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 | 第五十九届“人大马哲论坛”| 论拉吕埃勒辩证法思想的特征及当代意义
日期:2026-06-012026年5月28日下午,由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心主办的第五十九届“人大马哲论坛”在国学馆228圆满举行。本次论坛的主题是“论拉吕埃勒辩证法思想的特征及当代意义”,由西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黄其洪主讲,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黄志军教授和杜添老师与谈,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副教授陈广思主持。

讲座伊始,黄其洪教授对拉吕埃勒及其哲学思想分期进行了详细介绍。弗朗索瓦·拉吕埃勒于1937年出生,2024年逝世,享年87岁。拉吕埃勒是法国公认的大器晚成但又极具建构性的哲学家,其哲学思想切中当代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因此在当代具有较大的影响力。拉吕埃勒曾经将自己的哲学思想分为五个时期,分别称作:哲学一、哲学二、哲学三、哲学四、哲学五。哲学第一时期是1971到1981年。20世纪60年代末兴起了以德里达、德勒兹、利奥塔为代表的解构主义,它起源于德里达于1967年出版的三部书:《书写与差异》《论文字学》《声音与现象》,这三部书当时在欧美影响十分广泛。拉吕埃勒在这十年间一直走在哲学前沿,在同后现代主义或解构主义的对话中,利用解构主义的方法去分析哲学史上的经典命题,如与亚里士多德、托马斯·阿奎那、康德、黑格尔、现象学等相关的问题。可以说他在这一时期介入了解构主义思潮,这一定程度上是他哲学生涯中的学徒时期。哲学第二时期是1981到1995年。这一时期他的主要工作是清算解构主义,并在同解构主义论战的过程中提出自己的独特想法。“非哲学”(Non-Philosophy)的一些要素和环节就是在这一时期出现的,但这一时期尚未出现体系化的著作。哲学三时期是1995年到2002年。这一时期他系统梳理了“非哲学”的基本原理,致力于建立“非哲学”的本体论、认识论和语言学。他在这一时期出版了《非哲学原理》和《非哲学辞典》这两部重要著作,基本建立起了“非哲学”的基本原理。哲学四时期是2002年到2008年。拉吕埃勒系统地建构起了一种不同于以往哲学的方法论,补全了“非哲学”体系的最后一个缺环。黄其洪教授将这种方法论概括为一种“新型的辩证法”,有时也表达为“Non-Dialectics”。这是一种指向同一的、单边决定的、横向超越的多元辩证法。也就是说,在哲学四时期拉吕埃勒达到了方法论上的自觉。哲学五时期是2008到2021年。这一时期他开始用“非哲学”的本体论、认识论、语言学、方法论来分析一些经典的和当下的问题,包括神学问题、真理问题、对AI的分析、对技术封建主义的分析、对性别的分析、对身份政治的分析等等。所以拉吕埃勒是一个哲学史素养极高,同时具有极强的创造力和现实感的哲学家。
“非哲学”是一股对于欧美影响极大的思潮,在“非哲学”的推动下下,“思辨实在运动”(the Speculative Realist movement)兴起了,分析哲学和现象学逐渐式微,欧美当前进入了“思辨实在论”的时代。研究者们用这种方法分析各类经典和现实的命题,比如《资本论》的相关问题、现象学的相关问题、陌生人问题、友爱问题、共同体问题、移民问题等等,涉及相当广泛。最初“非哲学”的应用主要集中在法国,直到2003年,英语世界开始译介拉吕埃勒的研究成果,雷·布拉西耶第一次将其文本翻译为英语,但其研究只是小范围的。到了2010年,英语世界形成了研究拉吕埃勒的思潮。2015年之后,中文语境的拉吕埃勒研究开始兴起,第一篇研究拉吕埃勒的中文论文于2018年发表在《现代哲学》上,西南大学成立了“拉吕埃勒研究小组”,专门推进拉吕埃勒研究。目前,全球有三个研究“非哲学”的中心,分别为:巴黎、伦敦和重庆。
接下来,黄其洪教授将讲座引入第二部分,讲授了拉吕埃勒的“非哲学”及其辩证法的主要内涵。拉吕埃勒的“非哲学”的基本含义是,哲学所表达的内容依然具有其效力,但哲学不能作为真理本身、不能作为真理的基础,也不能作为其他学科的基础。他对于哲学的定位是,哲学只是众多描述“实在—元一”(the Real‑One)的理论形态之一,哲学和宗教、科学、道德、艺术都是平等的。在近代之前,哲学长期和宗教竞争真理的话语权,最终获得了胜利。近代科学出现之后,哲学又展开了和科学的长期角逐。但拉吕埃勒认为哲学和宗教、科学等等都是平等的,都是人类倾听来自“实在—元一”的声音之后所做的一种描述,各种理论形态都或多或少地表达了“实在—元一”的某些环节和要素,因此它们之间是平等的。简单来讲,拉吕埃勒反对“基础主义”,反对哲学代替真理本身,也反对哲学作为真理基础的设定。他认为以往哲学普遍存在的问题在于,依据主观设定的某些原则,经过原则的内部演绎,经过自我合理化的说明和自我循环的论证,最终形成一个理论体系,然后用这个理论体系替代实体。简单来说,传统形而上学共享一种思维模式:理论与实在是统一的。形而上学的反面则走向了虚无主义和相对主义(也叫经验主义)。经验主义认为个体与时代永远无法达致统一。拉吕埃勒就是要在形而上学和虚无主义之间找到第三条道路。一方面,他反对形而上学,反对用一个个体之外的宏大理性叙事来支配个体、将个体变为宏大叙事的手段所引发的意义的封闭和极权主义;另一方面,他反对虚无主义,反对完全拒斥实体从而引发的存在的碎片化、相对化、偶然性以及无意义、无秩序的状态。拉吕埃勒曾经介入过解构主义思潮,清楚地识别出了以德里达为代表的解构主义的相对主义倾向,了解解构主义的诉求和问题。解构主义的出现就是为了逃避形而上学的恐怖、逃避极权主义、逃避理性对个体和感性的压抑与束缚,逃避灵魂对身体的束缚。其实在一定程度上,拉吕埃勒延续了海德格尔的思路。海德格尔也想探索第三条道路,但海德格尔的生存的现象学和传统的辩证法还是太接近了,因此海德格尔由于没有建立起一种新的方法论,进而没有建立起一种新的哲学。拉吕埃勒向前推进了一步,而这一步的关键就在于他提出了一种新的辩证法思想。
黄其洪教授简单地梳理了辩证法的演进历程。古希腊时期的辩证法是前概念的辩证法。当时的辩证法还没有进展到概念思维,是在追求普遍概念的进程中的辩论对话的过程。还存在另外一种辩证法,即以赫拉克利特为代表的、对思维之外的客观对象进行规律性描述的辩证法,这是一种朴素的唯物辩证法。到了巴门尼德的辩证法才真正进入了概念思维。当然巴门尼德的概念辩证法并不那么纯粹。亚里士多德在西方第一次提出了概念辩证法的形态,在他的《形而上学》中已经有了辩证法的雏形。中世纪是辩证法发展的重要时期,神学家们围绕普遍命题进行了非常精细的推导,这一时期的主要代表人物是托马斯·阿奎那。到了近代,黑格尔评价说,真正使辩证法恢复声誉的、使辩证法回归自由状态的人是康德。黑格尔认为,辩证法一定要实现实体意义上的自我统一,这包含三个环节:知性(Understanding)、辩证(Dialectic)、思辨(Speculation)。“知性”是指做出规定并坚持规定,“辩证”是指普遍概念的瓦解,“思辨”是自我否定之后的自我回归,以否定的形式实现了肯定。康德的辩证法停留在第二环节,准确地说康德的方法叫作“辩证法”,而黑格尔的方法叫作“思辨法”。因此,康德的辩证法实际上是否定的辩证法。后来,阿多诺的辩证法也叫作“否定辩证法”,和康德一脉相承,只不过二者使用的语境不同。康德的否定辩证法以二律背反的方式来呈现,而阿多诺把否定辩证法上升到生存论的层面,意图解构从前追求同一性的辩证法所蕴含的极权主义和恐怖主义。阿多诺反复强调,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且是有限的,是不可替代的,他人不能替代你自身的生和死。既然如此,个体的价值是无法用外在的普遍理性来设定,因此应当挺立个体的价值,任何外在的同一性都会带来对个体的压制。因此应当反对同一性,让一切思想停留在非同一性中,从而为感性、差异、偶然、身体留下空间。而辩证法最经典的形态就是追求同一性的辩证法,即肯定的辩证法,也就是黑格尔和马克思的辩证法形态。这种形态包含“正-反-合”的运动形式,在概念的自我否定中实现自我回归,呈现出螺旋式上升的趋势,存在逻辑与历史阶段的区分,存在逻辑与历史统一的问题。因此黑格尔和马克思都认为自己的理论揭示了实体的自我意识,思维和存在、理论和对象完全一致,尽管二者的实体是不同的,黑格尔揭示的是绝对精神的自我意识,马克思揭示的是资本的自我意识,但其思维方式完全相同。拉吕埃勒认为,这种追求同一性的辩证法,必然会造成哲学决定(the philosophical decision)的结构,进而会导致理论的封闭,会造成对实体自身的实在性、能动性、多元性的遮蔽。这便是海德格尔所说的“世界的无世界化”。因为在主体性形而上学的模式中,世界仅仅是人为构建的对象,而世界本身的自在属性被完全遮蔽了。总而言之,拉吕埃勒认为传统辩证法的两种典型形态都存在弊端,肯定辩证法必然走向形而上学,否定辩证法必然走向解构主义。

拉吕埃勒最终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辩证法思想。首先,他的辩证法将二元关系、三元关系转为多元对立。传统辩证法中,否定的辩证法是二元的,肯定的辩证法是三元的,而拉吕埃勒的辩证法的要素是无限多元的。其次,他的辩证法转纵向超越为横向超越。否定的辩证法的诸要素之间的关系是相互否定的,追求实体的同一性的辩证法的诸要素之间的关系有两层,在横向上它们相互作用,在纵向上它们存在逻辑跃迁的关系。而拉吕埃勒的辩证法的诸要素之间的关系与两者都有差异。它们不是非此即彼的而是相互补充的,并且诸要素之间是并列互补的关系,不存在何者更为基础的问题。因此,传统辩证法中诸要素之间存在纵向超越的关系,而拉吕埃勒辩证法中诸要素之间只存在横向超越的关系。其三,他的辩证法转相互作用为单边决定。传统辩证法尤其是肯定的辩证法强调实体的自我意识,也就是认为理论与实体是完全统一的。但拉吕埃勒反对绝对知识,他认为辩证法永远无法穷尽实体。任何一种理论都是有限度的,实体永远在其外,既作为积极界限,也作为消极界限。并且,传统辩证法建立在“看”的基础上,但拉吕埃勒的辩证法强调“听”。他认为理论的建构者应当学会去倾听来自实在的声音,通过捕捉实体的踪迹来描述实体。“实在—元一”何时显现、显现什么环节,不取决于理论的建构者。理论创造者可以向“实在—元一”发出叩问的声音,但它以何种声音进行回应,完全不取决于叩问者,理论家的角色由“召唤者”变为“倾听者”。拉吕埃勒的辩证法使得相互作用转为单边决定,即实体可以规定要素,但要素不能反过来规定实体。其四,他的辩证法转实体同一为指向同一。要素可以作为实体的展现方式,但要素无法替代实体,实体在不断地自我涌现,要素只能跟随实体却无法达到与其合一的状态。也就是说,所有的要素都平等的指向同一个对象,但又都无法真正达到这一对象。其五,他的辩证法转历史原则为空间原则。传统辩证法,尤其是肯定的辩证法,认为不同的环节处于不同的逻辑阶段,它们之间有一种逻辑次序和奠基关系,而这个逻辑次序就对应着人的存在次序,所以它是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秉持着历史原则。但拉吕埃勒拒斥了历史原则,因为他认为,历史原则的前提是目的论的设定,这会导向理论的封闭。因此必须反对目的论设定,这个世界本身是无目的的,目的实际上是由人设定的。因此,他的辩证法转历史原则为空间原则。黄其洪教授指出,拉吕埃勒的辩证法具有其独特性,其核心要旨在西方哲学中从未有过。中国哲学中有类似的观点,如“理一分殊”、“月映万川”,但这只是一种意象化的类比。
最终,黄其洪教授将讲座内容引入第三部分,讲授了拉吕埃勒辩证法的当代意义。首先,拉吕埃勒的新型辩证法对理论界产生了深远影响。他的辩证法思想在西方哲学思想发展的历程中应运而生。拉吕埃勒亲身进入西方哲学的发展脉络,参与了解构主义运动,最后发觉了解构主义存在对形而上学矫枉过正的问题,认识到这一问题需要新的解决方式。另外,拉吕埃勒深受海德格尔的影响,海德格尔晚年反复思索形而上学完成之后的“思”应当是如何的,即如何在形而上学和解构主义之间找到第三条道路。拉吕埃勒承接了海德格尔的问题,深入西方哲学的精神,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总而言之,拉吕埃勒的哲学理论是在与西方前沿哲学思想对话的过程中形成的,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其次,拉吕埃勒的新型辩证法切中了当今的时代问题。现代社会存在三种主要的风险。第一,存在的根基被消解。人类难以在物化的世界中找到意义。第二,中心主义泛滥。中心主义尤其是西方中心主义导致真诚的交往与对话成为不可能,文明冲突加剧。第三,第四次科技革命导致了各种新现象的出现,模糊了大众认知。比如数字技术、基因工程的发展可能导致所谓“超人”的出现,我们原本确定不移的人与非人的界限、存在与非存在的界限、自然与非自然的界限被模糊了,我们不得不去追问何为人、何为存在、何为自然。用拉吕埃勒的话来讲,主体性形而上学和实体性形而上学都出现了问题。主体性形而上学以康德和胡塞尔为代表,实体性形而上学以黑格尔为代表,而这二者都已经不再适应今天的时代,我们要用新的理论来回应新的时代,并基于辩证法为我们面对新的时代提供一些建设性的意见。但是,尽管拉吕埃勒强调哲学的功能,主张用哲学表征时代、回应时代甚至引领时代,但他同时认为,哲学的功能极其有限。因为如果过度夸大哲学的功用,又会导致一种新的形而上学。所以他一方面满怀热情地希望用新的理论表征时代,另一方面又有悲观主义的色彩。因此黄其洪教授认为,拉吕埃勒先生的理论仍旧存在局限,我们应当在黑格尔、海德格尔等前辈的基础上继续推进研究,争取重建一种新形态的形而上学。
讲座的最后环节,黄其洪教授与黄志军和杜添两位老师进行了深度交流,并回应了两位老师有关拉吕埃勒的辩证法思想及其与中国哲学中的辩证法的关系等问题,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充分地回答。本次讲座在全场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幕。
(文/于雨桐,图/陈广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