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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院关于评选2019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日期:2019-04-04

各毕业班: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京教学[2012]1号)和《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规定,现启动2019年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我院2019届非定向应届毕业年级学生(以目前学籍状态为准);国际学生、港澳台学生、延期毕业研究生、来校交流交换学生不在参评范围内;国防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学生在参评范围内。

二、评选项目

(一)市级优秀毕业生:推荐总名额为奖励对象人数的5%左右。各班推荐名额由学院根据学籍数据测算确定。

(二)校级优秀毕业生:总名额为奖励对象人数的8%左右。各班推荐名额由学院根据学籍数据测算确定。

(三)院级优秀毕业生:总名额控制在奖励对象人数的10%以内。

三、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

2、恪守学术道德,完成规定学业;

3、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二)参评校级“优秀毕业生”条件

1、在校期间平均学分绩或综合测评成绩应在专业排名前40%以内;

2、在校期间至少获得1项校级学生荣誉奖励或由省部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和群团组织授予的学生荣誉奖励。

学生荣誉奖励包括荣誉称号(三好学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辅导员等)、奖学金、竞赛展评奖励(在学术、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艺体育、宿舍建设等领域获得的个人奖项,或者作为第一获奖人的团体奖项);不包括发展支持奖励(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留学支持奖学金等)。

3、无已落实就业意向并签约后变更原先意向的就业违约行为;

4、不完全满足上述3项条件,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到国人部发〔2006〕61号文件列明的国家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毕业生;

(2)毕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或依据国家政策选聘到村任职的毕业生;

(3)毕业入伍服义务兵役者;

(4)为学校争得荣誉,或者为学校、学院建设发展和服务管理做出积极贡献,且经学生工作委员会认定。

(三)参评市级“优秀毕业生”条件

1、在校期间平均学分绩或综合测评成绩应在专业排名前30%以内;

2、在校期间至少获得2项校级荣誉奖励或由省部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和群团组织授予的荣誉奖励;

3、无已落实就业意向并签约后变更原先意向的行为;

4、不完全满足上述3项条件,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到国人部发〔2006〕61号文件列明的国家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毕业生;

(2)毕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或依据国家政策选聘到村任职的毕业生;

(3)毕业入伍服义务兵役者;

(4)为学校争得重要荣誉,或者为学校建设发展和服务管理做出重要贡献,且经学生工作委员会认定。

四、评选程序

(一)班级初评

1.各毕业班在班主任指导下召开班会,保存好签到记录和会议记录。

2.班级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充分听取意见。

3.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投票产生优秀毕业生。

4.如各班要进行量化测评方案或其他测评方案,请班级召开班会,获班级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可以实施,并请报学院党委备案。

(二)班级初评后,校级、院级优秀毕业生填写《中国人民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一),市级优秀毕业生需填写《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二),4月26日前报哲学院党委审核。

(三)学院讨论推荐后,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学生处对市、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资格进行审核,确定拟授奖人选并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经学生处报学生工作委员会或学校领导审定后,确定校级“优秀毕业生”获奖人选,同时确定市级“优秀毕业生”拟授奖人选并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审定。五、工作要求

(一)优秀毕业生评选必须坚持国家政策导向,遵循北京市和学校相关文件通知精神,通过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树立一批品德优秀、素质出众、全面发展的人大学生典范,呈现学校育人实效。

(二)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落实校院两级公示制度。

(三)优秀毕业生评选要坚持育人导向,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四)学院将做好各级优秀毕业生的跟踪培养工作。获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离校前出现违反法律法规校纪等行为,不再符合优秀毕业生参评条件的,将按程序取消其各级优秀毕业生称号。

六、日程安排

请各班级于2019年4月26日前,将登记表和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附件三)发送至liangkai9345@163.com.

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党委

2019年4月4日

 

附件一:《中国人民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一:中国人民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附件二:《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二: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附件三:推荐名单汇总表 附件三:2019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四: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 附件四: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xlsx