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三好学生荣誉称号、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及相关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9-02各位同学:
为更好服务同学成长成才,及时助力同学升学就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奖励荣誉体系改革,切实提高立德树人成效,学校现启动相关荣誉奖励评审工作。现将今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评审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三好学生”是学校重要的学生荣誉奖励项目,体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导向。
1.学校党委学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党思委”)成员单位和各学院(书院)为初评单位。党思委成员单位推荐名额一般不超过获奖学生总数的5%;各学院(书院)推荐比例不超过本院奖励对象基数的25%。
2.各学院(书院)推荐时,应注重发挥基层组织作用,鼓励通过竞评会等方式推荐人选,不得唯票、唯绩点,应体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导向。对于在重大活动、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同学,学院(书院)党委(总支)可直接提名,但人数不超过本院推荐名额的10%。
二、关于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及相关奖学金
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及相关奖学金是学校重要的学生荣誉奖励项目,体现学生在参与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过程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的表率作用。
(一)优秀学生骨干奖学金
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奖励标准分别为2000元/人、1500元/人、1000元/人。
学院主要推荐在学生党支部、学生组织参与工作、表现突出的学生骨干,一、二、三等初评推荐名额不超过本院奖励对象基数的0.3%、0.9%、1.8%。
(二)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骨干奖学金
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奖励标准分别为2000元/人、1000元/人、600元/人。
学院主要推荐积极投身社会工作、参与志愿服务的学生骨干,一、二、三等初评推荐名额不超过本院奖励对象基数的0.2%、1.8%、4%。
(三)优秀班团骨干奖学金
主要授予在班级、团支部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学生骨干。不分等级,奖励标准为1000元/人。学院奖励推荐名额为本院奖励对象基数的5%。
(四)优秀文体骨干奖学金
主要授予在校园文体活动中表现突出,带动广大同学参与文化活动、体育锻炼的学生骨干。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奖励标准分别为2000元/人、1000元/人、600元/人。学院一、二、三等推荐名额分别为1人、2人、3人。
优秀学生骨干奖学金、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骨干奖学金、优秀社团骨干奖学金,上述三者在同一年度不可兼得,但不影响获评优秀班团骨干奖学金、优秀文体骨干奖学金。
获评以上各类奖学金的同学,将授予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该称号同一学生同一年度只授予一次,不重复授予。
三、关于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一学年未受过违纪处分和校级通报批评处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刻苦学习,成绩优良,努力争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5.应为具有我校学籍的二年级及以上学生。硕博连读博士一年级学生,可以硕士生身份参评;延期毕业学生原则上不在参评范围内,但因公派出国、挂职锻炼、参军入伍、西部支教等原因延期的学生,在延长学习期内有一次参评机会;国际学生、来校交流交换学生不在参评范围内;双培计划学生评审安排另行通知。
(二)分项条件
1.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1)上一学年所修全部课程平均学分绩不低于3.2,或排名位于本专业前40%;
(2)积极锻炼身体,增进身心健康,本科生在校期间已修体育课程平均学分绩达3.2及以上,或者最近一次体质测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
2.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及奖学金
非全日制学生、定向学生不能参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学生可以参评)。
(1)优秀学生骨干奖学金、优秀班团骨干奖学金:上一学年所修全部课程平均学分绩不低于3.2,或排名位于本专业前50%,或上一学年无课程不及格。
(2)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骨干奖学金、优秀文体骨干奖学金:上一学年所修全部课程平均学分绩不低于3.0,或排名位于本专业前60%,或上一学年无课程不及格。
四、名额分配
班级 |
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 骨干奖学 金三等(1000) |
社会工作 与志愿服 务骨干奖 学金二等 (1000) |
社会工作 与志愿服 务骨干奖 学金三等 (600) |
优秀班 团骨干 奖学金 (1000) |
2021级博士生1班 |
8 |
0 |
1 |
1 |
1 |
2021级博士生2班 |
9 |
0 |
1 |
1 |
1 |
2022博士生1班 |
9 |
0 |
1 |
1 |
1 |
2022博士生2班 |
8 |
0 |
1 |
1 |
1 |
2023级博士生1班 |
7 |
0 |
1 |
0 |
1 |
2023级博士生2班 |
7 |
0 |
1 |
0 |
1 |
2022硕士生1班 |
15 |
1 |
0 |
1 |
2 |
2022硕士生2班 |
14 |
1 |
0 |
1 |
1 |
2023级硕士生1班 |
11 |
1 |
0 |
1 |
1 |
2023级硕士生2班 |
11 |
1 |
0 |
1 |
1 |
2021级强基哲学本科生班 |
6 |
0 |
0 |
1 |
1 |
2021级人文科学试验本科生班 |
4 |
0 |
0 |
0 |
1 |
2021级PPE本科生班 |
6 |
0 |
0 |
1 |
1 |
2022本科生PPE班 |
6 |
0 |
0 |
0 |
2 |
2022级强基哲学本科生班 |
7 |
0 |
0 |
0 |
2 |
2022级哲学本科生班 |
5 |
0 |
0 |
0 |
2 |
2023级PPE实验班本科生班 |
5 |
0 |
0 |
0 |
1 |
五、评审程序
(一)班级评选推荐
1.各班在班主任指导下召开竞评会,保存好签到记录和会议记录。
2.符合条件的学生自主申报,申报人应做个人竞评陈述,各班综合考量申报人的日常表现,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产生各奖项候选人排名。
3.如班级要制定量化测评方案或其他测评方案,应召开班会,获班级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可以实施,并报学院党委备案。
4.各班9月6日17:00前报送《XX班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及相关奖学金拟推荐候选人排名表》至学院党委邮箱zxyjzd@163.com。
6.符合条件的延期毕业学生,在9月5日17:00前,发送参评材料至zxyjzd@163.com,学院党委将组织评审推荐。
(二)学院参考各班候选人材料拟定三好学生荣誉称号、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及相关奖学金推荐名单,报党政联席会审议。推荐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告栏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有关注意事项
1.上一学年在明德书院或明理书院就读的学生在书院参评,转专业的学生在原就读学院参评。
2.学生荣誉奖励评审过程全程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有任何异议、意见和建议请以实名方式通过以下渠道联系。
学院联系渠道:
电话联系:62512273
短信联系:18753673323
邮件联系:zxyjzd@163.com
学校联系渠道:
电话联系:62514807
短信联系:18813071300
邮件联系:zizhuban@ruc.edu.cn
XX班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及相关奖学金拟推荐候选人排名表.xlsx
哲学院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