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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回顾 | 道家研究前沿系列讲座第13讲
日期:202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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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926日下午,由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孔子研究院主办的“道家研究前沿系列”讲座第十三讲在人文楼600顺利举行。南开大学哲学院叶树勋副教授受邀作主题为“老子哲学中的行动问题——探寻‘无为’背后的思想脉络”的讲座,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罗祥相博士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匡钊副研究员担任与谈人,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曹峰教授、谢林德教授、刘增光副教授皆出席讲座并参与讨论。

讲座开始,罗祥相博士对叶树勋副教授作了简要介绍。叶树勋副教授是哲学博士,南开大学哲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华孔子学会理事、老子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主要研究先秦秦汉哲学、出土简帛思想,先后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和一般项目,在《哲学研究》《中国哲学史》、Journal of Chinese Philosophy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四十余篇,著有《先秦道家“德”观念研究》,编有《朱右白文存》《杨鸿烈文存》,合译有《宋代文人的精神生活》。

本场讲座主要围绕着老子哲学中的行动问题展开,重在探索老子“无为”思想之脉络。叶老师先从“为什么行动问题在老子哲学中非常重要”这一问题切入,再分别从行动原则和行动方式两方面,探讨老子在这一问题背后的思想脉络,最后进行总结分析。讲座共分为五部分。

第一部分,“行动问题在老子哲学中的重要性”问题。叶老师提出了三个能够证明老子重视行动问题的证据:一是老子提出“无为”,正是其重视行动问题的表现;二是《老子》中频繁出现行动语词,其中“为”出现最多,且有褒义、贬义之分;三是老子哲学中有“为者败之,执者失之”的“行动悖论”。基于此,叶老师认为,老子是中国哲学史上最早把行动问题主题化的哲学家,但后人长期以来对“无为”的聚焦,限制了老子关于行动问题思想脉络的展现,故而要回到问题背后进行讨论。

第二部分,叶老师从行动原则角度,探讨“道”在何种意义上成为行动原则及其对人事的指引性问题。叶老师首先分析了“道”的语义演变过程,认为“道”字虽从道路义不断抽象化,但高度抽象后的“道”仍以道路义作为基底。从论域来看,老子的“道”可以分为宇宙论和人事论两方面。在人事论上,叶老师认为“为道日损”之“日损”首先指向“前识”,进而指向其背后的不良欲望和智虑,而“无为”从深处来看即否定内心的这些不良之“为”,“道”由此通过对心灵的引导而实现对人事行为的指引。在宇宙论上,“道”的表现包括“天道”“天之道”的形式,老子的相关言论也含有主导人事的意味。由此二者,叶老师进一步把道的指引提炼为“V1而不V2”的形式,其中,V1代表积极面(应当做),V2代表消极面(不应做),“无为”是“不V2”的概念化。

第三部分,叶老师从行为方式的角度分析老子的行动问题。他认为在老子那里关于人的行为方式分为“对待自己”与“对待他者”两方面,且老子倾向于优先考虑对待自己的一面。首先是对待自身方面。“无为”作为一种消极规范,落实于待己时,即要否定“自见”“自贵”“自是”等自我中心感过强的行为。但老子同时也强调应当去做的“自知”“自爱”“自胜”等对待自我的积极责任。叶老师还指出,老子哲学中蕴含着双重自我思想,“自知”“自爱”中的“自我”就是“真我”,“自见”“自贵”之“自我”则是“俗我”。并且,老子主张超越俗我,成就真我。

第四部分,叶老师讨论“对待他者”的行为方式问题。他认为,从背景来看,首先,老子思想的伦理领域包含政治而更广,其思想有“政治道德化”的特点;其次,叶老师认为老子言论中用以表现他者的“民”“百姓”“人”“物”皆指“他人”。老子在关于“待他”的言论中,同样用“V1而不V2”的形式进行表述,老子在主张“不V2”(无为的具体表现,不干涉、不主宰他者的消极责任)的同时,也倡导V1(积极责任)。并且,V1与“自然”并不矛盾,它是对他者实现“自然”的必要辅助。圣人仅是为他者创造环境、提供资源条件,而非干涉其行动,故V1具有正当性,与“不V2”共同导向他者的“自然”。

第五部分中,叶老师通过讲解老子哲学行动领域中“消极”与“积极”两种责任问题,对老子的行动思想进行归纳。叶老师强调,尽管老子在其言论中更突出“无为”这一消极面,但同时也要看到老子的积极主张。在“无为”的基础上关心与之相配合的积极面,正是对老子思想特色的更全面的认识。在此,叶老师对儒道两家的主张进行了区分,认为儒家更强调对他者的教化,是对他者的直接改变;道家则强调通过改善环境、提供条件,对他者进行间接辅助。

在报告的最后,叶老师对讲座内容进行总结,并提出对发展道家伦理学研究领域的展望。

报告结束后,主持人罗祥相博士首先表达了自己的几点感受,一是该报告内容的前沿性,紧切学界关注的热点行动哲学。二是研究思路的清晰性,从行动原则到行动方式,思路清楚,简洁易了。三是该报告是从哲学思维的角度,提升中国哲学之普遍性的绝佳范例之一,特别是“V1而不V2”的形式化概括。

之后,与谈人匡钊副研究员对报告内容进行总结,他先是高度表彰了叶树勋副教授研究的逻辑性及启发性,然后针对其关于“前识”的理解以及将“物”解释为“他人”的观点提出了自己的不同见解,并认为儒道主张的确具有共性,不必强作区分。紧接着,谢林德教授就老子行动思想中的责任问题提出自己的不同观点。曹峰教授结合黄老学的产生问题对该报告内容的逻辑性和研究价值表示赞许,提出“V1而不V2”为何成为道之行动原则的问题,并就讲座中涉及的《老子》64章与《大学》之“八条目”的相关性问题提供了不同的研究观点。随后,中央美术学院郑博思博士和北京大学在研博士后李秋红博士分别对V1V2在单独出现的语境中两者的关系问题,以及老子无为思想中积极责任的行动内驱力问题进行提问。叶树勋副教授针对以上学者提出的问题分别进行了积极充分的回应与讨论。

在问答环节,许嘉林、张文旭、袁玉琦等四位同学,分别提出了报告中V1V2的关系及行动正当性的程度界定、“V1V2”与“执两用中”及儒家“中道”思想的相似性、圣人之“辅”与行动意志及其与“自然”是否矛盾等诸多问题。叶树勋副教授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逐一作出了细致解答。

叶树勋副教授的报告逻辑清晰,架构完整,层层深入。该报告针对老子哲学中的一些“老问题”提出了许多新观点,既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也展现了优秀的学术研究范式,非常具有启发意义。整场讲座,座无虚席,气氛热烈,师生参与度高,学术讨论深入,是一场圆满的学术盛宴。


撰稿人:袁玉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