科研情况等进行考察

七、差额复试比例在150%左右
八、复试资格审查
1、4月21日7:30-8:00考生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笔试考场。同时须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到复试考场备查。对于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2、考生须在复试时确认报考类别是否有变更,如有变更,请在笔试考场提交书面申请。
3、报考在职攻读博士的考生复试时必须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和同意脱产学习的书面证明。
九、复试成绩计算
1、外语笔试成绩在30分以上、外语听力水平和口语水平测试30分以上,专业课笔试成绩在60以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60分以上,即为复试合格。
2、各项复试成绩均合格的,将复试成绩中的各项成绩加权求和,排列录取顺序,其中外语笔试+口语听力成绩合计占20%,专业课笔试成绩占4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占40%。
3、跨学科加试科目成绩以及申请材料的审核成绩不计入最终用于录取的成绩。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十、体检安排
体检时间为4月22日上午。考生网上下载《体检通知单》,填好体检表上相关个人信息。到中国人民大学校医院大厅参加体检。注意:体检当日空腹,体检当日10:30之后不再接待体检考生。
十一、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批准后,5月见研究生院网上公示名单。


哲学院

2018.4.14

附件1:2018年哲学院博士复试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