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军 | 论自由个性的显现——基于《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的研究
日期:2023-02-02
[ 摘要 ] 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中,马克思对自由个性显现的理解与社会形式的三阶段理论息息相关。沿着“自我异化的扬弃同自我异化走的是同一条道路”的逻辑,马克思揭示了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生产方式对个性的压制过程,即“物的胜利”的历史进程,但同时也借此论证了自由个性由潜藏到显现的必然逻辑和现实道路。在以交换价值为目的的劳动和交往体系中,与其说第二阶段即以物象为基础的人格独立性为第三阶段即自由个性准备了物质条件,倒不如说自由个性在第二阶段就地起步便开始了自身的显现过程。由此,自由个性在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中才可以说是以历史唯物主义的方式为自身奠定了基础。这对于我们进一步把握人类文明形态发展的历史进程与可能空间提供了理论上的启示。
[ 关键词 ] 自由个性 交换价值 劳动 交往
[ 作者简介 ] 黄志军,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 100872)。
[ 基金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政治经济学批判与人的存在方式研究”(20BZX008)阶段性成果。
如果仅仅把《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以下简称《手稿》)的主题定义为马克思对货币和资本的本质及其产生的研究,那么这种定义是远远不够的,因为这将导致对《手稿》理论精神把握的偏差。当然,从它的主要内容来说,“货币章”和“资本章”确实是以对货币和资本的内在规定及其表现形态为对象的,但是自由个性的显现却是马克思从对货币和资本的必然产生及其历史发展中推论出来的最高级社会形式。它是人类文明形态发展最高阶段的表现,对于人类社会未来的发展进程极富启发性。也正因为如此,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才称得上是历史唯物主义的,进而也才能够充分彰显这种批判所具有的至高道义力量。
那么,问题在于马克思是如何论证自由个性的显现的?或者说自由个性的显现是如何以历史唯物主义方式呈现出来的?可以说,对该问题的解答是《手稿》的重要思想任务。与把自由个性的显现纯粹当作社会形式第三阶段的产物①不同,也和认为自由个性的显现与社会形式第二阶段中“物的胜利”相分离的观点②不同,本文认为《手稿》对自由个性显现的论证是沿着“自我异化的扬弃同自我异化走的是同一条道路”[1](P78)这一逻辑来展开的,也就是说,自由个性的显现与社会形式第二阶段中“物的胜利”走的恰恰是同一条道路。具体而言,它是在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生产方式中实现的,因为以交换价值为目的的劳动和交往虽然使“物”取得了对独立个体的压倒性胜利,但是也不要忘了“物”正是借助于个体自身的需要、享受、才能、素质、生产力等的提升才能取得如此这般的胜利。反过来说也是成立的,即个体正是在“物”取得胜利的过程中将自身的能力体系、需要的多样化、关系的全面性和社会物质变换等提升至有史以来的最高水平。质言之,“物的胜利”塑造和陶冶了现代人的自由个性。
一、以交换价值为目的的劳动对自由个性的塑造
关于《手稿》的社会形式三阶段理论,最令人印象深刻之处在于第二阶段,即以物象为基础的人格独立阶段。在那里,个体的人格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全面的异化,成为物象的“奴隶”,堕落到了极点,所以根本看不到人的一丝尊严。尽管马克思在此为自由个性的显现给人们留下了想象的空间,即第二阶段为第三阶段创造条件,却并没有对这个条件是什么给予明确的说明。在一般的见解中,这里所创造的条件指的就是物质条件,即第二阶段的物质生产力被第三阶段所继承,进而以此为基础,第三阶段才能实现自由个性。③ 这种见解深刻地把握到了实现自由个性的基础,但是没有看到或者根本否认第二阶段对个性的塑造。如果把第二阶段直接等同于资本主义社会的话,这种否认可以被理解为一种掺杂着意识形态的认知。然而,如果剥去这种意识形态的外衣,第二阶段事实上是以交换价值为目的的劳动和交往的阶段,即所谓的市民社会阶段。倘若这种说法成立的话, 那么马克思对该阶段中“物的胜利”的论证是非常充分的,但是对于该阶段为自由个性创造了哪些条件却是有待挖掘和阐释的。由于马克思认为在第二阶段便开始形成了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要以及全面的能力体系,所以那种认为第三阶段只是从第二阶段继承物质生产力的观点是不够全面的。由此,我们在此面临的任务便是阐明马克思基于以交换价值为目的的劳动对个性的塑造。
何谓以交换价值为目的的劳动?在《手稿》中,马克思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整个生产制度。随着只具有使用价值的产品转化为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相互对立但又相互依存的商品,交换价值开始全面“战胜”使用价值成为商品的本质规定,从而它不仅取得了一个在物质上和商品相分离的存在,而且使得这种存在越来越成为生产的直接对象。也就是说,交换价值取代第一阶段中的使用价值,而直接成为劳动的目的;这种劳动不是以物本身的有用性作为目的,而是以交换价值或社会财富即支配他人活动的权力为目的。在这个意义上,交换价值实质上所表征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一方面,对于每个个人来说,他必须把自身的劳动及其产品转化为交换价值, 通过这个中介它才能在事后的意义上即被他人以购买的形式承认之后,才能确认属于他自己的那一部分劳动;另一方面,他也只有通过所取得交换价值才能满足自身的需要,才能以支配他人劳动或产品的形式来满足自己特殊的需要。
所以,交换价值作为人与人交换的中介必然会成为每个个体劳动的目的。这是第二个阶段中劳动的主要社会性质。“个人的产品或活动必须先转化为交换价值的形式,转化为货币,并且个人通过这种物的形式才取得和证明自己的社会权力。”[2](P108) 在马克思看来,这种以交换价值为目的的劳动证明:一是个人为社会即为他人的需要而劳动,而且他也只能在这种社会关系中劳动。二是个人的这种劳动只有通过交换价值才能成为一般劳动,而不是像它在共同生产基础上便可以直接作为一般劳动。显然,这种劳动一般被认为是对一切个性和特性的否定,马克思对此也有诸多论证,在此不再赘述。但需要指出的是,交换价值对个性的否定是对以孤立个体为单位的劳动特性的否定。在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生产制度中,一种全新的个性将会从中滋生出来并显现自身。
以交换价值为目的的劳动创造出一个普遍有用性的体系,使得社会成员而非孤立个体取得对自然界和社会联系的普遍占有,这是全新的主体④和个性形成的基础。当然,对自然界和社会联系的普遍占有是以共同生产的方式表现出来的,它是对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生产方式的否定。马克思认为:“在交换价值的基础上,劳动只有通过交换才能被设定为一般劳动。而在共同生产的基础上, 劳动在交换以前就会被设定为一般劳动。”[2](P122) 在以交换价值为目的的劳动中,个人的劳动从一开始就是特殊劳动,不是一般劳动,它需要而且必须借助于交换价值这一中介成为一般劳动才能使自身持续下去。所以,个性在其中是以否定性的方式存在的,是为了成为抽象的普遍性而作出自我牺牲的个性。但是随着普遍有用性体系作为普遍占有的基础而显现,在共同生产中个人的劳动一开始便是一般劳动,这既表现在个人劳动作为一般劳动的环节而存在,也表现在个人劳动这种预先具 有的共同性早就决定了对产品分配的参与和消费。
在这个意义上,全新的个性才能从以交换价值为目的的劳动中显现出来,它不再是否定性的,而是肯定性,即实现了个性与普遍性的真正同一。如马克思所言:“要使这种个性成为可能,能力的发展就要达到一定的程度和全面性,这正是以建立在交换价值基础上的生产为前提的,这种生产才在产生出个人同自己和同别人相异化的普遍性的同时,也产生出个人关系和个人能力的普遍性和全面性。”[2](P112) 此外需要说明的是,那种被以交换价值为目的的劳动所否定的个性是以直接形式的劳动为基础的个性,是个性最初的、直接的形式,而建立在共同生产基础上的个性则是丰富的、普遍的个性,它是个人劳动能力、个人社会关系的真正显现。因为全面发展的个人的劳动能力和社 会关系成为他们的共同能力和共同关系,即个人不再外在于这种生产体系,不再受它的控制,而是能够参与其中并成为这种体系的控制者。
随着大工业和机器的现代化应用,直接形式的劳动即直接劳动时间的量不再成为交换价值的尺度,现实财富的创造更多地依赖于科学和技术水平的普遍提高和进步,以往那种以劳动时间和耗费在商品中的劳动量为尺度的交换价值将历史性地被扬弃,也就是说必要劳动时间不再是价值、财富的尺度,它被压缩到最低的限度,这导致个人可自由支配的时间最终成为财富的尺度。显然,这是个性自由发展的时间保证和空间条件。对此,马克思指出:“于是,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生产便会崩溃,直接的物质生产过程本身也就摆脱了贫困和对立的形式。个性得到自由发展,因此,并不是为了获得剩余劳动而缩减必要劳动时间,而是直接把社会必要劳动缩减到最低限度,那时,与此相适应,由于给所有的人腾出了时间和创造了手段,个人会在艺术、科学等等方面得到发展。”[3](P101)
在马克思看来,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生产体系的崩溃,以及与此相伴随的个性得以自由发展,是由于资本在无限制追求利润的过程中出现的必然悖论。在追求最大利润的生产一端,资本必然会把劳动时间压缩到最短,这样就必然创造出更多的剩余时间,而要做到这一点,资本只有不遗余力地开发和应用科学和自然界的一切力量,同时改造社会结合和社会交往的方式以发挥其最大力量,从而使劳动时间不再成为财富创造的尺度;这样一来,身处以交换价值为目的的劳动中的劳动者便获得了解放的条件;在另一端即当资本通过上述方式创造出巨大财富后,要将其转化为收入囊中的社会财富时,它又要想尽办法用劳动时间作为尺度来衡量这些财富。如果说第一方面主要是通过生产力的提高来实现的,那第二方面则是主要通过控制社会关系来实现的。于此,资本在财富生产和实现过程中所采取的这样一种双重标准,必将导致它自身的毁灭,而在这个过程中得到改造和提高的生产力和社会关系则是炸毁它的物质条件。
以交换价值为目的的劳动为丰富的个性的形成创造物质要素,从而也使个性的劳动不再表现为资本与劳动对立境遇下的雇佣劳动,而是表现为个人活动本身的充分发展。这样一来,以交换价值为目的的劳动最后将发生倒转,即劳动的目的不再是为了追逐交换价值,而是为了实现个性的自由发展。马克思认为:“资本作为孜孜不倦地追求财富的一般形式的欲望,驱使劳动超过自己自然需要的界限,来为发展丰富的个性创造出物质要素,这种个性无论在生产上和消费上都是全面的,因而个性的劳动也不再表现为劳动,而表现为活动本身的充分发展”。[2](P286)也就是说,由于资本无限制地追求财富的本性使然,人们需要的范围和形式不断被扩展,超出其自然需要的程度,从而以历史形成的需要为基础,丰富的个性在其中得以滋养和生成。“同样要发现、创造和满足由社会本身产生的新的需要。培养社会的人的一切属性,并且把他作为具有尽可能丰富的属性和联系的人,因而具有尽可能广泛需要的人生产出来——把他作为尽可能完整的和全面的社会产品生产出来(因为要多方面享受,他就必须有享受的能力,因此他必须是具有高度文明的人)——,这同样是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的一个条件”。[2](P389)在这种情况下,劳动从以交换价值为唯一目的的狭隘性中摆脱出来,开始为劳动者自身个性的丰富和全面发展而表现自身。劳动目的的这种倒转,使得劳动者的个性在交换价值的世界体系中成为最终的胜利者。至此,社会财富不再表现为交换价值,而是表现为人的自然力或人对自然力的充分发展,也表现为人的天赋的绝对发挥,是个人的需要、才能、享受和生产力的普遍发展。
个人在以交换价值为目的的劳动过程中所造就的普遍的勤劳、严肃的劳作和科学的训练等现代人的类特性,将成为自由个性的积极内涵。首先,在这个劳动过程中,资本为了积累更多的交换价值会要求工人在数量上延展生产行为,从而造就普遍的勤劳。从最初的形式来说,勤劳并非工人与生俱来的特质,但是在资本的严格纪律和强烈致富欲的驱使下,工人不得不以勤劳的方式来表现它的历史使命,但是一旦这种特质经历世世代代地沉淀下来,那么它就会成为共同生产中的劳动个性,即类特性。当然,这种勤劳不是散漫式的忙忙碌碌,而是在生产力发展发达到一定程度后,即使有很多工作被物、机器替代以后,它依然在满足个人的社会需要的限度内表现出来。其次,同样在这个劳动过程中,由于资本对利润最大化的需要,工人的劳作与田园诗歌般浪漫式的耕作不同,它采取了与大工业的生产方式相适应的形式即严肃和紧张的形式。实质上,这种严肃和紧张的劳作是在质上为增加交换价值而作出的。在以交换价值为目的的劳动被扬弃时,即真正自由的劳动也必须以这种严肃劳作的个性为条件。马克思认为,“这种劳动不是作为用一定方式刻板训练出来的自然力的人的紧张活动,而是作为一个主体的人的紧张活动,这个主体不是以单纯自然的,自然形成的形式出现在生产过程中,而是作为支配一切自然力的活动出现在生产过程中”。[2](P616)最后,随着以交换价值为目的的劳动把必要劳动时间压缩到最低限度,必然使自由时间增加,个人通过对自由时间的占有和利用以充分发展自身,从而又作为新主体参与直接的生产过程,或者说反作用于劳动过程。“对于正在成长的人来说,这个直接生产过程同时就是训练,而对于头脑里具有积累起来的社会知识的成年人来说,这个过程就是[知识的]运用,实验科学,有物质创造力的和对象化中的科学。”[3](P108)事实上,这种科学的训练和应用在真正自由的劳动中也是必不可少的,而且它也必将内化为一种劳动个性。当然,在马克思这里,此时的个人是以阶级的面目出现的,而非孤立的个体。所以,经受科学训练的劳动个性在本质上是社会个性。
二、以交换价值为目的的交往对自由个性的陶冶
以交换价值为目的的交往关系是整个资本主义体系的基本规定之一。从人格之间的交往过程来看,在马克思所陈述的社会形式三阶段中,第一阶段是人格依赖阶段,这里的人格依赖关系不是一般意义上纯粹的人格关系即人格与人格之间的直接交往关系,它们之间的交往中介是物象。所谓的人格依赖关系实质上是、同时也表现为物象关系,只是这种物象关系在一开始是在狭小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具有狭隘性,所以才表现为类似人格那样的关系。可以说,这是在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交往关系还未发达的时期,人格关系的历史性表现。第二阶段是以物象为基础的人格独立阶段,这里的人格独立不是指每个人格可以不依赖其他人格,甚至不以其他人格的意志为转移,而是指每个人格作为平等的商品交换者可以不借助于脸面或特定的关系进行等价交换,他们扯去了一切个性的面纱,只是精于算计的商品交换者,从而对他人的脸面漠不关心。这是在交换价值较为发达的时期人格关系的表现。在望月清司看来,上述两个阶段的区别在于:“所谓人格的依赖关系就是脸面和关系还起一定中介作用的物象的依赖关系,所谓物象的依赖关系就是脸面和关系不起作用的、以此为前提在互相承认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人格的依赖关系。”[4](P285)第三阶段即是自由个性阶段,在这一阶段,以物象为基础的人格独立的面纱被撕掉,每个个体以共同体成员的方式存在,作为个人的个人实现了自身。此时,交换价值已经被扬弃了。也就是说:“那些人格,即能够有意识地控制物象的社会关系的盲目运动规律,并能在共同体中运用价值规律的个人,现在终于从强制性规律中解放出来,他们不仅能够作为自由的个格相互依赖,而且还必须作为自由的人格相互依赖。”[4](P292)
从以上论述,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的社会形式三阶段理论的旨趣指向的是人格依赖的自我扬弃过程,即前两个阶段中事实上人格之间的关系受制于物象的统治,而不能自由交往,而到了第三阶段,以共同体方式存在的每个人格能够自主地控制物象的社会关系并为其所用。所以问题的关键是,在人格之间的交往中,人格摆脱或控制对物象关系依赖的程度是衡量自由个性发展的尺度,而人格对物象关系的依赖程度则表现为交换价值在人格交往中制约力量及作用的大小。马克思认为:“交换手段拥有的社会力量越小,交换手段同直接的劳动产品的性质之间以及同交换者的直接需要之间的联系越是密切,把个人互相联结起来的共同体的力量就必定越大。”[2](P107)而以交换价值和货币为中介的交换则是以生产者的个人利益的完全隔离和对立为前提的,正是这种完全地隔离和独立也造就了生产者之间的全面依赖,两者共同构成以交换价值为目的的交换的前提。其实,一旦交换价值作为人格之间交换的绝对目的和绝对中介时,它所拥有的社会力量便也是绝对的。此时,交换价值或货币与劳动者、劳动者的产品、交换者的需要之间的关系是淡漠的,商品交换中个人之间的联系完全是以交换价值为纽带而结成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物象的胜利、个性的堕落似乎是一种历史的必然。但马克思在《手稿》中给我们呈现出来的,不仅仅是物象的胜利,还有在物象取得胜利的过程中,在物象关系控制人格关系的过程中,人格关系也在生成反控制物象关系的力量,并以此为基础自由个性得以自我陶冶。
随着以交换价值为目的的交往行为的发展,受交换价值规律制约的盲目个人开始有意识地自主寻求对这种交往关系的控制和掌握。由此,个人从抽象统治中解放出来,但这里的个人不是独立行事的个体,而是以共同体成员的方式表现自身的个人。马克思指出:“在一切价值都用货币来计量的行情表中,一方面显示出,物的社会性离开人而独立,另一方面显示出,在整个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对于个人,对于所有个人表现出来的异己性的这种基础上,商业的活动又使这些物从属于个人。”[2](P110)因为在以交换价值为目的的交往中,完全的私人交换产生出普遍的世界贸易,完全的私人独立性产生出他们对世界市场的普遍依赖,分散的交换行为产生出代表集中的银行制度和信用制度,这样一种悖论式的发展模式,必然会导致独立的私人交换行为与普遍的世界市场之间矛盾和危机。对于身处其中的个人来说,随着对世界市场的依赖越是普遍,他自身的异化程度也就越完全。于是,马克思认为人们便会产生掌控它的强烈需要,并为此付出行动。这些行动包括:对行情表、汇率的掌握,商业信息的互通,交通工具的发展,对商业行为的普遍统计,等等。显然,这些行为本身以及其所借助的中介工具已经超越了身处其中的个人界限。个人正是通过这样一种方式来获悉世界市场的普遍情况,从而能够作出相应的判断,使自身的活动能够与掌握的情况相适应,力图使自身能够从这种普遍的异化中挣脱出来。于此,我们很容易想起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三条中所讲的:“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5](P500)在这个意义上,现代世界的统治越是抽象,个人摆脱它的努力和方式就越是能够使个人本身具备普遍的个性。因为偶然的个人虽然能够偶尔做到这一点,但是绝大多数的个人没有办法做到,所以最终由此形成的个性必然是普遍的。这显然由个人对世界市场的普遍依赖所决定。马克思提醒我们,不能把物象的依赖关系理解为个性自然的、内在的联系,它是个人历史发展的产物,人格关系以物象关系的形式表现出来,不是要说明个人要从这种条件出发去开始社会生活,而是说明个人还处于创造自身的社会生活条件的过程中,我们不能将这种条件当作前提来接受。
以交换价值为目的的交往所遵循的是等价交换原则,即在上述第二个阶段所阐述的,人格之间的关系不再以脸面作为中介,各自对对方的脸面也是漠不关心,而是以交换价值作为中介,实行平等和自由的交换。“如果说经济形式,交换,在所有方面确立了主体之间的平等,那么内容,即促使人们去进行交换的个人和物质材料,则确立了自由。可见,平等和自由不仅在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交换中受到尊重,而且交换价值的交换是一切平等和自由的生产的、现实的基础。”[2](P199)显然,这里的人格是隐去了他们在现实生活中各种具体的社会脸谱,而是只就商品交换行为中的交换者而言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以交换价值为目的的交往所造就的人格之间的平等,以及交换内容的自由,只是存在于交换的形式之中,尽管它是一种形式的普遍性。但是,我们所要强调的是一旦随着世界市场的普遍展开,那么在世界范围内,这种形式上的平等和自由对于自由个性的形成是具有历史意义和世界意义的。马克思认为以物象关系依赖为基础的人格之间的平等和自由,与古代世界的自由和平等是对立面,因为古代世界的自由和平等是以交换价值的欠发达为基础的,它们只能在狭小的范围内表现自身,而且一部分人的自由和平等,也同时意味着另一部分人的不自由和不平等,而现代世界的自由和平等是以发达的交换价值为基础的,它们以形式的普遍性存在于由世界市场占据的地方,并且是对一切人、每个人而言的自由和平等。就这一点而言,当这种平等和自由的制度以货币制度,进而被信用和银行制度所确定下来后,它们就不再是虚幻的。正如历史的发展所表明的那样,身处其中的每个个体虽然受着货币、信用和银行的抽象统治,但是由此所激发的自由和平等的文化基因已经对人的全面发展产生了不可逆的实践效应。
以交换价值为目的的交往的最高阶段是把劳动能力作为商品、作为交换的对象,来与其他商品进行交换,这就要求参与其中的劳动者把自身劳动能力的提高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来对待。在直接的劳动形式下,劳动者要把自身劳动能力放到市场上当作商品来出售,那么他显然就要在与其他劳动能力的竞争中获得优势,进而能够完成“惊险的跳跃”。但是在一般的劳动形式下,劳动者包括他的竞争者不再是以直接的劳动能力形式加入生产过程中,而是以现代生产组织的方式参与商品的生产,所以他就必然会根据生产组织的要求来提高自身的劳动能力。劳动能力的提高作为现代生产要素的基本竞争力由此而确定下来。在马克思看来,劳动者作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基本要素,同时也是这种生产过程的最终结果,“生产过程的条件和对象化本身也同样是它的要素,而作为它的主体出现的只是个人,不过是处于相互关系中的个人,他们既再生产这种相互关系,又新生产这种相互关系。这是他们本身不停顿的运动过程,他们在这个过程中更新他们所创造的财富世界,同样地也更新他们自身”。[3](P108)在以交换价值为目的的资本主义生产体系中,个人更新他们自身的重要途径便是竞争。当然,在自由竞争中自由的不是个人,而是资本,但是竞争的主体却是个人或者是个人的才能。尽管马克思深刻地批判了把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竞争看成是自由个性的绝对形式的观点,但是需要指出的是,随着资本竞争跃向更高阶段,即趋向以物的能力代替人的能力时,个人才能的发展愈发显得关键,因为他们要在更高的程度来创造和控制物的能力。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以交换价值为目的的交往体系实质上是对劳动者的劳动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这一点是我们在考察自由个性的形成时所不能忽视的。
三、结语
沿着“自我异化的扬弃同自我异化走的是同一条道路”的逻辑,马克思在揭示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生产方式压制个性的同时,也必然将目光投向自由个性的历史空间。进一步而言,一方面,在现代劳动通往共同生产的道路上,人类开始获得对自然界和生产力的普遍占有,并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在资本追逐利润与压缩劳动时间这种悖论式发展的境遇中,将必然导致可支配的自由时间的不断增加,劳动将表现为人类活动的充分发展,进而诸如普遍的勤劳、严肃的劳作和科学的训练等现代人的类特性会成为自由个性的积极内涵。另一方面,在以交换价值为目的的交往体系中,个人以共同体的方式产生出反控制这种体系的力量,穿越受交换价值规律盲目统治的黑暗隧道,并将在其中获得的形式上的自由和平等,以及通过竞争而提升的劳动能力本身,作为自由个性普遍发展的可能条件。正如马克思所言:“生产力——财富一般——从趋势和可能性来看的普遍发展成了基础,同样,交往的普遍性,从而使世界市场成了基础。这种基础是个人全面发展的可能性,而个人从这个基础出发的实际发展是对这一发展的限制的不断扬弃,这种限制被意识到是限制,而不是被当作神圣的界限。个人的全面性不是想象的或设想的全面性,而是他的现实联系和观念联系的全面性。”[3](P541)从这个意义上说,随着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生产方式所内含的矛盾的历史性展开,自由个性的普遍发展所需具备的社会条件和可能空间才会更进一步被打开。于此,人类应该更具耐心和主动性。
注释:
① 这种观点看不到第二阶段为第三阶段所创造的重要条件,当然也就看不到人作为世界的主体在第二阶段不断提升自己,进而迈向第三阶段的必然性和现实性。比如第二国际时期拉法格的“经济决定论”和“环境决定论”,过于强调客观的物质 生产对社会发展的决定性作用,而没有看到社会主体的能动性在物质生产方式中的生成,这是由于他不能够将马克思辩证法贯彻于历史唯物主义中的结果。
② 韩立新认为对于《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来说,从“货币章”到“资本章”,物呈现出主体性不断上升,人则呈现出主体性不断下降,直至丧失的过程。参见韩立新:《“物”的胜利——以〈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的〈货币章〉为中心》,《哲学研究》2017 年第 12 期。
③ 望月清司认为,对于习惯于教义体系的人来说,所谓“第二阶段为第三阶段创造了条件”只不过是资本家市民社会为社会 主义建设留下了物质生产力这一遗产,而实际上它是指社会主义中的人格依赖关系这一蕴含在未来社会中的人的理念。他 认为正是由此可以发现把世界史理解为市民社会史的“史论”对现代社会的现实性和真理性。参见望月清司:《马克思历 史理论的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9 年版,第 305 页。
④ 奈格里认为:“在新主体迅猛发展中,资本没有哪个部分不被摧毁。这个主体显示了巨大的力量,它带来了主观上的剧变,带走了所有旧事物的痕迹。过渡是一个完全持续的过程,完全建立于由最激进替代品所决定的空间。马克思超越了马克思。”参见奈格里:《〈大纲〉:超越马克思的马克思》,张梧等译,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1 年版,第 205—206 页。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 . 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 [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30 卷 [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31 卷 [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
[4] [ 日 ] 望月清司 . 马克思历史理论的研究 [M]. 韩立新译 . 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
[5]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 1 卷 [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原文刊载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2022 年第 10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