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哲学院2015-2016学年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09-25关于做好哲学院2015-2016学年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哲学院各本科班:
根据学生处助学金评选文件精神,我院2015-2016学年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已启动,本次评审主要是国家助学金和社会赞助类助学金。请各班按照评审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个别社会赞助类项目针对资助对象有具体要求,详见名额分配表。
二、申请条件
(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学习勤奋,具有自强自立的精神,并能合理使用所受资助。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五) 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乐于助人、甘于奉献。
三、资助标准
一等助学金5000元/人,二等助学金3000-4000元/人。
四、评审注意事项
(一)协助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筛查工作,特别要考虑来自少数民族地区、受灾地区的学生,确保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能获得资助。
(二)评审时除向低年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倾斜外,也要兼顾到高年级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原则上每名学生最高资助额度不超过5000元。
(三)社会赞助类助学金评审注意事项:
1.贫困农家学子圆梦助学金、曾宪梓奖学金、深圳人大校友助学金为连续资助项目,今年不再新评,已受助学生将不再参与此次助学金评审。
2.沛恒助学金为连续资助三年的项目,2013级和2014级获助学生不再参与此次助学金评审。
3.雁行人大助学金按照资助方的要求已组织学生进行申报,受助新生将不参与此次助学金评审。
4.福临门助学金从2014年开始暂停资助,2012级和2013级获助学生可申请京东助学金。
5.中海油助学金要优先考虑来自甘肃省合作市、夏河县、内蒙古卓资县、海南省五指山市、保亭县、西藏那曲地区尼玛县等六个地区的同学。学生除提交基本材料外,还须递交一张一寸免冠电子彩照。
6.新长城助学金申请材料须于9月28日前提交。
五、评审工作要求
(一)请各班做好资助项目的宣传工作,确保全班学生了解资助项目信息。
(二)学生资助项目评审应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所有获助的学生名单均要在本班范围内公示至少3天。
(三)各项助学金项目评审须严格按照《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大学助学金管理办法》和资助方要求进行评审。
(四)各项《助学金申请表》需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表格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致资助方的申请信须学生本人亲笔书写(A4纸)。
(五)上学期末已转学院的学生在转入院进行申请。
六、报送材料说明
(一)需报送的材料:《助学金汇总表》、《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详见附件1)、助学金申请书(纸质版)、上一学年成绩单(教务科打印盖章)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复印件,新增学生和2015级本科新生提供)。
(二)报送日期:请于10月9日前将相关材料送至人文楼415室,助学金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rendazhexueyuan@126.com。
(三)助学金相关材料请登陆哲学院网站下载。
哲学院
2015年9月22日
(联系人:张鹏举 联系电话:62512273)
附件1:助学金申请表及汇总表
附件1:哲学院2015-2016学年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班级名额 |
助学金名称 |
资助标准(元) |
资助对象 |
资助人数 |
备注 |
2015级本科班 (8人) |
兴大助学金 |
5000 |
2015级本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1 |
连续资助项目 |
京东助学金 |
4000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2 |
|
|
国家助学金 |
3000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5 |
|
|
2014级本科班 (7人) |
国家助学金 |
3000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7 |
|
2013级本科班 (8人) |
国家助学金 |
3000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8 |
|
2012级本科班 (11人) |
国家助学金 |
3000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