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研究
首页 > 学术研究 > 思想文库
陈先达哲学随笔两则
日期:2023-07-21

事物矛盾与逻辑矛盾

  逻辑矛盾与事物矛盾不同。逻辑矛盾在思想和理论里不允许,这是一种低级错误。而事物矛盾则不同,它无所不在。列宁论述过这两种矛盾。怀特海也说:“在形式逻辑中,矛盾是失败的标志。但在实际知识的发展中,矛盾则是走向胜利的第一步。这是对不同意见必须作最大限度的容忍的充分理由。”

  在思维中存在逻辑矛盾是思维混乱的标志,但客观事物中存在的矛盾则是事物本身固有的矛盾。这种矛盾双方的斗争和矛盾的解决推动事物的发展。有人说,既然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那么矛盾越大岂不是发展越快吗?提出这样的问题,预设了把矛盾和矛盾的解决截然分开,视为互不相关,因而无法真正理解对立统一规律的本质。

  矛盾之所以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因为矛盾只有包括矛盾的解决才是完整的。仇不会仇到底,因为矛盾发展到超出事物的规定限度的范围必然得到解决,至于解决方式是和还是斗,抑或是其他什么方式,取决于历史条件和矛盾双方的意愿。“仇必和而解”是一种方式,但并非唯一方式。

07224018lql7.jpg

作者简介:陈先达,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著名马克思主义哲学家、教育家

  矛盾是客观的,不是人为的。例如,工人阶级政党和资产阶级政党之间存在矛盾,因为它们的阶级基础不同,代表的利益不同。这是客观的。但如何处理和用什么方式处理这种矛盾,则取决于矛盾双方当事人的决策,这其中为决策者留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的空间。

  凡是矛盾,归根结底是要解决的,但解决的方式是多样的,是可选择的。这就是政治智慧。如果不解决矛盾而制造矛盾,我们称之为纠纷,纠纷是对矛盾的蓄意扩大,而不是矛盾产生的原因。因此矛盾在事物中的作用与如何解决矛盾不可分。矛盾不解决,会阻碍事物发展。所谓停滞,就是矛盾处于无法解决的状态;所谓倒退,就是因为矛盾激化而保守一方暂时处于矛盾主导方面;所谓前进,就是代表社会进步的力量战胜保守力量,而使事物发生质的变化。

  矛盾是客观的,具有普遍性。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就没有发展。但矛盾中同时就包含着解决矛盾的可能性。如果矛盾中不包含解决矛盾的可能,这种矛盾不可能产生。不过,解决矛盾的可能性总是滞后于矛盾本身,解决矛盾的方式往往在矛盾激化和成熟时才能被发现。但从哲学上说,解决某种矛盾的方法和可能性,永远多于此种矛盾,正如治疗某种病的方法总是多于这种病。我们既要有不回避矛盾、面对矛盾的勇气,又要有善于分析矛盾并解决矛盾的智慧。

  任何事情都有一个发展过程,矛盾同样如此。由差异到矛盾,由隐蔽的矛盾到公开冲突,会有一个过程。伟大的政治家和思想家,往往是最早发现矛盾的人,“愚者暗于成事,知者见于未萌”。“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因此不要轻视微小,轻视萌芽。阿贝尔·加缪说,“一切伟大的行动和一切伟大的思想都拥有一个微不足道的开始”。矛盾如不及时解决就会不断恶化和激化,结果不是要用更大的力量解决矛盾,就是被矛盾“解决”。

  对矛盾不能简单用好或坏、喜欢或不喜欢来划分,不能简单地问有矛盾好还是没有矛盾好,而应该进行辩证分析。矛盾不是制造出来的,制造出来的不是矛盾而是纠纷,纠纷是对矛盾的扩大或使其尖锐化。如果客观上不存在矛盾,就不可能产生纠纷。我们要学会运用对立统一规律,善于区分不同性质的矛盾,善于分析矛盾和解决矛盾,促进事物朝有利于社会进步和人民利益方向转化。

  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说到底无非是认识矛盾和解决矛盾。认识事物就是认识事物的矛盾的特殊性,掌握规律就是掌握它的普遍性;改变世界、改造社会,就是解决妨碍它进一步发展的矛盾。把对立统一规律视为辩证法的核心是正确的。

  矛盾论与实践论

  矛盾论与实践论的主题不同,但二者的思想密不可分。因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认识论与辩证法是一体的,这个统一体叫作唯物主义辩证法或曰辩证唯物主义。

  实践论就是探讨实践和认识的对立统一关系和矛盾运动的哲学理论。没有矛盾分析观点,当然就不可能揭示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反之,没有实践是认识的根源的观点,就不可能理解矛盾观点的由来。而且,如果不立足实践、立足国情,就不可能分析中国的矛盾运动。可以说,实践论是运用于实践与认识中的矛盾论,而矛盾论则是立足于实践的基础上关于矛盾的认识论。

  当然,它们之间的界线并不能取消,因为主题不同、论域不同。实践论中,矛盾是方法,用矛盾方法分析实践与认识的矛盾;而在矛盾论中,实践观是理论指导,其对象则是客观的矛盾运动。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实践观点、辩证观点、唯物观点是统一的。表现在自然观上就是自然辩证法与唯物主义的统一,表现在社会领域就是历史唯物主义与历史辩证法的统一,而在总体上则可称之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


文章来源: 中国社会科学网【编辑:编辑:邵贤曼(报纸)张雨楠(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