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洪 | 走向哲学繁荣:阐释和创造的“协奏”与“和鸣”
日期:2023-07-10内容提要
作为哲学研究的两种主要进路,阐释与创造的关系值得深入探讨。阐释能够呈现、孕育和激发创造;创造构成高水准阐释的条件,提升阐释质量,并为阐释提供方法。阐释和创造相得益彰地“协奏”思想乐章,推动哲学阔步前行。与此相反,无论阐释抑制创造,还是创造压抑阐释,抑或二者相互疏离,皆不利于哲学的发展。唯有促成阐释与创造“琴瑟和鸣”,哲学方能通达本真性繁荣。因而,在哲学研究中,阐释须自觉以创造为鹄的,趋向创造,创造亦当自觉以阐释为沃土,建基于阐释。在提升阐释与创造水准的同时,实现二者砥砺共进;在以阐释为“基调”的同时自觉以创造为“主调”。还应从更高的现实和哲学关系视角看待阐释与创造的联结,由“论从史出”走向“论从实出”。这是通达阐释与创造“和鸣”的基本要求与必由之路。“史”不仅是思想史,而且是现实史。现实及其历史构成哲学研究更深层的根基。
作为哲学研究的两种主要进路或方式,阐释和创造的实然、应然层面的关系,值得进一步考量。在哲学的历史长河中,它们的关系时常出现变换的情形。我们曾专门考察过创造与阐释这种“变奏”现象。无疑,“变奏”是哲学史上经常发生的关键性事件。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相对于容易引人注目的“变奏”,更经常出现的是阐释和创造的并存、互动与合作。二者的这种良性关系可称为“协奏”。有理由认为,虽然并不醒目,但哲学研究普遍而持久地上演这种“协奏曲”。事实上,正由于“协奏”总是出现,人往往习以为常而不加以注意。并且,相对于“变奏”,“协奏”更具基础性,且更可能助益哲学发展。高度和谐的“协奏”形成美妙的“和鸣”(“协奏”的最高境界),赋予哲学强劲的发展动力。希冀走向本真性繁荣的哲学研究,既需要以思想创造为鹄的的学术阐释,亦需要以学术阐释为基础的思想创造,进而需要阐释与创造的砥砺共进。因此,“协奏”或许较“变奏”更值得关注。不少研究者已经意识到了阐释与创造的这种辩证关系。当然,系统性的理论阐述尚待展开。“哲学需要哲学的理解,也需要非哲学的理解。”同论证一样,“隐喻、形象的强度、具有说服力的修辞”,也是发展哲学的方式。本文尝试借助“协奏”与“和鸣”这两个音乐上的术语,进一步论述阐释和创造在哲学研究中之应有关系,以期形成对此问题更为具体的认识。
一、阐释与创造“协奏”:哲学发展之道
协奏构成交响乐的基本规定,也是其奏出优美旋律的必要条件。虽然协奏不能确保交响乐一定悦耳,但没有协奏,交响乐一定不会成功,甚至根本不会出现。这一道理对于哲学上的阐释与创造同样适用。尽管阐释与创造的互动并不必然造就哲学的繁荣,但没有它们的互动,就不会有哲学的发展。而且,在这种“协奏”中,阐释与创造很可能形成这样的良性关系:阐释有益于创造,推进创造;创造亦有益于阐释,提升阐释。质言之,阐释与创造相得益彰、相互助力,发出美妙“和音”。
阐释呈现创造。诠释让先前的创造更为清楚地显示出来。研究经典著述的过程也是“宣传”的过程。有质量的阐释将原有的思想及其意义明晰地揭示,让后人更好地理解、吸收和超越,从而使先前的创造影响更大、更深远。哲学史上的经典著作,几乎没有不被反复诠释的。不少著作开始时没有多大“名气”,甚至默默无闻,但经过一段时间的有效阐发,其所蕴含的思想光芒得以显现,赢得自己应有的声誉。在杨朱、墨翟学说兴盛的时代境遇中,《孟子》经过较长时间才逐步开显出自身独特的价值,被认定为经典。哲学著述能够成为人们心目中的经典文本,总是得益于数量众多的诠释工作。在哲学论著海量生产且唾手可得的时代尤其如此。换个角度看,一些颇具质量的论著由于缺少足够阐释,没有赢得应有的重视,甚至至今依然“蒙尘”。这就尤为需要阐释性研究的“寻宝”工作。此外,为了让自己的新思想更好地被理解和接受,许多原创哲学家也时常对自己的论著做出解释。合理的“自我宣传”亦属必要。
阐释孕育创造。“通过哲学史的研究以便引导我们了解哲学的本身”,黑格尔关于哲学史意义的这一看法富有见地。为了有所创造,进而高质量地创造,研究者须系统深入地掌握哲学史——不仅是直接针对问题的分析史,而且是整个哲学史乃至思想史、观念史。“真正站得住的思想总是在与前人和同时代人的艰苦辩难和反复对话中建立起来的。”这种对话和辩难的过程也就是理解和解释的过程。有理由认为,创造总是以阐释特别是高标准的诠释作为前提。唯有这样的创造,才能成为拥有深厚根基的真正创造。否则,所谓的哲学创造一定是空洞乃至虚幻的。在此意义上,阐释构成创造的基础。在哲学史上,通过诠释他人思想而逐步超越前人、形成自己思想的例子并不少见。在这一点上,马克思的哲学批判表现得十分明显。批判也是一种诠释——批判性的诠释。诠释不仅需要肯定,而且需要否定;哲学既需要肯定性阐释,亦需要否定性阐释。在当前中国哲学界尤其如此。
阐释激发创造。传统并非过去的“死”的东西,而是传承至今并在一定程度上“统驭”着今人的活的东西。诚如黑格尔所言,传统“不是一尊不动的石像,而是生命洋溢的”。过往的哲学思想与哲学传统绝非静止的“木乃伊”,它们富有活力地刺激乃至冲击着后人的头脑和精神,特别是在“心有灵犀”的人们那里。伟大的哲学著述激励后世创新者的心灵,激荡他们探索真理的热情与勇气。真正的理解总是将激发创造作为内在环节。后人研读经典著作时,能够真切感受到那些伟大灵魂的精神劳作与思想智慧,进而为其所激励而投身新的创造。有理由认为,阐释不仅为创造提供基础,而且激发创造,为创造提供灵感。
创造构成更高质量阐释的条件。罗素说,要了解一个时代或一个民族的哲学,“我们必须在某种程度上自己就是哲学家”。伟大的思想并不总能轻松理解,更不可能以“白板”之姿深入把握。诠释学早就指出了“理解的前结构”“前见”在理解和解释中的关键作用。无思想的诠释者无法作出高水准的解读与阐发。高质量的阐释总是力图让自己拥有高水准的思想或者说新的更为合理的思想,甚至总是以之为基础。譬如,在当代阐释孟子“性善论”,就不能不考量“本质主义”与“反本质主义”的论争,进而带着对此论争的认识形成自己对于“人性”的新见解,甚至是更为合理的见解。否则,无以取得具有当代水准的阐释成果。创造还能激发阐释。在形成思想理论的过程之中及之后,哲学家们很自然地希望评点一番过往相关思想,乃至整个哲学史。例如,荀子“非十二子”,韩愈梳理“道统”,朱熹集注“四书”,施特劳斯阐释古典政治哲学,黑格尔、文德尔班和罗素写作(西方)哲学史,等等。
创造亦能直接提升阐释水准。诠释者需要在深谙哲学史基础上形成独立的乃至更高的思想,才能突破阐释过程中的思想瓶颈,让自己对前人思想的诠释真正切中要害,达至深刻。一些评析哲学史的著述之所以精彩纷呈,不仅是因为他们通晓哲学史,而且是因为他们已然确立自己的思想,并由其出发表述和评价前人的思想。施特劳斯在《什么是政治哲学》中对政治哲学史的评点就富有独到之处。有研究者甚至认为,哲学家们是先有了自己的哲学,才形成自己对哲学史的理解的。“每一个哲学家,必须先有了哲学,才有他自己的哲学史。”此言虽显极端,但一个哲学家形成了自己的哲学思想,的确有助于他从自己新打开的窗口理解进而解释过往哲学家的思想以至整个哲学思想史,从而做出新的有意义的阐发,提高哲学阐释的水准。杰出的哲学创造者往往也是优秀的哲学诠释者。讲究“述而不作”实际上却有伟大思想创造的孔子,正是其中典型。
创造性思想的诞生,还为高水准的阐释提供方法。凭借恰适的方法,人类活动方能达至高效。而方法时常源自理论。这正是“化理论为方法”。哲学阐释活动同样如此,需要诸多源于理论的方法。最为典型的,就是直接以理解和解释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哲学诠释学。“要确定应该如何阅读文本,人们必须比较各种不同样式的解释方式,以分辨哪一种方式最有道理。”科学的阐释方法源自创造性的诠释理论。“前见”“效果历史”“诠释学处境”“视域融合”等崭新思想,为哲学的阐释工作提供了较为系统的、更为合理的理论与方法。
正是由于此种辩证关系,阐释与创造在哲学发展史上往往相互交织,呈现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状态。哲学家们往往既有阐释,也有创造,他们或在阐释中创造,或在创造中阐释。翻开经典的哲学著作,不难看到,哲人们经常“夹叙夹议”,既阐释他人的理论,也阐发自己的见解,借助诠释前人思想提出自己的主张。韩愈在批评孟子、荀子和杨雄人性论的同时,提出自己的“性情论”。青年马克思通过考察伊壁鸠鲁原子论同德谟克利特原子论的差异,论证他当时推崇的个体精神自由。思想成熟后,马克思既继承又批判黑格尔的辩证法。对于胡塞尔的现象学,海德格尔也是持既承继又批评的态度。而后人对于海德格尔思想的开拓性研究同样如此。
阐释性经典往往由创造性活动铸就。中国古代大量的“注疏”“正义”,无不凝结着诠释者的思想智慧。马克思总是在批判旧哲学中创造和阐发自己的新哲学。许多原创性哲学家也有专门的阐释性著作。如韩非子撰《解老》篇和《喻老》篇,朱子作《四书章句集注》,雅斯贝尔斯和海德格尔均写《尼采》,等等。至于创造性哲学著作中的阐释性论述,更是汗牛充栋、举不胜举。可见,阐释与创造本是“一家”,正如学术与思想一样,只是“分工”有别而已。
从哲学的整个历史看,阐释与创造的关系也大体如此。主要从事创造的研究者,从其他学者的阐释性工作中汲取资源、磨砺思维,推进自己的创造性研究;而主要从事阐释的学者,亦从其他研究者的创造性工作中拓宽视野、吸收滋养,深化自己的阐释性工作。因此,哲学研究共同体中,时常形成阐释与创造的互动。而且,哲学的历史越是向前行进,就越是要求如此。在当代,一种新的哲学思想如果没有充分汲取他人的成果,就不具有充分的学术性,甚至可能不合学术规范;而一项阐释性工作如果没有高水准的哲学思想作为灵魂和前提,也不可能是高质量的。
雅斯贝尔斯强调,哲学是需要哲学史的,当代的思想可以从它与过去的关系勾勒出其思想的本质;但哲学史不可能没有自己的哲学思考而独立存在,只有哲学能理解以前的和现代的哲学是什么。这是对哲学史论关系的正确表达。概括而言,阐释能够为创造夯实基础,创造亦能为阐释提供条件。或许可以认为,阐释形成哲学研究的基石和底层,创造构成哲学研究的顶端与高层;阐释是根茎与主干,创造是花朵和果实。这构成二者的应有关系。当具有不同功能的阐释与创造在“各司其职”过程中形成上述良性关系时,它们之间的“协奏”就是和谐而美妙的。阐释与创造的这种“和鸣”,实质性地推动着哲学的发展,成就了哲学的阶段性发展与恒久性前行。
二、阐释与创造“对抗”:哲学发展之殇
可见,阐释和创造各有独特价值。阐释推动创造,创造引领阐释,它们的良性互动、互构乃至互进,构成哲学持久兴盛的路径。因此,实现进而保持阐释与创造的砥砺共进,成为哲学共同体不能不为之着力的方向。其实,在阐释和创造之间,经常出现创造性阐释和阐释性创造的“中间形态”。它们既是阐释和创造的必然结果,也是联系阐释与创造的必要纽带。哲学的发展最需要这样一种研究模式:(创造性)阐释—(阐释性)创造—再阐释与再创造,如此循环往复。明显地,这种良性的研究模式要求阐释和创造实现“协奏”以至“和鸣”。
然而,在哲学史上,阐释和创造的关系并不总是和谐的,它们也时常出现对立乃至冲突。创造压抑阐释、阐释抑制创造、阐释与创造疏远等情形,在世界各种哲学传统中皆时有出现,严重限制了哲学的推进与升华,成为哲学发展之殇。这也是值得在新的历史高度上的当代哲学研究者认真关注并从中汲取教益的事实。
在哲学研究中,有些问题具有相对确定的答案,至少回答的优劣较易分辨,高水准的解答能够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可。这些领域的理论比较容易实现“更新换代”。逻辑学、科技哲学等在这方面较为明显。与此不同,在另一些问题上,人们很难达成相对一致的共识,从而较难出现思想更替,如形而上学、伦理学、美学等。由此,在前一类问题的研究中,阐释较少、创造较多,研究者们不是很看重阐释,而更为注重创造;相反,后一类问题,需要较多的阐释,学术共同体也更看重阐释。当代英美学界和欧陆学界就一定程度地出现了此种差异。差异本身不是问题,但当差异走向分裂乃至对抗时,就不能不引发重视与反思了。
创造压抑阐释的现象并不鲜见,尤其在学术性不足的地域与时期。不少未受过严格学术训练或虽受过训练但没有将学术规范铭记于心的研究者,热情似火地投入“创造”,期望建构哲学体系从而“名垂青史”。恩格斯当年曾严厉批评过德国哲学的“大创造”景观:“最不起眼的哲学博士,甚至大学生,动辄就要创造一个完整的‘体系’。”这样的“创造”当然不能真正促成哲学的发展。20世纪80年代,中国哲学界亦有过类似的“大创造”时期。那时,琳琅满目的概念、命题、理论、学说乃至学科,在极短的时间内被创造出来。然而,真正推动了哲学发展,经得起历史检验者寥寥无几。甚至在学术性已有很大提高的今天,仍有人动辄就创造规模宏伟的体系哲学,认定自己一劳永逸地解决了人类世界的根本问题。事实上,黑格尔以降,一劳永逸的体系哲学已然丧失了必要性与意义。
阐释抑制创造的现象更为常见,特别是在创造力不足的时期与地域。在古罗马时期,研究者们主要致力于阐释古希腊哲学经典。在漫长的中世纪里,众多教父哲学家主要乃至唯一的工作,就是精细地钻研合乎教义的经典。在中国古代,这种现象更是多见。汉儒着力阐释先秦儒家经典。他们看重注解训诂,专注于文字考据而不重视义理阐发。在宋儒的反拨之后,清儒在研究方式和学术风格上又“复归”汉儒,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因此,梁启超先生激烈批评清代学术述而无作、学而不思,为思想最衰时代。在这些时期,共同的结果都是哲学思想的新生较为稀缺,没有达到本可以达到的高度。当哲学家、学派乃至民族的创造力下滑时,时常走向自我阐释,解释自己先前创造出的哲学。而这可能反过来导致创造力的继续下滑。德国哲学在最近30年中过度重视阐释,导致阐释压倒创造。有德国哲学教授竟说,我自己没有哲学,我是哲学家的仆人。结果,有影响力的新的哲学思想和哲学家日渐稀少。就此而言,德国哲学的确处于“危机”之中,甚至有愈陷愈深之虞。无疑,创造有时不仅需要他人的阐释,而且需要作者自己的阐释。这是为了让他人更好地理解和接受自己的新思想。但这种自我阐释不能超过合理的度,对于哲学家个体和共同体皆是如此。总体而论,在当代中国哲学中,虽有过热衷创造的阶段,但阐释在总体上盛于创造。尤其是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中国哲学研究也同德国哲学相似地形成了“阐释盖过创造”的格局,乃至生成了具有刚性力量的“阐释驱逐创造”机制。阐释构成研究的主导方式,而创造则日渐衰落与边缘化。
阐释与创造相疏离的现象亦时有出现。不少研究者从内心深处认定,只有自己的研究方式才是合理、有效的,甚至才是哲学研究的唯一方式,看不上与之有别的其他研究方式。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明显存在这一问题。对此,我们曾做过专门考察。另外,英美哲学研究范式与欧陆哲学阐释范式的支持者,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分离的倾向。现实表明,这些分离与疏远都不同程度地限制了哲学的更好发展。
合则两利,斗则俱伤。无论阐释抑制创造,还是创造压抑阐释,抑或阐释与创造相互疏远,都不可能实现哲学的发展和繁荣,甚至连高水准的阐释与创造亦不可得。在阐释与创造关系没有得到妥当处理的时期,哲学事业的发展总是受到较为严重的影响,从而步履维艰。事实上,古人早就认识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论语·学而》)。没有高水平的阐释,创造不可能通达高标准;反之亦然。缺乏阐释的创造是空的,缺失创造的阐释是盲的。这样的阐释和创造,对于哲学的本真性发展与繁荣十分不利,甚至可能造成令哲学研究误入歧途的“伪发展”“伪繁荣”。
阐释与创造之所以会出现不和谐音,是因为它们构成一对真实的矛盾。有矛盾就会有对立乃至冲突,斗争性是矛盾的基本性质。阐释和创造都可能走向极端,从而加剧双方的对立与冲突。在特定条件下,过度重视其中的一方,就会使之过于膨胀,脱离甚至压制另一方。无论是过于重视创造,还是过度看重阐释,都会导致对另一方的轻视、忽视以至漠视,从而造成“创造盖过阐释”或“阐释抑制创造”。当然,这只是在抽象的意义上谈论的。在现实中,实际的环境与条件更是尖锐地促成它们的分裂和对抗。
诸多因素均可能加剧阐释与创造矛盾的斗争性,甚至导致二者激烈的冲突乃至对抗。就外部环境而言,社会不让创造,研究者们就会走向阐释,社会只强调创造,研究者们就会轻视阐释。现实会刺激或迫使研究者趋于阐释或创造,从而放弃另一方。西方中世纪和我国清代研究者“皓首穷经”是此中典型。现实世界在哲学世界中打上自己深刻的烙印。就哲学研究自身而言,范式、传统、习惯等,都强有力地影响阐释与创造的关系。“述而不作”传统至今仍旧萦绕在我国研究者的心灵深处。共同体的研究范式、传统等具有很强的宰制性与形塑力,研究者个体不易越出主导性范式。挑战既有范式,必然遭遇反击。在哲学史上,没有一种新范式的诞生不经历激烈交锋。但即便如此,后人也不能过度沉醉于前人思想和旧有范式中,使之完全占据自己的头脑,而应勇于反思进而挑战不合理的范式。
作为当代的哲学工作者,我们对阐释与创造关系的考察,对于哲学研究史的梳理,不只是为把握其总体历程与基本逻辑,更重要的是为了获得启迪,以促成当代哲学的发展。基于阐释与创造上述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不难看出,哲学要通达本真性的繁荣,不能不深入把握进而恰当处理阐释与创造的关系,实现二者持续的相辅相成、砥砺携行,继而形成稳定的良性循环。真诚的哲学研究者不仅必须促成阐释与创造的“协奏”,而且应当进一步通达它们的“和鸣”,亦即将“协奏”的水准提升至较高境界,在“协奏”中实现“和鸣”。
我们曾指出“变奏”之于哲学研究与发展的意义。但值得注意的是,真正说来,能够切实推动哲学发展的“变奏”,是一种处于“协奏”中的“变奏”。因为,如果阐释与创造相互疏离或彼此较劲,那么,无论是阐释压倒创造,抑或创造盖过阐释,都无法给予哲学繁荣以真实力量,甚至可能沦为刺耳喧嚣。而在它们整体的良性“协奏”中,“变奏”切实地推动哲学的发展。诸多开拓性的哲学“革命”并非凭空出现,而总是在源远流长的人类哲学以及对其阐释中汲取智慧与力量。甚至,这种“变奏”本身可能就是一种“协奏”,更准确地说,是一种“和鸣”。从更广阔的历史视野看,相对于原有研究状态,创造或阐释的集中凸显,为哲学研究增添了新的元素与氛围,同先前的主导状态构成互补关系。事实上,无论“变奏”抑或“协奏”,指向的都应是阐释与创造水乳交融与“和鸣”。当然,“协奏”和“变奏”并不是相对的。“变奏”与“不变”的“平奏”相对,而“协奏”则与“独奏”“斗奏”对立。
三、阐释与创造“和鸣”的通达
那么,如何才能促成、保持进而持续提升阐释与创造的“协奏”,使之通达高度和谐的境界,从而实现二者的“琴瑟和鸣”?显然,这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作,需要艰辛的精神劳作方能达成。当中,有若干要点颇为关键,值得充分关注并积极展开。
阐释应自觉以创造为鹄的。有意识进而自觉地趋向创造,是高水准阐释的应有准则。哲学研究需要为创造而阐释,而非仅仅为阐释而阐释。只有把创造作为更高目标,阐释才能为创造提供更好的基础,发挥出更大作用。哲学家的目标“并不是解释其他哲学家的理论,……而是首先建构这样的理论”。的确,高水准的哲学研究应朝思想的方向用力。尽管是阐释性研究,但亦应以创造更高水准思想为导向,围绕思想创造展开自身,并有意识地为思想创造提供条件。唯有如此,方能更有力地推进哲学思想的发展。对思想家“适当的尊敬,就是充分运用他自己的成果,充分运用其他人在他的成果的基础上所取得的成就,以便努力超越他所做过的工作”。阐释并不只是为了正确解释前人思想,而是为了在前人开辟的道路上继续行进。高水准的阐释从来都不是停留于对过往思想的梳理与介绍,而是力图融入阐释者的心得与发现,期待有所丰富、创新和推进。中国古人虽有“述而不作”的传统,但其实往往是“述中有作”或“在述中作”。西方哲学更是注重“有述有评”,经常“在述中评”或“以评带述”。
创造应自觉以阐释为沃土。创造绝非凭空产生,总是以多种多样的条件为前提。在这当中,对前人思想的正确理解与深刻把握是最为基本的一项。不以阐释为基础的创造,不可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创造。高水准的创造总是自觉地建立在对过往思想的理解与把握上,通过汲取前人的思想智慧避开迷途弯路。海德格尔曾言,他的工作就是解释西方哲学(当然,这是在特定语境下夸张的说法)。此种解释的过程,既是创造的过程,也是吸收的过程。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我国的哲学研究对前人思想的吸收和超越还不够自觉。这从前提处制约了哲学思想的推进,构成当前哲学研究在学术性上最为严重的缺陷。在这一点上,哲学和实证科学呈现出较大差异。准确、全面地揭示前人已有研究的进展与局限,构成所有学术研究发展的基本前提。如若不能很好地做到这一点,势必限制高水准思想的创造和更高水平哲学的诞生。中国哲学研究不能不继续加强阐释。当然,更重要的是提升阐释的水准与效果,并积极吸收阐释的有益果实。
阐释与创造的良性“协奏”,要求每一名哲学共同体的成员(研究者、编辑者、管理者、评价者等)、每一个具体的哲学机构与组织,都以“主人翁”态度处理好阐释和创造的关系:既奋力提升阐释和创造的各自水平,也着力促成它们的相互助益;在阐释中创造并在创造中阐释,形成创造性的阐释和阐释性的创造。当然,“术业有专攻”,每个研究者都有充足理由在二者中“主攻”或侧重其一。而且,在特定情势下,哲学共同体也可根据实际需要,着重鼓励和推动某个方面。但于整个共同体而言,阐释和创造不可偏废。每名共同体成员都应有这样的意识:即使将自己全部精力用于阐释或创造,亦须对与之相辅相成的另一向度给予真诚的赞许和宽容,只要它是力求趋向高水准的;既努力成为“专家”,也力争成为“通才”乃至“大家”。对于当代哲学而言,这一点十分必要。自觉的个体和集体,还可依据长远的愿景和总体的情势,主动发现时下的短板和弱项,确立努力的方向与重点,促成二者的协调与平衡。唯有在这种高度自觉的努力中,哲学的发展才可能是高质量和可持续的。不过,阐释和创造的协调与平衡既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而需要反复协调、反复平衡,以奏响二者悦耳动人的“协奏曲”。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在谈论阐释与创造的“和鸣”时,亦当明确,良性的“协奏”在以阐释为“基调”的同时自觉以创造为“主调”。虽然阐释与创造都具有实质的重要性,但相比之下,创造更为关键。创造重于阐释,亦难于阐释。总体而言,创造新思想比解释旧思想更有价值。毫无疑问,阐释过往思想是有意义的,而且在特定情况下可能非常有意义。将一个被掩盖或埋没的思想及其价值揭示出来,让其真理光芒得以闪耀,让世人感受到它内在的魅力,使之发挥出本有的积极作用,是重要的学术贡献。不过,从前的思想,乃至任何思想,都不可能一劳永逸地解决人类所有重要的现实与学术问题。在不断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它们总是存在有待超越的局限和有待克服的偏颇。因此,人类总是需要不断优化已有思想,创造新的、更高水准、更具合理性、更能解决时代课题乃至恒久问题的思想。阐释走向高原,创造攀登高峰。走上高原之后,哲学探索者不能不眺望高峰,并奋力迈向它。事实上,对于哲学人而言,思想的山峰具有无穷的吸引力,犹如珠穆朗玛峰之于登山者一般。
创造新思想亦比解释旧思想更具难度。要生成和实现世界历史性的意义,原创性思想必须登上巨人的肩膀,并且是众多巨人的肩膀,不仅必须勇攀直接的思想高峰,而且必须攀登诸多相关的思想高峰,才可能成为真正屹立于人类思想高峰的巨人。一般而言,由于有特定高水准的研究对象作为基础,阐释下足功夫就能取得不错的成果。但创造没有这种对象可以凭借,唯有努力企及前人的思想高度,才可能达到新的高度。这相当困难,不易成功。超越过往伟大哲人呕心沥血铸就的精深哲思,谈何容易!付出和阐释同样的心力不一定能取得同等效果,甚至可能费力不讨好。荆棘丛生的荒野探索难免出错。笔者既做过一些阐释性研究,也做过若干开拓性研究,深感后者的难度更大,尤其是在前人研究不丰富的情况下。许多研究者亦有如此感受。诚如波普尔所言,“科学家可以直接研究他的问题。他能够立即进入问题的核心”,而哲学家“面前没有一个有组织的结构,而是一堆废墟似的东西(虽然也许有珍宝埋于其下)”。因此,创造更加需要鼓励与扶持。
在哲学研究中,思想是学术的目的与归宿。哲学史上最有价值也最为人们看重的,正是那些闪耀出灿烂真理光芒的思想。因此,思想的创造构成学术阐释的更高目的。学术阐释正是为了守护进而发展思想。“返本是手段,开新才是目的”,对于作为思想的哲学而言,阐释固然构成创造的“地基”,但创造出的思想“广厦”才是更重要的取向。事实上,正是缘于“广厦”的价值,我们才对构成其基础的“地基”更加重视。一旦舍弃地上建筑物,地基的意义大打折扣。而且,在哲学的历史和现实中,阐释往往占据多数与优势地位,创造往往处于少数与弱势地位,阐释盖过甚至抑制创造。因此,一般而言,只有更注意呵护创造性的研究和思想,特别是在思想创造遭遇淡漠与苛刻对待的时期,才能实现阐释与创造的真正统一。在这个意义上,哲学研究不能不把创造作为“第一小提琴”,而将阐释作为“第二小提琴”。也可以说,创造构成“协奏曲”中的主旋律,阐释则围绕这一主旋律挥洒跃动。
当然,以上主要在一般意义上谈论创造作为“主调”的必要性与意义。在特定的具体社会历史条件下,特别是在创造遭遇强大客观阻碍之际,研究者们不得不将阐释尤其是创造性阐释作为隐蔽构建思想的主要方式了。或许可以认为,只要有助于人类思想的发展与提升,阐释和创造都是哲学思想诞生进而升华的方式,均为人类回应时代-历史性问题的方式。而这正体现了阐释与创造的“协奏”。不过,需要始终铭记于心的是,在理论上,哲学研究最终的目标与准绳是更有益于发现和解决人类遭遇的难题。而相对于阐释,创造在新思想的诞生上能够发挥更直接的作用。就此而言,创造无愧于“协奏”之“主调”。
四、论从实出:通达“和鸣”的必由之路
为实现阐释与创造的高度和谐,还需越出哲学自身的范围,从更广的现实和哲学关系视角看待阐释与创造的联结,由“论从史出”进一步走向“论从实出”。这是通达阐释与创造“和鸣”的基本要求与必由之路。大多数研究者认为,“以论代史”和“就史论史”是不科学的。这当然正确。为“论”而随意剪裁“史”是错误的,只停留于“史”而不前行至“论”也不可取。很多研究者进而认为,“论从史出”是科学的路径。“从哲学史出发,我们可以了解到它从何处而来。”应该说,相对于“以论代史”和“就史论史”,“论从史出”的确更为合理,具有进步意义。
然而,从目前的状况看,仅强调“论从史出”仍然是不够的。因为,大多数人所言之“史”,只是哲学史,至多只是思想史。人们认为,哲学研究就是通过对哲学史的研讨加以展开的。将哲学研究奠基于哲学史之上,哲学研究就有了足够坚实的根基。“‘论从史出’现在是一个趋势,国际上比较成功的哲学理论基本都是从哲学的文本研究、哲学史的研究出发,在一个确定的视野,按照确定的方向,有确定的方法来对史料和文本进行重新解释,得到一些创新式的结论。”从这一具有代表性的论述看,“论从史出”主要指从哲学史出发立论,即通过考察历史演变中的哲学文本与思想来阐发新的哲学见解。可以看出,这主要是在哲学自身的范围内考察哲学研究方法,没有明确地涉及哲学与现实的关联。当然,如果说“论”指的只是对于已有哲学思想或哲学史的新观点,那么,“论从史出”无疑是可行的。但我们所言之“论”乃新的哲学思想,即通过创造性研究取得的原创性哲学思想。
“论”(哲学思想)当然必须从“史”(哲学史)中出,必须结合“史”,但这只是出“论”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虽然研究一个哲学问题的历史……是研究这个问题的一种方式,但还有许多问题的方式并不是研究其历史”。“史”的研究的确是不可或缺的一环,可以说是十分重要的基础,但它并非出“论”的主要方式。“史料和文本”不构成哲学研究的真正对象,问题才是哲学研究必须“全身心”投入的对象。以理论思维对问题本身展开求解与回答,才是哲学研究的实质,才是出“论”的主要方式,“我们并不能通过哲学而成为哲学家。……研究的动力必定不是来自各种哲学,而是来自实事与问题”。这种直面问题本身的研究,不是问题研究史梳理的基础性工作所能代替的,相反,后者虽然有一定独立的价值,但主要是为哲学研究本身服务的。而对哲学问题本身的研究,又不能不同现实相关联,甚至必须从现实出发,以现实为据。马克思主义和一些思想理论有力批评了哲学根深蒂固的观念论传统。如马克思和恩格斯强调:“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马克思主义在世界观上的“哥白尼革命”,为正确把握哲学与现实之关系提供了理论指引。罗蒂亦认为,“西方哲学经典著作最好被读成对政治革新、经济革新、社会革新、艺术革新、科学革新或文学革新的反应”。这同样强调了哲学思想与现实实践间的密切关联。
真正的哲学问题总是植根于哲学之外的迫切问题,如果“根”腐烂了,哲学也就随之死亡了。人们经常把理论问题与现实问题视为泾渭分明的两类问题。事实上,它们完全可能是内在相通的问题。当从理论的视角或者说以理论的方式分析现实问题时,现实问题就可能被转变或提炼为理论问题。例如,中华民族的当代复兴无疑是现实性问题,但完全可以转变为理论性问题。现实之于哲学思想具有根源意义,因此,无论问题的提出抑或回答,都或直接或间接、或显或隐地依托于现实及其历史发展。大多数哲学思想的阐发和哲学理论的建构,皆主要以现实为根基和依据。在道德哲学、社会哲学、政治哲学、经济哲学、文化哲学、科学技术哲学等大部分哲学领域,都是如此。譬如,在当代研究政治哲学,就不能仅仅考察政治哲学史,而应以当代政治现实及其历史性演变为“原本”,并结合政治哲学史之“副本”,从而提出对政治哲学问题较前人更合理的回答。仅有逻辑学、方法论等少数哲学领域的研究,更多需要在思维中开展。虽然哲学常常显得离现实较远,不是直接由现实生发,但实质上却是源于现实的。
可见,“论从史出”的“史”不应仅仅理解为哲学史、思想史,也需要理解为现实史,即现实及其历史发展过程。就实质而言,历史是现实的展开过程,是一系列现实联结而成的进程。换言之,现实构成历史(现实史)的内核。若局限于哲学史的狭小范围,就无法产生真正有生命力的哲学。无论是“我注六经”抑或“六经注我”,如果囿于“经”“我”之间的狭隘交互,在根本的意义上皆无益于哲学的研究和发展。唯有植根于生活沃土,方有希望结出思想硕果。哲学史的确构成哲学研究的基础,甚至可认为是最重要的基础。但相对于哲学史乃至思想史,现实构成哲学研究更深层的根源。事实上,作为哲学研究基础的哲学史,亦植根于现实史。
近年来,有学者提出了“即哲学史讲哲学”的命题。他强调,这一命题“并不只是局限于哲学史的文本诠释来从事哲学的创新工作,其更为具体、深入的表述应当是,通过对哲学史上重要范畴、问题的梳理与解释,结合当前社会实践提出的一系列重大的社会、政治问题,从哲学的角度给出新的解释或提供新的思想方案”。由此论述看,这种哲学研究与创作的方法认为哲学研究需要结合实践与现实,相对于仅考虑从哲学史出哲学的思路无疑有不少的跃升。
但是,鉴于学界容易将“史”仅仅理解为哲学史,我们主张“论从实出”:“论”不仅应从“史”出,更须从“实”出,即以现实及其发展过程为主要依据立论。相对于“论从史出”,“论从实出”的优点在于明确地将“实”作为“论”的源泉与根基,从而能够鲜明地同正统的观念论划清界限,避免再度落入观念论的窠臼。并且,“论从实出”能够更明确地凸显当下的现实。一部分哲学问题是必须从当下的实际出发思索的。虽然“史”可以被理解为现实史,但“史”容易被仅仅理解为过去,而“实”能够明晰地表征当下的现实或实际。而且,在广泛的意义上,“实”既包括“现实”,也包括“史实”,从而包括具有客观性的哲学史。“论”从现实与哲学这二重历史性的“实”出发加以建构。因此,“论从实出”亦能涵盖“论从史出”,保存哲学史研究的基础意义。
五、结语
综上所述,推动哲学发展,关键在于使阐释和创造都达至较高水平,进而促成二者良性互动与砥砺共进。因此,当代哲学共同体不能不着力实现阐释与创造的有益“协奏”与美妙“和鸣”。这是当代哲学通达繁荣之境的康庄大道。如果哲学研究能够积极趋向高水准的阐释和创造,并自觉促成二者的“协奏”与“和鸣”,奏响精彩绝伦、引人入胜的“乐曲”,那么,哲学将刚健有力地越出哲学今日所处的总体性困境,迎来本真性发展的春天。
〔责任编辑:洪 峰〕
(本文来源:“江苏社会科学”微信公众号
原文载于《江苏社会科学》2023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