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院2018年博士招生考试复试办法
日期:2018-04-16
专业名称 基本复试线 马克思主义哲学 63 中国哲学 外国哲学 60 逻辑学 72 伦理学 67 宗教学 69 美学(哲学院) 62 美学(艺术学院) |
70 |
科学技术哲学 64 管理哲学 60 政治哲学 67 各专业根据差额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艺术学院的复试安排见艺术学院网站通知。电话:010-65215278 一、为做好博士招生考试复试(以下简称复试)工作,规范复试方式与过程,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时间:4月21日上午8:10—11:30 (请在8:00前入场) 地点: 1304教室(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中国哲学专业、科学技术哲学专业、伦理学专业、宗教学专业) 1504教室(外国哲学专业、美学专业、管理哲学专业、政治哲学专业、逻辑学专业) (2)笔试加试: 时间:4月21日下午13:30:--18:30 地点:人文楼600教室 硕士学位跨一级学科报考和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业务课;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政治。对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加强科研能力及科研成果的考核。同等学力考生要求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具有国家六级外语水平考试证书或取得相应成绩(参加六级考试达到426分以上)。 (3)专业面试:综合素质(100分)和外语水平测试(听力和口语)(50分) 时间:4月22日下午 地点:人文楼 具体安排笔试现场通知 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主要根据各学科、专业的人才培养要求,结合考生具体情况,对学生的学术基础、知识结构、学术志向和科研情况等进行考察 七、差额复试比例在150%左右 十、体检安排 哲学院 201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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