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骞:思辨本体论的基本规定及其超越
日期:2020-04-16
内容摘要 绝对的普遍性、绝对的本原性和绝对的本质性是本体概念的三重规定。本体概念是以特定的思维方式把握世界形成的观念建构,但却被看成实体意义上的绝对存在。以本体概念为基础的本体论是建立在抽象主义、基础主义、本质主义和绝对主义思维方式之上的思辨形而上学体系。历史唯物主义因为超越思辨本体论而开启了后形而上学的当代思想视域。当代思想的本质任务就是扬弃思辨的本体论体系及其思维方式,拒绝绝对主义和独断主义,为弘扬打碎思维禁锢的开放精神奠定思想前提。
在意识观念和实践活动中,我们碰到、经验到作为对象呈现给我们的世界和我们自己。我们把握到对象,对象显现给我们,因为这种显现我们才说某物存在。人存在于人经验到的世界之中,存在者表现为显示给人的存在者。但是,在被经验到的对象世界之上、之先、之外是否存在着没有被经验到的存在本身作为这个世界的根源、依据和本质呢?如果存在着使世界如此这般的存在本身,作为世界的绝对根据,它就不能在相互规定的循环解释链条中被解释,而只能是不能被意识和实践限制的“绝对”。这种不能被限制的非对象性的“绝对”只是绝对的自身同一。它就是它自身,就是为万物奠基而本身不需要被奠基的最终根据。“存在本身”不在具体的时间和空间之中,因此不是现实关系中的对象性存在,而是作为绝对普遍、绝对本原和绝对本质的绝对存在,是不能被规定的能规定者。这就是形而上学的“本体”概念。本体作为绝对存在的绝对性可以从空间、时间和本质三个维度上进行领会。这不是说本体处在时间之中,在空间之中,在相互规定的关系之中,而是说相对有限性的思维可以从这三个维度上思考本体的绝对性。我们把本体概念在空间维度上的绝对普遍性、时间维度上的绝对本原性和本质维度上的绝对本质性称为本体概念的三重存在论规定。本体就是具有这三重存在论规定的存在之为存在本身。在揭示哲学本体概念三重存在论规定的基础上,本文将概括本体论思维方式的三种基本特征。我们希望这一工作有助于深入地把握传统本体论哲学的内在特质,并且有助于在思辨本体论终结之后真正走进后形而上学的思想视域。在我们看来,后形而上学的思想视域本质上就是超越了本体论思维方式因此超越了思辨本体论的思想视域。在这一人类思想的进展中,历史唯物主义发挥了根本作用,可以看成是后形而上学思想视域本质性的开启者,有力地促进了反对教条主义和绝对主义的思想解放事业。
“本体”作为绝对普遍。存在着不同层次的普遍性和共同性,因此从不同视角和不同层次可以形成不同的普遍概念。不同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不同。定义一个概念,就是依据同一性和差异性按照属加种差的方式揭示事物在普遍性框架中的特定位置。世间万物最大的共同性或者说最高的普遍性是什么?我们用什么概念把握这种最大的共同性和最高普遍性呢?“最高”或“最大”讲的是绝对的普遍性,也就是至大无外至小无内,遍及一切的普遍性。这就是“纯存在”或者“纯有”,即不存在什么或什么也不存在,除了存在而外没有任何规定性的存在本身。所有事物都具有、因此不能用于限制和区分的绝对普遍性就是“存在”,就是存在作为存在本身。存在本身只是“有”或“是”,而不是任何具体的“有什么”或“是什么”。即便谈论“不存在”,“不存在”作为一种谈论的对象也存在,“不存在”只是存在的一种否定形式。因此,存在就成为揭示绝对普遍性的最高范畴。存在本身不是这,也不是那,它是所有事物的“是”和“有”本身。
世界上“有”精神,世界上“有”物质,因此精神和物质不是绝对的存在或者有本身。物质和精神,或者物质和意识均是“存在”的下位概念,是两类不同的存在。它们还不意味着最高的普遍性。抽象掉了物质性和精神性规定的存在本身才是最普遍的范畴,才是存在之为存在。对存在的这种普遍性,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指出:“‘存在’的‘普遍性’不是族类意义上的普遍性。如果存在者在概念上是依照类和种属来区分和联系的话,那么‘存在’却并不是对存在者的最高领域的界定;ουτε το ον γενοζ(存在不是类)。存在的‘普遍性’超乎一切族类上的普遍性。”存在是标志绝对普遍性的范畴,因此是最高的范畴。在黑格尔《小逻辑》中,存在是哲学体系的第一范畴,是最普遍的哲学范畴。
本体论研究的存在首先是这种绝对普遍意义上的存在,即存在之为存在,而不是存在什么,不是具体的存在实体或者实体构成的类。没有时空限制的存在本身就是没有具体规定的最高“普遍”。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海德格尔指出,存在本身既不能用定义的方法从更高的概念导出,又不能由较低的概念来表现。存在的不可定义性是从最高的普遍性推出来的。亚里斯多德讲本体论追求最高的普遍知识,“而最普遍的就是人类所最难的知识,因为它们离感觉最远。”本体论的普遍知识不是通过感觉获得的,而是产生并且始终存在于思辨理性的概念论之中,它们超出感觉,“离感觉最远”。本体论认为,能够被感觉经验到的差异性和复数性的现实领域只是现象,是多,而非真正的存在本身。绝对普遍性是超越空间规定的绝对同一性。揭示绝对普遍性,即存在之为存在本身的范畴就是本体论的“本体”。本体论中的“本体”是抽象地把握对象世界的最高抽象,它标志最高的、也就是绝对的普遍性。这是本体概念的第一重存在论规定。
“本体”作为绝对本原。存在者总是在时间维度中有其位置,因此总也是时间中的具体存在者。但存在者不仅是指“现在”,即当下呈现的东西,而且指与过去和未来相对应的“曾在”和“将在”。也就是说,在时间性的维度上,存在者也表现为“多”,西方语系常常用时态的变化来表示这种时间维度上的存在之多种样态。如果说差异和多元的世界中,存在者之间有一种产生与被产生关系,那么,是什么最终产生了这个时间性的世界?时间性的具体事物相互规定因此互为因果,创造这个纷繁复杂的因果世界的最初原因是什么呢?能够作为最终创造者和最终原因的存在者只能是在时间维度上抽象掉时间性的绝对存在,因为只有不在时间之中才能成为时间性事物的最终根源。正是这个绝对存在展开为、表现为时间性的具体存在者。绝对存在是不在时间之中却创造了时间性存在者的存在者。时间维度上的绝对存在者,作为最终和最初原因的创造者和推动者就是世界的本体,也就是发生学意义上的绝对本原。
既然是“最终”或“最初”,就意味着它不在具体的因果关联之中,而是万象变化的端点,是作为端点的端点本身。这个绝对端点产生万物,是自身没有原因的原因,因此是绝对出发点和绝对原因。绝对本原没有之前,没有其他的存在者作为绝对本原的创作者和推动者。绝对本原作为绝对端点,是非时间性从而给出时间性存在的存在本身。作为时间意义上的绝对在先者,或者说是在时间之外、创造了时间之中具体存在者的绝对存在,就是作为绝对创造者的第一存在者或者第一原则。“作为第一原则的这个事物不可能是产生出来的,因为一切事物的产生都必须源于第一原则,而第一原则本身则不可能源于其他任何事物,如果第一原则也有产生,那么它就不再是第一原则了。进一步说,由于第一原则不是产生出来的,因此它一定是不朽的,因为如果说第一原则被摧毁,那么肯定就不会有任何东西从中产生出来,假定第一原则的产生需要其他事物,那么也不会有任何东西能使第一原则本身重新存在。”关于这种绝对起点的思考,《庄子》中有经典的追问:“有始也者,有未始有始也者,有未始有夫未始有始也者;有有也者,有无也者,有未始有无也者,有未始有夫未始有无也者。俄而有无矣,而未知有无之果孰有孰无也。今我则已有有谓矣,而未知吾所谓之其果有谓乎?其果无谓乎?”古希腊哲学的本体论以绝对抽象的第一原则和第一存在终结了这种无限倒推。
本体作为世界的绝对本原甚至不能在我们对象性思维中被称为端点,因为端点这个概念总是包含了一种“在时间之中”的意识,仍然意味着一种对象性意识之中的相对性。绝对本原不能是相对的。万物的存在可以倒推和归因于绝对本原,而绝对本原作为存在本身不能再归于为其他的事物。现象世界从绝对本原而来,最终又复归于绝对本原。本体这个概念的提出意味着对世界起源的思考达到了绝对高度,表明了对象性思维超出自身的有限性抵达了绝对的抽象。在早期古希腊自然哲学家提出的始基概念中,水、气和火等自然的物质形态被看成是世界的本原。但这种把时空中的物质形态看作绝对本原的努力没有彻底摆脱有限性,摆脱具体性。产生经验世界的本体要成为端点就必须不在时间和空间规定的世界之中,不能是某种具体之物。只有逻辑上在先的存在之为存在,也就是存在本身才可能是绝对本原,因此才可能是世界的最终创造者和规定者。存在被用于表征创造万物的非时间性的本原,是世界的最初根本,是有时间的万物由之而出而本身不具有时间性的原初起点。作为绝对本原的存在概念是在时间性维度上对存在世界的绝对抽象。这就是哲学本体概念的第二重存在论规定。
“本体”作为绝对本质。不论从时间维度还是空间维度上说,人经验到的世界都是差异性和多样性的世界。这个意义上能被经验到的是现象,而不是作为绝对普遍和绝对本原的本体,不是存在之为存在本身。正是超越差异性和多样性,才形成了绝对普遍性和绝对本原性这两重本体概念的规定。本体概念的这两重规定意味着本体与时空关系中的相对存在具有根本区别,本体不是相对关系中被规定和呈现的现象,而是现象之先和现象之上的是绝对存在。本体的本原性和普遍性通过具体的经验现象体现出来,在现象中得到展现。从发生学的本原性来看,人能够直接经验到的世界对象是派生性的,而不能是作为绝对本原的本体自身;从抽象的普遍性来看,人直接经验到的世界是具体性的,也不是作为绝对普遍的本体自身。能够被人经验到的、派生性的具体存在是时空规定中的现象。现象概念意味着差异、多元、相对和具体。因此,关于现象的认识没有揭示存在之为存在的真理本身,而是相对的意见。现象显现和展示存在之为存在本身,但现象不是存在本身。存在之为存在规定和支配诸种现象的显现,因此是决定现象的绝对本质。这就是本体概念的第三重存在论规定。
被现象显现和展示的不是现象,而是现象之为现象的根据,这就是与现象相对的本质。本质支配和决定现象。本体论认为,在现象界之外和之先存在着规定现象界的本质。作为绝对普遍和绝对本原的本体就是世界的绝对本质。本体作为世界的绝对本质并不在时间和空间中发生改变,而是不变的绝对根据和绝对原则,它规定和支配着这个纷繁复杂、流变不居的现象世界。具体的事物拥有具体的本质,规定世界本身的本质就是绝对本质,就是世界的绝对根据。绝对本质是被理解为逻各斯和绝对原则的绝对本体。比如说,在基督教神学那里,上帝作为人格化的本体就是世界的绝对本质,世间万象只是上帝意志的展现。奥古斯丁在论证上帝意志时说:“没有什么事物能以任何方式脱离至高的创造者和安排者上帝的法则,这位创造者是宇宙和平的引导者。”在《论秩序》中还说过:“上帝是至高至真的,他以不可违抗、永恒不变的法则主宰着宇宙万物,使肉体服从于灵魂,灵魂和其他一切事物都服从于他自己。”作为绝对本质的神意就是绝对的逻各斯和绝对的道,也就是被理解为绝对本质的绝对本体。海德格尔曾经指出:“赫拉克利特论逻各斯的学说起了新约全书约翰福音第一章索伦的逻各斯的前驱作用。逻各斯就是耶稣基督。……‘随着真理以耶稣神人的形态现实显现出来,希腊思想家关于逻各斯支配一切在者的哲学认识就被确认了。此一证实与确定就指明了希腊哲学的经典性。’”也就是说,绝对存在、第一原则、耶稣基督讲的都是同一者,即世界的绝对根据和绝对本质。
本体论的本体概念意味着绝对普遍、绝对本原和绝对本质意义上的存在本身。这不是说有三个不同的本体概念,而是说本体概念具有这三重相互关联的本质规定。就像在基督教中上帝作为绝对的本体,乃是圣父、圣子和圣灵的三位一体一样,本体概念的三重存在论规定也是理解本体的三个维度,三个“位格”。作为普遍性和本原性统一的本质性是本体概念最深刻的内涵。在绝对本质性这一维度上,本体概念不再只是在时间和空间的意义上被规定为绝对,而是被规定为世界存在的根据本身,是世界的支配者和主宰者。本体不仅产生出世界来(本原性),不仅体现在世界中(普遍性),而且是规定现实世界成为如此这般一个世界的根本原则,它就是世界的绝对根据本身。古希腊哲学中的本体论(ontology)就是研究存在之为存在的学问。所谓存在之为存在,或者存在本身,也就是从如上三个维度把握世界形成的本体概念。具有这三重存在论规定或含义的存在概念,就是存在之为存在,也就是本体论所谈论的本体。在这个意义上,本体论是谈论世界的一种方式,本体论的本体是此种谈论方式形成的把握世界的观念论范畴。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在汉语中将本体论和存在论区别看来使用。存在论是论存在,是普遍,而本体论是由特定思维方式形成的关于存在的特定理论。最初的存在论就是本体论,告别了本体论的体系及其思维方式之后,存在论将有新的历史形态。
面对经验世界,人的对象性思维超越当下的、具体的、相对的现象,从时间性、空间性和本质性上理解世界,构成了关于存在在为存在的本体概念。通过本体这个概念,人的对象性意识抵达了相对性思维无法最终抵达的绝对存在,即绝对普遍、绝对本原和绝对本质。在本体论哲学中,真正的存在就是作为存在本身的本体,而不是与本体相对的具体规定、派生事物和经验现象。本体是作为存在的存在本身,并不是在时间和空间中的相对之物,而是“绝对”。本体论就是研究存在本身及其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的普遍规定,是关于存在之为存在及其逻辑展开的思辨理论。本体论以存在之为存在作为对象,逻辑地展开超时空的本体及其原则,揭示的是超时间的绝对真理。
这种超越时空的绝对本体和绝对真理,实际上是有限思维进行绝对抽象的观念产物,是一种绝对空洞的概念本身。本体论意味着一种形态学意义上的理解存在的思维方式。正是这种理解存在的特殊思维方式构成了抽象的绝对本体概念及本体论哲学。本体论代表着人类思维从具体进展到了普遍抽象的阶段。当然,这并不是说经验生活中的个人都使用本体、始基这样的概念来理解存在,而是说,人类思维从经验的直接性和具体性走进了抽象的普遍性和绝对性。从这个意义上说,本体概念只是人类特定思维形态的结果,体现了人类思维的历史性进展。不仅是具体的本体论内容,而且本体论蕴含的思维方式都代表着人类思想发展的特定历史形态。在揭示了本体概念的三重存在论规定之后,我们还要揭示本体论思维方式的基本特征。大体来说,本体论思维方式具有抽象主义、本质主义和绝对主义三个相互关联的基本特征,或者说本体论具有三种相互关联的基本思维方式。如果说本体概念的三重存在论规定是本体论实体性内容的话,这三种思维方式则是构成本体论实体性内容的思维形式。当我们谈到本体论的时候,不仅是指本体论的实体性内容,同时也意味着构成本体论内容的三种思维方式。
抽象主义。概念就是对象在思维中的抽象存在。思维总是抽象,作为思维把握对象的概念总已经是抽象。即便我们使用最具体的“这一个”概念,作为概念已经是意味着共同性,意味着抽象,因此已经包含了普遍意识。人的认识离不开概念,离不开抽象。但是,认识中的合理抽象不是抽象主义。抽象主义是指将作为抽象思维结果的抽象概念当成自在存在,理性认识被看成揭示抽象概念之间的逻辑必然性这样一种思维方式。在抽象主义中,认识的对象不再是具体时空关系中的具体现实,而是没有具体性的普遍范畴及其逻辑关联。本体论就建立在这种抽象主义思维方式的基础之上。本体论认为,只有不受时间空间制约的存在才是存在本身,才具有真正的普遍性,而具体经验中的现象不是真实存在。本体论实际上是将作为思维抽象结果的绝对观念看成了真实的存在,因此现实的存在消失在了抽象的逻辑范畴之中。在本体论中,真正存在的是绝对抽象范畴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而现实本身反而成了颠倒的不真实的现象或假象。本体论中的本体实际并不在实存的意义上存在,而是抽象主义思维方式的最后残存物,就观念地抽象掉了时间和空间规定性的抽象同一性,因此是以抽象的绝对同一性为规定的概念。这个观念的抽象物被看成了存在本身,看成了存在者意义上的绝对存在者。
本质主义。以抽象主义为特征的本体论总是认为,经验中的存在物不是真正的存在。它们是变化无常的相对存在,因此是由人的感觉经验到的现象,而本体是超越经验现象的绝对存在,是存在本身。在本体论思想中,感性经验直观到的只是现象,形成的只是没有真理性的相对意见,而不是关于本质存在的真理。在现象世界背后存在支配和决定现象的绝对本体,绝对本体是现象世界的内在本质,是世界千变万化的内在根据。这个本质作为根据本身不会随着时间和空间发生变化。在本体论看来,认识就是要揭示现象之后的绝对本质,形成的是不受时间空间限制的绝对真理。因此,揭示本质的认识不依赖以感官为基础的感性。感性认识只是认识现象,而不能把握到本质的真理。本体论忽视和贬低经验意见,认为在现象之先存在着一种固定不变的绝对本质支撑和规定现象存在,真正的认识就是要透过现象抓住现象之后的不变本质。本体论包含了这种本质主义思维方式,它以现象与本质之间的二元划分为基础,本体就是在现象之外、之先、不随着现象变化的绝对本质,规定和支配现象世界的变化。本体论就是把握和展开这个绝对本质的真理体系。在这种体系中,现象、经验和意见被排斥到边缘的位置,绝对存在和绝对真理占据统治的地位。就其本质来说,这些充当绝对的东西只是被绝对化、本质化了的观念,它们只是本质主义思维方式的产物。
绝对主义。本体概念是人超越自身经验对存在世界无限性的绝对抽象,本体概念中体现的绝对性意识揭示了人自身存在的有限。也就是说,本体作为绝对存在,是超越有限存在的无限概念,是不能被对象性意识绝对规定的绝对无限本身。存在者总是具体的实存,而本体论所论及的本体并不是具体的存在者,不是诸种存在者之一,而是绝对者。本体论不仅抽象掉经验中的时间性和空间性,将存在还原到不能再还原的绝对存在,也就是非但不在时间空间的关系中,而且也不在任何关系规定当中的绝对存在。这个绝对存在被看成现实世界的最终和最后的基础,世间万物都由这个基础产生,并在这个基础上发展和变化。本体论寻找世界的绝对基础和绝对原则,贬低和排斥多元性、差异性和不确定性。本体论论及绝对存在及其绝对原则,将关于绝对存在和绝对原则的认识看成绝对真理,即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的绝对知识。哲学作为揭示绝对真理的观念活动,研究思考的是普遍性的绝对理念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本体论是绝对主义思维方式的典型形态。真正说来,并不是世界具有绝对本体,而是人以一种特殊的绝对性思维方式理解世界,观念地建构了把握世界的本体概念,而本体概念被实体化为绝对的存在本身。在这个意义上,本体是绝对主义思维方式的结。在本体论中,人以自身的相对有限性思维抽象出无限的绝对概念,它既是由有限性思维构成然而又超出了有限性思维的把握。事实上,本体论中的绝对本体及其真理是只是观念抽象中的绝对想象,将人类有限的思维和认识绝对化了,因此是一种认识上的独断论。这种本体论的绝对主义思维常常成为具体生活中专制主义的思想根源。
本体论蕴含的抽象主义、本质主义和绝对主义三种思维方式,我们统称为形而上学的思辨思维。本体论作为传统形而上学的基础构成部分,是形而上学思辨思维的集中体现。因此,我们有时也有本体论形而上学或者形而上学本体论的用法。这不过是说明了本体论及其思维方式的内在同一性。特定的思维方式构成了相应的概念及其思想体系。对本体论体系的反思当然涉及到对这一理论体系内含思维方式的反思。只有超越形而上学本体论思维方式,才可能超越有这种思维方式构建的本体论哲学体系,以新的思维方式构成新的存在哲学体系。在超越本体论及其思维方式的意义上,一种后形而上学的存在概念才是可能的。后形而上学的存在概念认为,本体论意义上的存在实际上是抽象思维的观念论残余,是抽象主义、本质主义和绝对主义思维的结果。在后形而上学的存在论视阈中,存在就是经验中存在的具体,就是展开的现实过程,在现象之上、之先、之外没有作为绝对普遍、绝对本原和绝对本质的存在本身,存在只是现象,或者说存在只是作为现象存在。在后形而上学思想中,历史唯物主义代表了一个重要环节,对开启后形而上学思想视阈发挥了本质性的作用。
本体论是由抽象主义、本质主义和绝对主义的思维方式构成的哲学形态,是绝对主义世界观系统化理论化的哲学表达。许多重要文明大都经历了这种绝对主义思维方式占主导地位的历史阶段,只是在以古希腊为开端的西方文明中,这种思维方式更成建制、更为发达,因此形成了本体论哲学形态而已。本体论及其思维方式标志着人类思想的进展并最终成为人类思想的桎梏。当代哲学的本质任务就是让思想走出思辨本体论及其抽象主义、本质主义和绝对主义的思维方式,为反对绝对主义和独断主义的思想禁锢开辟道路,走进后形而上学的思想视域。在这条道路上,历史唯物主义具有先锋意义,并且至今仍然保持着理论的独特性和优势。历史唯物主义概念的使用存在着争论,但是无可争议的是历史唯物主义是在反思和批判思辨本体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超越形而上学本体论及其思维方式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出发点和根本任务。关于这一根本的思想立场,我们可以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经典文本看到。
马克思和恩格斯多次批判传统哲学是思辨哲学,是脱离现实的思辨抽象。在早年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批判抽象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本体论时就曾经指出:“任何极端都是它自己的另一个极端。抽象的唯灵论是抽象的唯物主义;抽象的唯物主义是物质的抽象唯灵论。”也就是说,本体论的本体概念是极端抽象的产物,不管是唯物主义的本体论还是唯心主义的本体论都是抽象主义思维方式的结果。现实世界并没有一个作为其本原的绝对在先的创造者和推动者。本体论先假定世界不存在,然后追问世界是如何被产生出来的,而在马克思看来,“自然界和人通过自身而存在”,并不是被神秘的本体创造和产生出来的,“谁产生出第一个人和整个自然界”的问题本身是抽象的产物,放弃了思辨的抽象,也就放弃了这种抽象的问题。马克思曾经明确地指出,抽象的绝对同一性的存在物实际上是“非存在物”,“是一种非现实的、非感性的,只是思想上的即只是虚构出来的存在,是抽象的东西。”在《哲学的贫困》中,马克思批判抽象主义时又说:“形而上学者认为进行抽象就是进行分析,越远离物体就是日益接近物体和深入事物。这些形而上学者说,我们世界上的事物只不过是逻辑范畴这块底布上的花彩;……既然如此,那么一切存在物,一切生活在地上和水里的东西经过抽象都可以归结为逻辑范畴,因而整个现实世界都淹没在抽象世界之中,即淹没在逻辑范畴的世界之中,这又有什么奇怪呢?”在抽象的形而上学中,没有真正的现实,只有非现实的抽象概念之间的相互关系。本体论论及的不是现实,而是没有时间和空间规定的绝对范畴,现实经过抽象之后得到的概念残余物被当成了真正的存在,而现实反倒是非存在。这就是思辨本体论的形成机制和最后的思想结局。
在马克思说看来,应该告别这种思辨的本体论形而上学,重新确立思想的对象和科学的思维方式。马克思和恩格斯明确要求哲学从思辨天空回到现实的大地,回到真实的现实生活。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在思辨终止的地方,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的实证科学开始的地方。”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对思辨哲学的这种批判中确立了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视域,既实现了思想对象的转变,也实现了思想方式的转变。历史唯物主义从概念的思辨回到生活现实,将现实存在概念作为思想和理论研究的对象,与此同时,它批判思辨本体论的思维方式,确立了一种新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原则。我们认为,历史唯物主义实现的这种双重变化真正开启了超越思辨本体论及其思维方式的后形而上学思想视域。在后形而上学的思想视域中,存在概念不再是指思辨本体论的意义上的绝对普遍、绝对本原和绝对本质,而是人们对象化活动过程中展开的世界;另一方面,思维的基本方式也不再是抽象主义、本质主义和绝对主义,而是立足于生存实践的社会性和历史性思维。我们用两个基本命题来揭示历史唯物主义实现的这种影响深远的思想变革。
第一个是社会历史成为存在范畴。历史唯物主义告别了传统本体论的问题框架,不再以抽象主义、还原主义和本质主义的思维方式把握世界,存在不再被理解为脱离了自然和人的抽象绝对,而是现实的展开过程和展开状态。因此,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对象不再是抽象存在及其逻辑,而是由生活实践构成和展开的社会历史。社会历史是实践在物性世界中建构的超越物性世界的存在领域和存在过程。在此意义上,社会历史作为实践中的展开过程和展开状态成为基本存在范畴。存在不再指向抽象的绝对者,也不是指某种具体的存在物,而是多元差异的事物在人的对象化过程中的展开。在历史唯物主义这里,社会历史就是人的存在作为共在的展开状态和展开过程。历史唯物主义以社会历史作为思想理论的对象,瓦解了思辨本体论存在之为存在的本体概念,开启了一种新的存在论视域。在这一视野中,不仅社会历史成为存在范畴,成为研究对象,而且存在和存在范畴都受到人类实践的中介,因此社会性和历史性就具有了基本的存在论意义。
第二个是社会性和历史性成为基本的存在论范畴,也就是社会性和历史性成为世界观意义上的方法论范畴。历史唯物主义不再以抽象主义、本质主义和绝对主义的方式理解世界,不再追问绝对存在和追求绝对真理,而是在对象化实践关系和过程中理解和把握世界,因此要求社会地、历史地看待事物和关于事物的意识,强调存在物和存在意识受到生存实践活动中介的相对性和有限性。社会性意味着在社会生存空间关系中看待事物,揭示事物和观念的空间相对性和有限性,从而把握事物真实的具体存在。存在概念不再被看成是离开社会空间的绝对普遍,而是多元差异的存在者在社会空间中现实展开。存在者的存在不是自在的规定性,而是它在社会空间中形成的特定关联和特定性质。同样的,历史性意味着在人类实践的时间维度中理解事物及其概念,而不是抽象掉时间性试图通达抽象的世界本原。那个本原作为非时间的绝对端点事实上只是无。历史唯物主义强调在具体的实践关系中把握事物的历史性规定及其变化,揭示事物自身及事物之间在历史时间中的同一与差异,确定性与流动性,把握联系与变化。历史性思维坚决反对无历史的抽象同一性或者抽象异质性,要求在历史的辩证总体中把握事物的具体性。
社会历史成为存在范畴和社会历史性成为存在论范畴是同一个过程,就像本体论的存在概念和本体论关于存在的思维方式是一体的一样。以生存实践为基础的社会历史成为存在范畴,意味着社会性和历史性必然成为基本的方法论原则。存在被理解为存在者在社会空间和历史时间的具体展开,意味着被把握到的存在总是社会和历史中多元差异的具体存在,是具有社会性和历史性的具体存在者的存在。社会性和历史性思维体现了对象性关系中的差异性、多元性、特殊性、流动性、可能性等,而不是抽象的同一、静止、永恒、确定和自在。存在者在社会历史中成为有意义的存在者,存在者的存在是社会性的、历史性的存在。所以,对历史唯物主义来说,自然是历史的自然,社会的自然。历史唯物主义不在社会性和历史性之外讨论自然本身的自在存在,不被中介的自在自然只是在观念中想象的存在,它不是现实存在。这当然不是说自然物质世界本身不存在,而是说现实的自然及其概念是由人的认识和实践中介的。认识自然不是确认自然自身的客观实在性——这还只是一个抽象的规定,而是把握自然在社会历史中属人的存在,由此需要把握由人的对象性意识构成的自然观的历史变化,把握由人的对象化实践构成的人与自然之间存在关系和存在状态的变化,并且还要把握这种对象性意识和对象化实践在历史中展开的辩证过程。总之,历史唯物主义以社会性和历史性为基本的方法论原则,彻底颠覆了抽象主义、基础主义和本质主义的思维方式,体现了以历史实践为基础的具体性、有限性和过程性的思维特征。
通过历史唯物主义的存在论变革,存在之为存在的本体概念及其思维范式被彻底瓦解了,存在论不再是关于存在之为存在本身的理论,存在不再被理解为抽象的绝对本体,而是实践为基础的现象和现实,是具体实践关系中展开的状态和过程,在作为现象展开的状态和过程之外没有存在本身存在。在这样的意义上,存在就是现象。现实和现象就是具体时间和空间中呈现的状态和过程。存在不再是指存在者,不再是指实体,更不是单纯指一种自己存在的实体,而是以实践为基础展开的状态和过程。人不仅在实践中观念地把握存在,而且通过实践展开具体的存在过程和存在状态。这种不同于传统本体哲学的后形而上学存在概念,我们称之为以实践为基础的能在概念。存在和存在概念都是历史性的,它们并不是完成了绝对存在和绝对真理。这样一来,实践性、社会性、历史性、时间性、相对性、有限性等被纳入了存在论范畴,成为基本的存在论意识,对存在的把握走向了现实。这就是《德意志意识形态》提出的目标,思想从思辨的天空回到了现实大地,从绝对的观念抽象回到了经验现实。思想不再将揭示没有时间和空间规定的绝对真理作为任务,而是变成了对现实的存在之思。对于历史唯物主义来说,这个现实就是作为生存实践之展开的社会历史,就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本身,关于现实的思想就是一种在实践中展开着的对象性意识。在这样的后形而上学思想思域中,坚持“实事求是”思想原则的历史唯物主义必然反对绝对主义和独断论,以一种历史性的眼光看待事物和历史唯物主义本身,为打碎思想禁锢的开放精神提供理论前提。
(发表《教学与研究》2020 54 (3): 6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